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天治趋势: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次)
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1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5月6日证监许可【2009】370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1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 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 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2015年1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 ...................................................................................................................................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4 九、基金的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52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53 十一、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 ............................................................................................................ 54 十二、基金的投资 ............................................................................................................................... 55 十三、基金的业绩 ............................................................................................................................... 69 十四、基金的财产 ............................................................................................................................... 70 十五、基金财产的估值 ........................................................................................................................ 72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8 十七、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80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2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83 二十、风险揭示 ................................................................................................................................... 87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90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2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7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7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9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2 二十七、备查文件 .............................................................................................................................. 12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天治趋势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 指《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天治趋势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定期更 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天治趋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 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及其他对基 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 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天治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的合称;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 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完毕,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根据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 金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之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 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的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 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 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 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 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 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更、突发停 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 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2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7日 电话:021-60371155 联系人:张丽红 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1.25%;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7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 赵玉彪先生:董事长,博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 交易部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洪山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兼驻上海证券 交易所出市代表、上海金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天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高福波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白山市人民银行 任办公室主任、副行级助理稽察、吉林省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任理事长、党委书 记、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任资金信贷处负责人、副主任,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柏广新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黄泥河林业局副局长、 党委书记,中共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延边州人民 政府副秘书长,延边州林业管理局局长兼吉林延边林业集团董事长,现任吉林森 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 常永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历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总部 副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 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投资部总经理,2009年起就职于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洁思女士:独立董事,自1991年7月至2007年12月在吉林省延边朝鲜 族自治州政府工作。在工作期间曾任延边州政府副秘书长、副州长、常务副州长, 分管过政法、经济、金融等工作,现已退休。 陶武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市司法学校教务科科 长、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市浦东涉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 任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及首席合伙人。 王明义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曾任通化市矿务局工程处段长、吉林省白 山市房产局技术员、建设银行白山市支行科长、中国银行白山市支行副行长、中 国平安保险公司白山支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中介部主任。 侯丹宇女士: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学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证券业务部营业部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洪山路证券营业部总 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邱荣生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财政厅预算处科 员、科长、副处长,香港振兴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财政厅副主任,吉林省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姚世家先生:监事,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太阳林场 财务处会计、处长、吉林省天桥岭林业局总会计师、副局长、局长、吉林省敦化 市林业局局长、吉林省敦化市市长,现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 许家涵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商务英语双学士,2007年起就职于天治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刘伟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星火项目处项目负 责人、自营基金业务部副经理、上海全路达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治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闫译文女士:副总经理,吉林大学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 就职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下属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行政主管、业务部 经理、党委委员、职工董事等职务,现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治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 时冰先生:副总经理,在职研究生,历任深圳蛇口经济发展总公司总助、海 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州市总工会科员、天相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营销策划负责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营销董事总经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雪军先生: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经验7 年,历任北京金融街股份有限公司职员、本公司首席研究员,2012年6月29日起 任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月29日起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自2009年7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 9月9日,吴涛先生任基金经理;2011年9月9日起至2014年1月29日,吴战 峰先生任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常永涛先生,总经理助理、研究发 展部总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总监兼电子商务部总监吴战峰先生,执行总监、 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陈勇先生,执行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兼天治稳健双盈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秦娟女士。 (4)上述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以基金财产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不公平地对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9)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 章。其中内控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 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控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内控环境、内控措施 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 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 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1)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竭力 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应当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 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监察 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协助和配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 险管理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财产、固有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 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 隔离。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7)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 及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8)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定量的风险控制指 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能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 部分: 1)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 职能是:检查公司经理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监督、控制 公司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内控体系等方面的合规合法性,发 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汇报;研究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报董事会批准; 组织制订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检查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善性;检查评估公司风 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公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负责 组织对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重大风险事故进行内部调查,并将调查 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告董事会,由董事会决议作出处理。 2)督察长:督察长负责公司的督察稽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各 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3)内部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协助经营管理层进行风险 控制与风险管理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层面的风险监控。 4)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在内部 控制组织体系中负责基金投资决策层面的风险管理。 5)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 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或建议。 6)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重要的责任。各部门的 主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个员工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本人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1)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 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层监控防线:即一线岗位自控与互控为基础 的第一层监控防线;部门内各子部门、部门和部门之间的自控和互控为基础的第 二层监控防线;内部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层监控防线;以内部控制委员会为主体的第四层监控防线,实施对公司各 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控制。 2)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 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3)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制定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包括基本管理制度、部门 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手册三个层次。①本公司制定的基金投资基本管理制度用以规 范基金投资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包括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组织架 构,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投资、研究、交易、投资表现评估、投资风险分 析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的基本规范、程序和职责等。②投资管理相关部门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部、交易部和研究发展部等分别制定了部门管理制度,用以规范每 个部门的岗位、职责、业务和人员等。③编制投资管理业务手册,包括《投资手 册》、《交易手册》、《研究手册》等,作为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管理制度的重 要补充,用以保证投资管理相关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地进行。 4)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和制度,做好公司各项经 营管理活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做好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财产的会计核 算工作,以如实反映和记录基金财产运作的情况。 公司确保基金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别设立账户进行管理,独 立核算,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权利,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 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 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5)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担保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 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 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 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 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 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 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 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 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695.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3%; 净利润1,309.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7%。营业收入2,870.97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14.20%;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59%,净利息收益率(NIM)2.8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8.3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20.96%。成本收入比 24.17%,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89%和11.21%,同业领先。 截至2014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3,997.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 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1,906.01亿元,增长6.99%;负债总额152,527.7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29,569.56亿元,增长6.00%。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326.89万户,较上年末增加 20.35万户,增长6.64%;个人客户近3亿户,较上年末增加921万户,增长3.17%; 网上银行客户1.67亿户,较上年末增长9.23%,手机银行客户数1.31亿户,增长 12.56%。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14,707个,服务覆盖面 进一步扩大;自助设备72,128台,较上年末增加3,115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 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86.55%,较上年末提高1.15个百分点。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 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 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上升3位;在美国《福 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 界500强排名第38位,较上年上升1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4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4年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89只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 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 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231室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电话:021-60371155 传真:021-60374934 联系人:王珊珊、韩涵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用)、021-60374800 网址:www.chinanature.com.cn 电子直销:天治基金网上交易平台“E天网” 网址:https://etrade.chinanature.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熊奎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 www.95599.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 洪崎电话:010- 57092615 传真:010- 57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888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郭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8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87569188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http://www.czbank.com/czbank/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宋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7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44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507679 联系人:雷宇钦 客户服务电话:95562、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联系人: 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2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 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om.cn (2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82485087 联系人:崔国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 层、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3 网址:www.lhzq.com (2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27)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95573、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30)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传真:0755-82400826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cn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s.com.cn (3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25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910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3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www.jjm.com.cn (4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4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zxwt.com.cn (4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李珊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4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818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陈征 客户服务电话:致电各地营业网点,0871-8898130 网址:www.tpyzq.com (4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电话:021-64316642 传真:021-54653529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全国) 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4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619 联系人:曹占强 客户服务电话:甘肃省内:0931-96668,全国:4006898888 网址:http://www.hlzqgs.com (48)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21号 万丽城晶座4楼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23280842 传真:024-86268016 联系人:袁劲松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315 网址:www.stockren.com (4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5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56)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联系人:毛怀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5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5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9)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一号楼1806-1808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一号楼1806-1808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联系人:鄢萌莎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60)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彪 电话:021-60371155 传真:021-60374974 联系人:周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签章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于2009年5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370号文核准募集。 (二)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募集信息 1、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70号文批准,自2009年6月10 日至2009年7月10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 共计526,012,330.61份,募集户数为6,436户。 2、募集对象 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3、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详情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15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 并予以公告。 条件成熟时,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以电话、传真 或网上交易等形式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09年10月12日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开始办理时间在本基金 开放申购公告中规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09年10月12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开始办理时间在本基金 开放赎回公告中规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5)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 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 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 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 者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投资者通 过直销中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 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次 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之情 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 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25万元 1.5% 25万元≤M<100万元 1.0% 1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每笔收取1200元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年限的增加逐步递减: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3% N≥2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 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调低赎 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调整实施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 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 +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以上计算结果(包括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 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10,000元,T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 元。则该笔申购的申购费用及获得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20=8,210.18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8,210.18份基金份额。 (4)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某投资人持有该基金满1年但不满2年,在T日赎回其持有的基金(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