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厦门信达: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时间:2015年01月31日 17:05:5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0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201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
于2014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4—47)。


近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
注[2015]SCP13号),该协会决定接受公司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
内将发行情况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
内完成。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
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及政策要求。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
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
理工作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
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
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
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
机发行,并及时披露发行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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