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时间:2015年02月02日 20:02:2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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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ILVERY DRAGON PRESTRESSED MATERIALS CO., LTD. TIANJIN



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
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对下列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有关内容: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5,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
发行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及其亲属谢铁锤、谢辉宗、
谢志峰、谢志钦、艾铁领、艾铁茂、谢志安、王磊、谢志礼、谢志超、谢志杰、
谢志元承诺: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杭州富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天津金镒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景全、马韶峰、
钟志超、余景岐、张崇胜、张新、赵亚松、张云生、孙耀堂、王峥、刘晓平、尹
秀梅、张秀莲、时金、孙伟娜、李国树、闫崇健、郭浩、张宜文、魏海涛、连江、
李占元、李立超和许振山承诺: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海
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天津银龙
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谢志峰、钟志超、余景岐、孙伟娜、李景全和谢志礼承诺:如本人在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股东谢铁桥、谢
铁根、谢铁锤、谢辉宗和谢志峰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海通开元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低于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50%,且至多减持所持发
行人全部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谢铁桥、谢志峰、钟
志超、余景岐、孙伟娜、连江、周弢、谢铁根、李景全、谢志礼承诺: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
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
股利。公司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分配
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
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
的方式进行分配。


3、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
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
方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3、监事会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出决议,如果有外部监事,外部监
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4、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
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
东对利润分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
分红的原因、资金使用规划及用途等,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
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


见,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时的措施

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十)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制定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
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对回报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分红回报
计划。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截至2014年9月30日,发行人(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23,961.35
万元。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
享。


四、股份支付对公司财务业绩的影响

2011年3月,公司李景全等34位员工(包括谢铁桥、谢铁根的10名亲属)
以每单位注册资本人民币4.45元的价格向公司增资404.9445万元;2011年3月
底,杭州富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家机构投资者以每单位注册资
本人民币14.714元的价格向公司增资1,019.4342万元。公司将扣除上述10名亲
属后的24位员工持股数对应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取得成本之间的
差异计入管理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2011年度
确认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284.77万元,列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2011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4.72万元,扣除包括股份
支付在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18.61万元。


五、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行业的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铁路、输配水
工程、公路、桥梁、输配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及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城市道路和
桥梁以及井下巷道岩体锚固等工程领域建设投资规模。


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可能影响基
础设施及其他建筑工程投资规模和增速,将直接影响预应力混凝土钢材行业需求,
并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的波动。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钢厂生产的高碳钢热轧盘条,报告期内盘条成本
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在85%以上。公司一般通过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后,根据合同
交货时间安排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由于从合同签订到交货存在一定的间隔期,
在此期间如遇到盘条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加大公司对产品成本控制和管理难度,
发行人将会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80.70%、82.01%、81.42%和83.36%,主要供应商的供应量及其价格的变化
直接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三)铁路和水利建设相关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境内销售中,铁路市场和水利市场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50.78%、41.41%、55.79%和60.62%,为发行
人主要市场,而铁路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要以国家投资为主,发行人主营
业务收入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一定的依赖。未来我国铁路和水利建设的发
展方向及投资政策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销售回款的及时性和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溪银龙订单不足导致产能利用率低、业绩大幅下滑的风


本溪银龙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7日,目前拥有10条
预应力钢丝生产线,产能约为17万吨/年。设立本溪银龙的目的是为了缩短了生
产基地到东北市场的运输距离,节约运输成本;同时依托本溪及周边钢铁冶炼企
业的原材料供应优势。巩固、扩大公司在东北地区的市场份额,提高盈利水平。



2013年、2014年1-9月,该公司主要履行发行人与辽宁本钢钢铁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商贸”)签订《PCCP管道用冷拉预应力钢丝的购销协
议》及《PCCP管道用冷拉预应力钢丝的购销协议(补充协议)》。发行人(包
括本溪银龙及发行人母公司)2013年、2014年1-9月,分别向本钢商贸销售PCCP
管道用冷拉钢丝11.85万吨、18.7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8,434.30 万元、
73,841.10 万元,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24.79%、45.39%;发行人2013
年、2014年1-9月向本钢商贸销售预应力钢丝实现的毛利分别为8,247.60万元、
13,928.84万元,占发行人同期毛利总额的24.70 %、46.70 %;2013年和2014年
1-9月发行人扣除本钢商贸后实现收入分别为146,958.42万元和88,823.97万元、
实现毛利分别为25,150.14万元和15,900.43万元。本溪银龙2013年、2014年1-9
月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229.71万元、3,746.85万元,占发行人同期净利润总额的
18.42%、31.39%。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就前述《PCCP管道用冷拉预应力钢丝
的购销协议》及《PCCP管道用冷拉预应力钢丝的购销协议(补充协议)》项下
的累计供货量为32.52万吨,达到需求总量的84.82%;剩余需求总量的15.18%、
约6万吨PCCP管道用冷拉钢丝预计在2015年供货完毕。本溪银龙除上述供货
约定之外,尚未签署新的供货合同。如果2015年本溪银龙不能取得新的订单,
存在着产能利用率下降,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五)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行人前身银龙有限于2009年3月27日取得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
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0912000007,证书有效期三年。发行人于2012年3月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2年3月2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F201212000001,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发行人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经税务机关认可,发行人报告期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未来国家取消或减少所得税优惠政策,或公司未能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认定,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的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9,062.09

13,262.83

7,281.33

8,181.72

实际适用所得税率

15%

15%

15%

15%

假设无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

25%

25%

25%

25%

所得税优惠金额

906.21

1,326.28

728.13

818.17

所得税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6.12%

8.97%

11.18%

11.23%

扣除所得税优惠的净利润

11,030.33

10,777.68

4,663.34

5,136.55



2、增值税出口退税优惠

国家对出口产品实行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并适时对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出口退税金额

3,127.13

3,568.25

3,459.21

3,519.33

利润总额

14,802.58

14,789.51

6,510.71

7,284.47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1.13%

24.13%

53.13%

48.31%



如果未来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出
口退税率下降一个百分点对公司营业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营业利润

13,655.04

14,656.93

5,857.07

7,183.75

出口退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对
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

408.44

549.14

512.18

498.17

出口退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对
营业利润的影响比例

2.99%

3.75%

8.74%

6.93%




六、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启
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30日内启动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发行人将按顺序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

(1)由发行人回购股票

1)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公司
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发行人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
募集资金的总额;

B.发行人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5)发行人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发行人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发行人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B.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发行人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
行人的股票进行增持;

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方案实施完毕起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
发。



3)有义务增持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
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
但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全体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二)发行人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购回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
启动回购程序,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承诺: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
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购回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开
发售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开发行时其他股东公开发售部分及锁定期结束后本人
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


(三)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本公司(或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发行人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股东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
谢志峰和海通开元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
谢志峰和海通开元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的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
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
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
如发生谢铁桥、谢铁根和谢志峰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谢铁桥、谢铁根和
谢志峰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和谢志峰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的25%。


海通开元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低于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50%,且至多减持所持发
行人全部股份。


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谢志峰和海通开元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五)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责任主体已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关于所持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及自愿锁定的承
诺书》;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天津银
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3、发行人出具《发行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出具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购回股份的承诺函》;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发
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函》;

5、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具《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的承诺》;

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
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
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
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制作、出具的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
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海通证券将依法与发行人一起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但海通证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
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
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
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会计师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
所制作、出具的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
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一起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为发行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中同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制作、出具的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与发行
人一起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的除外。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其中2014
年10-12月、2014年1-12月及2014年12月31日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及所载资料,包
括公司审计截止日后出具的财务报表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
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
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 第210003
《审阅报告》,2014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155.6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44.47万元,分别同比
增长7.95%和1.31%,2014年10-12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25.0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1.15万元,
与2013年同期分别下降39.63%和40.45%。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此
外,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
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2015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由于CRTS III型
先张法无砟轨道板销售量将增加,公司预计2015年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5%到35%。


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七、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数量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5,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
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

2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倍(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
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09元(按2014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
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4,274.90万元

保荐费200.00万元

审计评估费用444.00万元

律师费用170.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270.00万元

上市手续费63.90万元

合计5,422.8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中文名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SILVERY DRAGON PRESTRESSED MATERIALS CO., LTD.
TIANJIN

注册资本

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铁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1998年3月17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1年8月3日

住所

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邮政编码

300400

电话号码

022-26983538

传真号码

022-2698357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yinlong.com/

电子邮箱

dsh@yinlon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银龙有限成立于1998年3月17日。2011年7月1日,银龙有限
召开临时股东会,决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3日,发行人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12000000001524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谢铁桥、谢铁根、谢辉宗、谢铁锤、谢志峰、李景全、马
韶峰、钟志超、艾铁茂、余景岐、张崇胜、张新、艾铁领、赵亚松、张云生、孙
耀堂、王峥、刘晓平、谢志钦、谢志元、谢志礼、谢志杰、谢志安、谢志超、王


磊、尹秀梅、张秀莲、时金、孙伟娜、李国树、闫崇健、郭浩、张宜文、魏海涛、
连江、李占元、李立超、许振山等38位自然人及海通开元、杭州富庆、无锡国
联卓成、天津金镒泰、航天新能源等5名法人及合伙企业。


公司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36,890,740.16元折为15,000
万股,超过股本部分的286,890,740.16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谢铁桥

42,210,900

28.1406

2

谢铁根

24,623,100

16.4154

3

谢铁锤

22,278,000

14.8520

4

谢辉宗

21,105,450

14.0703

5

谢志峰

12,201,600

8.1344

6

海通开元

8,034,450

5.3563

7

杭州富庆

5,937,450

3.9583

8

无锡国联卓成

3,996,900

2.6646

9

天津金镒泰

3,124,950

2.0833

10

航天新能源

2,343,750

1.5625

11

李景全

516,600

0.3444

12

马韶峰

258,300

0.1722

13

钟志超

206,700

0.1378

14

艾铁茂

206,700

0.1378

15

余景岐

154,950

0.1033

16

张崇胜

154,950

0.1033

17

张新

154,950

0.1033

18

艾铁领

154,950

0.1033

19

赵亚松

154,950

0.1033

20

张云生

154,950

0.1033

21

孙耀堂

154,950

0.1033

22

王峥

154,950

0.1033

23

刘晓平

154,950

0.1033

24

谢志钦

129,150

0.0861

25

谢志元

129,150

0.086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26

谢志礼

129,150

0.0861

27

谢志杰

129,150

0.0861

28

谢志安

129,150

0.0861

29

谢志超

129,150

0.0861

30

王磊

129,150

0.0861

31

尹秀梅

77,550

0.0517

32

张秀莲

77,550

0.0517

33

时金

77,550

0.0517

34

孙伟娜

77,550

0.0517

35

李国树

51,750

0.0345

36

闫崇健

51,750

0.0345

37

郭浩

51,600

0.0344

38

张宜文

51,600

0.0344

39

魏海涛

41,400

0.0276

40

连江

31,050

0.0207

41

李占元

31,050

0.0207

42

李立超

20,700

0.0138

43

许振山

15,450

0.0103

合计

---

150,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5,000万股,本次发行公开发行股份5,000万股,
其中公开发行新股5,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00

100.0000

150,000,000

75.0000

谢铁桥

42,210,900

28.1406

42,210,900

21.1055

谢铁根

24,623,100

16.4154

24,623,100

12.3116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谢铁锤

22,278,000

14.8520

22,278,000

11.1390

谢辉宗

21,105,450

14.0703

21,105,450

10.5527

谢志峰

12,201,600

8.1344

12,201,600

6.1008

海通开元

8,034,450

5.3563

8,034,450

4.0172

杭州富庆

5,937,450

3.9583

5,937,450

2.9687

无锡国联卓成

3,996,900

2.6646

3,996,900

1.9985

天津金镒泰

3,124,950

2.0833

3,124,950

1.5625

航天新能源

2,343,750

1.5625

2,343,750

1.1719

李景全

516,600

0.3444

516,600

0.2583

马韶峰

258,300

0.1722

258,300

0.1292

钟志超

206,700

0.1378

206,700

0.1034

艾铁茂

206,700

0.1378

206,700

0.1034

余景岐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张崇胜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张新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艾铁领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赵亚松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张云生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孙耀堂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王峥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刘晓平

154,950

0.1033

154,950

0.0775

谢志钦

129,150

0.0861

129,150

0.0646

谢志元

129,150

0.0861

129,150

0.0646

谢志礼

129,150

0.0861

129,150

0.0646

谢志杰

129,150

0.0861

129,150

0.0646

谢志安

129,150

0.0861

129,150

0.0646

谢志超

129,150

0.0861

129,150

0.0646

王磊

129,150

0.0861

129,150

0.0646

尹秀梅

77,550

0.0517

77,550

0.0388

张秀莲

77,550

0.0517

77,550

0.0388

时金

77,550

0.0517

77,550

0.0388

孙伟娜

77,550

0.0517

77,550

0.0388

李国树

51,750

0.0345

51,750

0.0259

闫崇健

51,750

0.0345

51,750

0.0259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郭浩

51,600

0.0344

51,600

0.0258

张宜文

51,600

0.0344

51,600

0.0258

魏海涛

41,400

0.0276

41,400

0.0207

连江

31,050

0.0207

31,050

0.0155

李占元

31,050

0.0207

31,050

0.0155

李立超

20,700

0.0138

20,700

0.0104

许振山

15,450

0.0103

15,450

0.00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50,000,000

25.0000

合计

150,000,000

100.0000

200,000,000

100.0000



(二)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三)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到本次发行前,发起人持股情况及股东持股比例和数量详见本节“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或者名称

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谢铁桥

谢铁桥、谢铁根、谢辉宗、谢铁锤四人为兄弟关系

28.1406%

谢铁根

同上

16.4154%

谢铁锤

同上

14.8520%

谢辉宗

同上

14.0703%

谢志峰

谢铁桥之子

8.1344%

艾铁茂

谢铁桥配偶之弟弟

0.1378%

艾铁领

谢铁桥配偶之弟弟

0.1033%

谢志钦

谢铁桥之子

0.0861%

谢志元

谢辉宗之子

0.0861%




姓名或者名称

关联关系

持股比例

谢志礼

谢铁锤之子

0.0861%

谢志杰

谢辉宗之子

0.0861%

谢志安

谢铁根之子

0.0861%

谢志超

谢铁锤之子

0.0861%

王 磊

谢铁根之女婿

0.0861%

海通开元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

5.3563%

航天新能源

海通开元持有航天新能源37.06%的股权,为航天新能源第
一大股东

1.5625%



除以上关系之外,股东之间不存在属于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的情形。


四、发行人业务与技术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产品较为齐全的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预应力混凝土
用钢材的企业。公司自1998年以来,一直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以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为主,涵盖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和预应
力混凝土用钢棒等三类全系列产品,其规格品类达到170多种,并且可以根据客
户需要进行定制生产。目前,公司业务已经成功延伸进入下游高速铁路轨道板领
域。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制造的新型轨道板——CRTS III型先张法无砟轨道
板已先后在西宝(西安—宝鸡)、兰新(兰州—新疆)、沈丹(沈阳—丹东)等
客运专线试铺并成功通过验收。银龙轨道安徽分公司于2013年成立,目前已投
产,并主要为郑徐客专线(郑州—徐州)批量供应轨道板。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输配水工程、公路、桥梁、民用建筑、工业建筑、
输配电工程、预应力混凝土特种结构工程等多个领域。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作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主筋,其强度、韧性等
综合性能优于普通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能够较好的适应了人们对建筑材料
耐久性和安全的要求,有效地提高建筑的抗震性,满足建筑大、高、重、特、美
等多种功能的要求;能够节约钢材和能源,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是现代建筑不可
或缺的金属材料,正在日益得到广泛的应用。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主要以“直销”模式来开拓国内市场,直接面向各类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和预应力混凝土制品制造单位开拓市场,公司管
理层和销售人员始终与客户保持面对面沟通,及时掌握客户需求信息并提供快捷
服务。


对于高速铁路无砟轨道板行业的客户,公司技术人员与客户技术人员一起沟
通,从满足客户终端产品性能出发,研发、设计、生产预应力钢材产品,提供解
决方案。


国内市场公司招投标客户的销售流程为:获取客户采购信息、确定参与报价
或竞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报价或竞标并支付招投标保证金、成功后获取供货资
格、签订购销合同、按合同组织排产、按合同约定发货、由收货方指定人员进行
验收、按合同由收货方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支付销售货款、建设工程完毕后待业主
单位对工程验收后支付产品质量保证金。


公司参与招投标报价以当月钢材现货价格为基础,并根据交货日与合同签订
日之间“我的钢铁网”发布的钢材价格变动趋势以及每项购销合同具体情况进
行调整。


国内长期固定采购客户,如为铁路基础工程建设配套的轨枕厂、为输配水工
程提供输水管材的PCCP管材生产厂家等,通常的销售流程为:获取客户信息、
签订购销合同、按合同组织排产、按合同约定组织发货、客户验收后按合同约定
付款。



对于境外市场,公司实行以代理销售、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国外市场通
行的销售流程为:获取客户采购信息并与其沟通、赴客户市场所在地开拓、客户
到公司访问洽谈、客户信用调查评定、签订购销合同并确定结算方式、按合同组
织排产、海关报关并装船发货、客户支付销售货款、收汇结汇销售货款入账。


公司与国外经销商签订合同报价以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现卖价为
基础,结合销售回款日人民币升值趋势,与经销商沟通确定最终合同产品销售价。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是盘条、无粘结脂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行业的产品种类较多,各种产品的门槛也不尽相同。普
通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钢丝和钢棒的设备和生产工艺较为简单,进入壁垒较
低;而高端产品中的多丝大直径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高性能预
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和精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等的生产设备和产品技术要求较
高,进入壁垒较高。


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线材制品行业分会《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市场分析》1及
与协会主要负责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访谈与统计分析,2010年,
国内市场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需要量约为700万吨左右,根据公司统计分析,
2011年国内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生产企业整体产能约为850万吨,其中,从事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生产的企业约有68家,产能约为138.1万吨;从事预应力
混凝土用钢绞线生产的企业约有80家,产能约为407.5万吨;从事预应力混凝
土用钢棒生产的企业约有102家,产能约为304.8万吨。考虑到出口的因素,上
述各类产品所在目标市场的容量,基本与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整体市场总容量及

1 资料来源:中国钢结构协会线材制品行业分会《线材制品通讯》2012年/1-2合刊


各类产品产能占整体产能的比例匹配。预计2015年市场需求达到约1,200万吨
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左右。


目前,行业内以中小企业居多,行业集中度不高。随着市场规范性的不断加
强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具有持续技术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品种规
格多、生产规模大、能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将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
市场集中度也将稳步提升。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市场调查和分析,银龙股份是国内规模较大、产品齐全的专业研发、生
产和销售预应力钢材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行业市场占
有率稳居专业预应力制造行业前列。2013年公司销售预应力钢材43.25万吨,其
中出口13.82万吨,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3.16%2,行业排名靠前。


2资料来源:根据2012公司销售量及国内市场需要量计算,其中国内市场需要量以2010年700万吨需要量,
按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推算。


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国内外同类型产品的用途和应用领域基本一致,各应用领
域要求的不同,如铁路市场、水利市场,由于事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工程建
设方对产品性能和质量及其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应产品价格及毛利率相
对较高,该目标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小。突出的技术与研发优势,完备的质
量控制体系是公司产品能够满足铁路市场和水利市场等严格的质量要求的保障。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产权证号

座落

取得
方式

终止日期

用途

面积(㎡)

他项

权利

发行人:

1

房地证津字第

北辰区双源科技

出让

2056.04.09

工业

36,858.30

抵押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8
序号 产权证号 座落
取得
方式
终止日期 用途 面积(㎡)
他项
权利
113031115533

园区双江道62

用地
2
河更国用(2011)
第035 号
北石槽乡南石槽

出让 2056.12.07
工业
用地
22,127.90 抵押
3
河更国用(2011)
第034 号
北石槽乡南石槽

出让 2059.09.09
工业
用地
32,023.40 抵押
4
河出国用(2012)
第006 号
北石槽乡南石槽
村西
出让 2062.02.19
工业
用地
8,608.00 抵押
宝泽龙:
5
河国用(2012)
第018 号
河间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
出让 2062.2.21
工业
用地
68,781.90 抵押
本溪银龙:
6
平山国用(2013)
第3 号
桥北钢铁深加工
产业园
出让 2063.02.26
工业
用地
86,096.00 无
银龙轨道:
7
淮土国用(2014)
第72 号
杜集区段园镇富
民东路
出让 2064.03.03
工业
用地
65,254.13 无
(二)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产权证号 座落 用途 面积(㎡) 他项权利
房地证津字第
113031115533 号
北辰区双源科技园区双
江道62 号
工业厂房、办公 24,582.41 抵押
河房权证北字第
03100193-1 号
河间市北石槽开发区
办公楼、车间、
仓库等
12,955.74 抵押
河房权证北字第
03100193-2 号
河间市北石槽开发区 配电房、水泵房 309.04 抵押
河房权证北字第
03100194 号
河间市北石槽开发区 车间、配电室等 9,927.64 抵押
河房权证北字第
03100199 号
河间市北石槽乡南石槽 车间 4,906.00 抵押
合计 --- --- 52,680.83 ---
(三)商标
发行人拥有30 项境内注册商标、4 项境外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证书号码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注册地

1



1043259

非电气用缆和金属
线。网带,铁丝,钢
丝,铝丝

2017.6.27

中国

2



1037386

电线电缆架空输电线
路用附件

2017.6.20

中国

3



1037387

五金器具

2017.6.20

中国

4



1196949

钢丝

2018.8.6

中国

5



4371562

铸模(机器部件);
碳化钨模子;压铸模;
冷冲模;全自动振动
应力消除装置;印模
冲压机;热室压铸机;
冷室压铸机;铸件设
备;冷铸模(截止)

2017.6.6

中国

6



4691781

碳化钨模子;金属拉
丝机;铸模(机械部
件);压铸模;弹簧
(机器零件);全自
动振动应力消除装
置;冷冲模;自动镦
锻机;卷扬机(截止)

2018.3.20

中国

7



4371563

钢丝;普通金属丝;
金属杆;金属桩;预
应力锚具;金属锚具;
混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
金属预制件;混凝土
金属模板(截止)

2018.5.6

中国

8



5953487

钢丝;普通金属线;
金属杆;金属桩;预
应力锚具;金属锚具;
混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
金属预制件;混凝土
金属模板(截止)

2019.11.6

中国

9



8118299

金属杆;金属桩;预
应力锚具;金属锚具;
混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

2021.3.20

中国




8322246


8118300

金属杆;金属桩;预
应力锚具;金属锚具;
混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
金属预制件;混凝土
金属模板;钢丝;普
通金属线(截止)

2021.3.20

中国

序号

名称

证书号码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注册地

金属预制件;混凝土
金属模板;钢丝;普
通金属线(截止)
10

11



8322245

树木;谷(谷类);
职务;活动物;鲜水
果;鲜槟榔;新鲜蔬
菜;未加工谷种;饲
料;酿酒麦芽;动物
栖息用品(截止)

2021.8.20

中国

12



8322246

肉;食用水生植物提
取物;鱼(非活的);
肉罐头;蜜饯;加工
过的槟榔;腌制蔬菜;
蛋;豆奶(牛奶替代
品);牛奶制品;食
用油脂;蔬菜色拉;
食品用胶;加工过的
花生;干食用菌;豆
腐制品(截止)

2021.9.20

中国

13



8322247

家具;装瓶木箱;火
炉栏;画框装饰条;
竹木工艺品;软木工
艺品;木制或者塑料
制招牌;食品用塑料
装饰品;家庭爱畜用
栖息箱;医院用非金
属身份证明手镯;棺
材;家具非金属部件;
软垫;木制编织百叶
窗(家具)(截止)

2021.5.27

中国

14



8322244

保险;银行;古玩物
估价;公寓管理;商
品房销售;经纪;担
保;募集慈善基金;
信托;典当

2021.12.27

中国




QQ截图20120308184829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银龙商标\10248471.png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银龙商标\10248482.png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银龙商标\10248497.png
序号

名称

证书号码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注册地

15



6402242

钢丝;普通金属线;
金属杆;金属桩;金
属锚具;混凝土用金
属加固材料;金属建
筑构件;混凝土金属
模板;预应力锚具;
金属预制件

2020.03.06

中国

16



1007484

钢丝;普通金属丝;
金属杆;金属桩;预
应力锚具;金属锚具;
混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
金属预制件;混凝土
金属模板(截止)

2019.5.27

澳大利亚、
挪威、英
国、美国、
德国、西班
牙、埃及、
法国、日
本、俄罗
斯、越南

17



404180

钢丝;普通金属丝;
金属杆;金属桩;预
应力锚具;金属锚具;
混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
金属预制件;混凝土
金属模板(截止)

2019.6.5

瑞典

18



10248471

金属杆;金属桩;预应
力锚具;金属锚具;混
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金
属预制件;混凝土金
属模板;钢丝;普通金
属线;

2023.02.06

中国

19



10248482

金属杆;金属桩;预应
力锚具;金属锚具;混
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金
属预制件;混凝土金
属模板;钢丝;普通金
属线;

2023.02.06

中国

20



10248497

金属杆;金属桩;预应
力锚具;金属锚具;混
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金
属预制件;混凝土金
属模板;钢丝;普通金
属线;

2023.02.06

中国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银龙商标\10248499.png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银龙商标\10248533.png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银龙商标\10248550.png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银龙商标\10259104.png
QQ截图20130806085255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银龙商标\10259104.png
序号

名称

证书号码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注册地

21



10248499

金属杆;金属桩;预应
力锚具;金属锚具;混
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金
属预制件;混凝土金
属模板;钢丝;普通金
属线;

2023.02.06

中国

22



10248533

金属杆;金属桩;铁路
金属材料;钢丝;普通
金属线;金属下锚柱;
锚;树木金属保护器;
未加工或半加工普通
金属;普通金属合金;

2023.02.06

中国

23



10248550

金属杆;金属桩;钢管;
铁路金属材料;钢丝;
普通金属线;金属环;
金属钱盒;锚;树木金
属保护器;

2023.02.06

中国

24



10259104

非金属绳索;绳梯;非
金属包装或捆扎带;
捆扎用非金属线;非
金属缆;包装绳;网线;
编织袋;非橡胶或塑
料制填充材料;纺织
纤维;

2023.02.06

中国

25



10248480

钢丝;普通金属线;

2023.03.20

中国

26



10259083

铁路金属材料;装卸
用金属撑柱;金属铸
模;金属制兽笼;锚;金
属风标;树木金属保
护器;捕野兽陷阱;
普通金属艺术品(截
止)

2023.03.13

中国

27



10259068

金属杆;金属柱;铁
路金属材料;钢丝;
普通金属线

2023.11.20

中国

28



2010/09387

钢丝;普通金属丝;
金属杆;金属桩;预
应力锚具;金属锚具;
混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建筑构件;

2020.5.5

南非




26-新增-1
26-新增-1
26-新增
27-新增


2010013199

钢丝;普通金属线;
金属杆;极端金属;
金属桩;PC夹具;金
属固件;土金属凝固
的加筋材料;建筑插
入材料;钢工作平台;
凝固地面金属模板;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
金属建筑材料;可移
动的建筑金属;用于
铁路轨道的金属材
料;非电力的电缆和
普通金属丝;五金制
品;小物品的金属硬
件;金属管;保险箱;
不包括其他类别的普
通金属物品,矿石及
所有包含在第六类的
商品(截止)

2020.7.21

马来西亚

序号

名称

证书号码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注册地

金属预制件;混凝土
金属模板(商品截止)
29

30



11541478

石板;建筑用沥青制
成物;铺路沥青;发
光板材;砖粘合料;
修路用粘合材料;煤
砖粘合料

2024.08.27

中国

31



11541615

供暖装置用锅炉管道
(管);煤气管道的调
节和安全附件;加热
锅炉用管道

2024.08.27

中国

32



12418217

金属桩;金属杆;混
凝土用金属加固材
料;金属锚具;钢结
构建筑;混凝土用金
属模板;金属建筑材
料;铁路金属材料;
钢丝;普通金属线

2024.09.20

中国

33



12418291

铁路金属材料;钢丝;
普通金属线;铁接板;
门用金属附件;小五
金器具;金属下锚柱

2024.09.20

中国




30-新增
序号

名称

证书号码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注册地

34



12418393

未加工或半加工普通
金属;普通金属合金;
钢纤维;金属杆;金
属桩;钢带;钢丝;
普通金属线;普通金
属合金丝(除保险丝
外) ;金属绳

2024.09.20

中国



(四)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103项专利,其中子
公司14项,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1

预应力混凝土用螺旋肋钢绞线

ZL200620025398.5

实用新型

2006.02.24

2

高速铁路轨道系统用高强度预应力
热处理钢筋

ZL200820144932.3

实用新型

2008.12.26

3

1×3Ⅰ低松弛预应力刻痕钢绞线

ZL200820144934.2

实用新型

2008.12.26

4

后张法板式无砟轨道单元式轨道板
纵连结构

ZL200920098493.1

实用新型

2009.08.27

5

1×7Ⅰ表面变形预应力钢绞线

ZL200920097799.5

实用新型

2009.07.17

6

定尺钢棒连续生产装置

ZL201020208944.5

实用新型

2010.05.31

7

高速拉拔机用直冷式模盒

ZL201020212028.9

实用新型

2010.06.02

8

一种叉车用吊具

ZL201020209008.6

实用新型

2010.05.31

9

四面刻痕钢丝的刻痕装置

ZL201020208967.6

实用新型

2010.05.31

10

一种钢材联接器

ZL201020209010.3

实用新型

2010.05.31

11

一种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成孔器

ZL201020700197.7

实用新型

2010.12.30

12

一种带有收紧装置的预应力钢带

ZL201020700199.6

实用新型

2010.12.30

13

一种预应力钢筋绞线拉伸装置

ZL201020700200.5

实用新型

2010.12.30

14

一种预应力钢筋绞线拉伸车

ZL201020700202.4

实用新型

2010.12.30

15

一种预应力钢带套箍装置

ZL201020700204.3

实用新型

2010.12.30

16

一种具有高承载力的混凝土管桩

ZL201020700206.2

实用新型

2010.12.30

17

一种预应力电杆连接装置

ZL201020700146.4

实用新型

2010.12.30

18

一种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定位装置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