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富中证1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2号)
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1月6日证监许可【2009】1158 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12月30日生效。 华富基金保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华富基金郑重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函和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 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不同于具有稳定收益和低风险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本基金投资于中证 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90%~95%,属于基金产 品中具有较高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适合有稳定收入来 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并希望分享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成果的投资人。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但股市投资始终伴随风险,股价波动更是无法 避免。本基金至少90%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必然会随股市行情 变化上下波动,持有人购买的基金份额净值因此存在下跌甚至亏损的可能性。对 希望通过短期资金、借贷资金以及养老资金进行投机快速获得高额收益的投资人 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基金旗 下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人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 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 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指数基金的 特定风险,也包括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其它风险等。巨额赎回 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 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5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44 九、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54 十、基金的投资..................................................................................................54 十一、基金的业绩..............................................................................................64 十二、基金的财产..............................................................................................66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67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72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7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76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79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8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8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86 二十五、备查文件..............................................................................................86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87 附件二:托管协议摘要....................................................................................10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 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更新; 4.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富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业务规则: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6.发售公告:指《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2014年3月10日中国证监会第29次主席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公布、自2014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17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元:指人民币元;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基金管理人: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照法律法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 19.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基金销售业务确 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0.注册登记人: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 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 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 组织;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 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 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发售: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3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1.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2.赎回:指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3.巨额赎回: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 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基金转出申请总份 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3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 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 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3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 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36.代销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37.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38.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理财咨询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39.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4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1.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42.开放日: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4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日期; 44.T+n日:指T日起(不包括T日)的第n个工作日; 45.基金收益:指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 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 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 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的保证金以 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 得出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51.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和没收、法 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 止交易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7%、 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农村 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书、副科秘 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办公室)经理助理、副经理(副主任),安徽省证 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助 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华安期货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工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合肥市财政局副科长、科 长、副局长,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合肥市财政局党 组书记,合肥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行长;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 厅主任、党组副书记;肥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副理 事长、副主任(主持工作);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华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董建平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参谋、副科长、副 处长,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警卫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办公室副 主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委员(正师职)。现任安 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刘庆年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解放军某部排长、指导员,副营职 干事,合肥市财政局党组秘书、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合肥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国元证券寿春路第二营业部总经理,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怀然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安徽省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证 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 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瑞中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铜陵财专教师,中国经济体 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信息部主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信息部经 理、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裁,深圳特区证券公司(现巨 田证券)高级顾问。现任北京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神华期货经纪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庆平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金融专科学校讲师、处长, 申银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上海鑫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宁波 国际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 汪明华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处长、主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级法院经济庭、民二庭庭长等职。 现任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忠道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理论教研室助 教,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安徽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安徽省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梅鹏军先生,监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 合作公司,安徽省物资局(后更名为安徽省徽商集团)工作,历任合肥兴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副所 长。现任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 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李宏升先生,监事,本科学历。历任国元证券斜土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交 通银行托管部基金会计、基金清算。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岳红婷女士,监事,大专学历。历任中国银行安徽分行综合计划处、外汇信 贷处任科员,中国银行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总部副经理,安徽省证券公司投资 总部副经理,华安证券研究所资产管理部经理,2002年12月参与华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筹建,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3.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姚怀然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满志弘女士,督察长,管理学硕士,CPA。曾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华富利 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 监。 陈大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安徽省证券公司上海自忠 路营业部、徐家汇路营业部,华安证券上海总部,华安证券网络经纪公司(筹)。 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朱蓓女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七年证券 投资研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从业经历,曾担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 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华富基金金融工程研究员、产品设计经理。2011年4月1 日起担任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19日起 担任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韩玮先生,于2009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24日担任华富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晨先生,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19日担任华富中证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投资业务 的领导、涉及投资和研究的部门的业务负责人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人 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分管投资业务的最高业务领导担任,负责投 决会的召集和主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和职务如下: 龚炜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总经理助理、投 研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 胡伟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部总监 王光力先生 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研究发展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 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 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它由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 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包括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 制体系、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等内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 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集中交易制度、资料档 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紧急应变制度和基金销售管理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 进行了具体规定。 (1)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类型的 界定、风险控制的措施、风险控制的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 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 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2)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投 资策略、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用于 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 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 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 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 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 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 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监察稽核体系、监察稽核工作内容、监察稽核方法和程序 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有关情况;评估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 业务规章的情况。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 权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建议的专门委员会,其工作重点 包括: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 进行研究、预测和评估,对重大突发性风险事件提出指导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投资决策机构。投资 决策委员会具体职责为: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制定基金重大投资 决策和投资授权;对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基金经理进行的交易行为 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基金经理的业绩; (3)督察长: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 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应 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 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对基金运 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定期独立出具稽 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4)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 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对基金投资运作 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负责审核公 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识别、监控与 管理; (5)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监察稽核部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估,组织各部门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 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监督整改; (6)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7)员工:依照公司“风险控制落实到人”的理念,每个员工均负有一线 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 并负有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强调要让风险控制渗 透到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和公司的文化中去,要求所有员工以他们的能力、诚信和 职业道德来控制、管理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 监察稽核部执行,通过与董事会到管理层到每个员工不断的沟通和交流,识别和 评估从治理结构到一线业务操作等公司所有方面、所有业务流程中公司运作和基 金管理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明确划分风险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强调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要全员参与,责任明确和合理分工, 让所有的员工对风险管理都有清晰的意识,清楚知道他们在风险控制中的地位和 责任。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监察稽核部建立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的 稽核检查项目表,该表为从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部规章等方面确保公司运作 和基金管理合规和风险控制提供了检查和监督的手段; (2)完善监察稽核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稽核工作,促进风险管理的数量化 和自动化,提高风险管理的时效和频率。公司专门建立了华富风险控制系统,能 对基金投资风险和业绩评估做到动态更新。同时监察稽核部通过质询、评估和报 告等工作流程,以建立一种机制,使任何内控工作和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够 得到及时的解决; (3)对风险实行动态的监控和管理。一方面,周期性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 和内部审核、稽查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另一方面,在变化的环境中,不断识 别、评估新的风险,尤其强调对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强调 新的法律法规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能够符合最新颁布 的法律法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还在组织机制上进行了设计,由监察稽核部的内 控人员和法律事务人员分工合作,保证对与基金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实时跟踪、 全面收集、准确分解并及时落实。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王涛 电话:021-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 钞行之一。交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 牌上市,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交通银行连 续五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 ,营业收入排名第243位 ,较上年 提升83位 ;列《银行家》杂志全球1,000家最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23位, 较上年提升7位。截至2014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6.17 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68.95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 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 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 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 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 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 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 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 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钱文挥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 钱先生2007年8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10月至2007年8 月任本行副行长(其中: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兼任本行上海分行行长)。 钱先生1998年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刘树军先生,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刘先生2012年5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1年10月起任本行资 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1年10月前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 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 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本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刘先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三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14只。此外,还托 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 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 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 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 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 立核算,分账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 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 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 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 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 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 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 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 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 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 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 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 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 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 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 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 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 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400-700-8001,021-50619688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95559 传真:021-62701216 联系人:曹榕 客户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联系人:王琳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服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联系人:方琦 联系电话: (0755) 2216 80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传真:010-66226045 客服电话:95526 公司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5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 马旭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 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 www.cbhb.com.cn (1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人:陈聪 电话:0755-25188263 传真:0755-25188785 网站: www.4001961200.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1200 (1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联系人:牛峰 电话:010-85108223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1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联系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电话:0551-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内可直拨96588) 公司网址: www.hsbank.com.cn (1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1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0551-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址:www. hazq.com (1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公司网址:www.nesc.cn (1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cn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电话: 0471-4972343 传真: 0471-4961259 客服电话:0471-4972343 公司网址: www.cnht.com.cn (2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话:0871-3577930 传真:0871-3578827 客服热线:0871-357793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2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宫龙云 联系人:戴莉丽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01 客服电话:400-196-2502、021-63340678 公司网址:www.ajzq.com (26)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电话: 025-83364032 传真: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2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2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雷新东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www.csco.com.cn (3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31)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 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 china-invs.cn (3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3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23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0571-85776114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宋旸 电话:010-83561070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4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 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4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4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芊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027-87618882 公司网址:www.tfzq.com (4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4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8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4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4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 www.zszq.com.cn (48)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客服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址:www.e5618.com (4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400-689-8888、(0931)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50)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 陈文彬 电话:010-83991716 传真:010-6641253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公司网站:www.rxzq.com.cn (5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汪明丽 电话:021-68778075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tic.com (5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5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5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5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633 联系人:张煜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5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1305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5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 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电话:010-62020088转6006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6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6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6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6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叶志杰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67)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廉亮 电话:010-53300532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081-6655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6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69)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侯英建 客户服务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7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孙晋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7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73)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 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电话:010-59539864 传真:010-59539806 联系人:赵森 客户服务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74)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潘伟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电话: 021-62281910 传真: 021-62286290 联系人:曹小勤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林晶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09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09】1158号文件核准募集。募集期从2009年11月23日到2009年12 月25日止,共募集了337,341,867.02份,有效认购户数为3911 户。本基金的 类型为股票型,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 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业务的,投资人可以以 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详见销售机构公 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结束时间不得晚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里开始办理。在 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业 务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 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本基金已于2010年2月1日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交易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4.先进先出原则,即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对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 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 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 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起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无 效。若申购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 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赎回时,当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 定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按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 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 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 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的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50万元 1.2% 50≤申购金额<200万元 0.8% 200≤申购金额<500万元 0.3% 申购金额≥500万元 每笔1000元 3.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