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长盈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1月23日 20:04:31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5-0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5年1月19日以电子邮
件、短信等通讯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为其子公司泰博股份提供担保的议
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长盈”)在其控
股子公司江阴市泰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博股份”)的持股比例发
生变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关于昆山长盈向泰博股份提供额度为160
万元的担保的决议不再执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26日、2014年10月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73、
2014-75)。现泰博股份拟向招商银行江阴支行申请银行授信1,000万元,同意昆山
长盈按80%的持股比例在800万元额度内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的决议生效后,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总额
不超过5.89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不超过5.89亿元,占母公司2013年度经
审计总资产的29.22%。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
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
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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