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雅生物: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8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2月2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02.031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5,507,775.00元。2012年3 月5日收到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汇缴的各 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认购款扣除承销保荐费33,652,927.63元后的金额合计人民 币441,854,847.37元,已存入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抚州市分行账户(账号: 14-351101040018153)内,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 行费用9,118,574.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736,273.00元。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2]B0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126,853,830.1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为282,432,888.36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0,641,002.77 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432,736,273.0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22,710,980.92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7,626,637.21 二、募集资金使用 282,432,888.36 其中:1. 置换了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051,434.91 2.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0,544,269.40 3. 利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40,000,000.00 4. 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0 5. 利用超募资金投资超募资金项目 160,491,964.61 6. 利用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345,219.44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0,641,002.77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80,641,002.77 五、差异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及《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12年3月公司连同保 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红谷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西路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四家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4月17日、6月27日、9月4日公司分别撤销了开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站前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红谷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 全部存放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的募集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为180,641,002.77元, 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 额 存储形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351101040018153 180,641,002.77 活期 合计 180,641,002.77 三、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82,432,888.36元,具体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 额 43,273.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85.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243.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累计实现 收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单采血浆站 新建及改造 项目 否 3,610.27 2,805.26 — 2,801.17 99.85% 2014年3 月31日 1,533.75 2,444.53 是 否 乙肝人免疫 球蛋白等系 列特异性免 疫球蛋白产 业化项目 否 8,750.79 2,616.10 413.14 2,323.78 88.83% 2014年3 月31日 968.24 1,273.02 是 否 血液制品研 发中心及中 试车间改建 项目 否 3,753.63 334.63 1.38 334.63 100% 已终止 - - 是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16,114.69 5,755.99 414.52 5,459.58 — — 2,501.99 3,717.55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归还银行贷 款 4,000.00 4,000.00 — 4,000.00 100% — - - - 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1,400.00 1,400.00 — 1,400.00 100% — - - - 海康生物股 权投资 3,643.77 3,594.45 — 3,594.45 100% — -426.85 -419.46 - 是 欣诺生物研 发中心项目 1,000.00 1,000.00 296.83 415.23 41.52% — -37.77 -37.77 - 否 邻水博雅浆 站建设项目 2,800.00 2,800.00 639.52 639.52 22.84% — - - 否 西他沙星原 料及片剂项 目 3,500.00 3,500.00 — 1,400.00 40% — - - 否 增资博雅投 资支付收购 天安药业股 权款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 761.79 761.79 — 否 超募资金投 资小计 26,343.77 26,294.45 10,936.35 21,449.20 - — 297.17 304.56 — — 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资博雅投 资设立博雅 欣和 5,000.00 5,000.00 1,334.52 1,334.52 26.69% - - - - 否 结余募集资 金小计 5,000.00 5,000.00 1,334.52 1,334.52 — — — — — — 合计 47,458.46 37,050.44 12,685.39 28,243.30 2,799.16 4,022.11 — —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2014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血液制品研 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1、2014 年2 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血液制 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 项目终止主要原因:鉴于公司已经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成立北京博雅欣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研发中心计划建设成为 一个具有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研发能力、其他血液制品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以及可承接国家相关重点研究项目的研发中心。该研发 中心在条件具备后,可完成血液制品研发中心中的各项研发工作,且北京研发中心更具有区域优势、人才优势等。为避免重复 投资,减少管理成本,未来血液制品可以在现有厂区完成中试测试。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终止“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 车间改建项目”。 2、鉴于公司发展现状,公司未来将集中优势资源积极拓展新浆站,拓宽现有单采血浆站的采浆区域,通过自我发展的方 式增加原料血浆的供给。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海康生 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57,511,136.00元向宁波奇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海康生物32% 股权,并签订《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康生物股权。该交易属于关 联方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月14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75,50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36,273 元,超募 资金为271,589,373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用于 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以及1,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 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立北京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建立北京研发中心项目。根据该议案公司已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北京博雅欣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至2014年末已使用募集资金415.23万元。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收购海康生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43.765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收购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公司收购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32%的股权实际使用超募资金为3,594.45万元,该项股权投资已实施完毕。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邻水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00万元与抚州市英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邻水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2 月31日,邻水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已设立,新浆站处于建设阶段,已使用募集资金639.52万元。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西他沙星片剂及原料项目技术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购买“西他沙星片剂、原料项目技术和新药证书及相关知识产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公司已根据相关协议支付了40%的进度款,金额为1,400万元。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支付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5.586%股权转让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 10,000.00 万元与自有资金 8,445.00 万元, 计 18,445.00 万元支付天安药业股权转让款,2014年1月底,该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2012年4月9日,公司单采血浆站新建及改造项目已投 入资金1,984.98万元,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等系列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产业化项目已投入资金1,378.23万元,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 中试车间改建项目已投入资金41.93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1、单采血浆站新建及改造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3,610.27万元, 2014年3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验收,累计投入2,805.26 万元,项目结余805.01万元。本项目包括新建岳池单采血浆站和改造南城、崇仁、金溪、南康四家单采血浆站两项内容,其 中岳池单采血浆站已经顺利完成并于2012年5月正式运营;南城、崇仁、金溪、南康四家单采血浆站业已完成改造。截止2014 年3月31日,单采血浆站新建及改造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结余主要原因:考虑到单采血浆站的长期规划和浆站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单采血浆站项目的改造进行了新的规划, 减少了浆站改造项目的建筑工程费支出;同时为不影响各单采血浆公司原料血浆采集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原料血浆工作发展 的连续性,缩短设备采购时间,使采购新设备尽快满足原料血浆采集需求,公司对采购的设备方案进行调整,由采购进口设备 调整为采购国产设备。由此,导致该项目资金有所结余。 2、乙肝人免疫球蛋白等系列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产业化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8,750.79万元,2014年3月31日该项目已 完成验收,累计投入2,616.10万元,项目结余6,134.69万元。本项目优化了特异性免疫流程,大幅度提高了特免血浆采集率, 通过对生产检验相关系统、设施、设备、仪器进行改进和添置,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能。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乙 肝人免疫球蛋白等系列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产业化项目累计实现的效益为1,273.02万元。该项目随着原料免疫血浆供应的提升, 项目效益将不断增强。 项目结余主要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障项目尽快完成并投产,节约成本,通过对原有灌装生产线和自动超滤系统进 行评估后,公司确定通过对原有无菌分装生产线和已有超滤系统进行部分改造来达到项目效果,改造后,该生产线可以满足特 异性免疫球蛋白产品的生产及新版GMP的要求;公司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减少了部分进口设备的采购而以国产设备替代; 同时公司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该项目的辅底流动资金使用较少。由此,导致该项目资金有所结余。 3、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3,753.63万元,截止2014年3月31日,累计投入334.63万 元,项目结余3,419.00万元。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车间改建项目 的议案》。 项目终止主要原因:鉴于公司已经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成立北京博雅欣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研发中心计划建设成为 一个具有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研发能力、其他血液制品新产品的开发能力以及可承接国家相关重点研究项目的研发中心。该研发 中心在条件具备后,可完成血液制品研发中心中的各项研发工作,且北京研发中心更具有区域优势、人才优势等。为避免重复 投资,减少管理成本,未来血液制品可以在现有厂区完成中试测试。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终止“血液制品研发中心及中试 车间改建项目”。 节余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建设医 药产业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西博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该增资资金将 用于设立一家全资孙公司江西博雅欣和制药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334.52万元。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 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期后事项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32%股权的议案 2015年1月14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海康生 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3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57,511,136.00元向宁波奇 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海康生物32%股权,并签订《关于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康生物股权。 2、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设立丰城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设立丰城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原料血浆的供 应能力,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结余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结余 募集资金 2,300.00 万元与北京澍泽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丰城博雅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 3、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设立信丰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设立信丰博雅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原料血浆的供 应能力,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结余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结余 募集资金 2,300.00 万元与北京澍泽横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信丰博雅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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