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安泰集团:关于诉讼撤诉公告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5— 002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撤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商业承兑票面金额总计人民币5,362万元; 贷款本金总计人民币1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案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等无重大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市中院”)送达 的共八份《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太原分行”)撤回其与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及借款纠纷的起诉 案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1日收到太原市中院送达的关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与公 司票据追索权纠纷的六份《应诉通知书》及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收到太原市中院送达的 关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与公司借款纠纷的两份《应诉通知书》,并于10月9日收 到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10日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裁定情况 经公司与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近日,招商银行 太原分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根据太原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4) 并民初字第461——466号以及(2014)并民初字第554、555号】,就上述有关 票据追索权纠纷及借款纠纷的全部诉讼案件,准予原告招商银行太原分行撤回起 诉。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截至本公告日,因票据追索 权纠纷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均已解除。因借款纠纷所采取的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 结措施解除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诉讼已由原告申请撤诉并获准许,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 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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