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同洲电子: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4-01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因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 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向招商银行、 南京银行、南昌银行及平安银行申请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其中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 2、审议程序 2015年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15日,注册地址:南通市 新胜路188号;法定代表人:袁团柱;注册资本:29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 持有其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 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智能电视机, 移动电话机和无线数据终端,数字电视机顶盒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同洲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13年南通同洲实现营业收入 42,705.74万元,利润总额1,650.47万元,净利润1,228.60万元。截至2013年12 月31日,南通同洲总资产56,325.86万元,总负债28,376.79万元,净资产27,949.0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38%。2014年1-9月南通同洲实现营业收入36,294.80万 元,利润总额-10.40万元,净利润-10.40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南通同 洲总资产89,947.11万元,总负债62,093.57万元,净资产27,853.54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69.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 议为准。 四、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累计已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公司不存在违 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潘玲曼、欧阳建国、肖寒梅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 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生 产经营实际所需。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 利于保证被担保对象的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上述担保行为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实际经 营所需。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上述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 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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