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沙隆达A: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2月03日 18:01:0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5-2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5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作荣主
持,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3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作荣(在
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
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4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作荣(在
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
款提供最高额为319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5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2.45亿元的授信
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年内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贷款事宜的议
案》。


根据2015年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


营流动资金和业务发展投资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融资以保障
经营正常运行。


1. 2015年度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湖北
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等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5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等),
额度计划安排如下(具体数额以最终授信为准):

(1) 向中国建设银行荆州三湾支行申请人民币245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


(2)向中国工商银行荆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壹年。


(3)向中国银行荆州章华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壹年,由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
保。


(4)向湖北银行荆州江汉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贰年,由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贰年,由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
的保证担保;由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并担保,湖北沙隆达
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可以使用此额度。


(6)向东亚银行武汉分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授信
额度,期限壹年。


(7)向交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壹年,由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8)向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
限叁年,由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9)向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壹年,由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情


况,在年度银行融资额度内具体办理贷款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
文件。


3.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购买土地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6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追认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7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作荣(在
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二、三、八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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