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昊生物: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5年02月11日 20:02:57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5-008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昊生物” 或“公司”) 于
2015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全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共计1,197.88万元(不含利息及尾款等)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48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冠昊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30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8.20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8,4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1,198,242.73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261,757.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羊
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羊验字第2285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对资金使


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
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2011年8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机
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
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账号

用途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平架支行

3602090729200124957

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实验室
建设项目

38,000,000.0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0,000,000.00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

0301014180008367

无菌生物护创膜高技术产业化工程建
设项目

20,200,000.00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0.00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

216420100100012001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49,550,000.0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番禺支行

12090252131030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89,511,757.27



合计

247,261,757.27



三、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
目”、“无菌生物护创膜技术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募
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


目”投资总额6,010.00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3,800.00万元,项目于2012
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决算。截至 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3,506.61
万元(其中: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1,711.49万元,2014年1-9月项目投入
116.41万元),除尚有工程项目质保金17.08万元以及划回募集资金专户101.19
万元(前期支付金额与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异)外,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77.50万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规定,“无菌生物护创膜技术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投资总额2,320.00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2,020.00万元,该项目于2014年
9月完成竣工验收决算。截至 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284.45万
元(其中: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494.82万元,2014年1-9月项目投入208.27
万元),除尚有工程项目质保金和尾款120.54万元以及本项目应分摊已由基本户
支付的研究试验费等费用407.99万元外,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7.02万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规定,“营销网络扩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955.00
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4,955.00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
决算。截至 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4,339.86万元,除尚有未付装
修尾款1.78万元外(其中: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1,438.26万元,2014年1-9
月项目投入1.48万元),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3.36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
目”、“无菌生物护创膜技术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总额1,197.88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立信”)对上述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
师粤报字[2014]第00650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承诺

投资金额

项目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占比
(%)

节余资金(不
含利息及尾款
等)规模




1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国
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3,800.00

3,523.68

92.73

377.50

2无菌生物护创膜高技术
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2,020.00

1,353.45

67.00

207.02

3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4,955.00

4,341.64

87.62

613.36

合计

10,775.00

9,218.77

85.56

1,197.88



2、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节约、
合理、有效的原则适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成本控制、优化生产工艺
流程等措施,在确证项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节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从而
节约了项目投资。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无菌生物护创膜技
术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好地发挥募集
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运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
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公司“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无菌生物护创膜技
术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营销网络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将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日常运
营流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因此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五、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
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生效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197.88
万元(不含利息及尾款等)永久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项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
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4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申万宏源认为,冠昊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冠昊生物《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冠昊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规、合理和必要,申万宏源对冠昊生物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冠昊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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