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5年03月10日 12:01:07 中财网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
机构
(
主承销商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证券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见》
、《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暂行办法》
等文件规定和精神,并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在网下、网上
发行比例、回拨机制、询价及定价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参与网
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

2014
年修订)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
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
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2014
年修订)




3

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
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
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
不会跌破发行价。



4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对应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
购。单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笔,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
1
0.03

/
股,申购
数量需等于“
有效报价
申购量”。

网下申购时
间为
201
5

3

10
日(
T
-
1
日)
9:30
-
15:00

201
5

3

11
日(
T
日)
9:30
-
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
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数量

进行申购确认


网下申购简称为“




方证券
”,申购代码为“
600958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5
、参与网
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发行价格,即
10.03

/
股,进行申购。网上
申购的时间为
2015

3

11
日(
T
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网上申购简称
为“
东方
申购”,申购代码为“
730958
”。本次网上
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必
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
30
0,000
股。






重点提示

1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1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
305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为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票简称为“
东方证券
”,
股票代码为“
600
958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代码为
600958
,网上申购
代码为
730958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
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为
100,000
万股,
全部
为新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70,0
00

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

7
0.00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30,0
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3
0.00
%




3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5

3

6
日完成。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
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
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3

/





在初步询价阶段
确定为有效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
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
。未提交有效
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
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



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
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5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配
售条件的情况,则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可拒绝向其配售


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
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
/
账号等)以在协会报备信息为准,因
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6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申购期间及时
、足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资金划
出时间应早于
2015

3

11
日(
T
日)
15:00
,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
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
16:00
。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
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三、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7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或
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视
其为违
约,将在《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
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
协会
备案。



8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5

3

11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
2015

3

13
日(
T+2
日)的《网
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
(三)回拨机制”。



9
、本次发行股
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1
0
、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
1

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
T
-
2
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2

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
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
3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



响本次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第一时间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再择机启动发行。



1
1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5

3

3
日刊登在
《中
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
》”)
和《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
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所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主承销



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1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行为


有效报价


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
且报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最高报价部分剔除
的报价


T

/
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15年3月11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
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申
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000
万股

全部
为新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70,0
0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

7
0.00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0,0
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
0.00
%




(三)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5

3

11
日(
T
日)
1
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
数量
进行调节,并将于
2015

3

13
日(
T+2
日)刊登
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网上初始发行有效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
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
,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
10%


如果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进行配售,

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
2015

3

13
日(
T+2
日,周

)刊登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

,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的,
则网上认购
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
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日(周




2015

3

3



刊登《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
-
5
日(周




2015

3

4



12
:
00
网下投资者截止
备案(协会)


12:00
前网下投资者
报送核查材料
电子版本


T
-
4
日(周




2015

3

5



初步询价
(通过
申购平台



T
-
3
日(周




2015

3

6



初步询价
截止

(通过
申购平台
,截止时间为
15:00



T
-
2
日(周




2015

3

9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周




2015

3

10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
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T
日(周




2015

3

11



网下申购缴款
截止


9:30
-
15:00



网上
资金申购


9:30
-
11:30

13:00
-
15:00



T

1
日(周




2015

3

1
2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配售


网上申购配号


T

2
日(周




2015

3

1
3



刊登《网下
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

3
日(周




刊登《网上
资金申购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





2015

3

1
6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多余款项退还




注:

1

T
日为发行日;



2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实施办法》(
2014

5

9
日发布)操作。如出现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
常进行初步询价或
网下申购,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
)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
响发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五)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2015

3

5
日至
2015

3

6
日,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通过上
交所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
1
19
家网下投资者的
237
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
间内
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



经主承销商核查,

次参与
初步
询价的

下投资者均为有效投资者
,其中
参与
初步询价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次参与
初步
询价的

下投资者
报价区间为
1
0.03
元~
10.30
元,初步询价申报
数量总计为
5,622,530.00
万股

整体申购倍数为
80.32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
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的情况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预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
价最高的部分,
在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投资者中按照申购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


果申购数量相同则按申购时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
;如果出
现申购价格、申购数量、
申购时间都相同的情况,
主承销商将按照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排序

排序靠后

配售对象的
申购报价将会被优先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所有网下



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
一致,
决定

申购
价格


10.03

/
股的
初步
询价申购

申购价格为
1
0.03

/


申购
数量
小于
12,500
万股

初步询价申购
予以剔除
,剔除报价部分数量为
5
73
,140
.00
万股,占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的
10.19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单个配售对象剔除不视为整个投资者剔除,

影响该投资者的其它配售对象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
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如下:





报价中位数(元)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投资者(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10.03


10.03


网下投资者(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10.03


10.03


公募基金(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10.03


10.03


公募基金(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10.03


10.03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
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
0.03

/
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1
8.6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的总股数计算)。



2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资本市场服务


J67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
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
6.17
倍(截至
2015

3

6
日)。



根据东方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在券商行业的排名情况,属于大中型券
商,盈利能力与海通、兴业、华泰、东北、方正等券商相近



201
5

3

6
日(
T
-
3



日)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
3

6
日)
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1
3

静态
市盈率均
值为
52.33
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年3月6日前20个
交易日均价(含3月6日)

2013年基本每
股收益(元)

2013年静态
市盈率(倍)

002736.SZ

国信证券

20.87


0.30


70.19


600999.SH

招商证券

26.89


0.48


56.02


000776.SZ

广发证券

23.11


0.48


48.41


000783.SZ

长江证券

14.13


0.42


33.64


601901.SH

方正证券

12.75


0.18


69.69


000750.SZ

国海证券

16.47


0.15


110.09


600837.SH

海通证券

21.21


0.42


50.50


000686.SZ

东北证券

17.51


0.49


35.73


601688.SH

华泰证券

22.23


0.39


56.34


601377.SH

兴业证券

13.62


0.27


50.44


算数平均值

52.33



资料来源:
WIND
资讯



:计算
平均
市盈率时剔除了国海证券的数据。



(四)有效报价的确



剔除申购总量中的报价最高部分之后,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

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

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
对象
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
2
0
家。

最终
协商确定申报
价格为
1
0.03

/
股(即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为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
发行的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为
7
9
家,对应的配售对象为
139
家,其对应的有效申购
量总计为
5
,049,390
.00
万股。

其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五)募集资金总额


按本次发行价格
10.03

/
股和发
行数量
100,000
万股计算的
预计
募集资金
总额

1
,
0
03,
0
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4,252.60
万元
后,
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为
978,747.40
万元。

募集资金
将全部用于补充
发行人
资本金,补充
发行人
营运资金,
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
发行人
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
下申购,并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5

3

10


T
-
1
日)
9:30
-
15:00

2015

3

11


T
日)
9:30
-
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
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进行申购确认,
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
发行价格。

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
、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
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3
、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须与其申购款付款的
银行付款账户
一致。



4
、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数量必须等于其“
有效报价
申购量”,网
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5
、网下投资者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告刊登后,主承销商将继续对本次公告认
定的有效报价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如投资者拒绝配合主承销商的合规核查,或未
能按时提交核查文件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股票。



6
、网下投资者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
资者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

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
、申购款项的计算


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项
=
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
申购量。



2
、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见
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其中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
海分行、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收款行(十九)花
旗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银行托管的
QFII
机构
划付申购款项)。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

划款
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0958
”,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

例如,配售对
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
600958
,证券账号
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款项划出后请及
时向收款行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收款行(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001202929025788836


联系人


邵烨蔚、朱婕


联系电话


021
-
63231454/63211678
-
3003


收款行(二)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001550400050015290


联系人


白俊蔚、杨彦


联系电话


021
-
63878917/63874929


收款行(三)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3492300040006590





联系人


徐叶卉、周敏


联系电话


021
-
53961795/53961790


收款行(四)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0066726018170062141



系人


郁慧琦、郑逸


联系电话


021
-
53856028/63111000
-
2362


收款行(五)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97020153700000021


联系人


任煜华、陈宇华


联系电话


021
-
68887231/13801900359


收款行(六)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216200100100239302


联系人


王凯、李晓亮


联系电话


021
-
62677777
-
218232/218231


收款行(七)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216089262310005


联系人


张敏、李蓓蓓


联系电话


021
-
58795555
-
1021/58791238


收款行(八)


开户行


上海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6007
-
03000674698


联系人


严乃
嘉、黄峻


联系电话


021
-
68475904/68475935


收款行(九)


开户行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7311010187200000618


联系人


吴刚、盛婷婷


联系电话


021
-
58775982/58775983


收款行(十)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454659213718


联系人


张伟峰、陈晔


联系电话


021
-
64954876/64954350


收款行(十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6510188000141806


联系人


胡晓栋、范鸣杰


联系电话


021
-
23050379/23050378


收款行(十二)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201014040001108


联系人


吴轶群、陈秋燕


联系电话


021
-
61
874042/61874043


收款行(十三)


开户行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4330200001843300000253


联系人


刘琦敏


联系电话


021
-
58407103


收款行(十四)


开户行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6504105940000039


联系人


孔祥琳


联系电话


021
-
63901938


收款行(十五)


开户行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8012500002921


联系人


韩雪刚


联系电话


021
-
50979879


收款行(十六)


开户行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0130630500123400000730


联系人


王明东


联系电话


021
-
63361636


收款行(十七)


开户行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88313101012


联系人


刘芬


联系电话


021
-
38882383


收款行(十八)





开户行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00000501510280485


联系人


柏敏栋


联系电话


021
-
38516691


收款行(十九)


开户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732168288


联系人


王志



联系电话


021
-
28966000
-
68360




注:其中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和收款行(十九)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行托
管的
QFII
机构划付申购款项。



3
、申购款项的缴款时间


申购款项划出时间应早于
2015

3

11


T
日)
15:00
,到达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
16:00
。申购资金不
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4


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
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本次
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
协会
备案。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5

3

3

刊登的《
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
》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并将在
2015

3

13


T+2
日)刊登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
披露最终配售情况。




(五)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

2015

3

13


T+2
日),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
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
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
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
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2
、若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
金额,
2015

3

13


T+2
日),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通过结算平台向网下
投资者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
=
网下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
-
网下投资者获
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四、网上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申购时间


2015

3

11


T
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
9:30

11:30



13:00

15:00
)进行。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0.03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东方申购
”;申购代码为“
73
0958
”。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0,0
00

股。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5

3

11


T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00

15:00
)将
30,000
万股“
东方证券
”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
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
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

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

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1,000
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
(最终网上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
数量)
x100%




(六)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1
、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
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每一申购单位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
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
分之一,即
300
,000
股。



2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
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
责任。



3
、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
2015

3

9


T
-
2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
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
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
情况以
2015

3

9


T
-
2
日)为准)。



(七)网上申购程序


1
、市值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5

3

9


T
-
2
日)前
20

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
多个证券账
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5

3

9


T
-
2
日)证券账户中纳入
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
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
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



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
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300
,000
股。



2
、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
东方证券
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5

3

11


T
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
足额的申购资金。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
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投资者交付
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
理委托手续。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
确定中签号
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5

3

12


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

3

12


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申购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
(主承销
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相关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验资报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
购,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
断,直到最后一笔
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
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

3

13


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5

3

13


T+2
日),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
刊登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
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

3

13


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持摇
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
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2015

3

16


T+3
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刊登的《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

市值申购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九)结算与登记


1
、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
冻结等事宜,遵从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有关规定。



2

2015

3

13


T+2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
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
点。



3

2015

3

16


T+3
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
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
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
定的资金交收账户。



4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咨询电话

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
021
-
22169100

22167057

22169496

22169132


七、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玉成
王如富


联系电话:
021
-
63325888


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
29






2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21
-
22169100

22167057

22169496

22169132


地址:
上海市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9



发行人: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3

10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

价格(元)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廖锡豪

廖锡豪

10.30

300.00

高价剔除

2

嘉实基金

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0.03

200.00

高价剔除

3

余辉

余辉

10.03

200.00

高价剔除

4

国金证券

国金慧泉精选对冲8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10.03

200.00

高价剔除

5

国金证券

国金慧泉工银量化恒盛精选D
类4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3

200.00

高价剔除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

价格(元)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6

国金证券

国金慧泉量化对冲1号限额特
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03

200.00

高价剔除

7

工银瑞信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10.03

200.00

高价剔除

8

宝盈基金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

10.03

300.00

高价剔除

9

金鹰基金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10.03

300.00

高价剔除

1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


10.03

490.00

高价剔除

11

富国基金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3

500.00

高价剔除

12

富国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企业年金

10.03

800.00

高价剔除

13

航天科工财务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10.03

990.00

高价剔除

14

华宝兴业基金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
基金

10.03

1,000.00

高价剔除

15

艾红安

艾红安

10.03

1,000.00

高价剔除

16

华夏基金

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1,000.00

高价剔除

17

中欧基金

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10.03

1,000.00

高价剔除

18

常州投资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3

1,000.00

高价剔除

19

国金证券

国金慧泉工银对冲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10.03

1,200.00

高价剔除

20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10.03

1,400.00

高价剔除

21

华泰资产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增利投资产品

10.03

1,490.00

高价剔除

22

张振春

张振春

10.03

1,500.00

高价剔除

23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B
计划)企业年金计划

10.03

1,890.00

高价剔除

24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国寿永睿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国
寿养老稳健配置组合

10.03

2,000.00

高价剔除

25

江海证券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0.03

2,000.00

高价剔除

26

中天证券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10.03

2,000.00

高价剔除

27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10.03

2,400.00

高价剔除

28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10.03

2,790.00

高价剔除

29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3

2,990.00

高价剔除

30

华宝兴业基金

华宝兴业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10.03

3,000.00

高价剔除

31

华夏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10.03

3,000.00

高价剔除

32

博时基金

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3

3,000.00

高价剔除

33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10.03

4,200.00

高价剔除

34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10.03

4,500.00

高价剔除

35

平安养老保险

平安养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0.03

4,800.00

高价剔除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

价格(元)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36

平安养老保险

平安养老-平安深圳企业年金
集合计划

10.03

4,800.00

高价剔除

37

中再资产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3

4,900.00

高价剔除

38

中再资产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0.03

4,900.00

高价剔除

39

富国基金

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0.03

5,000.00

高价剔除

40

富国基金

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10.03

5,000.00

高价剔除

41

招商基金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5,000.00

高价剔除

42

易方达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10.03

5,000.00

高价剔除

43

华泰柏瑞基金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5,000.00

高价剔除

44

中邮创业基金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10.03

5,000.00

高价剔除

45

广发基金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3

5,000.00

高价剔除

46

银河基金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10.03

5,200.00

高价剔除

47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0.03

5,980.00

高价剔除

48

博时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0.03

6,000.00

高价剔除

49

招商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0.03

6,000.00

高价剔除

50

国金证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10.03

6,000.00

高价剔除

51

首创证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10.03

6,000.00

高价剔除

5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3

6,500.00

高价剔除

53

富国基金

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0.03

7,000.00

高价剔除

54

刘晖

刘晖

10.03

7,000.00

高价剔除

55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3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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