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孚实业:独立董事意见

时间:2015年01月16日 17:34:18 中财网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195
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中孚电力”)是2004年6月在河南省工商局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35,0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
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738,336.06万元,负债总额为
454,467.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26,016.05万元;2014年1-9月利润总
额为34,594.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3,871.34万元。


经核实中孚电力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较好,本次公
司对中孚电力的2.195亿元担保,其中:公司为其在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
请的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中的1.5亿元为到期续保额度,0.5亿元为新
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在巩义工行申请的0.195亿元提供担保
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为1年,以上融资均为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同意该
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
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简称“中孚炭素”)是2004年11月在河南省工商局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996万元,公司持有其83.52%的股权,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孚炭素资产总额为57,219.68万元,负债总额为
49,437.58万元,净资产为7,782.10万元;2014年1-9月利润总额为-835.003万
元,净利润为-627.67万元。


经核实中孚炭素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公司
对中孚炭素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对其在招商
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申请的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
期限为1年;公司对其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
资额度提供的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9个月,以上融资均为补充该公
司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是2002年1月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拥有欧凯公司100%的
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9月30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50,535.43万元,负债总额为
41,366.06万元,净资产为9,169.38万元;2014年1-9月利润总额为244.16万元,
净利润为171.63万元。


经核实欧凯公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公
司对欧凯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
的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9个月。同意公司为其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融资为补
充该公司流动资金。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
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实公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公司此笔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的4.2
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同
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文献军 彭雪峰 白凡雪峰、白凡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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