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浩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或 “ 浩丰科技 ” )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2014 年 3 月 21 日 修订)(以下简称“《承销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 2014 年 3 月 21 日修订)、《中国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 2014 年 3 月 21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 范》( 2014 年 5 月 9 日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 2014 年 5 月 9 日发布)(以下简称“《备案管理 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2014 年 5 月 9 日发布)(以下简称“《配售细 则》”)等有关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4 〕 158 号 )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4 〕 158 号)等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 则和适用的操作指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公告新增 回拨机制启动情况、网下获配投资者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请广 大投资者认真阅读。 重要提示 1 、 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1 , 0 3 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 ( 以下简称 “ 本次 发行 ”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 5 〕 1 7 号文核准。 2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 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 , 发行人和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 8.81 元 / 股,并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 , 0 3 0 万股。 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T 日)结 束,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 37,200 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 1,654,769,500 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 数为 403.60 倍,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 北京 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 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 T+1 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 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 ,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92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 。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 倍数为 361.17 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 178.51 倍。 4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 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主 承销商及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5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见证, 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 、根据 2015 年 1 月 14 日( T - 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第 98 号 )的要求, 保荐人 ( 主承 销商 ) 按照资格认定并登记备案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做出 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 4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0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 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数量为 37,200 万股,有效申 购资金为 1 , 071 , 732 万元。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T 日)结束, 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 37,200 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 1,654,769,500 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 403.60 倍,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和《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 T+1 日) 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3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92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 。 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 361.17 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 178.51 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 201 5 年 1 月 6 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 则,配售结果如下: 1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54.55 % ( 56 1 , 884 股)配售给 A 类配售对象, A 类 配售比例为 0.9063 % ; 2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20 .00 % ( 206 , 008 股)配售给 B 类配售对象, B 类配 售比例为 0.1510 % ; 3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 25.45 % ( 262 , 108 股)配售给 C 类配售对象, C 类配 售比例为 0.1510 % ; 4 、零股处理原则: 配售给 A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高且报价时间最早的配 售对 象 。 四、网下配售明细 根据配售原则,最终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 申购股数 (万股) 获配股数 (股) 1 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西证券金网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2 财富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星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3 财富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星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4 华融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华融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5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 金集合计划 28.81 620 9,361 6 工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 28.81 620 9,361 7 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华夏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8 浙江中扬投资有 限公司 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 28.81 620 9,361 9 国联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8.81 620 9,361 10 中船重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28.81 620 9,361 11 安徽国元控股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28.81 620 9,361 12 天津保税区投资 有限公司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28.81 620 9,361 13 东航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28.81 620 9,361 14 中远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15 上海汽车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自营账户 28.81 620 9,361 16 兴业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17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28.81 620 9,361 18 国都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19 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20 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投资账户 28.81 620 9,361 21 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22 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23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28.81 620 9,361 25 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26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27 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28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8.81 620 9,361 29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8.81 620 56,188 30 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28.81 620 56,192 31 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8.81 620 56,188 32 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8.81 620 56,188 33 南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28.81 620 56,188 34 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8.81 620 56,188 35 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8.81 620 56,188 36 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8.81 620 56,188 37 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8.81 620 56,188 38 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8.81 620 56,188 39 民生通惠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保险产品 28.81 620 9,364 40 中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28.81 620 9,364 41 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得意理财 28.81 620 9,364 42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团体分红 28.81 620 9,364 43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 28.81 620 9,364 44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 28.81 620 9,364 45 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8.81 620 9,364 46 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28.81 620 9,364 47 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28.81 620 9,364 48 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型保险产品 28.81 620 9,364 49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传统普保产品 28.81 620 9,364 50 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险产品 28.81 620 9,364 51 太平洋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28.81 620 9,364 52 太平洋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 28.81 620 9,364 53 太平洋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28.81 620 9,364 54 太平洋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8.81 620 9,364 55 太平洋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 28.81 620 9,364 56 太平洋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28.81 620 9,364 57 华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受托管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8.81 620 9,364 58 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8.81 620 9,364 59 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团体分红 28.81 620 9,364 60 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28.81 620 9,364 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 及时与 保荐人 (主承销商)联系。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 5 年 1 月 1 2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2.48 倍,可比 上市公司 2013 年平均市盈率为 5 1.55 倍。 根据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 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市值的合理区间为 19.21 亿元 ~ 22.52 亿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 2 8.81 元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2 2.94 倍(每股 收益按照 201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 母公司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低于上述行业及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 ( 含获得配售部分 ) 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 证 监发行字 〔 2006 〕 78 号 ) 的规定处理。 八、本次发行相关费用 发行费用合计 2 991 万元,主要包括: 1 、承销、保荐费: 2 200 万元 2 、审计费: 1 81 万元 3 、律师费用: 1 50 万元 4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 30 万元 5 、发行手续费: 30 万元 九、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保 荐人 ( 主承销商 ) 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755-22624430 联系人: 股权事业部 ECM 发行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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