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国平安: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2月06日 20:31:24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5-01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观澜平安金融培训学院平安会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包括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66

其中:A股股东人数

558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79,472,285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279,437,939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200,034,3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8,962,174,102股)的比例(%)

38.83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4.28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4.55




(四)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19人,出席11人,董事孙建一先生、范鸣春先生、林丽君
女士、黎哲女士、谢吉人先生、杨小平先生、吕华先生和黄世雄先生因其它
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顾立基先生、监事林立先生和
孙建平先生因其它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金绍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股

1,266,473,543

98.986712

11,022,945

0.861546

1,941,451

0.151742

H股

2,123,632,193

96.527229

72,522,653

3.296433

3,879,500

0.176338

普通股
合计:

3,390,105,736

97.431606

83,545,598

2.401100

5,820,951

0.167294



(二) 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1

审议及
批准《关
于实施
核心人
员持股
计划的
议案》

785,113,992

98.38

11,022,945

1.38

1,941,451

0.2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全文请参阅本公
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挂网文件。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妙玲律师和赵万宝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提案、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