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 玻A: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5年02月06日 19:36:0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1;112022 公告编号:2015-00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1;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
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南玻节
能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及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为
68,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59,722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56,5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特种浮法玻璃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4.94亿元、负债总额9.49亿元、净资产5.45
亿元;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0.77亿元。


2、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0.08亿元、负债总额5.95亿元、净资产4.13
亿元;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08亿元。


3、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1.70亿元、负债总额7.90亿元、净资产3.80
亿元;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37万元。


4、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5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8.35亿元、负债总额4.87亿元、净资产3.48
亿元;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0.41亿元。


5、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16,6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特种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超白
玻璃等)。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4.68亿元、负债总额8.45亿元、净资产6.23
亿元;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22亿元。


6、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系2014年从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派生分立出
来的,无独立2013年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6.28亿元、负
债总额3.23亿元、净资产3.05亿元;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0.97亿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


7、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146,7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半导体高纯硅材料、高纯超细有机硅单体,以及多晶
硅、单晶硅、硅片及有机硅材料的高效制取、提纯和分离。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6.85亿元、负债总额17.87亿元、净资产
8.98亿元;公司2013年度亏损0.61亿元。


8、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24,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

截止2013年底,公司资产总额3.87亿元、负债总额1.08亿元、净资产2.79
亿元;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0.48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等值为人民币10,000万
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2、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
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值分别为人民币15,000万元、人
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
限均为2年;

3、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值为
人民币3,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4、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及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大
华银行合计等值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5、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等值为人民币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6、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等值为人民币
2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5年;

7、为控股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等值美元2,500万
及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5年。


8、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已按照
相应投资比例向南玻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
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59,722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截止2013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7.42%,占总资产的3.96%。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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