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成景恒保本:关于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 调整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 括各地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交易账户持有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并在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内通过直销中心申请赎回 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90019) 二、适用渠道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地直销中心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邮编:518040 电话:0755-22223555/56 传真:0755-83195235/42/32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邮编:200120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该业务暂不适用本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赎回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 优惠: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赎回费率 赎回费 持有期<1年 2.00% 0.50% 1年≤持有期<2年 1.60% 0.40% 2年≤持有期<3年 1.20% 0.30% 持有期≥3年 0.00% 0.00%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 不利影响。本次活动只适用于持有期限不满3年的投资者。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规定期限内,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各地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赎回的投资者,不适用于基 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 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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