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岁岁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时间:2015年02月09日 12:01:53 中财网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5


1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根据
2013

5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3
]
691
号)和
2013

5

27

《关
于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
[
2013
]
437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2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
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
约带来的信用风险,
债券回购风险
等等;基金运作风险,包括
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以及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
1
.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
的影响下,存在
基金
份额净值跌破
1
.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基金。



4

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

槛低,投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也相应增加。有可能出现债券到期后,企业不能按时清偿债
务,或者在存续期内评级被下调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是通
过上证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及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
,同
时,
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私募债券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私募债券投资者超过
200
人的转让不予确认
。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面临着
流动性风
险。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银行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
1.1
(每个封闭期首日,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利率水平调整)
,但本基金的收益
水平有可能不能达到同期的目标收益率水平,投资者面临获得低于目标收益率甚至亏损的风
险。



6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7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8

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申购、
赎回
、转换
基金份额




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
未能赎回,其份额将
自动
转入下一封闭期,
至少

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9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12

26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
14

9

3
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绪言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29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
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4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4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4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4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4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5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51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5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5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61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8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8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87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以及《
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


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
岁岁增利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本基金


)是根据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监会


)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6

9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1
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销售机构:指
博时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4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导致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7


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
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
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2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3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6

《业务规则》: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
4

元:指人民币元


4
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7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0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51
、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
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
市交易


52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超过
1
5

工作日的期间


53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
洪小源


成立时间:
1998

7

13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沈康


联系电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
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

12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三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
售总部
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产品规划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长办公室、
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和国际组。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
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完成
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国际组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中与权
益类资产管理和研究相关的工作。固定收益
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
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
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
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
部、机构
-
上海、机构
-
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部、券商业务部两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
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
上海
和机构
-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
销售与服务工



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
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三大区域,以及客户服
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
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
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
品的研究和投资
管理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
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
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
整合与创新。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
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
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
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
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
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
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
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
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
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
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
好监
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
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
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

郑州
和成都
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

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4

9

30
日,公司总人数为
389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4%
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
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洪小源先生,双硕士,董事长。

1988
年以来曾就职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
划司,后历任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海达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保
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中國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兼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风险及资本管理委员会主
任。

2014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2015

1
月起,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主席。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

1993
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
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
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
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

7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13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

2014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

1992

5
月至
1993

4
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

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
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4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2005

12
月起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11
月起,任
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吴姚东先生,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董事。

2002
年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历任国
际业务部分析师、招商证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招商证券(香港)公司总经
理兼国际业务部董事、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2013

5
月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
兼总裁、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3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

1988

7
月至
1995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

1995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主持
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2002

10
月至
2008

7
月,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

1988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
1992




7
月至
2006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2006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
委直
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2007

10
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1

7
月至
2013

8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13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
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
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

2008

1
月,
何迪先
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博源基金会


,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

2012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
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
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
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2013

8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
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
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2008
年退休。

2008

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

11
月至
2010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9

6
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1

3
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3

5
月至
2014

8
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CNL

董事;
2013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2014

12
月至今,
兼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

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

1982

8
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
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
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
理。

1999

12
月至
2011

1
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
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
(纪委办公室)总经理。

2007

12
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1

1
月至今任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

2011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至
2012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

5
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3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8

7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

1998
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
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S
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010

4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卫平先生,硕士,监事。

1996
年起先后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鹏证券公司、
北京证券公司、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2013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


洪小源先生,简历同上。



吴姚东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
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

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
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

MBA
,副总经
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

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

2000

8
月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2002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凯杨先生,硕士。

1
999
年至
2003
年在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7
年至
2009
年在北京大学学习,获金融学硕士学位。

2008
年至
2010
年在清华大学
-
香港
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联合培训班学习,获
MBA
学位。

2003

7
月至
2005

9
月在深圳
发展银行任交易员。

2005

10
月至
2008

5
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任债券交易
员。

2008

5
月至
12
月在长城基金公司机构理财部任投资经理。

2009

1
月再次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员,投资经理兼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社保
202

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12

-
至今)

博时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1

-
至今)
的基金经理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6

26

-
至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7

25
日至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3

10

22
日至今)




魏桢女士,学士。

2000
年至
2004
年在吉林大学财政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

2004

8
月至
2008

6
月在厦门市商业银行
工作,任资金营运部债券交易员。

2008

7
月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博时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1

-
至今)
的基金经理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06

26
日起至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3

7

25
日至今)、博时安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
2013

8

22
日至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0

22
日至今)

博时
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2014

08

25

至今)
、博时月月
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4

09

22

至今)
、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4

09

18

至今)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吴姚东、董良泓、邵凯、
万定山
、黄健斌、魏凤春、
李权胜





吴姚东先生,简历同上。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万定山先生,硕士。

1999

2000
年曾在海尔集团工作。

2004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
兼基金经理助理、年金账户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
理部副总经理。

现任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
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

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
经理兼投资经理。



李权胜先生,硕士。

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

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
经理兼成长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
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
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
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
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
合理成
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
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
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
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基金管理
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
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
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
法律
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
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
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法律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
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
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
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
人民

349,018,545,827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

6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70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
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
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
4

6
月,中
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0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
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年六次顺
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
20
1
3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控制
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
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
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
、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
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
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
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
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
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
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
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

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23



电话:


010
-
65187055


传真:


010
-
65187032

010
-
65187592


联系人:


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

费)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电话:


021
-
33024909


传真:


021
-
63305180


联系人:


周明远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电话:


0755
-
83169999


传真:


0755
-
8319
945
0


联系人:


陈晓君




1、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王均山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

丰靖

传真:

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联系人:

董云巍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联系人:

汤征程

电话:

021-68475521

传真:

021-68476497

客户服务电话:

021-95594

网址:

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10)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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