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成内需: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期)

时间:2015年01月29日 11:32:23 中财网







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
1
4


2
期)























基金管理人:
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 提 示

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

2011

4

27
日证监许可【
2011

609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合同


20
11

6

1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4

12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
1
4

9

30
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
................................
.....
2


................................
................................
................................
................................
..............
3
一、绪

................................
................................
................................
................................
.......
4
二、释

................................
................................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1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0
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
................................
.................
40
八、基金的投资
................................
................................
................................
.............................
4
9
九、基金业绩
................................
................................
................................
................................
.
59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
................................
................................
.................
60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60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
.....................
61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4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6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7
十七、风险揭示
................................
................................
................................
.............................
6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71
十九、基金合同内
容摘要
................................
................................
................................
.............
7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84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
.........
93
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
.....................
9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95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95












一、绪 言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
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其任何有效的
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
基金合同
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
基金合同
所募集的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
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

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
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
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
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
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
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售公告
《大成
内需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
基金合同
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
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
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
当事人

基金合同
约束,根据
基金合同
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
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



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
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

公历日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
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
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
0%
时的
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
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期
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
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
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
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设立日期:
1999

4

12



注册资本: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48%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2%

四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卓


电话:
0755
-
83183388


传真:
0755
-
83199588


联系人:
肖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下设

十个部门,分别是股票投
资部、
数量投资部、社保基
金及机构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委托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
部、
营销策划及
产品开发

、信息技术部、客户服务部、市场部、总经理办公室
、董事会办
公室
、人力资源部、
计划财务部、行政部
、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和国际业
务部
。公司
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武汉、福州

沈阳
、广州和南京
等地设立了

家分



公司

拥有两家子公司,分别为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
公司
还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
等专业委员会




公司以“责任、回报、专业、进取”为经营理念,坚持“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企业
精神,致力于开拓基金及证券市场业务,以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注重绩优、高成长的投资
组合,力求为投资者获得更大投资回报。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
4

12

14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1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12

26
日已转型为
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4

ETF

1

ETF
联接基金:大成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

50
0
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
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QDII
基金:大成标普
5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及
3
9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价值增长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核心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
赎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兴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景
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和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刘卓先生,董事长,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


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4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12年11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15日起任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靳天鹏先生,副董事长,国际法学硕士。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任职于共青团河
南省委;1993年3月至12月,任职于深圳市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公司;1994年1月至6
月,任职于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1994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蛇口招商港务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至今,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交易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罗登攀先生,董事、总经理,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
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毕马威(KPMG)法律诉讼部资深咨询师、金融部资深咨询师,
以及SLCG证券诉讼和咨询公司合伙人;2009年至201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划委专家顾问委员,机构部创新处负责人,兼任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013年2月至2014
年10月,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委会委员。2014年11月26日起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雄先生,董事,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1987年8月至1993年4月,任厦门大学财经系教师;1993年4月至1996年
8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事
业发展局企业管理处副处长;1999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裁、
总裁,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学林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7年5
月-2000年4月,任职于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2000年4月-2007年2月,任职于中国
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部;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叶林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吉敏女士,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东北财经大
学金融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东北财经大学开发金融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金融
业产业组织结构、银行业竞争方面的研究。参与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国家社科基金、
三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多项省级创新团队项目,并负责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在
国内财经类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英国牛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职正教授(博士生导师)
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系联合系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
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
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监事会:

陈希先生,监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被亚洲风
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授予“企业风险管理师”资格。2007年起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常务副总裁(至2012年7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起,兼任吉林省国家生物产
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省国家汽车电子产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2012年6月起,兼任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起至今,任中
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吴朝雷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1988年9月-1990年12月任浙江省永嘉县峙口乡
人民政府妇联主任、团委书记;1991年10月-1998年2月任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民政科长;1998年3月-2001年6月,任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助理检察员;2001
年6月-2007年8月,就职于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任三级检察官;2007年8月起任
民生人寿北京公司人事部经理。2007年11月-2009年12月,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0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纪委副书记、大
成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李本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2001年至2010年先后就职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10
年8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行业研究主管。2012年9月4
日起任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6日起任大成消费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14日任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杜鹏女士,督察长,研究生学历。1992年-1994年,历任原中国银行陕西省信托咨询
公司证券部驻上交所出市代表、上海业务部负责人;1994年-1998年,历任广东省南方金
融服务总公司投资基金管理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资产管理
部经理;1998年9月参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1999年3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2009年3月19日起兼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春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长春税务学院、吉林省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运营
部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25日起任大成创
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冰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主管。200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


综合管理部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7月13日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0年1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明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1992年至1996年曾任厦门证券公司鷺江营业部总
经理。1996年至2000年曾任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4年曾任香港时富
金融服务集团投资经理,2004年3月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基金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现任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2013年10月起任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股票投资部总监。


钟鸣远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
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助理
总经理。2015年1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深
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
司副总经理。



2
.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李本刚先生:管理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
1
3
年。

2001
年至
2010
年先后就职于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
究员。

2010

8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
部高级研究员、行业研究主管。

2012

9

4
日起任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4

16
日起任大
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5

14
日任大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2
)历任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结束日


杨丹


2011

6

14



2013

7

17








3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


公司
股票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8
名成员组成,设
股票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1
名,其他委员
7
名。

名单如下:


刘明,公司副总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股票投资部总监;汤义峰,数量投资
部总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安田,股票投资部混合组投资总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周德昕,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大成财富管理
2020
生命周期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李本刚,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大成内需
增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大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文祥,研究部负责人,景
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
2014

12

26
日转型升级为
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于雷,交易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蒋卫强,风险管理部总监,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
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
基金合同
、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
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
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定期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
基金合同
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
相关资料
15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
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
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
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
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
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
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以下《
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
)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他同
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
规定限制。



(六)基金经理的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
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
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
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
素质等内容。




2
)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
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禁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
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
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
)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
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

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对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测
量,并提出风险调整的建议;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价,包括整体表现分析、业绩构成分析以及



业绩短期和长期持续性检验;对将要展开的新业务和创新性产品的投资做全面的风险评估,
提出风险预警等工作。




6
)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具备与其
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
)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
防范和化解风险。




8
)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1
)确保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
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4
)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
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9
)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
)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
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
)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公司自觉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
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2
)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
)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
选库。



4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
)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
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
)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
)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
策记录。



4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
)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
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
)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
令或者直接进
行交易。



2
)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
)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
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
)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6
)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
)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
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
)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
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
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
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
)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
度,建立客户资料的
保密保管制度。




9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
)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
)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
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
)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
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
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
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
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
)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
)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
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
)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
份验证、访
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
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
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
)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
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
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
)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
故障、灾
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
》、《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
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
)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
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
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
)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
)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
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
)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
)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
)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
时点的价值。




24
)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
金清算,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




25
)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
)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
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
)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28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
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
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
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
)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
)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类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
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4

9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293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268
只,
QDII
基金
25
只,覆盖了股票型、
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
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
评价。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
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3
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
.直销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法定代表人:
刘卓



话:
0755
-
83183388


传真:
0755
-
83199588


联系人:王
为开


公司网址:
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
-
888
-
5558
(免固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




1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
0755
-
83195236/22223555/222235
56


传真:
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
)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1

101



联系人:徐舲


电话:
021
-
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
021
-
63513928/62185233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联系人:王娟


电话:
010
-
66594909


传真:
010
-
6659494
2


网址:
www.boc.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99


电话:
010
-
85109219


传真:
010
-
85109219



网址:
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
010
-
67596084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
cb.com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
95588


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网址:
www.icbc.com.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
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
-
83077278


传真:
0755
-
83195049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
95595


联系人:李伟


电话:
010
-
68098778


传真:
010
-
68560312


网址:
www.cebbank.com



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法定
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电话:
021
-
38576985


传真:
021
-
50105124


联系人:周睿


网址:
www.shrcb.com



9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
010
-
63229482


传真:
010
-
66506163


客服电话:
96198


网址:
www.bjrcb.com



1
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
0755
-
2219
7874


传真:
0755
-
22197701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热线:
0755
-
961202

4006699999


网址:
www.18ebank.com



1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服电话:
95508


电话:
020
-
87310888


网址:
www.gdb.com.cn



1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
432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严峻


电话:
0571
-
85108195


传真:
0571
-
85106576


客服电话:
浙江
省内
0571
-
96523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1
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电话:
0769
-
22119061


传真:
0769
-
22117730


客服电话:
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1
4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
0577
-
8899008
2


传真:
0577
-
88995217


客户服务热线:
96699,浙江省外0577
-
96699


网址:
www.wzbank.cn



1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办公地址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65


电话:
0571
-
87659167



传真:
0571
-
87659188


网址:
www.czbank.com



1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
11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259


网址:
www.cbhb.com.cn



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
010
-
66223584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8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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