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强力新材: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07 关于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2015年1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释 义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强力新材 指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强力有限 指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强力先端 指 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春懋贸易 指 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杰森科技 指 常州杰森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强力光电 指 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70%之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 指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苏亚金诚/审计机构 指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更名为江 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兴化学 指 长兴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12日更名为“长 兴材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日立化成 指 日立化成工业株式会社,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旭化成 指 旭化成株式会社,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本次发行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韦玉刚先生: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 士,保荐代表人。韦玉刚先生2001年起任职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2003年起 任职于国联证券投资银行部,2004年起任职于金元证券投资银行部,曾主持或 参与的项目主要如下:现代制药IPO项目、上海新梅借壳上海港机重组上市项 目、新疆城建200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新疆城建200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诚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等。 钟 玻先生: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管理学硕 士,保荐代表人。钟玻先生具有十余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主持或参与的项 目主要如下:斯米克、中原内配、玉龙钢管IPO项目,天士力非公开发行项 目,航天长峰、中集集团增发等。 三、保荐机构指定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项目协办人 高健伟先生: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理学硕士, 2009年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高健伟先生主要参与完成了*ST中葡非公 开发行等项目。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冯霞、刘淑慧、孙华安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ANGZHOU TRONLY NEW ELECTRONIC MATERIALS CO.,LTD. 注册资本 5,98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钱晓春 设立日期 1997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 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邮政编码:21301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ronly.com 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经营场所不储存)销售;3,9-双[2-(3,5- 二氨基-2,4,6-三氮嗪)乙基]-2,4,8,10-均四氧烷辛环螺环[5,5]十一烷(CTU-G) (固化剂)、六芳基二咪唑光刻胶引发剂、三溴甲基苯基砜、三氮嗪光致 产酸剂、9-取代吖啶光刻胶引发剂、锍鎓盐阳离子引发剂、邻苯甲酰苯甲 酸精品(OBBA)、邻苯甲酰苯甲酸甲酯(OBM)、三(4-二甲基氨基)苯 甲烷(LCV)、10-(2,5-二羟基苯基)-10-氢-9-氧杂-10-磷杂菲-10-氧化物 (HCA-HQ)、三芳基咪唑(INC)、甲氧基三芳基咪唑(TAI)、甲基苯基砜、 粗品三溴甲基苯基砜(TPS)、溴化钠、醋酸钠的生产及销售;电机配件 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光电子新材料及新型高分子功 能材料的研发;光刻胶引发剂(PBG光刻胶引发剂、碘鎓盐光刻胶引发 剂)和光刻胶树脂的中试及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及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通常的内部审核工作程序是首先由项目组所在的部门对申报材 料进行预审;项目组所在部门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确认基本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后,提请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质量控制部 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提交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小组,内部审核小组召 开审核会议并作出审核决议。 本保荐机构对强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对强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申报材料在项目 组预审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审核,并提出了修改意见;项目组根据投资银行质 量控制部的修改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改和专项答复,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 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审核报告,并提请召开金元证券内部审核小组审核会议。 2012年2月24日,本保荐机构召开了内部审核小组审核会议,审议强力新 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参加会议的内部审核小组成员应到11人,实到9 人,符合内部审核工作程序的要求。 会议首先听取了项目组关于强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情况介绍, 然后听取了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的审核报告,会议成员同时参考了其他中介机 构的意见和出具的文件,对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讨论结束后,会议进行 了投票表决(1名内核小组成员为项目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在投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8名参与投票的委员一致同意通过内核小组审议,并出具了内核意见。 (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成员在仔细审阅了强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 报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了集体审议会议。内核小组认为:发行人已达到首次公 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其发行申请材料中未发 现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核小组同意推荐强力新材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第二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 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上 市的相关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十、如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但本保荐机构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节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条件 保荐机构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进行了逐项检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治 理制度,并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等公司治理组织体系。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建立了公司职能部门及各 部门的工作机制。发行人治理结构各层级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流程明确并能有效 执行,各职能部门有效分工合作,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 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主营业务目前处于良好发展态势,2012年和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增长率分别为11.08%和14.12%。发行人所处行业进入壁垒高,主要产品盈利 能力较强,2011年至2014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55%、 40.73%、43.95%和45.84%。发行人流动资产中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 货,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均为知名企业,资信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 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保持较高水平。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盈 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苏亚金诚出具的《审计报告》,核查发行人报告期主要采 购销售合同及相应发票、收付款凭证等文件,对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重要最终 用户)、主要供应商进行走访及函证,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法院、仲 裁机关等有关部门并获取其出具的发行人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等方式进行了 尽职调查,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 法行为。 (四)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发管理办法》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规定了相关具体发行条件,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该等发行条件的意见请见下 文“三、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部分。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关于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条 件。 三、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公司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经核查,发行人前身强力有限成立于 2003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20日发行人以强力有限截至2011年9月30日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从强力有限成立之日计算,发行人持续经营 三年以上。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 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根据苏亚金诚出具的苏亚审【2014】87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2012年、2013年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原则计算的净利润分别 为4,256.29万元、5,516.40万元,累计为9,772.69万元,不低于1,000万元。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根据苏亚金诚出具的苏亚审【2014】87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014年9月30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4,598.46万元,未分配 利润为13,370.52万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 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5,980万 元。根据发行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 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设立时的工商档案、 历次验资报告,以及发行人房屋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专 利证书、商标注册书等资产权属文件,认为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 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报告期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 相关贸易业务。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国税、地税、环 保、质检、安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走访,同时上述各 部门均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具了合法合规证明,表明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符 合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四)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1、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对发行人最近两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比重约 90%的销售合同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最近两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两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决 议,发行人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化,董事的变化情况具体为:2014年2 月,公司原独立董事陆效平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2013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杨立为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及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近两年发行人的董事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最近两年的实际控制人为 钱晓春、管军夫妇,未发生变化。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五)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 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保荐机构走访了发行人主管工商部门,对公司股东进行访谈并获取其声 明,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股权转让协议、历次增资的股东大会(股东会) 决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项合规性的函等 相关文件,认为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所持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权属纠纷。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六)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商标、专利、土地等无形资产以及房屋、厂房等主 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并通过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的尽职调 查,认为发行人系由强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了强力有限的全 部资产和负债。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 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抽查了与员工签署的 《劳动合同》等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认为发行人根据有关劳动、人 事管理规定,制定了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 程序,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 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领薪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兼职或领薪的情形。 3、财务独立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财务会计资料、开户凭证、税务登记资料、苏亚金 诚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并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进行了实地走访、与发行人相关员工进行了访谈,认为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 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 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独立开设银 行账户;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提供担 保及资金、资产被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的情况。 4、机构独立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产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 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文件,并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与发行人 相关员工进行了访谈,认为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建 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未干预发行 人的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 5、业务独立 保荐机构核查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内部职能部门设置及其业务 开展情况、财务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员,认为发行人专注于光刻胶专用电子 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管理体系 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建立了与业务体系配套的管理制度和相 应的职能机构,在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除控制发 行人外,未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七)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 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 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 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工 商登记资料及发行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善的法 人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相关职能。发行人聘请了四名 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和监督,并出任专门委员会委员,上述专门委员会人员结 构、任免过程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议事规则独立有效 运作。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 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 制,可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 股东权利。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八)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 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财务规章制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与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根据苏亚金诚出具的苏亚审【2014】87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九)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根据苏亚金诚出具的苏亚鉴【2014】32号《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的有 关标准于2014年9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上述情形。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 (十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 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未公 开发行过证券,也不存在三年前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目前仍处于持 续状态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十二)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 和投资方向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 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年产620吨 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及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具有明确的用途。上述募投项目全部围 绕发行人主营业务光刻胶用电子化学品进行,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符合发行 人未来发展规划。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 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相适应。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存在主要风险的说明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公司的客户较为集中,前五大 客户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27%、66.63%、60.69%和57.50%。 本公司的客户集中度高,但符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主营产品为光刻胶用 光引发剂和光刻胶树脂两大系列,是各类光刻胶制造原料。报告期内,公司主 要销售客户是干膜光刻胶生产企业。干膜光刻胶行业属于高技术、高投入行 业,全球产业分布较为集中。全球干膜光刻胶厂家主要有台湾长兴化学、台湾 长春化工、日本旭化成、日本日立化成、美国杜邦、韩国KOLON等,其中台湾 长兴化学、日本旭化成、日本日立化成这三家就占全球市场份额80%以上1。台 湾长兴化学、日本旭化成、日本日立化成报告期内一直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 下游行业的高度集中,导致公司的客户集中度高,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 户对公司的采购额稳定增长,客户结构未发生大的变动。由于光刻胶生产商对 原料的批次稳定性、交货期和供应的及时性的要求很高,加上供应商切换的成 本高、学习曲线长,因此光刻胶生产商在选定供应商前均会对供应商进行长达 数年的严格考察和遴选。然而一旦业务关系建立起来,就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 保持稳定。 但由于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若出现一个或多个客户突然与公司解约,或 发生不可预见情况导致其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大幅降低,则可能给公司销售 带来不利影响。 1《2009年光機能材料.製品市場の全貌》、《2012光機能材料.製品市場の全貌》、《2014光機能材料.製 品市場の全貌》,富士经济株式会社。 (二)环保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是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贸易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有光刻胶用光引发剂(包括光增感剂、光致产酸剂等)和光刻胶树 脂两大系列,所处行业属于精细化工产品制造业。 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已经通过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管理 水平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环保事故,不存在因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受到有权部 门的行政处罚情形。目前公司已通过了江苏省环保厅的上市环保核查,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也获得了常州市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政 府可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增加排污治理成本,从而导致公 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竞争力、影响公司收益水平。 (三)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生产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光刻胶对于微细电路图形的加工精度起 着决定性的作用,是现代微电子产业发展的关键电子材料,在电子器件的线路 或图形越来越微细的趋势下,光刻胶的性能、洁净度等也必须随之提高。客户 对光刻胶专用化学品产品批次间性能指标的稳定性、微粒子及金属离子含量等 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因此严谨的生产管理体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至关 重要。 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以此为标准实施了全面 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引进了先进的测试设备,在采购、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 对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质量进行层层把关。但由于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涉 及的工艺环节较多,如果出现工艺操作不当或质量控制不严的情形,可能会引 发质量事故;此外,未来公司生产规模还将持续扩大,产品种类也将不断增 加,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及管理措施若无法随之提高,则也可能导致产品 质量事故出现。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将可能会造成客户退货乃至客户流失、公 司市场声誉受损等不利情况。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品种众多,构成分散,主要包括苯偶酰、邻氯苯甲醛、 BB酸、醋酸铵等。公司上游行业为基础化工行业和精细化工行业,公司原材料 价格与石油价格存在关联性。近年来随着全球石油市场的价格波动,公司原材料 的采购价格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处于化工产业链的后 端且种类众多,其价格受石油价格影响相对较小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波动幅度 小于同期石油价格的波幅。下图为报告期内6种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材料成本是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11年、2012年、2013 年和2014年1-9月,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87.05%、78.01%、74.89% 和74.05%。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说明: C:\Users\sony\Desktop\2014-12-30_215247.jpg (五)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主要为9%和13%。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计入营业成本的进项税转出分 别为379.65万元、406.52万元、500.77万元和465.27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 3.26%、3.35%、3.83%和4.25%,对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小。 假设出口产品销售结构、产品售价等因素不发生改变,若综合出口退税率 每增加1%,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营业利润增幅分别为 1.38%、1.20%、1.28%和1.33%。如果综合出口退税率全部变为5%,会使2011 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降低6.84%、6.37%、7.67% 和8.11%。 出口退税政策对公司的净利润有一定的影响。未来若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 策,调低本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汇率风险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9月,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例分别为31.50%、33.21%、39.71%和43.13%,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和日元 定价及结算。 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较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汇兑损益(亏损以“-”填列) 29.85 -141.97 -30.09 37.51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0.49% -2.15% -0.59% 0.98% 未来随着公司新产品推出销售,公司外销产品的比例有可能会进一步提高; 同时若未来人民币兑换美元、日元汇率出现急剧大幅的波动,则有可能会对公司 的销售额以及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七)电子信息产业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分为光刻胶用光引发剂(包括光增感剂、 光致产酸剂等)和光刻胶树脂两大系列。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按照应用领域分类, 主要有印制电路板(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液晶显示器(LCD)光刻胶光引 发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及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四大类。 公司的下游产品为各类光刻胶,主要用于PCB生产制造、LCD的彩色滤光片 制造、半导体芯片及器件的制作等,终端产品主要为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电 子信息产品。公司的发展与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息息相关。 使需求增长疲软的全球金融经济危机、影响电子行业供应链的局部地区的大 地震或水灾等事件的发生会导致电子行业增长放缓,对公司的发展会产生不利影 响,并影响本公司的业绩。 (八)技术更新不及时的风险 光刻胶随着终端电子产品的推陈出新,更新换代也比较快。光刻胶厂家出于 技术保密和持续的研究开发考虑,一般和原料供应商的关系比较紧密,但同时也 要求专用化学品供应商有一同持续研发的能力和迅速转化成批量生产的能力。如 果公司不能密切跟踪客户的需求变化,则可能会导致技术和产品更新速度慢,不 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可能会导致部分客户流失。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发行人是国内少数从事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 发行人所处行业进入壁垒高,而发行人在该领域已经经营十多年,行业地位突 出,与全球大部分知名光刻胶生产商已经建立起多年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多年 来一直专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行业前沿技术研究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已形 成良好的持续创新研发机制和研发体系,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且这些核心技术 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发行人已形成比较齐全 的产品线。目前公司在PCB光刻胶光引发剂领域为全球主要供应商;发行人经 过多年的开发,掌握了PCB光刻胶树脂的设计和生产工艺,2012年正式开始生 产销售PCB光刻胶树脂,近两年销量增长较快,但市场占有率仍较小;目前下 游客户正进行扩产,未来发行人的PCB光刻胶光引发剂的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定 增长,而新开发的产品PCB光刻胶树脂的市场需求将有望保持快速增长。LCD 光刻胶光引发剂领域由于技术含量高、存在进入门槛,以前全球市场被德国巴 斯夫等跨国企业所垄断,其他厂商难以进入。公司通过多年自主研发、科技创 新,成功开发了肟酯类系列高感度光引发剂,产品性能优良。经过多年市场积 极开拓,公司已经成为世界多家彩色光刻胶及黑色光刻胶厂商的合格供应商, 自2010年起实现批量供货,报告期内销量逐年大增。今后随着客户认证产品的 用量的扩大,公司的LCD光刻胶光引发剂的销量将有望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公 司新近开发的LCD光刻胶树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已通过客户的小试验 证,正在积极进行市场推广。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来成长空间广 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六、对证监会公告【2012】14号文和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文的 专项说明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和《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 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的要求,保荐机构对 发行人2010-2012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财务自查报告。在此 基础上,保荐机构对发行人2013年和2014年1-9月的财务情况,通过现场考察、 函证、重要客户和供应商访谈、分析性复核、审阅发行人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 况、银行日记账、财务明细账、原始凭证、以及销售、采购等重大合同及其执 行情况等多种方式重点关注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12个重点事项;同 时采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变化分析、与可比公司比较等切实有效的手段 核查了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在走访相关政府部门、银行、 重要客户及供应商时保持了必要的独立性,以印证发行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经核查,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异常,不存在以下12项可能造成 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形: 1、对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12个重点事项的核查 (1)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通过虚构交易(例如,支付往来款项、 购买原材料等)将大额资金转出,再将上述资金设法转入发行人客户,最终以销 售交易的方式将资金转回等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的情 形。 (2)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 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如直销模式下,与客 户串通,通过期末集中发货提前确认收入,或放宽信用政策,以更长的信用周 期换取收入增加;经销或加盟商模式下,加大经销商或加盟商铺货数量,提前 确认收入等情况。 (3)经核查,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存在无偿提供资金及房 产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但上述行为所涉金额较小, 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发行人已对上述行为进行规范, 消除了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输送利益的情形。 (4)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一年收入、利润增长情况未发现异常,属于生产 规模逐步扩大、新产品不断获得市场认可、经营水平逐渐提高的结果,符合业 务发展实质,不存在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 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报告期内最近一年与发行人发 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最近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 长。 (5)经核查,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 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情形。 (6)经核查,发行人系电子化学品生产销售企业,不属于互联网或移动互 联网服务企业,发行人不存在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购销交易,因此发行人不存在 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 联网客户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虚假增长的情形。 (7)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 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情形。 (8)经核查,发行人员工及管理人员的薪酬在同行业内、同地区内均处于 较高水平,不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的情形。 (9)经核查,发行人未人为改变正常经营活动从而粉饰业绩。 (10)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期末可能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可 能估计不足的情形。 (11)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 提折旧时间,从而虚增利润的情形。 (12)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 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2、对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期间业绩大幅下降的相关财务信息和风险因素的 核查 保荐机构核对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产品、原材料的市场价 格变化情况,未发现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出现较大 幅度下跌或主要原材料价格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出现较大幅度上升的情况。 保荐机构核对了报告期内、特别是报告期最后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产 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未发现发行人由于在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 上升前囤积原材料或由于偶然因素导致其主要产品价格上升较快从而获取超额 收益的情况。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 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号)的 要求,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发行人在经营模 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 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八、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合理、持续、 稳定的回报,提高了股利分配政策的透明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招股说明书对股利分配事项 的规定及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 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利益,明确了股利分配政策制订、 修改和股利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能够保障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得到切实履行和遵守。 九、关于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案公开、公平、 公正,充分尊重了发行人股东的意愿,并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于本 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出席人员、会议表决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提出公开发售股份 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均在36个月以上;相关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存在质 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 生变更,公司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十、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其他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金元证券、天元律师事务所、苏亚金诚等相关责任 主体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均系自愿作出,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已依法生效;该等承诺的内容合理,具有可执行性,可以有效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经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认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募集 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向中国证监会保荐常州强力 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附件: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 之专项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14年中报更新稿)签字 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高健伟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韦玉刚 钟 玻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签名: 陆 涛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任开宇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陆 涛 年 月 日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之专项意见 附件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 法》的规定,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通过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现 就发行人成长性及创新性进行说明,并出具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公司名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ANGZHOU TRONLY NEW ELECTRONIC MATERIALS CO.,LTD. 注册资本 5,98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钱晓春 公司设立日期 1997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及邮政编码 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21301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ronly.com (二)主营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是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贸易业务。光 刻胶主要是由光引发剂、树脂以及各类添加剂等化学品成份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感 光性材料,主要用于电子信息产业中印制电路板的线路加工、各类液晶显示器的 制作、半导体芯片及器件的微细图形加工等领域。现代电子信息工业产业中大量 运用光刻技术,光刻技术是人类迄今所能达到的尺寸最小、精度最高的加工技术, 光刻胶是光刻技术的关键材料。各类光刻胶专用的光引发剂、树脂等化学品是组 成并影响光刻胶性能的重要原料。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分为光刻胶用光引发剂(包括光增 感剂、光致产酸剂等)和光刻胶树脂两大系列。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按照应用领 域分类,主要有印制电路板(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光引发剂和树脂)、液 晶显示器(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及其他用途光引发剂 四大类。目前世界主要的PCB光刻胶和LCD光刻胶生产厂商都在使用本公司产 品。公司长期专注于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及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为PCB光刻胶专 用化学品;LCD光刻胶光引发剂自2010年开始销售,报告期内市场拓展顺利, 已经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公司依托PCB光刻胶光引发剂和LCD 光刻胶光引发剂的开发、评价技术及经验,积极开发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并取 得了技术突破,该新产品将有望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之一。 公司的化工原料贸易业务主要为下游光刻胶生产商客户提供配套化工原料 的采购服务。公司通过化工原料业务给客户提供较全面的服务,密切公司与客户 的关系,增加客户的粘性。 公司是国内少数从事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公 司在该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是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 员会的副理事长成员单位、日本感光性聚合物协会(TAPJ)公司法人会员。2012 年10月公司被评为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三)公司的业务沿革 2000年至2003年为公司的发展初期阶段,公司的创始人钱晓春以其自主研 发的双咪唑光引发剂产品赢得了日本日立化成和旭化成等PCB光刻胶生产商的 信任,公司成为当时日本光刻胶生产商为数不多的中国原料供应商之一。 2004年至2006年,公司积极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自主研发合成了多 系列的光引发剂产品,并逐步成为全球大部分PCB光刻胶生产商的主要供应商。 这阶段随着PCB光刻胶生产厂商向中国的产业转移,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快速增 长,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不断提升。 2007年至目前为公司快速全面成长阶段。随着PCB光刻胶生产厂商的进一 步扩大在中国的生产规模,公司生产光引发剂销售量稳步上升,并占有较大的市 场份额。2007年以来,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LCD光刻胶用的高感度光引发剂, 相关产品已通过日本、台湾、韩国的LCD光刻胶主要生产商的认证,2010年起 实现销售,报告期内LCD光刻胶用的系列高感度光引发剂的销售数量和金额持 续高速增长。LCD光刻胶用的系列高感度光引发剂的成功开发和推广,使公司实 现了产品的结构转型和升级换代,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日本的半 导体光刻胶生产厂商开始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寻找能提供合格的半导体光刻胶光 引发剂的供应商伙伴,2011年3月11日的日本大地震更是加快了这一进程。由 于公司和日本生产光刻胶的主要公司都有良好的合作和信赖关系,公司从2011 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接到多家日本半导体光刻胶生产公司的要求,希望提供光引发 剂样品。目前,公司的部分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样品已通过样品规格检测和性 能评价。光刻胶树脂是光刻胶中比例最大的组分。经过多年开发,公司已掌握 PCB光刻胶树脂的设计和生产工艺,并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进行中试生产,2012 年开始正式生产。目前公司开发的LCD光刻胶树脂已通过了客户的小试验证。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成长性分析 (一)公司是国内光刻胶专用化学品行业内的领先者 长期以来,光刻胶专用化学品主要被日本、欧美的专业公司所垄断。公司 2002年成功进入这一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是国内少数从事光刻胶专用 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目前虽然在总体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 上,公司还不能完全与巴斯夫等国际竞争对手全面抗衡,但经过多年的技术积 累,公司已在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细分市场取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掌握 了部分LCD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国际先进技术,并在半导体光刻胶专用化学品 技术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二)公司经营业绩保持了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09-30 2014年1-9月 2013-12-31 2013年 增长 幅度 2012-12-31 2012年 增长 幅度 2011-12-31 2011年 总资产 35,195.11 27,231.78 15.63% 23,550.93 38.93% 16,951.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516.15 20,313.94 28.70% 15,783.55 38.69% 11,380.70 营业收入 20,214.99 23,370.61 13.89% 20,519.56 9.30% 18,773.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9.20 5,726.39 30.04% 4,403.70 32.75% 3,317.22 (三)公司收入增长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按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PCB光刻 胶专用化 学品 光引发剂 8,355.61 41.33% 10,275.20 43.97% 9,932.51 48.41% 10,158.48 54.11% 光刻胶树脂 2,766.36 13.68% 3,008.96 12.87% 2,245.49 10.94% 1,739.86 9.27% 小计 11,121.96 55.02% 13,284.16 56.84% 12,178.00 59.35% 11,898.35 63.38%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 5,152.83 25.49% 4,894.64 20.94% 2,739.87 13.35% 842.44 4.49% 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 575.42 2.85% 541.86 2.32% 290.41 1.42% 266.22 1.42%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 998.73 4.94% 1,271.34 5.44% 1,076.05 5.24% 864.12 4.60% 化工原料贸易 2,345.85 11.60% 3,365.46 14.40% 4,182.42 20.38% 4,554.31 24.26%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20,194.79 99.90% 23,357.46 99.94% 20,466.74 99.74% 18,425.43 98.15% 其他业务收入 20.20 0.10% 13.15 0.06% 52.82 0.26% 347.65 1.85% 营业收入 20,214.99 100.00% 23,370.61 100.00% 20,519.56 100.00% 18,773.0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主要来源于新开发产品PCB光刻胶树 脂、LCD光刻胶光引发剂的快速增长。 光刻胶树脂是光刻胶中比例最大的组分。经过多年开发,公司已掌握PCB 光刻胶树脂的设计和生产工艺,并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进行中试生产。2012年 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强力先端新建的树脂生产厂房竣工建成,PCB光刻胶树脂 开始正式生产。报告期公司PCB光刻胶树脂的销量分别为501.20吨、673.20吨、 947.27吨和854.95吨。未来光刻胶树脂有望成为公司主要收入增长点之一。 2007年以来,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LCD光刻胶用的高感度光引发剂,并 于2010年起实现销售。报告期公司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额增长迅速,报告 期公司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量分别为2.47吨、7.94吨、15.60吨和14.96吨。公 司逐渐成为世界主要LCD光刻胶厂商的原料供应商。公司LCD光刻胶光引发剂 系列新产品打破了巴斯夫公司对该类产品的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中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10项发明专利,韩国知识产权局授权2项发明专利、日本 特许厅授权2项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授权2项发明专利。2012年起公司全资子 公司强力先端新建的LCD光刻胶光引发剂生产设施正式投入使用,随着通过认 证的客户数量的不断扩大,以及客户的认可程度的加深,公司LCD光刻胶光引 发剂销量将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未来公司在该细分市场的地位将逐 步增强。 报告期其他用途光引发剂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 较小,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不大。公司的其他用途光引发剂主要应用于高端 地板油漆和高端油墨等非光刻胶领域。 (四)公司毛利增长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按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9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PCB光刻 胶专用化 学品 光引发剂 3,897.36 42.01% 5,175.58 50.35% 5,443.32 64.99% 5,189.68 72.81% 光刻胶树脂 517.39 5.58% 659.33 6.41% 533.47 6.37% 580.11 8.14% 小计 4,414.74 47.59% 5,834.91 56.76% 5,976.79 71.36% 5,769.79 80.94%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 3,984.77 42.96% 3,357.77 32.67% 1,590.11 18.98% 504.00 7.07% 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 341.45 3.68% 257.59 2.51% 153.25 1.83% 124.31 1.74%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 141.64 1.53% 301.85 2.94% 175.33 2.09% 250.10 3.51% 化工原料贸易 373.79 4.03% 514.11 5.00% 440.96 5.26% 455.57 6.39% 主营业务毛利 9,256.39 99.78% 10,266.23 99.87% 8,336.44 99.53% 7,103.77 99.66% 其他业务毛利 20.19 0.22% 13.14 0.13% 39.27 0.47% 24.33 0.34% 合计 9,276.58 100.00% 10,279.38 100.00% 8,375.71 100.00% 7,128.1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PCB光刻胶光引发剂,其毛利贡献占 公司各期营业毛利的比例保持在42%以上。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和半导体光刻胶 光引发剂销售占比上升,两类产品对营业毛利的贡献也相应上升。其中,LCD光 刻胶光引发剂产品对营业毛利的贡献度由2011年的7.07%上升到2014年1-9月的 47.59%,成为公司报告期内盈利增长的主要来源。 三、未来发行人成长性分析 (一)发行人所处电子化学品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 电子化学品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中重要的基础材料行业,处于电子信息产 业链的最前端。国家各部委近年来陆续颁布了多项政策法规,对电子化学品行 业给予鼓励和重点扶持。 目录 发布日期 颁发部门 主要相关政策内容 《“十二五”国 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规划》 2012-07-09 国务院 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围绕重点整机和战略领域需求,大力提升高性能集成 电路产品自主开发能力,突破先进和特色芯片制造工 艺技术,先进封装、测试技术以及关键设备、仪器、 材料核心技术,加强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工艺技 术研发,培育集成电路产业竞争新优势。积极有序发 展大尺寸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等离子显 示(PDP)面板产业,完善产业链。加快推进有机发 光二极管(OLED)、三维立体(3D)、激光显示等新一 代显示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工业转型升 级规划(2011— 2015年)》 2012-01-18 国务院 重点发展领域: 重点支持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 面板发展,提高等离子体显示器件(PDP)产业竞争 力,加快大尺寸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件(OLED)、电 子纸、三维(3D)显示、激光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的 研发和产业化,发展上游原材料、元器件及专用装备 等配套产业,完善新型显示产业体系,平板显示产业 规模占全球比重提高到20%以上。 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石化产品、新型专用化学 品、生物化工和节能环保等产业。 《石化和化学 工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 2011-12-13 工业和信 息化部 “十二五”高端石化化工产品发展重点之12 专用化 学品: 高性能、环保型专用化学品,包括高性能无机颜料(如 氯化法钛白粉等)、环保和特种功能高档涂料、新型 含氟染料、安全型高性能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如蛋氨 酸等)、环保型水处理剂、环保型塑料添加剂、高性 能电子化学品、无卤阻燃剂、低汞/无 汞催化剂等。 《当前优先发 展的高技术产 业化重点领域 指南(2011年 度)》 2011-06-23 国家发改 委、科技 部、工业 和信息化 部、商务 部、知识 产权局 42、特种功能材料:特种功能焊接材料、特种功能喷 涂材料、特种功能密封材料、超导材料,智能材料, 功能陶瓷、功能薄膜,气敏、湿敏、磁性液体、光敏 材料、巨磁阻抗等传感材料,氢的制备及分离、储氢 合金和储氢容器、太阳能电池、高性能二次锂电池和 新型电容器等能量转换和储能材料,烯烃等聚合物及 清洁生产所需催化材料,稀贵金属高纯材料,非晶材 料,特种阳极材料,稀有金属粉末及制品,多孔材料 及元器件,特种功能金属纤维及其制品,新型超硬材 料及设备,贵金属催化剂。 《石油和化学 工业“十二五” 发展指南》 2011-05-27 中国石油 和化学工 业联合会 “十二五”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发展方向主要是通 过科技创新,促进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培育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新能源、生物化 工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一批新的 行业增长点,全面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实现行 业与资源、环境、社会的和谐发展。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氟硅材料、特种 橡胶和热塑性弹性体、聚氨酯、工程塑料、功能性高 分子材料以及以特种纤维为骨架的树脂基复合材料 等化工新材料。加快研制高性能、节能环保的电子化 学品、水处理剂、饲料添加剂、表面活性剂、阻燃剂、 造纸化学品等高端专用化学品。 开发高性能子午胎、绿色农药、电子化学品以及精细 化工产品等清洁制备技术,提高高端化学品的自给 率。发展新催化材料与技术、新分离材料与技术、纳 米材料与技术、化工过程强化技术及节能减排技术, 提高产业核心技术水平。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2011-03-27 国家 发改委 第一类鼓励类: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 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 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 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 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 的开发与生产。 (二)光刻胶专用化学品行业前景广阔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子行业具有产品专用性强、市场 细分程度高、市场集中度高的特点。公司主营产品分属PCB光刻胶专用化学 品、LCD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三个细分领域,其行业市 场现状和发展趋势分述如下。 1、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市场状况及发展趋势 (1)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全球市场将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产品的电子信息化处理需求逐步增强,新兴电 子产品不断涌现,使PCB产品的用途和市场不断扩展。新型智能手机、汽车电 子、LCD、IPTV、数字电视、计算机的更新换代将带来比现在传统市场更大的 PCB市场。未来面向消费类的PCB产品特别是高精密度和特殊基板的需求将呈 快速增长的趋势。目前电子产品有两大趋势,一个是消费者对于电子产品超薄 便携的要求,为HDI板、软板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另一个是电路高频高速下的 稳定性要求。由于现在电路传输速度快、信息量处理大,对于PCB的可靠性要 求很高。因此对于高端与特殊基板的需求将持续上升。2013年2月Prismark预测 2012年-2017年全球PCB的复合年均增长率(CAAGR)为3.9%,中国将以6%的复 合年均增长率继续成为引领全球PCB行业增长的引擎。因此,今后5年内PCB 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全球市场总体上将保持增长。 (2)PCB光刻胶中国市场将呈继续快速增长趋势 受益于移动终端过半数在中国生产,中国的PCB企业以其响应速度快、生 产周期短等优势具备良好的竞争力。从2000年到2012年,中国PCB产值占全球 的比重从8.2%提高到39.8%,2006年起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PCB生产中心。未 来,随着全球电子产品的产能逐渐往中国转移,PCB作为电子产品产业链中的 重要一环,中国PCB生产企业收入增速将大大超过全球行业平均速度,亚洲地 区在世界印制电路板生产的重心地位将加强扩大,特别是中国内地将继续保持 发展中心的地位。 公司直接客户中部分干膜光刻胶及光成像阻焊油墨生产商认为中国PCB市 场将持续扩大,近年来积极筹备在中国进一步投资扩产。如日本旭化成公司网 站2012年5月披露,日本旭化成决定在位于中国江苏省常熟市的旭化成电子材 料(常熟)有限公司内新建产能约为1.2亿平方米/年干膜光刻胶项目;台湾长 春化工将在常熟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新建年产6000吨液态光阻剂、1.11亿平 方米干膜光刻胶项目;台湾长兴化学将在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内新建年产 2.4亿平方米光阻干膜、防焊干膜项目。 随着客户持续向中国的产业转移,本公司作为本土供应商,供应稳定、交 货时间短、成本上有优势,将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3)光刻胶技术进步将新增新型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市场容量 印制电路板向高精度、高密度、多层化的方向发展,高密度HDI线路板的 产量快速增加,新工艺的激光成像(LDI)方法的普及,半导体封装基板市场的 持续扩大等,对用于生产PCB的光刻胶材料的高分辨率和高可靠性的要求也越 来越高,作为原料的专用化学品的性能及配方也需要做调整。公司已经开发出 几种针对以上LDI成像、封装基板干膜光刻胶用的特定波长的光增感剂及高感度 光引发剂并被客户采用,今后将快速成长。 印制电路板的生产会带来环境的污染,如何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实现 清洁生产也是客户的重要课题。具体到光刻工艺中需要改善的是减少光刻工艺 的残渣。公司改进的新型光引发剂在不牺牲性能的情况下能改善溶解度,减少 污染物,在客户的试用中得到了好评,今后有望逐渐推向市场。 公司经过多年的开发,掌握了PCB光刻胶树脂的设计和生产工艺,2012年 已经正式投产。今后随着客户的扩建计划的实施,公司树脂业务将面临良好的 发展机遇。 2、LCD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市场状况及发展趋势 公司生产的LCD光刻胶专用化学品主要是肟酯类系列高感度光引发剂,是 生产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的关键原料之一,其需求状况将直接受到彩色光 刻胶和黑色光刻胶的行业规模及其发展状况的影响,而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 胶是制备彩色滤光片的核心材料。彩色滤光片是液晶显示器实现彩色显示的关 键器件。由于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配方比较稳定,其专用化学品的市场规 模与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的市场规模基本保持同比例变动。 (1)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市场状况 彩色光刻胶行业技术壁垒高。日本、韩国、台湾是彩色光刻胶的主要生产 地区,主要生产商有JSR、LG化学、CHEIL、TOYO INK、住友化学、奇美、三菱 化学,占全球产量逾90%。近几年,台湾达兴、新应材逐步进入彩色光刻胶行 产业。中国在该领域目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黑色光刻胶行业的集中度更高, 日本和韩国是主要生产地区,主要生产商有TOK、CHEIL、新日铁化学、三菱化 学、ADEKA,占全球产量逾90%。 全球的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应用市场主要在LCD面板厂集中的韩国、 台湾和日本;近年来随着京东方、TCL等新建的LCD面板厂相续投产,中国彩色 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的使用量逐渐增加。 2013年全球彩色光刻胶市场规模46.75亿元,销售数量14,000吨;2013年全 球黑色光刻胶市场规模11.48亿元,销售数量3,300吨;2014-2018年,二者的销 售数量年增长率均为4-6%。 (2)市场发展趋势及机遇 ① 新产品成为进入LCD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市场的突破口 LCD行业技术日新月异,对于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更高性能的要求, 需要用新的高感度光引发剂来解决。公司经过数年攻关,开发出一系列肟酯类 高感度光引发剂打破了国外公司在该领域的垄断,并取得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 局、韩国知识产权局、日本特许厅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多项发明专利。根据客 户的测试报告,公司研发的某些新型光引发剂感度高于国外公司同类产品,而 且保存性质稳定,目前已被业内数家公司认证采用。公司新产品的推出成为进 入LCD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市场的突破口。 ② LCD行业的成本压力为公司提供了机遇 LCD液晶面板产业化以来,一直存在着称为“液晶循环”的波动周期规 律:液晶面板厂商盈利情况随着液晶面板的产能释放周期反向剧烈波动。在新 一代液晶面板产品供不应求、盈利情况较好时,产业厂商几乎都在同一时间点 采取类似的激进投资行为,造成产能的同周期释放,而产品供过于求会导致液 晶面板价格急剧下降,严重影响厂商的盈利水平。与此同时,下游产品需求却 因液晶面板价格的下降不断扩张,面板厂商在亏损严重时也不得不斥巨资扩张 产能或进行新一代生产线的研发。“液晶循环”的变化频率并未因产业规模的 变大且变得成熟而变小,相反变化频率越来越高。 2011年,LCD行业由于产能扩张过渡,市场的成长来不及消化新增产能, 面板价格快速下降,造成LCD全行业亏损。尽管上游材料厂商包括彩色光刻胶 和黑色光刻胶的附加价值较高,但也面临着非常大的成本压力。公司推出的高 感度光引发剂不但在性能上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且在价格上对客户也非常 有吸引力。对于进入门槛极高的LCD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领域,行业成本压力为 公司提供了机遇,今后随着客户认证产品的用量的扩大,公司的LCD光刻胶光 引发剂的产量和销量将迅速扩大,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配套开发的耐热性、溶解性、耐药品性良好的LCD光刻胶树脂已通过 了客户的小试验证。今后随着批量生产供应,也将为客户降低成本,为公司增 加销售,提供新的利润来源。 ③ 中国本土市场机遇 中国本土下游LCD产业的大发展为公司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提供了较大的 市场机遇。2012年,我国手机、计算机、彩电产量分别达到11.8亿部、3.5亿 台、1.3亿台;手机、计算机和彩电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均超过50%,稳固 占据世界第一的位置。但我国液晶面板产业的发展长期滞后,2005年我国液晶 面板产量按面积算占全球不到1%。液晶面板产能和终端需求的不匹配最终促成 了面板产能向国内转移的趋势。2008年3月,京东方成都TFT-LCD4.5代线开工建 设,在此后5年内,京东方在TFT-LCD领域总共投了500多亿元实施扩张计划。 京东方的扩产及国内对液晶面板需求的急剧增长导致夏普、三星、LG、奇美等 企业纷纷开始在中国大陆建设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同时国内企业深天马、 龙腾光电和TCL也都加足了马力开始新建、扩建产能。随着产能扩大,中国液 晶面板在本土和全球市场的占比不断提升。2012年中国液晶面板量产的及在建 的生产线产能按面积算已经占全球的20%。 DIGITIMESResearch预估中国大陆地区中小尺寸(Small&Medium)应用TFT-LCD 产能占全球比重将由2011年的15.5%,大幅增加至2017年的35%;大尺寸应用 方面,产能占全球比重将由2011年的5.3%,大幅增加至2017年的25.5%(以上 预测数值含海外厂商在中国大陆所设的生产线)。未来几年全球面板的新增产能 将主要来自中国。 随着我国面板和终端产品的快速发展和扩张,上游材料等配套产业迎来爆 发式的增长机遇,中国的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市场将快速扩大,对于公司 的LCD光刻胶光引发剂的销售将带来较大市场机遇。 3、半导体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市场状况及发展趋势 半导体光刻胶种类非常繁多,分类方法也较多。目前市场上已得到实际应 用的主要半导体光刻胶,从曝光波长来分,可分为g线(436nm)、i线(365nm)、 KrF(248nm)和ArF(193nm)等4个种类。实际上,这种分类也正反映了半导体 光刻胶材料技术应对市场对半导体产品小型化、功能多样化的要求,通过提高 极限分辨率从而达到高密度集积的发展过程。曝光波长是影响光刻胶极限分辨 率的一个重要因子,随着曝光波长的缩短,光刻胶所能达到的极限分辨率将得 以提高,从而使得更高密度集积成为可能。目前分辨率最高的半导体光刻胶为 ArF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和PCB光刻胶以及LCD光刻胶的构成基本类似,主要 是由光刻胶树脂和光引发剂组成。虽然在组成上,上述3种光刻胶基本类似, 但在性能和价格方面,半导体光刻胶要远远高于其他两类。半导体光刻胶使用 的树脂和引发剂在性能、质量和规格等方面的要求极其严格。 公司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包括可以用在i线感光性聚酰亚胺光刻胶里的多 种类型的光致产酸剂、高感度肟酯类光引发剂以及光增感剂,可以用在KrF光刻 胶及ArF光刻胶里的锍鎓盐系列光致产酸剂以及碘鎓盐系列光致产酸剂等产品。 由于半导体光刻胶配方比较稳定,其专用化学品的市场规模与半导体光刻胶的 市场规模基本保持同比例变动。 (1)全球半导体光刻胶及专用化学品市场状况 光刻胶只占半导体制造前工序材料整个市场价值约10%,但它是代表整个 半导体产业发展水平的关键核心材料,具有指标性功能。目前,全球半导体光 刻胶的核心技术基本被日本和美国企业所垄断,市场上正在使用的半导体光刻 胶产品也基本上出自日本和美国公司,包括JSR、信越化学工业、TOK、陶氏化 学、住友化学、富士写真电子材料、旭化成、日立化成等。2013年,全球g/i线 光刻胶的销售数量为148万加仑,销售金额为20.03亿元;KrF光刻胶的销售量为 52万加仑,销售金额为16.64亿元;ArF光刻胶的销售量为17.5万加仑,销售金 额为26.46亿元。 (2)中国半导体光刻胶及专用化学品市场情况 半导体制造用材料作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在整个产 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目前,我国半导体制造用材料业虽 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和产业基础,但与半导体和集成电路制造业快速发展的现状 和趋势相比,无论从产业规模、技术水平还是投资强度以及人才聚集程度等方 面来看还很弱小,严重滞后于市场发展对它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半 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CSIA)统计,我国半导体制造材料2011年的市场 规模为428亿元人民币,其中,光刻胶及配套试剂的市场规模2011年为23.2亿 元人民币,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全球市场。但2010年国产光刻胶在我国市场上所 占有的比例仅占11.7%。目前,我国北京科华和苏州瑞红两家企业能够生产g线 和i线光刻胶。 针对我国包括光刻胶在内的半导体制造材料领域的落后局面,国务院和相 关部委“十一五”和“十二五”连续出台相关政策,从政策和资金两方面鼓励 和支持高分辨率光刻胶在内的先端电子化学品材料的国产化研究。随着这些研 究的相继启动和成功,将会带动我国国内的半导体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市场快 速发展。 (三)公司具备核心竞争优势 1、自主创新能力强 公司是以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通过新产品以及老产品的升级 研发实现持续发展,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在PCB光 刻胶、LCD光刻胶以及半导体光刻胶等光刻胶产品里所需的各类光引发剂、感 光树脂等电子化学品领域形成了丰富的产品体系和技术储备。目前公司已获得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11项发明专利,韩国知识产权局授权2项发明专利、 日本特许厅授权2项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授权2项发明专利,公司13个产品 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2008年起一直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 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 年10月公司被评为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2月,公司 研发的“负性光刻胶干膜光刻胶用六芳基双咪唑类光引发剂”通过中国感光学 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会的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项研究成果已达国内领 先、国际先进水平,建议进一步扩大生产,占据国内外更大的市场份额。2010 年2月,公司研发的“液晶彩色光阻用高感度光引发剂”通过中国感光学会组 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会的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项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水平,建议加快产业化进程,积极占领国内外市场。2011年7月,公 司研发的“新型超纯肟酯类高感度光引发剂”通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会的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研究成果总体技术水平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建议加快拓展应用领域,积极占领国内外市场。2012年10月, 公司研发的“新型肟酯系列高感度光引发剂及清洁生产技术”获得中国石油和 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013年1月公司研发的“新型平板 显示光阻用高感光度引发剂”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 奖。2013年9月公司的“新型平板显示用高感度光引发剂”项目列入2013年度 国家火炬计划立项项目。 2、行业地位突出 公司产品品种齐全,质量稳定,性能优异。公司是全球PCB光刻胶专用化 学品主要供应商之一,是国内该领域领先的企业,同时公司也是全球为数不多 的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供应商。2010年以来,公司开始进入LCD光刻胶光引发 剂领域,公司LCD光刻胶光引发剂系列新产品打破了跨国公司对该类产品的垄 断,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韩国知识产权局、日本特 许厅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多项发明专利,公司迅速成为世界主要LCD光刻胶厂 商的原料供应商。随着公司产能的增加,公司在该细分市场的地位也将逐步增 强。公司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领域的行业地位优势将使公司在未来的竞争中占 据有利位置,并为公司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奠定良好基础。公司是中国感光学会 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的副理事长成员单位、日本感光性聚合物协会(TAPJ)公司 法人会员。 3、稳定而优质的客户关系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台湾长兴化学、日本旭化成、日本日立化成等全球知名 光刻胶生产商,公司与这些客户合作已多年,并在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建 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光刻胶生产商对原料的批次稳定性、交货期和供应 的及时性等要求很高,加上客户更换原料供应商的成本较高,因此光刻胶生产 商在选定供应商前均会对供应商的生产设备、研发能力、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 控制能力进行长达数年的严格考察和遴选,业务关系一旦建立,就会在相当长 的时间内保持稳定。新进入者需要较高的成本和较长的时间才能在行业立足。 稳定而优质的客户关系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产品配套、服务能力强 公司主要为光刻胶厂商提供光引发剂(包括光增感剂、光致产酸剂)、光刻 胶树脂等产品。光刻胶厂商对供应商基本采取认证采购模式,对供应商的产品 结构、产品品质等配套能力和服务能力有较高要求。公司具有较强的配套和服 务能力,具体表现为: 首先,公司产品结构合理、配套性强。光刻胶产品由溶剂和固形份组成。 固形份主要由树脂、光引发剂、各类添加剂等成份组成。公司的产品包括了印 制电路板光刻胶产品里所使用的树脂、光引发剂、添加剂等产品。公司的LCD 光刻胶系列光引发剂产品已成功进入了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用途光引发剂 市场,新开发的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用途树脂产品也已通过客户评价,获 得客户认可。 其次,公司技术服务能力强。和国内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与客户高效互 动、快速反应,能够及时有效充分地掌握客户需求,满足客户需要。公司可以 根据客户所期望的光刻胶产品性能,为客户进行光刻胶配方设计或改进提供建 议。这种产品和应用技术的配套服务能力不仅为公司赢得了更多的市场份额, 同时还使得公司在与国内外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 5、技术优势 基于公司多年的专业生产和研发经验,公司具有了单体功能性评价技术、 特殊纯化技术等系列具有竞争力的研发、生产和检测技术。光刻胶原料的性能 以及配成胶、曝光后的功能性的评价手段和评价技术,对从事光刻胶专用化学 品生产的厂家进行产品开发非常重要。只有具备较强的评价技术才能对于产品 进行必要的改性或复配加工以达到功能要求。随着电子器件的线路或图形越来 越微细,光刻胶的性能、洁净度等要求逐渐提高,光刻胶原料专用化学品需具 备产品批次间性能指标稳定、微粒子及金属离子含量极低等严苛的条件。严谨 的生产体系管理和对不纯物的控制、特殊的纯化技术等洁净生产技术及对不纯 金属离子含量ppm级以上的分析检测能力是从事这一行业的必需条件。公司开 发了一种新的高效环保的去除金属离子的方法,与用去离子水进行清洗的传统 方法相比,由于不需用水,从而减少了大量废水排放,达到了节省水资源和环 境保护的双重效益。用公司开发的去除金属离子技术所生产的HABI系列产品的 各种金属离子含量达到ppb级。 6、人才优势 公司通过积极从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等方式,在各类光刻胶用途材料领 域,已建立了一支专业门类配套、行业经验丰富、研发能力较强的复合型研发 团队。公司在立足自身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外聘行业学术中坚力量担任技术 顾问。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卓越的技术研发团队保障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提 升。优秀的技术团队及良好的研发机制保证了公司成为行业内研发领先型企 业,也使得公司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快速推出自主研发的行业内 领先的产品,并以较高的性价比推向市场,保证了公司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领 域的持续竞争优势。 (四)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持续增长 1、公司与下游客户已经形成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所处行业全球竞争格局相对稳定,集中度高,进入门槛高,上下游相 互依赖程度高,行业平均利润水平高于一般的制造行业。在确定光刻胶专用化 学品供应商时,下游客户往往会进行非常严格和复杂的认证程序,由于认证成 本较高、更换风险比较大,下游客户非常重视与其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 2、公司的毛利率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公司产品主要定位于高端市场,有自主知识产权,定价能力较强;同时公 司产品占下游成本比重低,但对下游企业的产品质量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游企业对公司产品的价格不敏感;公司的客户除了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 外,还需要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由于这些行业特点,公司产品的高 毛利率将能够维持在较高水平。 3、公司已经建立稳定而优质的客户关系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台湾长兴化学、日本旭化成、日本日立化成等全球知名 光刻胶生产商,公司与这些客户合作已多年,并在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建 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4、公司的行业地位突出,技术比较先进 公司产品品种齐全,质量稳定,性能优异。公司是全球PCB光刻胶专用化 学品主要供应商之一,是国内该领域最领先的企业,同时公司也是全球为数不 多的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供应商。基于公司多年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专业生产 和研发经验,公司具有了单体功能性评价技术、特殊纯化技术等系列业内先进 的研发、生产和检测技术。 5、公司的各项主营业务产品发展趋势良好 根据公开的信息,PCB光刻胶生产商正在进行进一步在中国扩产,这将有 利于公司的PCB光刻胶光引发剂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为公司2010年新开展 的PCB光刻胶树脂业务的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机遇。2007年以来,公司自主研 发了一系列LCD光刻胶用的PBG系列高感度光引发剂,相关产品已通过日本、 台湾、韩国的LCD光刻胶主要生产商的认证,2010年起实现销售,成功完成产 品的结构转型和升级换代,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强力先端“电子新材 料、天然基产物多元醇及衍生产品、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在建工程完工后, 将建成现代化的PBG系列高感度光引发剂生产平台,该产品将有望实现稳步快 速增长。日本的半导体光刻胶生产厂商开始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寻找能提供合格 的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的供应商伙伴,2011年3月11日的日本大地震更是加 快了这一进程。由于公司和日本生产光刻胶的主要公司都有良好的合作和信赖(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