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青岛碱业:备考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1月23日 21:35:47 中财网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4】01670556号







目 录

一、

审计报告


1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3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5

3、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瑞华专审字【2014】01670556号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碱业”)按照后附
的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8月31
日、2013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1-8月、2013年度的备
考合并利润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青岛碱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后附的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考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备考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备考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备考财务报
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备考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后附的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
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31日、2013
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8月、2013年度的备考合并经
营成果。




四、报告用途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
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青岛碱业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
报材料一起上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志明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2014.8.31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八、1491,414,037.91 495,897,601.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八、28,326,377.94 16,345,587.63
应收账款八、3197,764,307.04 102,270,974.19
预付款项八、531,580,495.71 25,866,135.3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八、410,762,115.91 21,521,197.63
存货八、6200,038,343.92 142,074,268.6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八、714,062,061.01 1,461,428.67
流动资产合计953,947,739.44 805,437,193.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八、81,500,000.00 1,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八、9976,816.48 942,849.84
投资性房地产八、1039,813,441.30 41,199,324.28
固定资产八、11301,554,271.11 302,430,001.01
在建工程八、1217,903,919.08 16,856,891.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八、13459,422,080.41 253,701,745.8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八、142,518,564.10 3,218,076.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八、154,512,408.88 4,767,757.50
其他非流动资产八、1717,464,004.70 232,496,051.47
非流动资产合计845,665,506.06 857,112,697.26
资产总计 1,799,613,245.50 1,662,549,890.85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2014.8.31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八、1943,000,000.00 46,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八、2096,759,676.01 119,988,775.37
应付账款八、21336,732,734.24 237,877,598.14
预收款项八、22103,698,687.15 119,988,049.57
应付职工薪酬八、231,281,913.27 857,300.46
应交税费八、249,548,040.55 8,972,166.4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八、2527,616,507.55 33,381,083.6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八、262,800,000.00 2,8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21,437,558.77 569,864,973.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八、278,800,000.00 8,8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八、283,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800,000.00 8,800,000.00
负债合计633,237,558.77 578,664,973.66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66,188,253.97 1,083,705,319.51
少数股东权益187,432.76 179,597.68
股东权益合计1,166,375,686.73 1,083,884,917.1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799,613,245.50 1,662,549,890.85
载于第6页至第7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至第5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2014年1-8月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八、29838,849,943.16 1,247,534,367.50
减:营业成本八、29538,885,220.30 786,043,355.78
营业税金及附加八、304,134,956.04 12,640,114.91
销售费用八、31103,511,416.01 159,810,059.06
管理费用八、32102,160,495.07 136,745,685.48
财务费用八、33876,756.90 -75,748.03
资产减值损失八、3512,071,532.14 10,706,053.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八、3433,966.64 111,582.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3,966.64 111,582.1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7,243,533.34 141,776,429.23
加:营业外收入八、3620,740,805.41 22,759,029.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3,958.13 611,078.77
减:营业外支出八、37724,374.68 372,160.4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593,915.45 12,323.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7,259,964.07 164,163,298.03
减:所得税费用八、3814,769,194.53 14,283,201.4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490,769.54 149,880,096.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82,934.46 149,858,805.48
少数股东损益7,835.08 21,291.1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82,490,769.54 149,880,096.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2,482,934.46 149,858,805.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835.08 21,291.12
载于第6页至第7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至第5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1-8月、2013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以生产经营纯碱为主
的大型企业,年生产能力为80万吨,公司主导产品 “自力牌”纯碱为中国名牌产品。

公司始建于1958年,原名青岛化肥厂,1965年纯碱生产系统竣工投产,1983年形成20万
吨/年生产能力,成为山东省、青岛市支柱产业。1984年青岛化肥厂更名为青岛碱厂,1993
年由国家有关部委核定为大型一档企业。1994年经青岛市体改委批准,由青岛碱厂发起,
以定向募集方式改组为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5月,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青岛天柱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双收农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于
1999年5月31日领取合并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7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00年2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A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于2000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46 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09 年6 月12 日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发行普通股10,066 万股(A 股),注册资本由295,126,210元变更为395,786,210
元。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纯碱、小苏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蒸
汽供应。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海水、白泥管道运输;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维修;建筑工程(以上经营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本公司及子
公司统称“本集团”。




二、拟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情况

1、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于2014年12月12日,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以及本公司《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本公司拟与本次重
组交易对方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出版”)、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山东鲁信文化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并且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
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构成。上述股份无偿
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必备内容,同时


生效、互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与前述三项交易不互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
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三项交易的实施。


(1) 股份无偿划转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海湾集团(以下简称“海湾集团”)截至2014年8月31日直接
持有上市公司135,587,250股股份,占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4.26%。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3号)审核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将海湾集团持有的公司
135,587,25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青岛出版持有。


(2) 重大资产置换


本公司以截至2014年8月31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青岛出版
等5位股东截至2014年8月31日拥有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
媒”)(交易对方)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评估值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交易价格
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以201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置入及置出资产
评估值为准。重组完成后,青岛出版等5名交易对方将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城市传媒
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和”)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4]
第QDV1076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8月31日,置出资产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值
为1,720,899,589.23元;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按置出资产评估值确定,即1,720,899,589.23元。

根据天和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4]第QDV1077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8月31日,置入
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2,483,013,980.28元,收益法评估值为2,878,684,900.00元,以收益
法确定最终置入资产的评估结果;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按置入资产评估值确定,即
2,878,684,900.00元。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为
1,157,785,310.77元。


上述《评估报告》已经青岛市国资委和青岛市财政局备案。


(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5.68元/股的90%即5.11元/股的发行价格,依据城市传媒全体5名股东各自持有城市
传媒的股份比例向其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


上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的必备内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任何一项因未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
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该三项交易均不予实施。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城市传媒100%的股权。


(4) 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绩效,本公司拟以不低于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92元/股的90%即5.33元/股的发行价格,
以锁价方式向青岛出版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版置业定向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
过5.35亿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募集资金将用于置入资产在建项目的建
设、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费用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前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互为
前提,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三项交易实施的基础上择机实施,其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
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三项交易的实施。


(5) 交易基准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8月31日。


2、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城市传媒前身系青岛市新华书店,成立于1981年11月12日。1996年经青岛市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和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关于同意组建青岛市图书音像发行集团》(青体
改发[1996]22号)批准,于1996年12月由青岛市内四区新华书店及青岛市下属5市3县(区)
新华书店共同组建“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注册资本1,327.40万元,隶属青岛市新
闻出版局。


2003年6月,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国有资本金设置的批复》(青国资[2003]69号),批准组建青岛市新华书店(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453万元,本次出资经青岛海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
务所以“青海所验字(2003)第010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同时,将青岛市内四区新
华书店进行资产业务重组成立青岛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其他5市3县(区)分别进行
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由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经营。改制后
的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由青岛市国资委授权青
岛出版社实施对该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2011年12月29日经青岛市财政局批准并根据青财资[2011]34号《关于青岛出版集团有
限公司无偿划转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至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
司的批复》文件,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2011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将持有的书店集团
1%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后,青岛出版集团有限
公司和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书店集团99%和1%的股权。


2012年1月,经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同意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设立股份公司的批
复》(新出审字[2011]932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青财资[2012]4号)
批准同意,青岛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1月17日,青岛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一致决议同
意采取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并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书店集团净资


产512,167,683.86元折股,其中34,000万元折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172,167,683.86
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变更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9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
享有城市传媒股份。


2012年9月,经公司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由34,000万元增
至40,000万元,新增资本由新增股东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青岛工业发
展投资公司”)、山东鲁信文化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每股3.37元价格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本次增资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中
瑞岳华验字[2012]第027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增资完成后,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84.15%股权,青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50%股权,山东鲁信文化
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50%股权、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公司3.00%股权,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85%股权。


2014年5月,经公司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拟将公司更名为青岛城市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6月27日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城市传媒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并经山东省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018023501。城市传媒总部位于山东省青
岛市海尔路182号。城市传媒及子公司主要从事图书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的出版、发行及文化用品销售劳务,属出版发行行业。


城市传媒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图书期刊报纸批发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有有效期:1981年11月12日至),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范围需经许可
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方法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
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
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的披露规定
编制。


2、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假设和编制方法

(1)假定本份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核准)。


(2)假设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于2013年1月1日已完成,公司架构于2013年1月1日已经
形成并独立存在,且持续经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编制2013年度、2014年1-8月的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3)假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法律上城市传媒将变为公司持股100%的子公
司。本份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
司2013年度、2014年1-8月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城市传媒2013年度、2014年1-8月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本份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
为报告主体编制,以本公司扣除置出资产后的财务报表,以及经审计的拟置入资产——
城市传媒2013年度和2014年1-8月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


(4)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最终经批准
的本次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及其作价,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及其计税
基础,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因
此,收购城市传媒股权产生的交易费用及税务等其他影响,均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
反映;同时,备考财务报表将所有者权益作为整体体现,并未体现本公司向收购资产定
向增发股份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中具体内容的增减变动和相关账务处理。另外,考虑到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和特殊目的,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5)本次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城市传媒原股东持有本
公司58.19%的股权,青岛出版取得公司的控制权。而公司则取得城市传媒100%股权。根
据财政部2009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
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的规定,城市传媒原股东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
并取得本公司控制权,本次交易行为为反向收购。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不持有构成业务
的资产或负债,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
会函[2008]60号)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
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城市传媒的资产、负债在并入备考财务报表
时,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按照本份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三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只编制了


2013年度、2014年1-8月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本公司管理层确认,除未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外,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和假设编
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0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备考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五、备考财务报表采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
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及境内
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
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
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
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
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
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
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
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
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
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
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
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
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
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4(2)),判
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
段描述及本附注五、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
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
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
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
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
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
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
司控制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
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
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
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
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
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
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
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6“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
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
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
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9、(2)④)和“因处置
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
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
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
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
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
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
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
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
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集团风险管理或
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
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
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
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
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
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
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
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
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
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
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
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
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
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
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
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
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
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
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本集团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
益的合同。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
入,不足抵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
后增加股东权益。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集
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7、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
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
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
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
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
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
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
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
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
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组合2收款无风险组合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的实际损失率结合现实情况分析确定不计提坏账准备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
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2收款无风险组合

个别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

5

1-2年

10

10

2-3年

30

3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
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
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途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①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计价。


②库存商品的核算

图书、期刊和其他电子音像制品采用定价法,其他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领
用和发出按加权平均法与个别计价法相结合方法进行核算。


按照定价法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定价成本调整为实际成
本。


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出版企业按下述方法确定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于每期末,对库存出版物存货进行全面清理并实行分年核价,按规定的比例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出版物提成差价”。


提成差价的计提范围指所有属于出版单位的库存出版物,包括在库、在厂、委托
代销、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提成差价的提取标准为:

A 图书:分三年提取,当年出版的不提;前一年出版的,按期末库存图书总定价
提取20%;前二年出版的,按期末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30%,前三年出版的,按期末
库存图书总定价提取40%。对无价值以及出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图书,按期末库
存实际成本提取。



B 纸质期刊(包括年鉴)和挂历、年画,当年出版的按期末库存实际成本提取。


C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微缩品),按期末库存实际成本的10%提
取,如遇上述出版物升级,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仍有市场的,保留该出版物库存实际
成本10%;升级后的原有出版物已无价值的,全部报废。


各发行企业按下述方法确定存货跌价准备:

发行企业期末分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计提范围指所有权属于本企业的库存商
品和所有权不属于本企业的受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标准为:

A、所有权属于本企业的库存出版物,包括自供货方购进的纸质图书、纸质期刊
(包括年鉴)、挂历、年画、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库存商品,按本集团出
版企业库存出版物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提取。


B、文化用品及其他商品按期末库存商品实际成本的5%提取。


所有各类存货的跌价准备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其实际成本。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


9、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
策详见附注五、6“金融工具”。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
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
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
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
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
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
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
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
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
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
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
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对于被投资
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后续处置该长期股权投资时,将此处计入股东权
益的金额按比例或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
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
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
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
五、4、(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
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
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
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
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
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投资
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
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6“非流动非金融
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


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
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

3.17-4.75

机器设备

5-10

5

9.5-10.00

运输设备

4-10

5

9.50-23.75

电子设备

3-5

5

19.00-31.67

其他

3-5

5

19.00-31.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
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
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
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
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
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
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
减值”。


13、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
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
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
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
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


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
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
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
减值”。


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6、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
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
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
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
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
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7、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
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
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
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
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18、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①出版企业销售出版物的收入应按出版单位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
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


采用预交定金方式销售出版物时,以发出出版物进行结算时确认销售收入。


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出版物时,以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并将提货
单交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出版物收入。


附有退回条件销售出版物时,明确退货率及退货期的,在售出出版物的退货期满
进行结算时确认销售收入,没有明确退货率及退货期的,以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
的凭证时确认出版物收入。


②出版物发行企业按业务性质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出版物零售业务,以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并将货物提交给购买方时
确认销售出版物收入。


出版物批发业务,采用如下方式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A、采用代销方式销售出版物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B、采取买断方式销售出版物的,以出版物发出后进行结算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
现;

C、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出版物,在售出出版物的退货期进行结算时确认收
入。


③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
够可靠计量,与收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其他业务收
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
比例/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
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
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
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
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1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
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
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
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
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
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
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
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
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
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
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
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


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
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
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
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本集团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
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
对本集团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
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根据其性质
按照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
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确认为资本公积。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
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
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
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
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
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
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
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
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
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
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1、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
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
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


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
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
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
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
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
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
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
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
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3、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


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
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
[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
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
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城市传媒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决议通过,城市传媒
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1-8月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
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
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

受影响的会
计报表科目
名称

影响金额

2014年8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核
算的对西藏悦读纪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投资,追
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核算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1,500,000.00

1,500,000.00

长期股权投


-1,500,000.00

-1,500,000.00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本期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
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
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
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
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
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
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


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
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
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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