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建信信用C: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时间:2015年01月24日 19:31:14 中财网



















建信
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
5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
1
1

4

6
日证监
许可
[
20
1
1
]
493
号文
核准募集。

本基金合同已于
20
11

6

1
6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4

12

1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
1
4

9

3
0
日(财务数据

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绪言
................................
................................
................................
...................
5
二、释义
................................
................................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2
四、基
金托管人
................................
................................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3
七、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
................................
.............
39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
41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44
十、基金的投资
................................
................................
................................
.....
58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72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73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5
十四、基金运作方式的变更及相关事项
................................
.............................
82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83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86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90
十九、风险揭示
................................
................................
................................
.....
95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9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1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7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44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件
................................
................................
...................
14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150

一、绪言



建信
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建信
信用增
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
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建信
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
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2003

10

2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立法
机关对其
不时
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销售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04

6

25
日颁布,同年
7

1
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
册登记、清算和结算、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
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
关规定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
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
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
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
法规
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

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
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封闭期:


指根据基金合
同关于基金运作方式的约定,本
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的期间。在此期间,基金份
额保持不变,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
回本基金;


开放期:

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
方式后的存续期间;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发售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不含封闭期),投资人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内(不含封闭期),基金份额持
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
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
额(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
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
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




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
人届时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
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

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
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
另一交易账户的
行为;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的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和互联网网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
的由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
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
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的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起(不包括T日)的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所得股票红




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
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
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
额总数后得出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
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
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
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和没收、法律
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以及其他突
发事件。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建信信用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C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
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设立日期:
2005

9

19



法定代表人:
杨文升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批准
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
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
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
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
决策
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
对总经理等
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杨文升
先生,董事长。

现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

1993
年毕业于清华大
学技术经济专业,
获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
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
分行行长。

2014

6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志晨先生,董事。

1985
年获东北财
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
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
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
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
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



欧阳伯权先生,董事,现任
美国信安金融集团总裁

亚洲


1977
年获
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城市设计及环境规划系学士学位。历任加拿大安泰保险公司
管理级培训员、团体核保总监,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亚洲区团体保险部副总裁,
信安国际有限公司亚洲区行政总裁。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1981
年毕业于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丰业
银行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务
部司库,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19
9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经理
(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长、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



顾建国
先生,独立董事,
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

1984



年获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工程学学士学位,
1991
年获浙江大学经济系宏观经济
专业硕士学位,
1994
年获财政部财科所研究生部财务学博士学位。历任中国
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兼财会部经理、中国建设银
行会计部副总经
理、香港华建国际集团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

独立董事

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
中银保
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
美国国
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
,
美国友邦保险
(
加拿大
)
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
政员等。

19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

独立董事

法学博士

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
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



2
、监事会
成员


张涛
女士,监事会主席
,高级经济师




中共
中国建设银行
委员会第一
巡视组组长


1999
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历任
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省分行储蓄处副处长
、处长,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抚顺市分行行长、党委(组)书记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
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中国建设
银行高级研修院副院长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
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
总裁等职务。

方女士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
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唐湘晖女士,监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政治工作部(纪
检监察部)主任


1993
年获北京物资学院会计学学士,
2007
年获得清华
-
麦考
瑞大学应用金融硕士。历任中电联电力财会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原电力工业
部经济调节司,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务与资
产管理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结算中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金融管理部副处长、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机构发展
与管理部经理。




翟峰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1988
年获得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文学学士学位,
1990
年获得上海复旦大学国
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历任中国日报评论部记者,秘鲁首钢铁矿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主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发行部副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
总经理,上海永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吴洁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1992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
199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
生部。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资金
部交易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交易风险管理处、综合处高级
副经理(主持工作)。



吴灵玲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总监。

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1

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
力资源部主任科员,高级经理助理,建信基金
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助
理,副总监,总监。



3
、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何斌先生,副总经理。

1992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学士学位。先
后就职于北京市财政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
金监管部、国泰基金管理公司(任副总经理)、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任督察长)。



王新艳女士,副总经理。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硕士。

1998

10

加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2

1
1

2


2004

5

22

任长盛成长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04

6
月加
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等职,
2005

3

16
日至
2009

3

16
日任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07

6

18
日至
2009

3

16
日任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3
月加入本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0

5
月起任副总经理。

2009

12

17
日至
2011

2

1
日任建信恒久价值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

4

27


2013

12

20





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0

11

16


2011

12

20

任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
、督察长


路彩营女士,督察长。

1979
年毕业于河北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历
任中国建设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华夏证券部门副总经
理,宝盈基金管理公司首席顾问(公司副总经理级),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长。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菁女士,
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硕士。

2002

7
月进入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工作,从事基金托管业务,任主任科员。

2005

9

进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任债券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
、基金经理、
资深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2007

11

1
日至
2012

2

17
日任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09

6

2
日起任建信收益增强基金基金经
理,
2011

6

16
日起任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经理。



王新艳女士,副总经理。


梁洪昀先生,投资管理部总监。



万志勇先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钟敬棣先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姚锦女士,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
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
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
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
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
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
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
会下设立了
审计与风险控制
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
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
行评价,监督
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
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
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
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
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
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
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
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
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
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
相互核对、
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
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
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
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
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
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
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
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3

30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联系人:王涛


电话:
021
-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
钞行之一。交通银行先后于
2005

6
月和
2007

5
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
上市,是中国
2010
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交通银行连续
五年跻身《财富》
(FORTUNE)
世界
500

,营业收入排名第
243

,较上年提

83

;列《银行家》杂志全球
1,000
家最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
23
位,较上
年提升
7
位。截至
2014

6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
6.17
万亿元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68.95
亿元。



交通
银行总行设
资产
托管部。

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
经验,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以及
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

中高级
专业
技术
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
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
员队伍。



2

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至
2013

10
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09

12
月至
2013

5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
3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
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
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0
月起任本行
行长;
2010

4
月至
2013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8
月至
2010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
2004

9
月至
2005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6
月至
2004

9
月任本行
董事、行
长助理;
2001

9
月至
2004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
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钱文挥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



钱先生
2007

8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10
月至
2007

8

任本行副行长(其中:
2005

7
月至
2006

11
月兼任本行上海分行行长)。钱先

1998
年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刘树军先生,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刘先生
2012

5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2011

10
月起任本行资产
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1

10
月前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
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
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本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刘先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
师。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
14

三季度末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14
只。

此外,还
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
QFII

QDII
、信托计划、证
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
ABS
、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
12
类产品。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
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
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
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

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
管,
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
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

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
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
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
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

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
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
的内部控制目标。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

金托管人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确保基
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
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
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
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
、《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
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
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
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
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
的规
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
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
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
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
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
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
的违
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
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场外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法定代表人:
杨文升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2
)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
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
网址:
www.ccbfund.cn





2
)场外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
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
c.cn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传真:
0755
-
83195049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
m.cn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1
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1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
95565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
2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商务楼
A



法定代表人:刘军


客服电话:
0571
-
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1
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
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
0755
-
82288968


网址:
www.cc168.com.cn



1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001
,(
021

962503


网址:
www.htsec.com



1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
6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1
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
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
话:
0431
-
96688

0431
-
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1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515988


网址:
www.bhzq.com



2
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2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热线:
0591
-
96326


网址:
www.gfhfzq.com.cn



2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客服热线:
400
-
800
-
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123


网址:
www.xyzq.com.cn



24
)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客服热线:
4008866338


网址

stock.pingan.com



2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第
0
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8008


网址:
www.china
-
invs.cn



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0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82825555


网址

www.axzq.com.cn



27

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8
-
777


网址:
www.gyzq.com.cn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
0532
-
9
5548


网址:
www.citicssd.com



3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
025
-
84579897


网址:
www.htsc.com.cn



31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
2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法定代表人:周晖


客户服务电话:
0731
-
4403340


网址:
www.cfzq.com



32
)东海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19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客服热线:
400
8888588


网址:
www.
longone.com.cn



3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
0
号国
际信托
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3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概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概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 4009200022


(3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概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2
、场内发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
业务
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
网站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法定代表人:
金颖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联系电话:
0755
-
25938095


传真:
0755
-
25987538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12



负责人:
王丽


联系人:
徐建军


电话:
010

66575888



传真

010

65232181


经办律师:
徐建军、
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4月6日证监许可[2011]493号文
核准。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
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基金合同生效三年以后转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首次募集份额目标的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为30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募集规
模控制的具体方案详见份额发售公告。


(七)募集场所和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投资人可通
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场内系统”)


持有人证券账户下;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但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得赎回。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
“TA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下,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得赎回,
但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其中,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换。


(八)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及代销机构相关公告
)。


本基金自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6月10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
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
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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