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铁塔: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5-01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相关术语解释 标的地块 指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4501号地块 系本次收购最终标的物 上海鸣延 指 上海鸣延实业有限公司 系标的地块产权人 上海建扬 指 上海建扬投资有限公司 拟收购上海鸣延100%股权 上海复新 指 上海复新实业有限公司 系上海鸣延控股股东 平安不动产 指 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 与上海建扬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拟在标的地块开发建设 东方铁塔 本公司 或公司 或收购方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上海建扬100%股权,完成 后与部分原股东共同增资,实现控 制上海建扬95%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日前,上海建扬与上海复新就收购上海鸣延100%股权之事项已经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交易金额14300万元人民币。上海鸣延的核心资产为坐落于“上海市松江 区佘山镇昆冈公路4501号”的地块,是本次投资的标的地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亦未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拟收购上海建扬100%股权,并与自然人股东共同对上海建扬增资,本次 投资涉及总金额14660万元。增资完成后,东方铁塔将持有上海建扬95%股权。上海 建扬与上海复新股权交易完成后,上海建扬将持有上海鸣延100%股权,即东方铁塔 间接持有上海鸣延95%股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该投资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并且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建扬股权”涉及交易方 交易方一:上海浩博投资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号码:310105000321989 2、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000号5002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袁锦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等。 7、股权结构:上海浩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袁锦、袁辉。 8、股权情况:持有上海建扬65%股权。 9、上海浩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方二:李冰 1、身份证号:3101121959******19 2、家庭住址:上海市徐汇区 3、股权情况:持有上海建扬17.5%股权。 4、李冰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方三:张莹 1、身份证号:3101151982******27 2、家庭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 3、股权情况:持有上海建扬17.5%股权。 4、张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上海鸣延股权”涉及交易方 上海复新实业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号码:310105000066251 2、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可乐路288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陆顺卿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销售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和纺织原料、化工原料、家用电 器、照明电器、五金工具、水暖器材、汽车配件、橡塑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 服装鞋帽、仪器仪表;房屋租赁。 7、股权结构:上海复新的股东为自然人陆顺卿、陆鸣佳。 8、股权情况:持有上海鸣延100%股权。 9、上海复新与上海建扬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上海复新与本公司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及标的地块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1:上海建扬投资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号码:310114002852182 2、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兴邦路755号2幢3层D区3080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袁锦 5、注册资本:100万元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咨 询,商务咨询。 7、股权结构:上海建扬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上海浩博投资有限公司 65.00 65.00% 2 张莹 17.50 17.50% 3 李冰 17.50 17.5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8、主要财务数据:上海建扬为2015年初新注册的公司,实收资本0元。截至 目前,公司无资产,无负债,也未实际从事业务经营。 (二)标的公司2:上海鸣延实业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号码:310227000052566 2、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昆冈公路4501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陆顺卿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物业管理, 自有房屋租赁,仓储(除危险品、食品),五金交电、建材、百货批发,商务咨询; 食品存储(含冷冻冷藏)(限许可证地址经营)。 7、股权结构:上海鸣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上海复新实业有限公司 5,000 100% 合计 5,000 100% 8、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56.71万元、负 债总额1125.62万元、净资产431.09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293.24 万元。 根据有资质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确认,上海鸣延已多年停产闲 置,其主要资产为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昆冈公路4501号”的自有土地。 (三)标的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鸣延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松字(2013)第014700号) 标的地块的基本信息如下: 房地坐落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昆冈公路4501号 权证编号 沪房地松字(2013)第014700号 权利人 上海鸣延实业有限公司 使用权来源 出让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宗地面积 75233平方米 地号 松江区佘山镇南横泾村66/1丘 使用期限 50年,即 2006年7月17日至2056年7月16日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投资协议甲方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方),乙方为“上海浩博投 资有限公司、李冰、张莹”(标的公司股东),丙方为“上海建扬投资有限公司”(标 的公司)。 2、投资方案 本次收购将通过“股权收购”,结合“现金增资”的方式完成,具体为: (1)甲方收购乙方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基于标的公司对于标的地块未来建 设开发的预期权益,经商谈收购价格确定为733万元。 (2)股权收购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原股东李冰、张莹共同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466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13927万元(含原认缴 出资100万元),李冰、张莹各增资366.5万元,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甲方 13927 95% 李冰 366.5 2.5% 张莹 366.5 2.5% 合计 14660 100.00% (3)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向上海复新支付上海鸣延100%股权的收购价款 14300万元人民币,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届时上海鸣延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鸣延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上海建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660万元) 青岛东方铁塔 股份有限公司 李冰 100% 95% 2.5% 持有标的地块 张莹 2.5% (4)本次投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合同生效条件 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其他条款 协议还对收购条件、具体项目实施、项目税费、违约责任、保密条款等作出了 明确约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完成后,控股子公司上海建扬将与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不动产”)在“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昆冈公路4501号”标的地块展开合作,建设 运营现代化物流仓储综合服务园项目。 平安不动产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旗 下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中国平安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和资金管理,目前业务领域 包括商业写字楼、城市综合体、养老休闲地产和工业地产的投资;公司目前管理的 在建及营运项目总资产约500亿元,项目运营经验丰富。 本次投资所涉行业属于物流服务业,是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并快速发展的行业。 2014年6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了12项重点 工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并且明确了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推动物流企业规模化,改善物流基础设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现在的行业状况, 我国物流业正面临着快速发展的最好机遇期,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公司此次投资并 计划开展现代化物流产业园项目主要是为了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满足公司未来多 元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丰富和完善公司发展策略的重要尝试。但 是标的公司的运营及项目开展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 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考核制度, 促进标的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由于标的公司的运营存在一定的磨合期和项目培育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效益 产生较大影响。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海建扬各股东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书; 3、上海建扬与上海复新签订的上海鸣延股权转让协议; 4、交易相关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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