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瑞康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时间:2015年02月26日 12:01: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5-006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2月16
日发出会议通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2月26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
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5 年1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376,544股,新增股份于2015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789.52万元增加为人民币
27,727.1744万元。(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根据 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
事会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故此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相关章节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 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
事会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故此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
次非公开发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2亿元,有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推
动公司快速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根据 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

事会办理募集资金到位后补充流动资金,故此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在本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
龙支行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的信贷业务(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信贷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保理预付款、
国内信用证及议付等),在该额度内每次办理信贷业务时,不再另出具董事会决
议。同意以公司自有房地产抵押、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的方式作为办理上述信贷
业务的条件。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
签署有关文件、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
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2)向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的
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在本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分行申请(金额,大写)叁亿元以下(含本数)(币种)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4)向中信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办理有效期为一年,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叁
亿元敞口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的低风险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
易融资等)。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5)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陆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
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押汇、国内信用证等各类
短期业务品种,期限一年。其中敞口额度肆亿元,采用信用免担保方式;低风险
额度贰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存单质押,承兑汇票质押,保证金等低风险
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6)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在本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肆亿伍仟万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旭、总裁张仁华作为担
保人,为在该行办理的上述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同时
以不低于授信金额的应收账款质押。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7)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最高授信组合额度 叁亿元整,


以信用放款,授信期限一年。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8)向交通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烟台分行申请并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国内信用证业务,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9)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办理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
为人民币壹亿元敞口的授信业务,授信方式为: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为:流
动资金周转。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10)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壹亿元;授信方式为: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期限壹年。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1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申请办理综合信贷业务

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烟台大海阳路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 的有
关议案。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
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
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附件: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

(2015年2月)



原《公司章程》条款

拟修订《公司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1】779号”文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0万股;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
174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11年6
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5】866号”文核
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完成发行
1,514.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新增股份于2013年11月7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经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779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2380万股;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证上【2011】174号”文批
准,公司股票于2011年6月10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3】866号”文核
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完成发行
1,514.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新增股份于2013年11月7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 年1月21日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5】87号”文核准,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完成发行5,937.654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新增股份于2015年2月25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89.52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727.1744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789.52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727.1744万股,均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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