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诺安黄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期)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 1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重要提示 (一)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年 11月 26日证监许可【2010】1712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1月13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汇率及外汇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境 外投资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技术系统 运行风险、通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开放式基金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紧密跟踪国际金价,金价波动会影 响基金净值。 (六)金价走势在一定时间内有波动,过去走势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 判断审慎投资。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年 1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4年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4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 8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 10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 20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3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3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4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53 第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58 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 .......................................................................................... 60 第十八部分 境外托管人 .......................................................................................... 64 第十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66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0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5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29 2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 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 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 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供基金投资 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定期的更新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通知》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 指《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 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 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中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组合由各种基金组 5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 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 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 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 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6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货币市场工具 公司行为信息 指定媒体 不可抗力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 份额的行为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 程 指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 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及权 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 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 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或 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 法规变化 7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纽约、伦敦、苏黎世、多伦多、香港、悉尼等发达证 券市场上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基金净值会因为黄金价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两类: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汇率及外汇管制 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技术系统运行风险、通讯风险、不可抗力风 险等。 (一)境外投资风险 1、投资标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黄金ETF,该类金融产品的目标是追踪黄金价格的走势,金价走势无 疑是投资黄金ETF最大的风险因素。当然,作为一种基于实物黄金的金融工具,因其交易制 度、组织架构等也会带来一些特有的风险,包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偏离净值风险、基金发 行导致金价上涨的风险、黄金保管风险等。 (1)黄金 ETF基金份额的净值受黄金波动影响巨大 黄金ETF的目标是尽量紧密反映黄金价格表现,而黄金 ETF净值与其所持有的黄金价值 有直接关联。过去数年,黄金价格存在着一定的波动性。 (2)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交易可能偏离其净值 ETF份额可以等于、高于或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卖。基金份额净值随黄金ETF资产 市值的波动而波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随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及市场供求而波动。交易价格 较基金份额净值的折价或溢价金额可能会因商品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时间不一致等因素而 受影响。 (3)基金发行过程本身带来的影响 黄金ETF以黄金为基础资产,有多少基金份额被发行在外,就意味着有多少黄金金条被 收入基金在保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在基金发行初期,授权会员为申购基金,必须大量买入 黄金并存入保管人处,这无疑将提振对黄金现货的需求,造成短期内金价上涨。当基金发行 完毕,市场需求大量下降,金价和基金份额的净值可能马上下跌。 (4)黄金保管风险 黄金ETF持有的黄金资产可能遭遇丢失、损坏或偷盗的风险。黄金ETF的托管人并不对黄 金进行保险,保管人仅对其保管黄金的业务实力情况进行适度保险,而且,托管人也不是保 8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险合约的受益人。因此,若以上黄金损失真的发生,保管人可能得不到足够的保险保障。 2、汇率及外汇管制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经过换汇后投资于全球市场以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外币 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 面临潜在风险。此外,部分国家/地区可能对外汇实施管制,从而带来一定的货币汇兑风险。 3、政治管制风险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会导致市场波动进而影响基金收益,产生风险;此外,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地区可能会不时 采取某些管制措施,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4、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当投资某个国家/地区市场 时,该国家/地区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 该行为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各个国家/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 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国家/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 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5、法律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家/ 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 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二)开放式基金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货币市 场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由于开放式基金 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以应付赎回的要求。由于全球证券市场波动性 较大,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这时出现较大数额赎回申请, 则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成本很高,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同时,由于 本基金涉及跨境交易,其赎回到账期通常需要比国内开放式基金更长的时间。 3、操作风险 9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不合理的内部程序或人为操作造成的风险。以下事件有可能引发 操作风险: (1)内部程序出错造成的资产计量错误; (2)员工的操作造成的错误; (3)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害,如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 4、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或工作疏忽形成的风险,如 经常性的串户、账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账假平、会计 备份数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5、交易清算风险 清算风险主要因为国际结算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差异,造成划付款项的延误和错划,进 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资产的安全。 6、技术系统运行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7、通讯风险 通讯风险是指境外投资管理活动对远距离、跨时区的通讯系统要求较高,技术失误或自 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通讯故障可能会影响到本基金投资管理活动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导 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8、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 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 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境外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紧密跟踪金价走势,为投资者 提供一类可有效分散组合风险的黄金类金融工具。 10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 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交易所交易基金、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此外,本基金为对冲本外币的汇率风险, 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期权等金融工具。 实物黄金支持(Physical gold underlying)的黄金 ETF是指以标准化的实物黄金为基 础资产,并可以用实物黄金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黄金ETF。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 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投资理念 黄金作为有特殊意义和历史价值的贵金属,其分散风险、抵御通胀、对冲弱势美元的功 能得到了投资者的一致认同,而黄金ETF更因为其良好的易得性、流动性以及投资透明性得 到了投资者的普遍青睐。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最小化黄金投资风险,为投资者提供优 质的黄金投资工具,使投资者可以便捷地由资本市场进入黄金投资市场。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的方式达成跟踪金价的投资目标。本 基金遴选出在全球发达市场上市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优质黄金ETF,之后基本上采取买入持 有的投资策略,但根据标的 ETF跟踪误差、流动性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和再平衡。本基金只 买卖和持有黄金 ETF份额,不直接买卖或持有实物黄金。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 ETF组合管理策略以及现金管理策略两部分组成。 1、ETF组合管理策略 (1)黄金 ETF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目前选择有实物黄金支持(Physical gold underlying)的黄金 ETF作为主要投资 标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是指可以用标准化的实物黄金在一级市场上申购赎回基金 份额的ETF,投资于此类黄金 ETF可以最小化投资风险,规避金价之外的因素对于 ETF价格 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原则上选取发达市场交易所交易的黄金 ETF品种,目前主要涉及的交易所有纽 约、伦敦、苏黎世、多伦多、香港、悉尼等发达市场。 11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在具体遴选过程中,对于黄金ETF,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有:流动性(liquidity)、 规模(marketcap)、跟踪误差(trackingerror)、透明度(transparence)、费率(expenseratio)、挂牌时间(listing date)、估值基准(basis of valuation)、组织架构(structure) 等。 1)流动性:是指黄金 ETF在二级市场交易量的大小。本基金在二级市场买入黄 金 ETF基金份额时,标的 ETF交易越活跃,产生的冲击成本会越小,越有利 于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控制; 2)规模:是指黄金 ETF本身的规模大小,而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可以从 市值规模和黄金储存量两个角度来衡量,规模越大,越可以产生规模效应, 降低黄金 ETF本身运营成本,并且增加投资安全性; 3)跟踪误差:是指黄金 ETF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与金价的偏离度,跟踪误差 越小,说明黄金 ETF的运作越成功; 4)透明度:主要指黄金 ETF的信息披露程度,信息披露越完全、真实、迅速, 越可以减少潜在的投资风险; 5)费率:是指黄金 ETF总体的运营费用,费用越低,越有利于跟踪误差的减小; 6)挂牌时间:是指黄金 ETF的上市时间,上市时间越长,运作会越成熟,而且 运作记录数据会越充分,越有利于本基金的选择判断; 7)估值基准:是指黄金 ETF每日进行估值的基准,也是次日开盘的指导价格, 目前大部分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均以伦敦金的价格作为基准,但也存 在以黄金期货的价格作为基准的黄金ETF; 8)组织架构:主要指黄金 ETF各参与方的权责关系和合约结构,不同市场上黄 金 ETF的组织架构有所不同,合理的组织架构可以保障黄金 ETF的顺利运作, 减少潜在的参与方风险。 本基金将选取流动性良好、规模合理、跟踪误差较小、透明度较高、费率低廉、挂牌时 间较长、估值基准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间的差异较小、组织架构合理的黄金 ETF作为主要投 资对象,构建备选基金库。 (2)组合构建策略 在备选基金库的基础上,本基金进行黄金 ETF的组合构建。 本基金的组合构建主要是指建仓期内的投资策略,我们会综合考虑备选基金库中黄金 ETF的历史运作记录(跟踪误差等)、市场流动性、上市交易所、交易币种等因素,构建黄 金 ETF组合,目标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最少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构建本基 金的组合,从而紧密跟踪金价走势。 (3)组合调整策略 在组合构建完成后,本基金基本上采用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 12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但本基金会定期检讨组合并进行调整,至少每季度一次。调整的标准主要是依据组合对 于金价的跟踪误差,适当降低跟踪误差大的黄金ETF比重,增加跟踪误差小的黄金 ETF比重。 或者是调出跟踪误差大的黄金ETF,调入跟踪误差小的黄金ETF。 同时,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我们还会根据申购赎回需求,灵活调整组合,在不影 响组合流动性的基础上,结合现金仓位管理,满足日常的申赎需求。 2、现金管理策略 现金管理是本基金投资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现金流预 测、现金持有比例管理、现金资产收益管理。 准确预测未来几个交易日的现金流动是做好现金管理的前提,基金管理人将合理把握因 基金的申购赎回、金价波动加大等因素引起的现金流变化,编制基金现金流量表。 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是基金保持流动性的必然要求,但现金资产的持有将会影响到 本基金的跟踪效果,形成现金拖累。基金管理人将在保证基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制定合 理的现金资产持有比例。 对于基金持有的现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将在保证基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提高现金资 产使用效率,尽可能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率。 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若今后出现了更合理可行的跟踪金价的投资 方法和策略,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 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 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由基金经 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的方式达成跟踪金价的投资目标。本 基金遴选出在全球发达市场上市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优质黄金ETF,基本上采取买入持有的 投资策略,并根据标的 ETF跟踪误差、流动性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和再平衡。总体上,本基 金的投资组合构建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原则的制定 13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研究 人员和基金经理的有关报告,决定基金投资的主要原则,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 提出指导性意见。 2、备选基金库筛选 本基金原则上选取发达市场交易所交易的黄金 ETF品种,目前主要涉及的交易所有纽 约、伦敦、苏黎世、多伦多、香港、悉尼等发达市场。本基金将选取流动性良好、规模合理、 跟踪误差较小、透明度较高、费率低廉、挂牌时间较长、估值基准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间的 差异较小、组织架构合理的黄金 ETF作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备选基金库。 3、组合构建 研究部和基金经理根据投资限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备选基金库中黄金ETF的历史运作记 录(跟踪误差等)、市场流动性、上市交易所、交易币种等因素,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 用最少数量的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构建本基金的模拟组合,进行跟踪误差和流动性检 验,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 4、组合调整 基金经理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对组合进行调整,超出其 权限的调整,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组合调整至少每季度一次,调整的标准主要是依据 组合对于金价的跟踪误差,适当降低跟踪误差大的黄金 ETF比重,增加跟踪误差小的黄金 ETF比重,或者是调出跟踪误差大的黄金ETF,调入跟踪误差小的黄金ETF。 5、现金管理 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是基金保持流动性的必然要求,但现金资产的持有将会影响到 本基金的跟踪效果,形成现金拖累。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基金申购赎回、金价波动等因素,在 保证基金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通过量化模型计算出最佳现金持有量,从而提高现金资产使 用效率,缩小本基金的跟踪误差。 6、风险控制与评估:风险控制办公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风 险控制人员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的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六、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14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 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不包括境外基金)市 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 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 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 额的20%。 15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6、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 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8、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其他基金中基金;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若基金超过上述 1-7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 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伦敦金价格折成人民币后的收益率,伦敦金每日价格采用伦敦 金下午定盘价(London Gold Price PM Fix),人民币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个估值日中国 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伦敦金下午定盘价被世界黄金市场广泛接受为黄金基准价格。伦敦金定价分上午价和下 午价,由于下午定价的时间为美国黄金市场、欧洲黄金市场、中东黄金市场和非洲黄金市场 同时交易的时间,市场流动性最好,故一般采用伦敦金下午定盘价作为国际金价的基准价格。 伦敦定价限制由五名成员正式参与,各成员为黄金交易商并且为伦敦金银市场协会 (London Bullion Market Association, LBMA)的成员。主席职位每年在五名成员公司之 间轮换。上午时段的定价从伦敦时间上午十时三十分开始,下午的定价从伦敦时间下午三时 正式开始。为黄金定价的现行成员为 Bank of Nova Scotia–Scotia Mocatta,Barclays Bankplc, Deutsche Bank AG, HSBC Bank USA,及 Société Générale。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黄金 价格,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价格相似,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的基金品种。 16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2月4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 2014年 12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其中:普通股 -- 优先股 -- 存托凭证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2 基金投资 616,577,582.91 93.04 3 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其中:远期 -- 期货 -- 期权 -- 权证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6 货币市场工具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33,193,779.48 5.01 17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8 其他资产 12,912,130.57 1.95 9合计 662,683,492,96 100.00 (二)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以及存托凭证。 (三)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以及存托凭证。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以及存托凭证。 (五)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项主要列示按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标普、穆迪)的债券信用评级情况。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未持有此类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九)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 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JB-PHY GOLD-A$ ETF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Swiss &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AG 125,714,288.99 19.20 2 ISHARES GOLD TRUETF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BlockRock Fund Advisors 122,983,429.35 18.78 3 ETFS GOLD TRUSTETF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ETF Securities USA LLC 121,354,928.90 18.53 4 UBS ETF CH-GOLD USA-IETF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UBS Fund Management Switzerland 115,068,541.52 17.57 5 CSETF GOLDETF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Credit Suisse Asset Management Funds/Zurich 59,517,033.28 9.09 18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6 SPDR GOLD TRUSTETF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World Gold Trust Services LLC 57,567,910.33 8.79 7 ZKB-GOLD -A USDETF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Zuercher Kantonalbank 14,371,450.54 2.19 (十)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的,或者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028,621.4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78.33 5 应收申购款 881,330.7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合计 12,912,130.5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净值增净值增业绩比较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19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长率①长率标 准差② 基准收益 率③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2011.1.13~2011.12.31 7.89% 1.18% 6.05% 1.40% 1.84% -0.22% 2012.1.1~2012.12.31 3.31% 0.90% 7.74% 1.09% -4.43% -0.19% 2013.1.1~2013.12.31 -28.93% 1.21% -29.51% 1.37% 0.58% -0.16% 2014.1.1~2014.12.31 -2.05% 0.81% 0.49% 0.83% -2.54% -0.02% 2011.1.13~2014.12.31 -22.41% 1.04% -19.06% 1.19% -3.35% -0.1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伦敦金价格折成人民币后的收益率,伦敦金每日价格采用伦敦金下午定 盘价(London Gold Price PM Fix)。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20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 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王嘉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股权结构: 股东单位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6000 4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 合 计 15000100%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5年1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七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 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 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 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21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金、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及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秦维舟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昌 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徐卫晖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 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张家林先生,董事,高级工程师,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9、10、11届委员。曾任 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自动化技术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大恒(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欧阳文安先生,独立董事,工程师。历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中共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国际电气工程公司董事长,北京 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 朱秉刚先生,独立董事,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石油部计划司副司长,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计划局局长、咨询中心副主任。 陆南屏先生,独立董事。历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国际 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副局长。 2、监事会成员 李京先生,监事,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中化集团总裁办公室部门经理,中化集团 香港立丰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化汇富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化欧洲资本公司副总经 22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理兼世盈(厦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赵星明先生,监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副 处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秘书长,君安证券香港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戴宏明先生,监事。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部门主管,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总监。 梅律吾先生,监事,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指数投 资组副总监。 3、经理层成员 奥成文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2 年10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任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杨文先生,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 中融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 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总监、 发展战略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谷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CFA。曾任平安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西北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2003年 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总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勇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资产管 理部基金经理,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 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宋青先生,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香港富海企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广西分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深圳航空集团公司、道富环球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 表处,从事外汇交易、证券投资、固定收益及贵金属商品交易等投资工作。2010 年10 月 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际业务部总监。2011年 11月起任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 7月起任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23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 会,具体如下: 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先生, 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夏俊杰先生,投资三部总监、基金经理;周心鹏先生,投 资二部执行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 固定收益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奥成文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杨谷 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杨文先生,副总经理;谢志华先生,固定收益部执 行总监、基金经理;王创练先生,研究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 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委托、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 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规则》,决定 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24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13)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6)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 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 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25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 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 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 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 26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 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 止的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保证 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 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 学的组织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控制风 险的管理系统。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持 续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在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公司的良 27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好声誉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制度 (1)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的具体要求,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为: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 机制和监督机制; 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经风险调整后的利益最大化; 4)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管理措施,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经营目 标的全面实现,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时查错防 弊、堵塞漏洞,保证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6)借鉴和引用国际上成熟、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不断提升公司国际化经 营水准和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声誉和市场份额。 (2)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的风险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首要性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管理置于公司经营中的战略层面并 作为首要任务; 2)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 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3)审慎性原则: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 慎经营为出发点; 4)独立性原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和监察稽 核部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 度的权威性,并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6)适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同时,随时对各项制度进 行适时的更新、补充和调整,使其适应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 7)防火墙原则: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 28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 (3)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确立加强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涵盖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方法; 4)建立严格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 5)制定持续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 (4)风险管理的体系 1)依据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与原则,公司设立了以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 a.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 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 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 提交董事会。 b.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长的职责 进行工作。 c.公司设风险控制办公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对 公司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而使风险政策 得到有力的执行。 d.公司设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 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 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 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 e.公司设风险控制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风险领域 (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其执行;定期向 管理层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2)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公司以上述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构建 了科学严密,层次分明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a.第一层面为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b.第二层面为总经理、督察长、风险控制办公会及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 c.第三层面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 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29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d.公司各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能部门在上述三个层面上协同运作,建立了严密的风 险控制防线,能及时有效地发现、识别、防范及化解公司运营中存在的各种不同 类型风险。 3) 数量化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针对投资过程中的事前风险、事中风险和事后风险建立了一整套的数量化 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做到在每个环节有效控制风险点。 投资前的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严谨、细致的研究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 法来实现。研究员通过调研作出定性的判断,同时公司还通过量化的指标体系,如: 风险指标体系(包括标准差、跟踪误差、下方风险、组合 VaR等)、流动性指标体系 等,运用数量化模型进行价值评估。 事中的风险控制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一是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控制条目, 当基金经理下达与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不符的指令时,指令将不能被执行,从技术上 防止了不当投资行为的发生。第二是高频率的投资情况报告,可随时掌握投资过程 中的仓位、集中度、流动性多方面的状况。 事后风险控制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归因,为优化投资策略提供参考。 3.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为在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经营目标, 公司内部 控制的总体目标为: 1)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犯; 2)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3)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声誉; 4)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合理 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5)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6)规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30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超 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控制的检 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 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 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企 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 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及其它方面的内部控制等。 a.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业务控制 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以及公司业务的全局 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科学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和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II)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投资决策委 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 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 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 31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 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建 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 馈系统;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 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 交易的监控制度。 b. 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 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序进行信息的组 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 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c.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 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件的设计、开 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的业务电子化;公司 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信息数据的 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d. 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基金会 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 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明确职责划分与岗位分工;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 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 建立凭证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 理体系,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建立复核制度;采取合理的计价方法和科学的 计价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计价时点的价值;规范基金清算交 割工作,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 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物交接制度,严格会计 32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 财经纪律。 e. 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并报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f. 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对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的控制检验等。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0年11月 26日证监许可【2010】1712号文 核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售。 本基金于自2010 年12月10日至2011 年1月10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 已于2011 年1月10日结束。 本基金募集的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50,09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元人民币 计算,募集期募集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3,196,777,691.71份。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1年 1月 13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 体信息详见本公告第十九部分“相关服务机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网 33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申购赎回。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 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 交易所、苏黎世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的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 外),本基金在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年 1月13日生效,于 2011年 2月 17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 回业务。 3、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 申购、赎回的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4、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 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但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对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 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 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 34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2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3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应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发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 构在T+10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如基金 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休市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 金销售机构最迟不超过T+13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国家外汇管理相关 规定有变更或本基金所投资市场的交易清算规则有变更时, 赎回款支付时间将相应调整。在 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限制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 通)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 此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各代销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 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置最高份额限制。 35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一)申购费用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 00万元 0.8% 100万元≤M<200万元 0.5% 2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每笔 1000元 (二)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其余部分可用于注册登记等 相关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具体费率如 下: 持有年限(T) 赎回费率 T< 1年 0.5% 1年≤T< 2年 0.3% T≥2年 0 七、申购和赎回金额的数额和价格 (一)申购份额及余额、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1、 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 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二)申购份额 本基金以净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36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二:假定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450元。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000.00元、120 万元、300万元和 6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申购2申购3申购4 申购金额(元,a) 1,000.00 1,200,000.00 3,000,000.00 6,00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0.8% 0.5% 0.3% 每笔 1000元 净申购金额(c=a/(1+b)) 992.06 1,194,029.85 2,991,026.92 5,999,000.00 申购费(d=a-c) 7.94 5,970.15 8,973.08 1,000.00 基金份额净值(e) 1.450 1.450 1.450 1.450 申购份额(=c/e) 684.18 823,468.86 2,062,777.19 4,137,241.38 (三)赎回金额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基金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六个月,该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 1.3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00×1.350=13,500.00元 赎回费用=13,500.00×0.5%=67.50元 净赎回金额=13,500.00-67.50=13,432.50元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一年,该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 1.4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37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赎回总金额=10,000.00×1.450=14,500.00元 赎回费用=14,500.00×0.3%=43.50元 净赎回金额=14,500.00-43.50=14,456.50元 例五:假定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两年,该日基金份额 净值为 1.625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625=16,250.00元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应当在估值日后 2个工作日内披露。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份额总份数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2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 手续,投资者自 T+3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2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 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 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如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 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的公众节假日,并可能影响本基金正常 估值时; 4、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申购可能 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因技术保障或人员伤亡导 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38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基金资产规模或者份额数量达到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外管 局的审批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8、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9、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 述 1到 7项、第 9项和第 10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况及处理方式 如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本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遇公众节 假日,可能影响本基金投资,或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个或 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 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交易市场或外汇市场的公众节假日、休市,并可能影响本 基金正常估值与投资时; (5)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赎回可 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因技术保障或人员伤亡 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者延期支付赎回款项的,基金管理人应 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 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39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5年第1期)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 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投 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