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昊生物: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义务的公告

时间:2015年02月11日 19:33:47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5-012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保荐机构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的通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号文),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原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
后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
和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根据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重组方案,集团公司以原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
负债(净资产)在上海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
券”),申万宏源证券又设立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经营承销保荐业务。因此,原申
银万国作为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的权利义务将由申万宏源承继。


本公司已与申万宏源签署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议项下全部权利
义务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原申银万国在与公司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支行)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备忘录》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转由申万宏源享有、承担及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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