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钢板材: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股票代码:000761、200761 公告编号:2015-00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BENGANG STEEL PLATES CO.,LTD.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8号)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5年 月 日 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3 释 义 ......................................................................................................................................... 7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2 三、认购人承诺 ................................................................................................................... 15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 17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7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及事项 ................................................................................ 17 三、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 20 第三节 担 保............................................................................................................................. 21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21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一、发行人改制设立、历史沿革和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 25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7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2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3 一、公司财务指标 ............................................................................................................... 33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36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8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38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8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查阅相关事项 ........................................................................................... 40 一、备查文件 ....................................................................................................................... 40 二、查阅地点 ....................................................................................................................... 40 三、查阅时间 ....................................................................................................................... 41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发行规 模为1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57.71亿元(2014 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 额预计不超过净资产的40%。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38,359.24万元(2011年-2013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截至2014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4.76%,母公司资 产负债率为63.99%,均不高于70%。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预计披露时间为2015 年4月22日,公司承诺,根据目前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 发行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 发行公告。 二、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 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 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 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钢铁行业市场需求与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2008年全球 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重创,对钢铁需求也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在我国经济 刺激政策的带动下,钢铁行业有所复苏,但伴随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 且受制于钢铁行业严重的产能过剩,未来钢铁价格或难出现强劲反弹,钢铁行业 的困难局面预计仍将维持一段时间。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进而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影响。 四、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 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的 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 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 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本次债券由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且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 况及支付能力可能发生负面变化,甚至丧失履行为本次债券承担的全额无条件且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能力。此外,尽管担保人目前盈利能力和资信状 况良好,但担保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则担 保人的盈利能力、资信状况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会影响担保人承担 担保责任的能力。 六、201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73.28亿元,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31亿元,流动负债合计273.91亿元,流动负债占 总负债比例达到94.50%;母公司口径的流动负债余额为249.13亿元,流动负债 占总负债比例达到94.96%。此外,公司2014年9月30日和201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分别为0.81和0.80,速动比率分别为0.38和0.3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 率较低。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发生突发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 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对偿还短期债务本息造成不利影响。 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发生突发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一 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对偿还短期债务本息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借款主要通过银行渠道获取,尚未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债券融 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尽管公司已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 近年来公司获取的银行贷款成本较低,为了降低财务费用,本钢板材还曾存在从 银行借入短期借款偿还长期借款的情形,但随着国家对钢铁行业调控的进一步加 强,公司获取银行贷款的成本可能逐步提升,甚至存在无法及时获取银行信贷资 金的可能性。 七、钢铁行业生产项目的建设和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22亿元,-18.36亿元、-16.75亿元及-6.87亿元,资本支出规模较大,而同期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仅为13.33亿元、17.84亿元、26.88亿元及-2.35亿元,对 于银行贷款等融资手段有一定依赖。随着公司通过关键生产技术和前沿工艺技术 逐步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资本支出压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缓 解,但资本密集型行业特性使得公司未来几年仍将持续面临资本支出压力。 八、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4.32 亿元、405.81亿元、403.29亿元及301.97亿元,毛利率分别为8.53%、7.40%、 6.39%及8.30%。由于钢铁行业处于产能过剩阶段,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未能有 效提升。此外,由于产品价格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原材料价格变动不能充分抵消 产品价格的下跌,致使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未来如公司营业收入不能有效提升, 毛利率继续下降,公司盈利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九、2011年、2012年、2013年度及201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7.96亿元、0.79亿元、2.76亿元和2.02亿元,非经 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57亿元、3.15亿元、2.19亿元和0.31亿元,非经常性损 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72%、396.79%、79.57%和 15.21%。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波动较大,主要由于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债务 重组损益、政府补助及其他营业外收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净利润亦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非经常性损益的波动 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 下简称―双边挂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4年10月29日披露,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 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 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 交易场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 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 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 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十一、根据相关规定,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次 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公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 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公司需向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 关资料,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次债券 信用等级。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钢板材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 发现本钢板材或本次公司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 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落实有关情况 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跟 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 公布,并同时报送本钢板材、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次 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 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 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 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三、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 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人协议、担保 安排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钢板材、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 指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钢集团、担保人 指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钢铁 指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钢浦项 指 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 丹东不锈钢 指 本钢不锈钢冷轧丹东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本钢板材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本钢板材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钢板材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本钢板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9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资委 指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国资委 指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受托管理人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 商组成的承销团 联合评级、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律师、大成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债券 指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 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经公司2014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2014年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本钢板 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即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指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 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 规则 指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协 议 指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 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23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在行或列数值合计尾数差异,均系四舍 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NGANG STEEL PLATES CO.,LTD.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本钢板材 本钢板B 证券代码: 000761(A股)、200761(B股) 法定代表人: 汪澍 注册资本: 3,136,000,000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8号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117021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117000 联系电话: 024-47828360 传真: 024-47827004 电子信箱: bgbc761@126.com 经营范围: 废旧金属(含有色金属)加工、购销,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 期至2016年9月11日),煤炭批发经营,炼铁炉料加工,废 旧物资购销,钢铁冶炼、压延加工、产品销售,特钢型材、 金属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限制的 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计器仪表、机电设备、钢材销 售,工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究,高炉瓦斯灰及废油 回收(危险品除外),化肥销售。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4 年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 2014年2月19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 债券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发 行规模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 2014年6月27日,公司董事长汪澍签署《关于分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 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在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金额不低于15亿元(含15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880”文核准,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发行总额: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询价配售 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将在发行时另行拟订的发行公告中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2月5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2月5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2月5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4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 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 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本钢集团无偿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至债券到期日后12个月止。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投资 者认购金额不足15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拟上市交易场所:公司在本期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可同时在深交 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不在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 上市。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2%,主要包 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 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 还公司债务。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2月3日。 发行首日:2015年2月5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共3个交易日。 网上申购日:2015年2月5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澍 注册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8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联系电话: 024-4782 8360 传 真: 024-4782 7004 电子信箱: bgbc761@126.com 联 系 人: 张吉臣、童伟刚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 010–6658 1802 传 真: 010–6658 1836 联 系 人: 汲秦立、季环宇、杨培、田竹、朱硕 (三)分销商 公司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层 联系电话:021-20336000 传真: 021-20336046 联系人:耿琳、杨婕、何惟、吴怡青 (四)律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彭雪峰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010-58137799 传 真: 010-58137788 联 系 人: 张刚、陈玲玲 (五)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住 所: 北京市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联系电话: 010-68286868 传 真: 010-88210608 联 系 人: 吴雪 (六)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 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电话: 010-85172818 传 真: 010-85171273 联 系 人: 刘洪涛 (七)担保人 公司名称: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芳 住 所: 本溪市平山区永丰街103号 联系电话: 024-47827144 传 真: 024-47827034 联 系 人: 曹振东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 010–6658 1802 传 真: 010–6658 1836 联 系 人: 汲秦立、季环宇、杨培、田竹、朱硕 (九)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 户 名: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 账 号: 755904639610404 联 系 人: 魏素华 联系电话: 0755-8282 5427 传 真: 0755-8282 5424 (十)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名 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联系电话: 86-755-82083333 传 真: 86-755-82083275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 经 理: 戴文华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电话: 86-755-25938000 传 真: 86-755-25988122 公司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 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次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四)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及事项 (一) 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 很低。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 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 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该级别同时考虑了本钢集团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联合评级基于对发行人运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信 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债务 的能力,是对公司自身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 用等级。 在本钢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的 条件下,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三)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评级对本钢板材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国内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在生产规 模、资源供给、研发能力、装备水平和产品结构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联合评级也 关注到钢铁行业竞争激烈、产能过剩、原材料成本波动和下游市场需求偏弱等因 素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随着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注入公司,以及未来冷轧高强 钢改造工程的逐步达产,公司产品结构将显著得到优化,整体竞争实力将进一步 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由本钢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钢集 团为辽宁省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其资产及经营规模大,并拥有丰富的铁矿石资源, 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其所提供的担保对本期债券信用状况具有显著的积极的影 响。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 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1、优势 (1)公司已有100余年的经营发展历史,目前在国内属千万吨级钢铁生产 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位列国内先进行列,在国内钢铁市场居于重要地位。 (2)公司建立了品种、规格齐全的汽车板、家电板、管线钢、集装箱钢和 特殊钢产品系列,近年来公司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产销量占比逐步提高, 已成为国内重要的精品板材生产基地之一。 (3)公司所处的本溪地区铁矿石资源丰富,公司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 (4)公司技术研发能力较强,通过推进品种研发和工艺技术攻关,公司的 技术竞争力不断得到加强。 (5)公司直供客户和出口的产品毛利率较高,近年来公司不断调整用户和 产品结构,直供客户和出口的产品占比呈上升态势,在钢材市场不景气的环境下, 有利于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6)本钢集团为辽宁省属最大的国有企业集团,其经营规模大、资产规模 大,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其所提供的担保对本期债券信 用状况具有显著的积极的影响。 2、关注 (1)钢铁行业的周期性较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 不景气影响,钢铁行业下游需求整体下滑,钢铁价格走低,在行业产能全局性过 剩的情况下,钢铁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较大。 (2)2012年以来,公司面临钢材价格下跌、钢铁行业景气度不足等不利因 素,盈利空间有所收窄,如果未来市场情况不能明显好转,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公司铁矿粉进口规模较大,同时产品出口的规模不断增长,人民币汇 率波动给公司财务管理带来挑战。 (4)公司在建的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总投资达61亿元,公司面临较大的资 本支出压力。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 续期内,每年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 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 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 发现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 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 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直至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 布并同时报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4年9月30日,未使 用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1.30亿元。 (二)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 (三)发行债券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公司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 金的情况。 第三节 担 保 本次债券由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晓芳 注册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永丰街103号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 最终控制人:辽宁省国资委 本钢集团于2010年11月25日由本溪钢铁与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合并重组组建,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辽宁省国资委是本钢集团的唯 一出资人。其后历经四次增资,截至2013年9月底,本钢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80亿元,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国资委。 本钢集团是我国东北地区规模较大的钢铁生产集团之一,其主要产品为热轧 板、冷轧板、线材、棒材等。目前,本钢集团下设财务部、审计部、资本运营部、 法律事务部、信息化部、采购中心、战略规划部等16个职能部门,拥有子公司 7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1家。截至2014年6月,本钢集团拥 有在职员工8.62万人。 本钢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矿山开采、钢铁冶炼、板材轧制、进出口贸易、产 品销售、物资供应,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贸易、矿产资源开发,金融服务等。 (二)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瑞华审字[2014]第 230400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本钢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本钢集 团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本钢集团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 下: 项 目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亿元) 1,426.67 1,415.12 所有者权益合计(亿元) 429.68 428.7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亿元) 365.31 367.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8 3.92 流动比率 0.60 0.61 速动比率 0.27 0.28 项 目 2014年1-9月 2013年度 营业收入(亿元) 425.70 719.69 利润总额(亿元) 2.71 3.44 净利润(亿元) 2.20 2.19 净资产收益率(%) 0.51 0.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报表总负债/母公司报表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2/(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 (三)资信状况 1、担保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截至 2014年9月30日,担保人拥有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202亿元,尚未使用授信 余额为327亿元。 2、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担保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履行签署的协议,从未 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形。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品种、金额 保证人所担保的债券为发行人经2014年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所有各期、各种类的总额不超过 30亿元(含3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债券实际数额以前述金额内发行人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范围内实际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为准;债券的品种以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实际发行的公司债券品种为准。 (二)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保证为无偿提 供。 (三)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期限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至债券到期日后12个 月止。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的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 的存续期及各期债券到期日届满后12个月止。 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债券持有人在保证 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保证人追偿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任。 (五)发行人、保证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发行人未按照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金额偿付公 司债券的本息,保证人将在收到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7个 工作日内,在本担保函第三条规定的担保范围内,代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偿付债 券的到期本金和/或利息及相关费用,将相应的兑付资金按期、足额划入本次债 券登记机构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 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六)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 进行监督,保证人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七)保证责任的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如因转让、赠与、遗赠、出质、法院强制执行或其他任 何合法方式导致债券持有人变更的,不影响保证人根据本担保函承担的担保责任, 也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经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 式等发生变更时,无须另行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 证责任。 (八)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签署后,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且在担保函 第四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改制设立、历史沿革和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本钢板材系1997年3月27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7]57号文批准,由 本溪钢铁集团以其于1996年12月31日拥有的炼钢厂、初轧厂及热连轧厂有关 经营钢铁板材业务的资产及负债和本溪钢铁(集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12.375% 权益的长期投资进行重组,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发行40,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B股),于1997年6月27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B股经国务院证 券委员会[1997]39号文批准于1997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91号文批准,本钢板材于1997年11月3日 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1,200万股为公司职工 股。1998年1月1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公司发行完成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16,000,000 54.23% 二、人民币普通股(A) 其中: 1、内部职工股 2、社会公众股 120,000,000 12,000,000 108,000,000 10.56% 1.05% 9.51% 三、境内上市外资股(B) 400,000,000 35.21% 股份合计 1,136,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的股本演变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 经辽宁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 的批复》(辽国资经营[2006]27号)批准,发行人于2006年3月8日召开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后,发行人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公司原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本溪钢铁向全体 流通A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付3.4 股股票,本溪钢铁共送出4,080万股;支付对价后,本溪钢铁持有公司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57,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34%,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3月14日,对价股 份于2006年3月15日实现上市交易。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736,000,000 64.789% 其中: 1、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高管持股 3、社会公众股 575,200,000 26,800 160,773,200 50.634% 0.002% 14.153%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B) 400,000,000 35.211% 股份合计 1,136,000,000 100.00% 2、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2006年6月30日,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向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126 号),证监会批准了发行人向本溪钢铁非公开发行2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用于收 购本溪钢铁的相关资产的申请。同时,根据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豁免本溪钢 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127号), 证监会豁免了上述交易中本溪钢铁的要约收购义务。2006年8月28日,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公司完成了20亿股新增股份登记 及股份限售;2006年9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手续获得深交所 批准。公司此次向本溪钢铁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06年10月9日,股 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为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6733 元∕股。此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自登记至本溪钢铁集团帐户(即2006 年8月2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006年8月22日,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华验字(2006)第095-1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发行人完成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收购前 本次发行新股 本次收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A股 736,000,000 64.79 2,000,000,000 2,736,000,000 87.24 其中: 国有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 575,200,000 160,800,000 50.63 14.16 - 2,000,000,000 2,575,200,000 160,800,000 82.12 5.12 B股 400,000,000 35.21 - 400,000,000 12.76 总计 1,136,000,000 100.00 2,000,000,000 3,136,000,000 100.00 本溪钢铁在本钢板材股权分置改革日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57,520万股。2006年8月28日,本钢板材向本溪钢铁非公开发行200,000万股, 本溪钢铁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至257,520万股。 2008年4月29日,本溪钢铁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有5,680万股 解限并上市流通;2009年4月30日,本溪钢铁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 有48,000万股解限并上市流通;2011年11月25日,本溪钢铁集团持有的其余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3,840万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目前本溪钢铁集团持有的 总股份为257,363.242万股。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4年9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其中: 本溪钢铁集团 高管持股 - -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136,000,000 100% 其中: 本溪钢铁集团 社会公众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2,564,430,000 171,570,000 400,000,000 81.77% 5.47% 12.76% 股份合计 3,136,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发行人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编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国有法人 人民币普通股 2,564,430,000 81.77% 2 GIC PRIVATE LIMITED 境外法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 25,044,081 0.80% 3 GSIC A/C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境外法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 9,724,084 0.31% 4 BBH A/C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 境外法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 8,157,311 0.26% 5 DWS CHINA EQUITY FUND 境外法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 4,549,984 0.15%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3,457,060 0.11% 7 SEUNG YEOL PARK 境外自然 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 3,436,395 0.11% 8 LSV EMERGING MARKETS EQUITY FUND,L.P. 境外法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 3,385,700 0.10% 9 Taifook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境外法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 3,243,409 0.10% 10 鲍新发 境外自然 人 境内上市外资股 3,100,004 0.10% 合计 2,628,528,028 83.82%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焦炭、生铁、钢坯和钢材,其中焦炭、生铁和钢坯主要作为中 间产品,而最终形成对外销售的主要是钢板产品及少量钢坯、焦油等产品。 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精品钢板生产基地之一,主营业务较为突出,近三年钢 板产品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84%以上。公司钢板产品的生产规模大,产量 呈稳步增长的态势,2013年,公司生产热轧板960万吨,同比增长3.49%;生产 冷轧板386万吨,同比增长1.41%;生产特钢82万吨,同比增长8.83%。 公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1、技术优势 “十一五”以来,公司对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系统进行了大规模技术改 造,使得整体技术装备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工艺装备结构, 形成了许多具有自身特点的专有技术和核心技术,部分技术添补了国内空白。在 汽车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上,消化吸收了汽车板一贯制技术,提高了汽车 板产品的产成率和实物质量水平。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大型焦炉及干熄焦技术、 大高炉冶炼技术、高级别管线钢生产技术、汽车板一贯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 本钢板材部分专利列表 技术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期 有效 期 性质 大型焦 炉及干 熄焦技 术 煤粉收集器上的防爆装置 ZL 2009 2 0318807.4 2009年12月 29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利用负压清理焦炉立火道 杂物的装置 ZL 2012 2 0176130.7 2012年1月16 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清理焦炉立火道的装置 ZL 2012 2 0176156.1 2012年1月16 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为焦化废水池供水的装置 ZL 2012 2 0176141.5 2012年1月16 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大高炉 冶炼技 术 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 置入口压力的控制方法 ZL 2006 1 0135174.4 2006年12月 29日 20年 发明专 利 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 置的启动方法 ZL 2006 1 0135173.X 2006年12月 29日 20年 发明专 利 三台鼓风机为两座高炉送 风的成套装置 ZL 2004 2 0150967.X 2004年12月 23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组合式熔渣流槽 ZL 2005 2 0094267.8 2005年12月9 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检测高炉内铁水温度的组 合装置 ZL 2012 2 0189009.8 2012年1月16 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高级别 管线钢 生产技 术 一种高耐候钢 ZL 2008 1 0230071.5 2008年12月 24日 20年 发明专 利 轧制高辊管线钢的方法 ZL 2007 1 0158959.8 2007年12月 18日 20年 发明专 利 隧道炉烟道的制作方法 ZL 2010 1 0599686.2 2010年12月 28日 20年 发明专 利 用于测量钢卷缩颈部位的 卡尺 ZL 2013 2 0034645.8 2013年1月26 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设置在轧钢机上的故障报 警装置 ZL 2013 2 0034600.0 2013年1月26 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汽车板 一贯制 技术 油污染检测装置及检测方 法 ZL 00 1 10007.6 国际 专利主分类 号:D02G 5/06 2000年10月 31日 20年 发明专 利 用于更换退火炉炉顶辊的 吊具 ZL 2010 2 06789348 2010年12月 28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防止镀锌板粘辊的装置及 其方法 ZL 2010 1 06042419 2010年12月 28日 20年 发明专 利 调整圆盘剪剪刃间隙的装 置 ZL 2013 2 0075591.X 2013年1月26 日 10年 实用新 型专利 2、产品优势 作为国内重要的精品板材生产基地之一,公司近年来以研发和生产高等级汽 车板、家电板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以下简称―双高‖)产品为核心,大力推 进产品和用户的结构调整,目前可生产石油管线钢、集装箱钢、耐候钢、汽车大 梁钢、造船板、汽车板、家电板等8大系列240多个钢种的产品。公司生产的―双 高‖产品比率逐年提高,2013年,公司对外销售的―双高‖产品比例达到85%以上, 实物质量在成份、性能、外型、尺寸精度等方面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能够批量生产高档轿车面板的钢铁企业之一,汽 车板已经通过华晨金杯等18家汽车厂的认证,同时通过TS16949:2002标准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泛亚认证,获得通往国际汽车市场的通行证;热镀锌板无公 害环保认证工作已取得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SGS出具的测试报告,完全符合要 求;船板钢通过英国、挪威、美国、中国船级社的认证;高性能石油管线系列用 钢、石油套管用钢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材研究所检验认定,达到美国 API标准;X70、X80管线钢多次中标我国西气东输工程。此外,公司加强了冷 轧700MPa级超高强集装箱板、石油套管用钢N80、耐火钢等高级品种的研制, 为长远发展做好品种技术准备。 3、客户优势 公司的高端产品获得了多家知名汽车厂商的认可,并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 系。加磷高强钢系列、低合金高强钢系列、烘烤硬化钢系列、高强IF钢系列等 冷轧和热镀锌产品成功通过了上汽通用、北京现代、一汽等多家知名汽车厂的认 证,产品性能和表面质量良好,绝大部分品种已实现批量供货。冷轧板和热镀锌 板CR1-CR5、CR210P、CR340LA共计14个钢种(牌号)通过美国通用汽车全 球认证,这是继宝钢之后我国第二家通过此类产品认证的钢铁企业。完成多家汽 车厂5个车型的整车认证工作,宽幅汽车板已实现批量稳定供货。 4、科研优势 公司通过科研立项大力开展工艺技术攻关,科研立项涉及工序降成本、工艺 改进优化、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在取得了较好科研成果的同时,也为公司创造 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11年,公司科研立项102项,申报专利20件,获专利授 权8项;在消化热连轧机和冷轧酸洗联合机组工艺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结构配套 的自主工艺技术体系,通过消化吸收汽车板一贯制技术,有效提高汽车板产成率 和实物质量水平;硅钢产品在薄板坯连铸连轧试制成功,开发出5个牌号冷轧无 取向硅钢,电磁性能达到国内相同牌号先进水平;转炉连铸大方坯生产高质量特 殊钢工艺技术研究项目获国家冶金科学技术三等奖,汽车用超深冲系列热镀锌钢 带等项目获辽宁省科技进步奖。2012年,公司科研立项115项,22件专利获得 国家授权;“2,300mm热连轧机组工艺技术集成创新与产品开发”、“球团自动 控制系统”获得国家冶金科学技术三等奖。2013年,公司科研立项95项,申报 专利22件,获专利授权95项;共有7项成果分别获得冶金科学技术奖和辽宁省 科技进步奖。 此外,公司还参与了“低碳铁素体/珠光体钢的超细晶强韧化与控制技术”、 “提高碳-锰钢综合性能的微观组织控制与制造技术”、“细晶强化技术在热轧 板卷生产中的应用”、“集装箱用SPA-H耐大气腐蚀钢”、“汽车车轮用BG420CL 热轧钢带板的研制”、“多流态梯级强化浮选技术开发及应用”等国家863项目 和973项目的研制开发,并分别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省科技成 果转化奖。截至2014年9月底,公司累计获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 专有生产技术成果367项,其中113项获省级优秀成果奖。 5、区位优势 本钢板材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所在区域铁矿资源非常丰富,有亚洲最大的单 体露天矿——南芬露天矿,使得生产所需原料铁精粉有近半数可以就近获取,一 定程度上保障了原材料的及时、充足供应。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财务指标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年 9月30日 2013年 12月31日 2012年 12月31日 2011年 12月31日 总资产(亿元) 447.55 430.50 430.94 410.59 总负债(亿元) 289.83 273.72 264.85 255.00 全部债务(亿元) 192.96 163.05 168.28 131.94 所有者权益(亿元) 157.71 156.79 166.10 155.59 流动比率 0.81 0.80 0.80 0.93 速动比率 0.38 0.36 0.35 0.34 资产负债率(%) 64.76 63.58 61.46 62.11 债务资本比率(%) 55.03 50.98 50.33 45.89 每股净资产(元) 4.90 4.88 5.18 4.96 财务指标 2014年1-9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营业总收入(亿元) 301.97 403.29 405.81 504.32 利润总额(亿元) 2.62 3.57 2.69 8.67 净利润(亿元) 2.43 2.79 0.82 7.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2.13 0.60 -2.33 6.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2.02 2.76 0.79 7.96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35 26.88 17.84 13.3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6.87 -16.75 -18.36 -28.22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7.01 -2.66 10.02 29.52 营业毛利率(%) 8.30 6.39 7.40 8.53 总资产报酬率(%) 0.55 0.65 0.19 2.07 EBITDA(亿元) 24.28 31.62 31.87 31.66 EBITDA全部债务比(%) 12.58 19.39 18.94 24 EBITDA利息倍数 3.52 4.65 4.30 6.5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3.22 76.65 58.70 64.07 存货周转率(次) 2.37 3.34 3.14 3.94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08 0.86 0.57 0.4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5 0.23 0.30 0.47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2、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0.80 0.82 0.86 0.92 速动比率 0.40 0.39 0.42 0.35 资产负债率(%) 63.99 61.98 59.39 62.19 每股净资产(元) 4.71 4.76 4.75 4.81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所有者权益)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2/(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 目 2014年 1-9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基本 0.06 0.09 0.03 0.25 稀释 0.06 0.09 0.03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28 1.75 0.49 5.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基本 0.05 0.02 -0.08 0.20 稀释 0.05 0.02 -0.08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09 0.36 -1.44 4.18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 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 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 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 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09,167.02 -12,804,674.19 -13,839,438.91 80,509,818.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59,998.00 159,439,621.71 28,193,565.58 45,592,967.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20,845,473.00 12,600,032.95 1,963,430.97 - 债务重组损益 5,468,594.65 17,709,392.13 13,008,015.04 5,857,513.8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33,226,800.18 9,549,636.4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3,618,266.82 9,465,980.04 277,600,209.56 25,721,241.00 小计 34,101,499.49 219,637,152.82 316,475,418.73 157,681,540.19 所得税影响额 3,314,006.62 624,726.31 -393,431.06 -744,494.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0,300.8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