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而泰: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5年01月23日 19:34: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5-00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1月2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6,918.02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
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918.02万
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2.63%,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的专
项账户。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7号文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5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5.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94.37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5日出
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160号《验资报告》确认。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过程中,发生上市路
演推介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689万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财部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内容要求:“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
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已将2010年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
上市路演推介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689万元调整记入2010年度期间费用,不
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由此调整后增加募集资金净额689万元,
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783.37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392.3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918.02万元(包
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刘建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连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
南中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
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
连同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将募集资金转入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的人民币定期专项账
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日常存储。本次开设的定期专项账户不得直接对外进行任何
转账或支付。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使用资金,必须先将相应募集资金转回原募集
资金活期专项账户。



二、定期存储到期后,及时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或在定期专项账户中续存,并通知国信证券。


三、补充协议生效后,构成于2010年5月26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
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
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
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存款方式

存款金额(人民币: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活期存款

3,970,466.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活期存款

19,557.3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个月定期

21,048,625.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

活期存款

1,150,404.5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

三个月定期

33,710,348.8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活期存款

9,280,771.33

合计



69,180,173.21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项目为“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
及产能扩大项目”及“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
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4,722.45万元。


1、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 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原计划实
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光明
新区)公明办事处模具基地根玉路A603-0360号宗地。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该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佛山市南海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更改后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母公司深
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将募投项目与在建项目合并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与在建项
目“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控制器生产项目”合并建设。 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3年12
月31日,前述项目已实施完毕。


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经公司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该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调整为公司于深
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模具基地根玉路A603-0360号宗地块上新
建的研发楼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该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917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已累计投入2,955.8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1,882.07万元,以自有资金支
付研发、知识产权维护人员工资、研发材料等1,073.73万元,资金结余1,034.93
万元。资金结余原因:由于募集资金专户无法支付研发、知识产权维护人员工资
及购买研发用零星材料,公司从银行基本帐户里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而泰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39.34万元。深圳
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
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深鹏
所审[2010]439号),2010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对该前期投入实施了置换。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 40,060.92万元,已全部先后用于投资
募投项目、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等
事项。公司超募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1、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智能控制器生产项目: 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60万元用于在建项目“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控制器生产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

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控制器生产项目”合并建设,2014
年12月31日使用超募资金专户支付111.73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10,184.33万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经公司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50万元用于
在建项目“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截至2014
年12月31日,该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为1,262.54万元,累计投入资金为1,262.54
万元,该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3、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3,500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银行贷款1,500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3,500万元,共计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上述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方案已实施完毕。 经公司2011年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500万、补充流动资金5,500万元。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
充流动资金方案已实施完毕。 经公司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1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补充流动资金方案已实施完毕。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万元,共计使用募集
资金23,000.00万元。


4、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 经公司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人民币850万元投
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HKD1,000
万元。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2月8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
成注册,2011年3月17日,公司已按照当日银行汇率,实际使用超募资金843
万元用于该项目,完成对该项目的投资。


5、投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和而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并实施“LED现代照明
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经公司201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


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0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
和而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并由其实施“LED现代照明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011年7月,公司使用募资金人民币700万元用于该项投资。


6、增资控股子公司-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经公司2012年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
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2012年5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万元用于该项投资。该项投资已完成。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
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50,392.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13,704.50万元,超募资金使用36,687.87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2,528.71万元,累计手续费支出1.69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6,918.0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
表: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进展状




(一)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


11,805.45

11,805.45

11,822.43

已完成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2,917

2,917

1,882.07 (注1)

已完成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722

14,722

13,704.50





(二)超募资金投向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化系统建设项目

1,250

1,250

960.54 (注2)

已完成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智能
控制器生产项目

10,060

10,060

10,184.33

已完成

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
控制国际有限公司

843

843

843

已完成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和而泰照明科
技有限公司并实施"LED现代照明产品研
发与产业化项目"

700

700

700

已完成




增资控股子公司-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
术有限公司

1,000

1,000

1,000

已完成

归还银行贷款

4,000

4,000

4,000

已完成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

19,000

19,000

已完成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6,853.00

36,853.00

36,687.87



合计

51,575.45

51,575.45

50,392.37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合计

2,527.02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



6,918.02



注:1、和而泰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917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
资2,955.8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1,882.07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研发、知识产权维护
人员工资、研发材料等1,073.73万元。


2、和而泰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截止期末该项目已实施完毕,累计投入资金1,262.54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960.54万元、自有资金302万元。




四、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及
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
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527.02万元。




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
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69,180,173.21元(含利息收入)永


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
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


(一)必要性分析

截至目前,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已经基本上实施完毕。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使公司不断扩
大销售规模以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有利于公司贯彻既定发展战略,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
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9,180,173.21元(含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
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
诺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和而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
同意和而泰实施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
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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