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弘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率 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60 元/股,发行数量为5,010万股。 3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为315.91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2月12日决定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50.08% 的股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0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为4,50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总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2015年2月10日公布的《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确定的原则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2月11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 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2月10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 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同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参与申 购的配售对象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 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发行公告》中列示的全部46个投资者管理的65个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45个投资者管理的6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 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2,041,984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 192,640万股;另1个投资者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足额缴纳了申购资金但未参与申购报价,为无效申购。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885,055 户。 有效申购股数为6,318,278,000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 , 网上冻结资金量为66,973,746,800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31654194%。配号总 数为6,318,278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16,318,278。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5,01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 0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8%;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39.92%。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资金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为315.91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 将2,509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01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509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71364381%。 四、网下配售结果 (一)客户分类的确定: 本次网下发行共有64家合格配售投资者,根据《发行公告》中投资者类别的划 分原则,其中A类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13家,B类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25家,C类其 他投资者26家。 (二)获配比例的确定: 根据最终申购结果,考虑入围投资者的申购数量、类别及配售原则,经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价、配售及投资者推荐委员会审议决定,各类投资者的配售结果 如下: 投资者类别 申购数量(万股) 获配数量(万股) 获配比例 占网下发行比例 A类投资者 39,130 203.4 76 0.52% 40.61% B类投资者 75,250 150.50 0 0.20% 30.04% C类投资者 78,260 147.02 4 0.1 8786608 % 29.35% 合计 192,640 501.00 0. 26 % 100% (三)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下配售原则,最终网下获配情 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类型 拟申购数 量(万股) 获配数量 (股) 嘉实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A 类 3 , 010 156,520 鹏华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A 类 3,010 156,520 易方达基金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招商基金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泰达宏利基金 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长城基金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长城基金 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 6,520 南方基金 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国联安基金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中海基金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广发基金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宝盈基金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国泰基金 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类 3,010 156,520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保 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万能保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分红保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中国人保资产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 B 类 3,010 60 ,200 中国人保资产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个险分红 B 类 3,010 60,200 中国人保资产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自 有资金 B 类 3,010 60,200 中国人保资产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 - 个人分红 B 类 3,010 60,200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 - 团体分红 B 类 3,010 60,20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华 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保 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中再资产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本级 - 集团自有资金 B 类 3,010 60,200 平安资产 受托管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平安资产 平安人寿 - 分红 - 个险分红 B 类 3,010 60,200 平安资产 平安人寿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平安资产 平安人寿 - 万能 - 个险万能 B 类 3,010 60,200 平安资产 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高利率保单产品 B 类 3,010 60,200 平安资产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 自有资金 B 类 3,010 60,200 太平洋资产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 — 团体万能 B 类 3,010 60,200 太平洋资产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 — 个人万能 B 类 3,010 60,200 太平洋资产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 — 团体分红 B 类 3,010 60,200 太平洋资产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 — 个人分红 B 类 3,010 60 ,200 太平洋资产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太平洋资产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品 B 类 3,010 60,200 太平洋资产 受托管理中国太平洋保险 ( 集团 ) 股 份有限公司 — 集团本级 - 自有资金 B 类 3,010 60,200 易方达基金 易方达 - 杭州银行 1 期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专户 C 类 3,010 56,547 德邦证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西部证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国金证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渤海证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类 3,010 56,547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C 类 3,010 56,565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C 类 3,010 56,547 安徽国元信托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C 类 3,010 56,547 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 C 类 3,010 56,547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C 类 3,010 56,547 天津发展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天津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C 类 3,010 56,547 东航财务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C 类 3, 010 56,547 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三峡财务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上汽财务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中海石油财务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C 类 3,010 56,547 申能集团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 户 C 类 3,010 56,547 中油财务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中国电力财务 中国电力财务有 限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中船重工财务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C 类 3,010 56,547 中远财务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类 3,010 56,547 武钢财务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C 类 3,010 56,547 余股处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为18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配售给最先申购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网下配售过程和配售结果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公告》、 《发行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本次网下配售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获得配售 的股票数量为203.476万股,占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61%,不低于40%。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10 - 880911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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