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怡 亚 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01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5日以书 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5年公司及公司海外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163.09亿元 人民币,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周国 辉先生、冯均鸿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公司向以下共计2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或融资额度(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自2015年1月1 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具体授信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 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 决议,并在每年季报时向董事会汇报上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表一:2015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2014年额度 2015年预计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360,000 500,00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0,000 250,00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350,500 700,00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100,000 200,000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40,000 60,000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0,000 100,000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50,000 80,000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 100,000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50,000 80,000 10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12,400 30,000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80,000 1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3,000 40,000 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25,000 50,000 14 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 30,000 30,000 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5,000 50,000 16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 30,000 50,000 1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000 100,000 18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2,000 30,000 19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0 150,000 20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33,000 100,000 2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60,000 2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30,000 2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 50,000 2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 50,000 25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0,000 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20,000 27 华商银行 0 30,000 28 泰国开泰银行(大众)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 20,000 合 计 1,630,900 3,060,000 2、公司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向上列28家银行及渣打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总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洋商业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壹拾伍亿元(含)的外币 或人民币借款/对外基本授信/TT代付/人民币信用证/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 等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足额的人民币/外币存单/人民 币理财产品或全额保证金进行质押;同时申请不超过等值美元壹拾亿元(含)利 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远期等额度,以降低该项“借款额度”使用时的融资成 本。 授权周国辉先生、冯均鸿先生二人共同决定以上上借款额度及利率掉期/货 币掉期/外汇远期等 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具 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授权以上二人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授权周国辉先生签 署所所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并授权韦兰女士办理上述授信项下具体融资事 项。 3、为简化在以上第1、2项所列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 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 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二)关于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内容如下: 1、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信贷额度约13亿港币。2015年公司香港 及海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 限公司、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EA Digitech Ltd.、Eternal Asia (s) Pte. Ltd.、Eternal Fortune Fashion LLC、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 USA) Corp、Eternal Asia Distribution (s) Pte. Ltd.、Eternal Asia(Malaysia) Sdn.Bhd.、Eternal Asia (Phillipines) Pte. Ltd.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南洋 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工银亚洲、香港建银亚洲、 建行香港分行、花旗中国、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 际)、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华侨银行北京分行、星展银行、永隆银行、中国 光大银行香港分行、澳新银行、荷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 公司、Cathay Bank、East West Bank、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 HSBC Singapore、、DBS Singapore、Citibank Singapore、、OCBC Singapore、 UOB Singapore、Wells Fargo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0亿港币(或等值美金、 跨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金额、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 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各银行授信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 需相关授信及担保文件。 2、2015年公司海外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 限公司、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等)拟向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中 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招商银行 香港分行、花旗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永隆银行、大 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Standard Chartered Bank Singapore、DBS Singapore、HSBC Singapore、UOB Singapore等银行申 请不超过5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交易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 期合约等)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额度或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 度。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足额人民币/外 币质押借款额度、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 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签署所需相关授信 及担保文件。申请有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 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5年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实 验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 宁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 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境内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18个月,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8个月,由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 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行支行申请授 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怡亚通吉诺尔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行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额 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 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业务运作 过程中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保函,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 会议通知规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在法律、行政法规及 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作出要求或董事会作出要求时提供网 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出席。 股东大会在审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列举的重大事项时 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按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会议登记可以由股东 到登记处登记,也可以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未进行会议登记但持有有效持股证明和应当登记的文件,可以出席股东 大会,但公司不保证提供会议文件和座位。 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 限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 地或会议通知规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比照现行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的审议事项把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按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会议登记可以由股东 到登记处登记,也可以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未进行会议登记但持有有效持股证明和应当登记的文件,可以出席股东 大会,但公司不保证提供会议文件和座位。 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 限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对公司向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董事会决议进行补充的议案》 针对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事宜,现明确相关内 容如下: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议案二《关于2014年公司及公司海外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第(一)条第1点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议案十五中的相关内容所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及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4年度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的授信额度累计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整,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 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 准。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案二十一中有关投资人的议案》 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案二十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昆明亮宝商贸有限公司的议 案”中的投资人进行调整,由原议案中“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出资设立昆明亮宝商贸有限公司”调整为“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出资设立昆明亮宝商贸有限公司”。除上述内容调整外,该项议案中的 其他内容不变。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变 更股权结构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明科技”)的 业务结构调整,拟变更其股权结构,公司以人民币950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怡明科技95%的股权;以人民币50万元的 价格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怡 明科技5%股权。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将100%持有怡明科技的股权。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 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办公需要,拟购买公司原租赁办公场所,位置于深圳市福田区深 南中路3039号深圳国际文化大厦2704A、2704B、2705A、2705B、2706共五个单元, 总面积为777.67平方米,本次固定资产购置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8,061元整。 十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5年3月2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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