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达华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1月20日 17:33:3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0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2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
董事长蔡小如先生召集并主持,由董事会秘书陈开元先生记录;公司部分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董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以自有资金20,000,000元在四川设立全
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
范围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1)公司本次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主
要是开拓市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2)本次
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况;(3)本次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000元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分期认缴,且将在公司董事会通过
后十个工作日内认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刊登在 2015 年1月2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
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
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授信额
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
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
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小如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刊登在 2015年1月
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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