[发行]龙马环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Longma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quipment Co., Ltd. (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 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3,335万股 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5万股,以上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敬洁、荣闽龙、林川、杨育忠、林侦、魏文荣、林顺田、 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连泉、林鸿珍、沈家庆、罗翔、王建群、宋奎洋分别 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富邦投资、涌源投资、华兴创投以及除上述发起人股东之外 的其他四十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兴烨创投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陈敬洁、杨 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除了出具上述承诺外, 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桂丰、陈敬洁、 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林鸿珍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后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将在五日内召开董事会、二十五日内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等方案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在上述稳定股价 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回购公司股票;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现金 分红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相关人员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 本人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 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现金分红的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承诺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后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五日内召开董事会、 二十五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 定股价具体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 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本 人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但在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 间,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本人也将停止增持公司股票。如未履行前述增持 措施,本人将放弃领取公司当年薪酬和分红。本人也将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 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三、关于本次申报文件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将在监管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并于五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加 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 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 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的承诺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监管部 门作出上述认定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五个交易 日内启动购回程序,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 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 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以外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 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 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中介机构对申报文件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承诺 兴业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 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因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 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因本单位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审计机构,就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确认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 度做相应变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6、违反本意向进行减持的,全部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陈敬洁、杨育忠的承诺 1、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 状况和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减持公司股份。 2、如果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的 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 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违反本意向进行减持的,全部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如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 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本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同意采取下列措施: (1)本人同意公司暂停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红利等,并将此直 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 失; (2)若本人在违反承诺后、赔偿完毕前减持公司股份(包括上市前和上市 后所获的公司股份),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 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 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七、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一)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 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20%。同时公司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招股说明 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12年2月2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2 月2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3月20日召开的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 持股比例共享。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6 月30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14年1-9月财务报表的相关信息未 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201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91,506.78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43.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19.92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约44.5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 年1-9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年1-9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九、2014年度净利润预测情况 公司预计:2014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净利润约12,000万 元-13,500万元,2014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约11,500万 元-13,000万元。其中,2014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比2013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9,314万元增长约23.47%- 39.57%。 上述业绩数据只是公司的初步预测,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预测发生较 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十、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 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市场竞争的风险 受到城镇化进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卫机械化率提高、人口规模增 加、政府的投入力度加大、国民环卫意识增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带动,环卫 装备行业、环卫专用车辆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已经成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 新兴产业。 公司作为较早进入者已经取得了业内领先的竞争地位,在产品、技术、市场、 品牌、人才、管理等众多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先发竞争优势。虽然本行业具有较高 的技术壁垒、品牌壁垒、营销网络壁垒、售后服务壁垒、资金壁垒和资质壁垒, 但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较好的行业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率将吸引更多企业 参与竞争,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实力、制造服务能力和经营管 理水平,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则有可能面临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可能造成的盈利下降的风险 公司处于环卫装备行业中的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与民生密切 相关,主要受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和人们生活水平影响,尤其是我国已进入城 镇化加速时期,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因 此本领域的发展与短期宏观经济变化相关性不强。例如我国GDP增幅2009年比 2008年有所下降,2011年比2010年也有所下降,但是同期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 装备的产量增幅却都有所上升,并没有受到GDP增幅短期下降的不利影响。 尽管如此,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政 府类客户,如果未来出现范围较大、时间较长、影响较深的经济波动,仍将对公 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底盘、钢材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底盘采购金额占主营 业务成本的比重约50%左右。虽然公司同时与多家底盘厂家合作,但如果底盘厂 家交货不及时,将对公司生产进度产生一定影响。另外,公司有部分进口配件采 购周期较长,公司通常根据上年销售情况提前备货,但如果当年销售订单的增长 超过预期,仍有可能面临供货不及时的风险。 在原材料价格方面,公司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而且大部分产品的生产周期 不长,因此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可以将能够预见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反映在销售价 格中,且通过内部挖潜,公司可以维持合理的毛利率。但是如果原材料价格波动 超过公司预计,且企业内部又无法消化承担,则仍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主要用于“环卫专用车辆和环卫 装备扩建项目”以及“研发中心项目”。尽管公司已经掌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需的生产技术与工艺,完成了项目建设的环评以及核准、备案手续。并且加 强了人才的储备和培训等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 足、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拖延等问题,从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导致 项目不能如期完成。 (五)毛利率变化的风险 公司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产品质量和性能优势、品牌优势及市场先发优 势,目前的产品主要面向中、高端市场,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公司2014年 上半年、2013年、2012年和201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00%、33.44%、 31.43%、32.49%。但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提供 更加多样化的环卫装备产品,而其毛利率高低各不相同。因此产品结构的不断丰 富,可能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另外,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新产品、新技 术的开发,增加产品功能和附加值,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未来的毛 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六)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金额较大,2011年12月31日、2012年 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11,155.48万元、20,828.17万元、32,871.56万元和47,505.67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重分别为23.66%、33.30%、41.31%和49.75%。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是环卫装备行业特点所致,主要原因系政府类客户 易受预算拨款时间、结算流程等因素的影响,付款周期相对较长。2011年、2012 年、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公司政府类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75.94%、75.50%、70.24%和69.59%,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类型,该类客户信 用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销售过程中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和风险控制,应收账款的监督及催款 执行力度较大,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应收账款仍存在不能及时收回的 可能,这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拟发行股 数 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3,33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本次 发行均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14.86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市盈率 21.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和发行 后每股净资产 4.14元(按照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6.48(按照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加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29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取向网下投资者配售与网上按市值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股东 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敬洁、荣闽龙、林川、杨育忠、林侦、魏文 荣、林顺田、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连泉、林鸿珍、沈家庆、罗翔、 王建群、宋奎洋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法人股东富邦投资、涌源投资、华兴创投以及除上述发起 人股东之外的其他四十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兴烨创投作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 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本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 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除了 出具上述承诺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5、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桂丰、 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林鸿珍承诺:本人所持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 总额和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49,558.10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44,943.99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614.11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3,278.46万元、审计费用600.00 万元、律师费用300.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48.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72.65万元、评估费15.00万元,以上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中文名称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Fujian Longma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quipment CO., LTD.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桂丰 成立日期 2007年12月21日 公司住所及邮编 住所: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64028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597-2796968 传真:0597-296279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fjlm.com.cn 电子信箱 fjlm@fjlm.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龙马环卫”)系由张桂丰、陈敬洁、荣闽龙等十七位发起人发起设立。 2007年12月10日,张桂丰、陈敬洁、荣闽龙等十七位发起人召开创立大 会,同意发起设立龙马环卫。龙马环卫设立时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全部由发 起人认购,首期出资额为900万元。2007年12月10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东会验[2007]139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2007年12月21日,龙马环卫取得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508001000083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设立时共有十七名发起人,全部为自然人,其投入的资产均为现金。公 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情况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认缴股份数 (万股) 持股比例 (%) 1 张桂丰 35260119630707**** 1,650 36.67 2 陈敬洁 35260119621010**** 611 13.58 3 荣闽龙 35260119630303**** 306 6.80 4 林川 35260119620408**** 283 6.29 5 杨育忠 35260119640516**** 268 5.96 6 林侦 35260119560717**** 233 5.18 7 魏文荣 35260119630811**** 200 4.45 8 林顺田 35262319561024**** 191 4.25 9 李小冰 35260119641107**** 164 3.64 10 陈永奇 35260119740803**** 157 3.49 11 李开森 35260119541007**** 141 3.13 12 连泉 35260119560806**** 106 2.36 13 林鸿珍 35260119700812**** 38 0.84 14 沈家庆 35262719750315**** 38 0.84 15 罗翔 35260119680625**** 38 0.84 16 王建群 35262619660225**** 38 0.84 17 宋奎洋 35260119611211**** 38 0.84 合计 4,500 100.00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安排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3,335万股 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5万股,以上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敬洁、荣闽龙、林川、杨育忠、林侦、魏文荣、林顺田、 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连泉、林鸿珍、沈家庆、罗翔、王建群、宋奎洋分别 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富邦投资、涌源投资、华兴创投以及除上述发起人股东之外 的其他四十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兴烨创投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陈敬洁、杨 育忠、荣闽龙、李小冰、袁丹红、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除了出具上述 承诺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桂丰、陈敬洁、 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林鸿珍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二)持股情况 1、发起人 本次发行前,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桂丰 3,001.25 30.0125 2 陈敬洁 992.875 9.9288 3 杨育忠 614.25 6.1425 4 荣闽龙 497.25 4.9725 5 林 川 459.875 4.5988 6 林 侦 378.625 3.7863 7 魏文荣 325.00 3.2500 8 李小冰 312.00 3.1200 9 陈永奇 312.00 3.1200 10 林顺田 310.375 3.1038 11 李开森 229.125 2.2913 12 连 泉 195.00 1.9500 13 林鸿珍 143.00 1.4300 14 沈家庆 66.625 0.6663 15 罗 翔 61.75 0.6175 16 王建群 61.75 0.6175 17 宋奎洋 61.75 0.6175 合计 8,022.50 80.2253 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张桂丰 3,001.25 30.0125 自然人股 2 陈敬洁 992.875 9.9288 自然人股 3 杨育忠 614.25 6.1425 自然人股 4 荣闽龙 497.25 4.9725 自然人股 5 林 川 459.875 4.5988 自然人股 6 涌源投资 450.00 4.5000 法人股 7 林 侦 378.625 3.7863 自然人股 8 富邦投资 375.00 3.7500 法人股 9 魏文荣 325.00 3.2500 自然人股 10 兴烨创投 312.50 3.1250 法人股 合计 7,406.625 74.0663 -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1 张桂丰 3,001.25 30.0125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陈敬洁 992.875 9.9288 董事兼副总经理 3 杨育忠 614.25 6.1425 董事兼财务总监 4 荣闽龙 497.25 4.9725 董事 5 林 川 459.875 4.5988 保卫主管 6 林 侦 378.625 3.7863 监事 7 魏文荣 325.00 3.2500 销售部副部长 8 李小冰 312.00 3.1200 董事兼总工程师 9 陈永奇 312.00 3.1200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0 林顺田 310.375 3.1038 无任职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 张桂丰 30.0125 张桂丰与张桂涛系兄弟关系; 卢红娣系张桂丰弟弟张桂洲之配偶 2 卢红娣 1.3000 3 张桂涛 0.1625 4 陈敬洁 9.9288 陈敬洁的配偶与黄勇彪的配偶系姐妹 关系 5 黄勇彪 0.0487 6 荣闽龙 4.9725 荣闽龙的配偶与王建群系姐弟关系 7 王建群 0.6175 8 林 侦 3.7863 林侦与魏文荣的配偶系姐妹关系 9 魏文荣 3.2500 本公司法人股东富邦投资为股东涌源投资控股股东的股东,且富邦投资和涌 源投资分别为马雪峰和马传兴控制的公司,马传兴系马雪峰的父亲,富邦投资和 涌源投资分别持有本公司3.75%和4.5%的股权,其关系图如下: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涌源投资 杭申集团何岳岗 富邦投资 马传兴马雪峰 55%45% 83% 90% 17% 5%冯佳 5%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龙马环卫是中国专业化环卫装备主要供应商之一,多年来坚持专业化经营战 略,专注于国家环境卫生事业,在环卫装备领域不断探索与创新,主营业务是环 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装备、新能源环卫装备等环卫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基于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丰富的生产经验和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开发出了性能 优越、质量可靠的产品,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水平,并建立了辐射全国的市场网 络。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优秀创新型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 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实施十周年优秀企业。公司清洗扫路车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品。 公司现已形成较为全面的产品系列,可广泛满足城乡环卫清洁、垃圾收转等 环卫作业需求,主要产品包括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装备、新能源环卫装备3 大类共21个系列。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系列 主要作业功能 所处阶段 环卫清洁装 备 路面清洁装备 清洗扫路车 扫路、路面清洗、洒 水 量产 扫路车 扫路 量产 高压清洗车 路面清洗、洒水 量产 洒水车 洒水 量产 沥青路面养护车 沥青路面清洗,修 复、养护透水功能 试生产 小型路面保洁设备 小型街道扫路 试生产 市政、园林及城 市附属设施养 护装备 人行道养护车 站台、道路附属设施 清洗,人行道、步行 街路面清洗 量产 绿化喷洒车 园林喷药、绿化浇 灌、施肥 小批量 护栏清洗车 护栏清洗 量产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下水道吸污、疏通、 养护等 小批量 垃圾收转装 备 垃圾前端收转 装备 压缩式垃圾车 垃圾收运、压缩 量产 非压缩式垃圾车 垃圾收运 量产 餐厨垃圾车 餐厨垃圾收运 量产 吸污车 吸污 小批量 垃圾中转站装 备 固定式中转站 垃圾中转、压缩 量产 移动式中转站 垃圾收运、中转、压 缩(部分型号) 量产 新能源环卫装备 新能源清洗扫路车 由液化天然气驱动 进行扫路、路面清 洗、洒水 研发完成 新能源扫路车 全电动或液化天然 气驱动进行扫路 研发完成 新能源高压清洗车 由液化天然气驱动 进行路面清洗、洒水 研发完成 新能源压缩式垃圾 车 由液化天然气驱动 进行垃圾收运、压缩 研发完成 新能源自卸车 全电动垃圾收转 研发完成 (二)发行人的客户类型和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可以分为政府类客户及非政府类客户两大类。其中,政府类客 户主要包括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非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经 销商、国内厂矿企业等直接用户和国外客户等。政府类客户是公司最主要的客户, 报告期最终销售给政府类客户的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保持在 75%-85%左右。报告期内,政府类客户主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向发行人采购产品, 其占政府类客户总采购金额的比重保持在74%-81%左右;少部分情况采取邀请招 标、竞争性谈判等非公开招标方式。而非政府类客户的采购通常以询价的方式进 行。 由于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全面的销售网络,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品牌优势,因 此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参与各种招标和询价活动;另一方面,公司也积 极整合各种资源,开发了一批具备地域优势的经销商,以代销方式作为补充,构 筑了“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多样化销售模式和多层次销售渠道。 (三)发行人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二类底盘、钢材、副发动机等,占主营业务成 本的比重保持在70%左右。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进入障碍 随着国家对环卫事业投资的不断增加,2012年城市及县城市容环境卫生投资 额已经达到的571.1亿元,我国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领域得到了长足发展, 行业整体技术水平逐步提高、产品种类日渐丰富、产品质量明显改善,市场集中 程度也不断加强。 由于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具有较高的技术、品牌、营销网络、售后服务、 资质及资金的要求,虽然市场参与者较多,但普遍规模较小,2013年底年产量超 过3,000台/套的只有6家(不含垃圾中转站装备)。并且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技 术能力差、新产品开发能力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生产企业正面临市场淘汰,而 行业领先者之间主要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丰富产品种类、完善客户服务等手段进 行竞争。 另外,由于国外进口的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的价格为国内同类产品的 4-7倍,因此进口产品数量很少,国外厂商与国内厂商的市场定位不同,难以形 成直接竞争。我国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中联重科、龙 马环卫、湖北程力、东风十堰、湖北合力、航天晨光等,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 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一)主要 竞争对手情况”的相关内容。 环卫专用车辆及垃圾中转设备行业主要有以下进入障碍: (1)技术壁垒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跨度范围广、学科 交叉多、综合性强。产品的研发设计集机械工程学、空气动力学、环境工程学、 流体力学、材料科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于一体,要求将机电液气一体化技术、微 电子、智能化、自动化应用技术、模块化设计技术、专用装置设计及制造技术等 多种复杂的技术融会贯通。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的研发设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的、日积 月累的过程,各种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需要长时间的、大量的、反复的试验、调试、 现场模拟作业、改进优化以及经验的积累,才能使产品具备可靠的质量和先进的 性能。另外,产品必须根据客户需求持续创新,才能适应复杂、多样的作业环境, 其升级换代要求企业具有行业前瞻的设计理念,把握市场需求脉搏,并拥有先进 的生产工艺和经验。新产品在推向市场前,须经历任务提出、市场调研、样品试 制、性能试验、设计评审、可靠性测试等多个环节,需要一定的时间且专业性很 强。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各种产品作业功能不 同且客户个性化需求较强,不同产品的技术要点有较大差异。企业要进入本行业 并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就必须同时研究多种产品技术,但每种产品批量又不 大,因此企业只有具备充足的技术研发人才以及灵活的技术研发机制才能提高研 发投入产出比,实现较好的效益。 综上所述,本领域为新进入者设置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品牌壁垒 在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更高的品牌知名度意味着更为成熟的 产品和更为完善的服务,因此以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政府类 客户为主导的客户群体对品牌有较高的忠诚度。而培育一个优秀的品牌又需要企 业长年持续不断的投入和积累,需要公司产品和服务长期、反复接受市场检验, 是一个持久、系统的过程。 本领域经过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快速发展和充分竞争,各细分产品已经形成 了相应的知名品牌,并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新品牌由于尚未受到全面的市场检 验,没有过往成功业绩作为支撑,难以得到客户的认可,而新进入者要进行品牌 积累又需要长期、大量投入,因此品牌已成为竞争者进入本领域的重要障碍。 (3)营销网络壁垒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的主要客户为政府类客户,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 通过代理商销售的比重较小。因此,企业要扩大销售规模并在行业中拥有领先地 位,就必须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直销渠道,迅速捕捉市场信息并快速响应 客户需求,而营销网络的铺设与完善无法一蹴而就,需要企业进行大量投入并长 期积累,因此已成为竞争者进入本领域的重要壁垒之一。 (4)售后服务壁垒 我国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具有标准化、通用化水平低的特点,普通的修 车厂难以进行环卫专用车辆的维修,这就要求制造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 能力;另一方面,本领域的主要客户为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其下属企业等 政府类客户,对产品售后服务,尤其是快速响应和后台技术支撑等方面,有较为 严格的要求。因此,只有具备完善售后服务网络的厂商才能取得更多订单,而服 务网络的建设又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时间的投入,并要求企业具备较高的管理 水平,这形成了本领域的售后服务壁垒。 (5)资质壁垒 对于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中的环卫车辆,国家依照《汽车产业 发展政策》、《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等相关政策法规, 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制度。环卫车辆产品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在国家工信部设 立以前为国家发改委)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 产品认证证书》,方可生产和销售,这些政策法规为本领域设置了较高的资质准 入门槛。 (6)资金壁垒 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细分领域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前期需进行厂房建 设、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投产后又需要大量流动资金进行原材料采购、营 销及售后网络建设、产品开发、人员培训等,因此如果不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 新企业将难以进入本领域。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是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优秀创新型企业,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环卫车服务保障活动优秀单位、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常务 理事及先进会员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协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天 津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等行业协会的理事或会员单位。公司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基金实施十周年优秀企业。公司清洗扫路车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品。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统计,2011-2013年龙马环卫在中高端环卫 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领域(即扣除技术含量较低、结构较简单的洒水车、没有压 缩功能的垃圾转运车及桶装垃圾运输车,且不含垃圾中转站装备。下同)的产量 连续三年均名列前三位,公司市场竞争地位较为突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以下商标申请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商标注册证》: 序号 商标 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注册 有效期限 取得 方式 1 说明: 说明: %CBYG2$~A$X@FP2`T41J7(P 第4770599号 第12类 2008年6月7日至2018 年6月6日 受让取得 2 说明: 说明: {@JB3{T6AH{CWSAXRE{5NS1 第5365059号 第12类 2009年5月7日至2019 年5月6日 自主申请 3 第1377111号 第12类 2010年3月21日至2020 年3月20日 受让取得 4 第6704291号 第12类 2010年3月28日至2020 年3月27日 自主申请 5 说明: 说明: 98KRCNQ]H7E55R~1$P26(SY 第6704288号 第7类 2010年3月28日至2020 年3月27日 自主申请 6 第7175859号 第7类 2010年10月14日至 2020年10月13日 自主申请 7 说明: 说明: YCD9@YZ09K746K``{8}(XM5 第7344736号 第7类 2010年9月14日至2020 年9月13日 自主申请 8 第7175861号 第12类 2010年12月14日至 2020年12月13日 自主申请 9 说明: 说明: YCD9@YZ09K746K``{8}(XM5 第7344762号 第12类 2010年12月21日至 2020年12月20日 自主申请 10 说明: 说明: C:\Documents and Settings\lsp\Application Data\Tencent\Users\327979115\QQ\WinTemp\RichOle\3]_C5V[H%)@@G[J_TS5WL[S.jpg 第7976840号 第7类 2011年2月21日至2021 年2月20日 自主申请 11 第9070564号 第7类 2012年1月28日至2022 年1月27日 自主申请 12 第9070614号 第12类 2012年3月28日至2022 年3月27日 自主申请 13 第9070659号 第37类 2012年6月21日至2022 年6月20日 自主申请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土地4宗,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座落 使用面积 (平方米) 取得时间 截止日期 土地 用途 他项 权利 1 龙国用(2008)第 200064号 新罗区东肖镇 黄邦村 47,803 2008年3 月25日 2055年6 月29日 工业 已抵 押 2 龙国用(2008)第 200373号 新罗区东肖镇 黄邦村 62,089.8 2008年9 月27日 2054年1 月7日 工业 已抵 押 3 龙国用(2010)第 200302号 新罗区东肖镇 黄邦村 9,737.2 2010年7 月26日 2054年1 月7日 工业 已抵 押 4 永定国用(2011) 第T407号 永定县高陂镇 平在村(高新 园区内) 135,914 2011年4 月20日 2061年2 月28日 专用 设备 制造 业 无 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被用于借款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 119,630平方米,原值合计为7,733,129.60元,净值合计为6,828,461.51元。 (三)专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取得的专利权有74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 实用新型专利6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序 号 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专利 类型 取得 方式 1 道路洗扫车 ZL01112786.4 2001.04.27 2005.03.23 发明 专利 受让 取得 2 清洗车自行避障喷 洗机构与自行避障 方法 ZL200610043517.4 2006.04.06 2008.09.17 发明 专利 受让 取得 3 环卫车路面及路肩 石刷洗装置 ZL200710009231.9 2007.07.16 2009.07.22 发明 专利 自主 申请 4 环卫车道路刷洗装 置 ZL200710009232.3 2007.07.16 2009.03.11 发明 专利 自主 申请 5 污水循环利用式道 路清扫车给水装置 ZL201010184796.2 2010.05.14 2011.07.20 发明 专利 自主 申请 6 清洗车水路喷管侧 冲装置 ZL200620082884.0 2006.04.06 2007.03.07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7 扫路车引流防漏装 ZL200620086991.0 2006.07.14 2007.07.04 实用 受让 置 新型 取得 8 小型垃圾车收运中 转车 ZL200620011385.2 2006.10.26 2007.10.17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9 扫路车便捷式吸嘴 ZL200620011386.7 2006.10.26 2007.10.17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10 高压集流冲扫吸嘴 ZL200620009577.X 2006.11.13 2007.11.28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11 扫路车辅助抽吸装 置 ZL200620156467.6 2006.12.07 2008.02.20 实用 新型 受让 取得 12 污水阀 ZL200820102368.9 2008.05.16 2009.02.25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13 污水泵 ZL200820102365.5 2008.05.16 2009.02.25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14 快速倾倒垃圾装置 ZL200820102369.3 2008.05.16 2009.02.25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15 透水沥青路面养护 装置 ZL200820102370.6 2008.05.16 2009.04.29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16 垃圾压缩机挂销装 置 ZL200820146217.3 2008.10.31 2009.07.29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17 垃圾转运车箱体后 门启闭装置 ZL200820146220.5 2008.10.31 2009.08.26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18 环卫车单点清淤装 置 ZL200920136344.X 2009.01.09 2010.05.26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19 全天候道路清扫车 ZL200920137493.8 2009.04.01 2010.03.1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0 养殖业排泄物收集 转运车 ZL200920139045.1 2009.06.15 2010.03.1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1 环卫车触地滚轮升 降调节装置 ZL200920139046.6 2009.06.15 2010.08.18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2 扫、吸、洗一体式 环卫车宽幅吸嘴 ZL200920310319.9 2009.09.14 2010.06.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3 移动式垃圾箱上料 机构自动缓冲装置 ZL201020301596.6 2010.01.26 2010.11.1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4 移动式垃圾压缩箱 安全装置 ZL201020301580.5 2010.01.26 2010.10.2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5 移动式垃圾压缩箱 污水控制装置 ZL201020301581.X 2010.01.26 2010.11.1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6 泔水车后门锁紧装 置 ZL201020185580.3 2010.05.04 2010.11.2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7 小型车尾板承载平 台控制装置 ZL201020185565.9 2010.05.04 2010.11.2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8 水平垃圾压缩机提 门切料装置 ZL201020185554.0 2010.05.04 2010.11.2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29 移动式垃圾箱后门 手动锁紧装置 ZL201020185543.2 2010.05.04 2010.11.2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0 移动式垃圾箱后门 自动锁紧装置 ZL201020185532.4 2010.05.04 2011.01.12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1 垃圾车填料器活动 式后盖板 ZL201020185523.5 2010.05.04 2010.11.2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2 垃圾压缩机送料装 置 ZL201020185513.1 2010.05.04 2010.11.2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3 污水循环利用式道 路清扫车 ZL201020196850.0 2010.05.14 2011.01.12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4 垂直垃圾压缩机压 缩机构保护装置 ZL201020252426.3 2010.07.05 2011.03.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5 泔水车上料机构 ZL201020640049.0 2010.11.29 2011.08.17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6 微型道路养护车清 洗装置 ZL201120010273.6 2011.01.10 2011.11.3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7 空压机自润滑装置 ZL201120070167.7 2011.03.09 2011.09.28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8 电动球阀装置 ZL201120070090.3 2011.03.09 2011.08.31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39 扫路车整体式过滤 集尘箱 ZL201120070166.2 2011.03.09 2011.10.12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0 垃圾车提桶装置 ZL201120071855.5 2011.03.12 2011.08.31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1 环卫专用车冲洗装 置 ZL201120142697.8 2011.05.06 2011.11.3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2 环卫车扫刷升降调 整装置 ZL201120440893.3 2011.11.09 2012.07.0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3 小型全液压驱动扫 路机底盘 ZL201120546707.4 2011.12.22 2012.08.29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4 道路清扫车液压-- 机械复合传动装置 ZL201220217255.X 2012.05.15 2013.01.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5 道路清扫车机械-- 液压复合传动装置 ZL201220217238.6 2012.05.15 2012.12.19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6 小型扫路车清扫装 置 ZL201220457713.7 2012.09.10 2013.03.2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7 环卫车扫盘防坠落 装置 ZL201220457570.X 2012.09.10 2013.03.2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8 环卫车垃圾箱倾翻 安全支撑装置 ZL201220488831.4 2012.09.24 2013.03.2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49 扫路车吸嘴活动喂 料口装置 ZL201220540966.0 2012.10.22 2013.04.0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50 环卫垃圾箱 ZL201230554254.X 2012.11.15 2013.06.12 外观 设计 自主 申请 51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吸污管旋转摆臂 ZL201320022497.8 2013.01.16 2013.07.17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52 下水道疏通车疏通 软管卷管器 ZL201320058154.7 2013.02.01 2013.07.17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53 环卫罐式专用车后 门启闭锁紧装置 ZL201320238134.8 2013.05.06 2013.11.1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54 一种环卫车车厢折 叠盖板装置 ZL201320279023.1 2013.05.21 2013.10.30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55 小型全液压驱动扫 路机行走液压系统 ZL201320492255.5 2013.08.13 2014.02.12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56 压缩式垃圾箱可调 式后门密封装置 ZL201320726590.7 2013.11.18 2014.04.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57 小型全液压驱动扫 路机控制器 ZL201110433671.3 2011.12.22 2014.04.23 发明 专利 自主 申请 58 洗扫车污水循环利 用装置 ZL201320698169.X 2013.11.07 2014.04.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59 洗扫车自行双向避 障清洗机构 ZL201320698530.9 2013.11.07 2014.04.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60 小型全液压驱动扫 路机前悬挂装置 ZL201320698212.2 2013.11.07 2014.06.0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61 高速公路绿化隔离 带扫路车侧吸装置 ZL201320814362.5 2013.12.12 2014.06.04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62 泔水垃圾车污水收 集装置 ZL201420029855.2 2014.01.17 2014.07.02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63 纯吸式吸尘车车厢 ZL201420071591.7 2014.02.19 2014.07.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64 纯吸式吸尘车干湿 吸尘切换装置 ZL201420071385.6 2014.02.19 2014.07.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65 吸尘车组合式吸嘴 ZL201420078049.4 2014.02.24 2014.07.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66 吸尘车吸筒密闭开 关装置 ZL201420078023.X 2014.02.24 2014.07.23 实用 新型 自主 申请 67 吸尘车滤筒清灰装 置 ZL201420071560.1 2014.02.19 2014.08.06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