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湘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五年二月 E:\Downloads\新logo\A4.35 华融证券中英文、中文全称横式组合.ai.jpg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34,920,634股 发行价格:12.6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699,999,988.40元(控股股东湘电集团资产认购金额为 99,184,014.00元,债权认购金额为69,155,796.00元,现金认购金额为341,660,184.00元) 募集资金净额:1,676,548,629.83 2、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数量 (股) 限售期 (月) 限售期截 止日 1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40,476,190 36 2018年2 月9日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22,619 12 2016年2 月9日 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90,476 12 2016年2 月9日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95,238 12 2016年2 月9日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03,571 12 2016年2 月9日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80,000 12 2016年2 月9日 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759,325 12 2016年2 月9日 8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0,716,000 12 2016年2 月9日 9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714,285 12 2016年2 月9日 1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2,930 12 2016年2 月9日 合 计 134,920,634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 8 (一)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8 (二)限售期安排 ......................................................................................................... 12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 12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6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6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 16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 16 (四)公司治理情况 ..................................................................................................... 16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 17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 17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 17 第四节 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附后) ......................................................................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3 释 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报告所出现的专用术语、简称遵照本释义的解释。 湘电股份、发行人、 股份公司、公司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湘电集团、控股股东 指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国资委、实际控 制人 指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A 股、股票 指 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东大会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融证券 指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立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湘电股份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14年5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补充版)》等议案。 3、2014年6月4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4、201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5、2014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 6、2015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5号文《关 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本次发行。 7、2015年2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5]第23001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1,531,660,178.40元已汇入华融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湘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 8、2015年2月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 了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302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2月 3日止,湘电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920,634股,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1,699,999,988.40元(含控股股东湘电集团资产认购金额 99,184,014.00元,债权认购金额69,155,7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451,358.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6,548,629.83元,其中:增加 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34,920,63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41,627,995.83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情况 1、发行证券的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34,920,634股。 3、发行证券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2.60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确定的发行底价8.57元/股(分红修正后)的147.02%; 相当于发行首日(2015年1月26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12.47元/股的101.04%;相 当于发行首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13.04元/股的96.63%。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99,999,988.40元(控股股东湘电 集团资产认购金额为99,184,014.00元,债权认购金额为69,155,796.00元,现金认购金额 为341,660,184.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451,358.5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6,548,629.83元。 6、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23,451,358.57元,其中包括承销保荐费、 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登记费。 7、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 截止至2015年1月26日上午12:00,共接收到15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15 家报价全部有效。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投资者名称 申购价 格(元/ 股) 申购数量 (万股) 申购金额 (万元)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60 1,570 13,502.000000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0 1,250 13,500.000000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3 1,112.1946 13,500.001038 11.00 2,136.3636 23,499.999600 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8 1,138 13,519.440000 10.88 1,560 16,972.800000 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85 1,055 13,556.750000 10.06 1,350 13,581.000000 6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3.50 1,000 13,500.000000 7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90 1,150 15,985.000000 13.00 1,230 15,990.000000 12.50 1,280 16,000.000000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20 1,134 14,968.800000 11.73 1,583 18,568.590000 11.03 2,455 27,078.650000 9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0 1,881 18,998.100000 10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3.68 987 13,502.160000 1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0 1,111 14,998.500000 12.00 1,250 15,000.000000 10.79 1,390 14,998.100000 1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3 1,250 16,912.500000 11.62 1,800 20,916.000000 13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77 2,300 24,771.000000 1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0 1,200 15,240.000000 12.38 2,352.5 29,123.950000 1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0 1,181 14,880.600000 12.10 1,230 14,883.000000 11.12 1,651 18,359.120000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数量的确定原则,本次发行 的价格确定为12.60元/股。 本次发行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 价格 (元) 配售数量 (万股) 募集资金 (万元) 1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12.60 4,047.6190 50,999.999400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0 1,342.2619 16,912.499940 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0 1,269.0476 15,989.999760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0 1,209.5238 15,239.999880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0 1,190.3571 14,998.499460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0 1,188.0000 14,968.800000 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60 1,075.9325 13,556.749500 8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2.60 1,071.6000 13,502.160000 9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2.60 1,071.4285 13,499.999100 1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0 26.2930 331.291800 合计 13,492.0634 169,999.998840 注:根据发行结果及控股股东承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获得配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047.6190万股,总金额为50,999.9994万元。其中,资产认购金额为9,918.4014万元, 债权认购金额为6,915.5796万元,现金认购金额为34,166.0184万元。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12.60元/股,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认购对象均确定为最终认购对象,共 10名投资者。其中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接受询价结果并履行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数量的30%,实际认购发行数量的30%(4,047.6190万股),符合承诺认购 数量范围和发行方案中确定的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6名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产品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均已 按《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登记备案。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以债权、资产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认购,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社保组合产品认购,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保险产品认 购,上述投资者及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产品不属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应备案的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 司,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下属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实业、高新 技术产业、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管理;高新技术开发;投资策划;企业 经营管理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没有 以非公开募集资金的形式进行投资管理业务,尚未开展经营范围许可内的资产受 托管理业务,不属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 定的应备案的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五矿资本控股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 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及其最终 出资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 符合发行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96,000万元 住 所: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 法定代表人:柳秀导 经营范围: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销售;电梯的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贸易;职业技能培训;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代办电信业务、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及 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限分公司经营)等。 2、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裙楼2楼 法定代表人:万放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910,9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任珠峰 经营范围:实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管理; 高新技术开发;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法定代表人:金煜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5、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深圳市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召明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 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6、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深圳市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 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琦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 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 10、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限售期安排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数量 (股) 限售期 (月) 限售期截 止日 1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40,476,190 36 2018年2 月9日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22,619 12 2016年2 月9日 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90,476 12 2016年2 月9日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95,238 12 2016年2 月9日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03,571 12 2016年2 月9日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80,000 12 2016年2 月9日 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759,325 12 2016年2 月9日 8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0,716,000 12 2016年2 月9日 9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714,285 12 2016年2 月9日 10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2,930 12 2016年2 月9日 合 计 134,920,634 -- --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湘电集团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履行承诺认购。其他次发行对象与发 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保荐代表人: 梁立群、张见 项目协办人: 刘亚飞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电话: 010-58315064 传真: 010-58568130 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 丽 经办律师: 赵怀亮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验资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 段奇、辛庆辉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 010-68278880 传真: 010-68278880 验资、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顾仁荣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竞开、周炳焱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 西塔3-9层 联系电话: 010-88095588 传真: 010-8809119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1月1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质押或冻 结的股份 数量(股) 股份限售情 况(有/无) 1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90% 212,343,361 40,000,000 无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富成长趋 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法人 1.53% 9,299,549 无 无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其他法人 1.46% 8,882,465 无 无 4 吴海珍 自然人 1.39% 8,453,400 无 无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 其他法人 1.12% 6,825,185 无 无 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专用证券账 户 其他法人 1.03% 6,283,940 无 无 7 中国建设银行-华 富竞争力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法人 0.99% 6,008,370 无 无 8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 七组合 其他法人 0.95% 5,794,111 无 无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 其他法人 0.88% 5,336,680 无 无 10 孙显珍 自然人 0.87% 5,302,694 无 无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截至2015年2月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股) 股份限售情 况(有/无) 1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01% 252,819,551 40,000,000 有 2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 三组合 其他法人 1.81% 13,422,619 无 有 3 上银基金财富31号 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法人 1.60% 11,906,349 无 有 4 天弘基金定增69号 湘电股份资产管理 计划 其他法人 1.60% 11,903,571 无 有 5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银保分红 其他法人 1.45% 10,776,625 无 有 6 鹏华资产昊天定增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法人 1.44% 10,716,000 无 有 7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 公司 其他法人 1.44% 10,714,285 无 有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其他法人 1.27% 9,458,368 无 无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富成长趋 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法人 1.25% 9,299,549 无 无 10 中国工商银行-易 方达价值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其他法人 1.21% 9,019,276 无 无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5年1月14日) 本次发行后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134,920,634 18.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8,484,542 100.00% 608,484,542 81.85% 三、股份总额 608,484,542 100.00% 743,405,176 100.00%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财 务结构得以改善。通过本次发行,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运营资金,降低 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资金压力。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量增加负债,以及使公司负债比例过低、 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大中型交直流电机、风力发电系统、水泵及配套产 品、城轨车辆牵引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投项目将提高发行人在电机行业的市场占比,进 一步提升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各项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 (四)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608,484,542股,控股股东为湘电集团。 截至2015年1月14日,湘电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212,343,361股,占发行人总 股本的34.90%。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34,920,63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743,405,176股,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252,819,551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4.0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保持控股地位。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 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 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湘电集团之间的业务关系未发生变化。 公司与关联人的原有关联交易仍将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 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湘电集团外,其他所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湘电股 份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2、本次发行前,经核查湘电股份与控股股东湘电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同业竞争造成影 响。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合法、有效。” 第四节 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德恒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 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发行对象 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的规定”。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湘电股份证券事务部查阅。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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