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小3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 年第 1 号 ]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五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 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 11 ] 424 号文 核 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 11 年 6 月 3 日生效。 本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 现,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 基金产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12 月 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 .............................. 1 第二部分释义 ................................ ..............................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 14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 20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 2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 ................................ .......... 35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交易 ................................ .................. 37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9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 .................... 54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 ................................ ................................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64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3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5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8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9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85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8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1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7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3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4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4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124 第一部分绪言 《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运作办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销售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 “ETF ( Exchange Traded Fund ) ” 或者 “ETF 基金 ” , 即指经依法募集的,以跟踪特定证券指数为目标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 申购、赎回,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 ETF 联接基金 :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以下简称 目标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 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4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招募说明书:指《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 、托管协议或 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10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对基金 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11 、《基金法》: 指 20 12 年 1 2 月 28 日经第十 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 次 会议通过,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1 4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 5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1 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9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其 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 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2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 4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 5 、直销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6 、代销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7 、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8 、申购赎 回代理券商: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2 9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0 、登记结算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31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2 、基金账户:指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 3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 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交易 业务 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4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 5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 6 、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7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8 、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 3 9 、日:指公历日 40 、月:指公历月 41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2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4 3 、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 4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投 资者可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申请认购 45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间,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4 7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 人要求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9 、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 、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1 、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2 、标的 指数: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中小板 300 价格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 的变更 53 、完全复制法:指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 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 的 54 、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5 、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 T 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 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6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 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7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 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58 、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 的估计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证券公司)预先冻结 59 、基金 份额折算:指本基金建仓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 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60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61 、元:指人民币元 62 、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6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6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 额总数的数值 6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7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8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 56 室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 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楼 4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5 、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 95105828 7 、联系人:段西军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 15.763 %、 15.763 %、 9.458 %和 7.881 %的股 权。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王志伟:董事长,男,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 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企业家委员,广东金融 学会常务理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历任广发证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广东发展银行党 组成员兼副行长,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广东发展银行信托投资部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 人事教育部经理,广东省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科科长等职务。 林传辉:副董事长,男,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 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 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 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孙晓燕:董事,女,硕士,现任广发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董事,男,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 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兼任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 司、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征信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光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市烽视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南京烽火星 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兼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 有限公司、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曾任 烽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卿: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现任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省 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深圳市政协常委,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 深 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广东南粤银行董事 , 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 , 广 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 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许冬瑾: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任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 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曾任 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云:独立董事,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兼任 宁波 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 所兼职律师,绍兴银行独立董事,海尔施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 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 商学院教授、党总支书记,兼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辽宁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 罗海平: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 现 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兼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法人代表)。曾任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业务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国际部总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总经理 ,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公司总经理助 理,太平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 ,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 2 、监事会成员 余利平:监事会主席,女,经济学博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 发证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广发证券基金部副总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长。 匡丽军:监事,女,工商 管理硕 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工 会主席、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曾任广州实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 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 吴晓辉:监事,男,工学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 广发证券 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总经理,男,大学本科学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 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 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 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肖雯:副总经理,女,企业管理硕士 , 高级经济师 , 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 金融部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产品与销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助理总经理、广发证券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朱平:副总经理,男,硕士 , 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 委员 。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 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易阳方:副总经理,男, 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 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督察长,男,博士。曾 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原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产品总监。 包林生,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部总经理,中国化工进出口(集 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股改办副主任,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投资部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4 、基金经理 陆志明,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 15 年证券从业经历,持有基金业执业资格证书, 1999 年 5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大鹏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 2001 年 5 月至 2010 年 8 月就职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历任指数小组组长、指数部副总监、总监, 2010 年 8 月至今任广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经理, 2011 年 6 月 3 日起任广发 中小板 300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 年 6 月 9 日起任广发中小板 300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 年 5 月 7 日起任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3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 ETF 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任广发百发 100 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任广 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魏军,男,中国籍,数量经济学博士, 6 年基金从业经历,持有基金业执业资格证书,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 2010 年 3 月 11 日起至 2 011 年 10 月 18 日任广发沪深 300 指数基金和广发中证 500 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1 年 10 月 19 日起任广发中小板 300ETF 及广发中小板 300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4 月 1 日起 任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基金的基金经理。 5 、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公司总经理林传辉;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朱平,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投资总监、 权益投资一部总经理陈仕德,研究发展部总经理许雪梅,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 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 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 、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 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属于内核部门,直接接受总经理的领导,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 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8121510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 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 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 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 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 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 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 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 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 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 2010 年首届 “‘ 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 ” 中成绩突出,获 “ 最佳托管银行 ” 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 席财 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2004 年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内设 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 、 营运中心 、 委托资产托管处 、 保险资产托管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 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 风险管理处,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 基金托管 业务 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 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 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 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227 只, 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 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 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 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 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 国海深化价值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巴黎竞争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稳健双盈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蓝筹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丰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 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 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LOF)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工银瑞信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 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交银施罗 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 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 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 7 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 7 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 5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 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 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双月红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 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活 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可转 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改革红 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宝盈科技 30 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 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利 1 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 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务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 制工作 进行监督和评价 。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 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 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 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 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 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 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 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 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 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 55888 传真: 020 - 87557985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 2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3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 021 - 33388215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电话: 021 - 962505 公司网站: www.sywg.com ( 4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 ww.guosen.com.cn ( 5 )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 0871 - 3577930 传真: 0871 - 3578827 公司网站: www.hongtastock.com ( 6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 0791 - 86768681 传真: 0791 - 86770178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 7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 021 - 50122086 传真: 021 - 50122200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公司网站: www.cnhbstock.com ( 8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 9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 022 - 28451861 传真: 022 - 28451892 客服电话: 400 - 6515 - 988 公司网站: www.bhzq.com ( 10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 11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173 客服电话: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 12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13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 021 - 38565785 传真: 021 - 38565 955 客户服务热线: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 14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 15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0978 客服电话: 400 - 800 - 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 16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 - 8686659 传真: 0351 - 8686619 客服电话: 400 - 666 - 1618 、 95573 公司网站: www.i618.com.cn ( 17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 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0686 ; 0431 - 8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 - 85096795 公司网站: www.nesc.cn ( 18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 - 87383610 公司网站: w 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 19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电话: 0731 - 85832343 传真: 0731 - 85832214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com 二、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赎回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崔巍 电话: 010 - 59378856 传真: 010 - 59378907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9 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 020 - 38799345 传真 : 020 - 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程 秉 五、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 021 - 61418888 传真: 021 - 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新华、洪锐明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 基金,并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 11 ] 424 号文 核 准 募集。 一、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二、基金类型 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募集期限及募集对象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 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六、发售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 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 下股 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七、募集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 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发售代理机构的名单和联系 方式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 八、基金份额发售 面值 和 认购价格 本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认购价格为 1.00 元。 九、认购开户 1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1 )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 2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 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 1 )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 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 ( 2 )已购买过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十、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高于 0.8 % ,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M<50万份 0.80% 50万份≤M<100万份 0.50% M≥100万份 10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 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 上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 0.8 %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十一、网上现金认购 1 、认购时间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 2 、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 整数倍 , 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 、认购申请: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 购手续。投资者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4 、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 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 = 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佣金 + 净认购金额 网上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 / 认购价格 例: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 100,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发售代理机 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 0.8% ,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 =1.00 × 100,000 × 0.8%= 800 元 净认购金额 =1.00 × 100,000=100,000 元 认购金额 =800+100,000=100,800 元 即投资者需要准备 100,800 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00(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