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珈伟股份: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元。截至2012年5月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3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 352,632,200.00元。 截止2012年5月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12]0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3,881,435.42元,包括以下两 项内容:1、公司对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 32,716,335.42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845,300.00元;于2012年5月8 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45,135.42元;本年度募集资 金项目支出20,971,200.00元。2、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00.00 元。本年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应有余额为255,032,034.48元 (募集资金净额352,632,200.00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3,881,435.42元+募集资金存款累 计利息收入21,281,269.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元),与截止2014 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有余额255,032,034.48元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 年3月3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 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 据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 金总额的1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 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除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 本年已与光大银行新城支行、浦发银行坪山 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将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定 期存款方式存放。以上定期存款账户余额可随时查询,公司享受固定利息收入,到期将资金 返还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公司申请续存。 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 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工行深圳分行坪地支行(变更 前武汉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项目专户) 4000027629200378802 222,632,200.00 --- 光大银行新城支行(变更后 深圳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 坪灯项目专户) 39120188000019496 --- 585,160.74 活期存款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 募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09012 --- 103,300,000.00 定期存款(从 39120188000019496专 户转入)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 募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12830 --- 41,241,486.40 定期存款(从 39120188000019496专 户转入)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 募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12748 --- 4,130,189.87 定期存款(从 39120188000019496专 户转入) 浦发银行坪山支行(光伏照 明研发中心项目专户) 79260155300000169 30,000,000.00 2,066,727.06 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坪山支行(非募集 资金专户) 79260167010000051 --- 12,543,973.4 定期存款(从 79260155300000169专 户转入) 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 发区支行(变更前武汉光伏电 源半导体项目专户) 421867018018150095208 100,000,000.00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变更后福建LED绿色照明 产业化项目专户) 755920368810201 --- 9,425,885.93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非募集资金专户) 75592036888000020 --- 41,738,611.08 定期存款(从 755920368810201专 户转入)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非募集资金专户) 75592036888000050 --- 40,000,000.00 定期存款(从 755920368810201专 户转入) 合 计 --- 352,632,200.00 255,032,034.48 --- 募集资金专户在2013年度变更情况说明: 1、2012年5月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52,632,200.00元根据原来承诺的募集资金 项目存放在工行深圳分行坪地支行、浦发银行坪山支行、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 行三个专用账户中,2013年因募集资金变更而变更了其中两个专用账户,其中年产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为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 项目后,因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本部,该专 用账户由工行深圳分行坪地支行变更为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2013年5月28日,为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及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912018800019496,由账号为4000027629200378802的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余额195,245,705.76 元。 2、因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为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因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福建珈伟光电有 限公司,该专用账户由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 行。2013年10月15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联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珈伟光电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55920368810201,由账号为 421867018018150095208的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余额104,415,470.97元。 3、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原工行深圳龙岗支行和交通银行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决定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 行和招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 入新开专户。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0,971,2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83,881,435.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1-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 岗、变更前) 是 34,670,500.00 10,845,585.00 10,845,585.00 --- 2013/5/31 --- 不适用 是,注3 1-2、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 岗、变更后) 是 19,154,415.00 5,216,071.79 5,216,071.79 27.23% 2015/6/30 不适用 否,注3 2-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 化项目(武汉,变更前) 是 120,215,500.00 --- --- --- --- 2013/12/31 不适用 是,注1 2-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目(福建,变更后) 是 --- 100,000,000.00 14,949,954.21 15,683,446.63 15.68% 2015/10/31 不适用 否,注1 3-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 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武汉,变更前) 是 280,046,100.00 --- --- --- --- 2013/12/31 --- 不适用 是,注2 3-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 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深圳,变更后) 是 --- 170,834,900.00 805,174.00 971,232.00 0.57% 2015/10/31 不适用 否,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4,932,100.00 300,834,900.00 20,971,200.00 32,716,335.42 10.88% --- --- --- --- 二、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使用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1,165,100.00 51,165,100.00 100.00% 注2 三、超募资金投向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合 计 -- 434,932,100.00 352,000,000.00 20,971,200.00 83,881,435.42 23.83%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公司LED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品上照明后有所调整,研发投入有所延迟,研发费用 目前主要用于支付研发人员工资,公司将根据LED业务战略的调整,加快此项目的投入。 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拟投于福建省安溪县的福建珈伟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土地尚未达到可利用 状态,未能开展工程建设;(2)公司LED通用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而有所调整,公司拟优先使用品上照明中 山新建产业园。 3、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的土地目前仍处于与政府进行规划讨论阶段,尚 未达到可开工建设阶段;(2)公司目前租用的厂房能够达到产能要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1年公司主要海外市场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主要客户采购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市场去库存周期延长,进而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情况和 经营业绩。考虑到业务结构、业务模式、产业链地位等因素,以及对行业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与判断,公司决定适时调整整体及部分业务的发 展战略。“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系公司基于2010年以前草坪灯行业的高速成长所作出之谨慎合理预期,在目前 行业发展形势下,公司决定适当缩减规模,将其变更为“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 参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公告的《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2年以来,全球LED应用产品需求快速增长,LED照明替换传统照明的速度远高于市场预期,除原有LED户外路灯照明之外,LED室内商业 照明、家居照明的市场份额快速增长。为适应LED照明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抓住发展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管理层决 定将原有募投项目的业务内容由单纯的LED路灯项目扩展至LED室内照明系列产品。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7月9 日公告的《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2年以来,LED 逐渐由户外照明市场向室内照明市场渗透,并迅速进入快速发展期。另外,由于 LED 的设计空间巨大,除照明产品外,其 他产品的市场潜力也很大。业内众多 LED 厂家也开始积极布局市场,开拓渠道,意欲抢夺发展先机。但是,LED芯片的节能散热问题、眩光 问题和光色问题仍是 LED照明产品应用的重大阻碍。因此,公司拟通过改变原“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建设“LED照 明研发中心”,以 LED 智能照明家居环境与生活适宜性、基于 LED 照明的高效漫射扩散板光学技术与光学薄膜技术应用、基于石墨烯材质 的LED光源散热器设计优化和基于不同场景照明应用要求的LED光源模块化技术为研究方向,突破公司在发展 LED 照明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障 碍,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公司在行业内技术领导者的地位。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公告的《LED照明研 发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后,实施地点由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 G10203-0486号工业用地; 2、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后,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佛祖岭新能源与环保产业基地变更为福建省泉 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高山村(环城路西侧)。因该项目的合作方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为更好地发挥资源协同效应,降低物流成本, 便于管理,公司管理层考虑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变更至福建省安溪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武汉珈伟变更为珈伟股份; 2、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武汉珈伟变更为合资公司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3、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仍为深圳珈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经公司2012年7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84.53万元。本次 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2]415号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2014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 用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已将 3,5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 用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已将 3,5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满足公司不 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从《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继续使用3,5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 灯项目”。另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金,支持业 务开拓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使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缩减建设规模后剩余募集资 金5,116.51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200万元-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17,08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可每年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计算)约307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9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账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 司LED 绿色照明产业 化基地建设项目 (2013年变更) 光伏电源半导体照 明系统产业化项目 (武汉) 100,000,000.00 14,949,954.21 15,683,446.63 15.68% 2015/10/31 --- --- 是,参见注1。 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太阳能庭院 灯项目(2013年变更) 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太阳能庭院 灯项目 170,834,900.00 805,174.00 971,232.00 0.57% 2015/10/31 --- --- 是,参见注2。 LED照明研发中心项 目(2014年变更) 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 目(深圳龙岗) 19,154,415.00 5,216,071.79 5,216,071.79 27.23% 2015/6/30 --- --- 是,参见注3。 合计 — 289,989,315.00 20,971,200.00 21,870,750.42 7.54%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参见注1及注2及前述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参见前述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参见前述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我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项目变更说明: 注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武汉)项目变更说明: 2013年7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以投资设立的方式 成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上议案,将原定用于“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 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实施“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3年7月9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注2、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的说明: 2013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 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 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3年10月10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注3、变更前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3,000.00万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未能募集原计划的资金数额,分配 到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原为3,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光伏照 明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该项变更已于2014年6月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因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变更前)于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845,300.00元,扣除该项先 期投入及2013年投入180元后, 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变更后)调整后余下募集资金为19,154,415.00元(变更前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原拟 投入3000万元-实际已投入10,845,585.00元)。 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4年4月4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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