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万润科技: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顺延1年调整至2015年12月28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3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2月6日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4,804,947.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195,052.96元。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的资金总额扣除35,000,000.00元承销保荐费用后金额229,000,000.00元,已于 2012年2月9日由承销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01617800052509978的账户中, 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审国际 验字[2012]第01020015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 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情况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计划投资2,188.30万元,建设期24个月,建设 期间可根据需求分期分批开展研发工作。该募投项目重点研发白光LED封装技 术、特种照明用LED光源的二次光学部件一体化封装技术、多芯片阵列集成超 大功率LED模组封装技术、室内外LED照明产品的二次光学系统及配光技术研 究,主要任务是提供可供产业化的技术、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产品市场竞争 力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01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受原规划设计 和人防政策调整、厂房地质勘探存在偏差影响,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后续使用 安全,董事会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0个月调整至 2014年1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 载的《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8)。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累计投入总额(万元)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2,188.30 831.41 37.99% 2014年12月28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831.41万 元,主要系建筑工程和土地购置费用投入,研发厂房已完成建设。 三、本次调整建设进度的原因 受政府对半导体节能环保照明产业的支持,LED商业照明和民用照明市场 需求逐步释放,近几年LED产业快速发展,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 且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为了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前期已根据市场需 求状况,适时投入了部分自有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用于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 目前,为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将坚持 边扩建、边研发、边推广的统筹发展思路,密切跟进中高端LED封装和照明技 术、产品的发展趋势和热点,审慎评估新的市场需求和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分步新增研发设备、检测仪器,培养和引进LED专业人才,合理安排研发投入, 以使研发的产品更贴近客户的动态需求,加强客户黏性,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年调整至2015年12 月28日。 四、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经审慎评估,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年调整至2015年12月28日,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 容、建设地点、实施方式不变。 调整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14年12月28日 2015年12月28日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量、最大化发挥募集资金效益的前提,在充分考虑 LED封装和照明领域研发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研 发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下,公司合理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建设进 度,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LED封装和照明领域研发技术和市场需求 的动态变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研发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下,采取审慎的态度 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实施主体、方式及地点等变更 之情形,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年调整至 2015年12月28日。 2、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认为: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充分考虑了LED封装和照明领域研发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公司目前生产 经营和研发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实施主体、 方式及地点等变更之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质量,最大化发挥募集资金 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年调整至2015年12月28日。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万润科技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顺延1年调整至2015年12月28日,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亦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万润科技本次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企业技术研 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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