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智慧:备考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3年度至2014年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一四年度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大智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14 日,原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由张长虹、上 海奈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心科技公司‖)分别出资 45 万元、55 万元共 同组建。 2002 年 11 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200 万元,由张长虹增资 1,935 万元、张婷增 资 165 万元。2007 年 6 月,奈心科技公司将所持大智慧股份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 张婷,转让后张长虹持股 1,9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张婷持股 22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10%。 2009 年 8 月,张长虹将所持 12.82%股权转让给张志宏、王永辉等 33 名自然人;张 婷将所持 1%股权转让给张志宏。转让后,张长虹持股 1,697.9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7.18%;张婷持股 19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张志宏、王永辉等 33 名自然人持 股 304.0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82%。 2009 年 8 月,公司注册资本由 2,200 万元增加至 2,514.29 万元,增资款由新湖中宝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新湖中宝股份 有限公司投入 35,200 万元,其中出资款 276.58 万元,溢价款 34,923.42 万元;苏州 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 4,800 万元,其中出资款 37.71 万元,溢价款 4,762.29 万元。增资后,张长虹持股 1,697.9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7.53%;张婷持 股 19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87%;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76.58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1.00%;苏州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7.71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1.50%;张志宏、王永辉等 33 名自然人持股 304.0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10%。 2009 年 10 月,张婷将所持 1%股权转让给苏州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长 虹将所持 1.5%股权转让给王杰等 4 名自然人。转让后,张长虹持股 1,660.2529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66.03%;张婷持股 172.857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87%;新湖中宝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 276.5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1.00%;苏州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 62.852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张志宏、王永辉等 37 名自然人持股 341.747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60%。 2009 年 12 月,公司以 2009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517,225,150.75 元为依 据折股,折合股份 4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注册资本计人民币 45,000 万元。2009 年 12 月 9 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 公司‖。 2010 年 3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人民币 67,225,150.75 元、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67,774,849.25 元,合计人民币 13,500 万元转增股本。 2011 年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190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 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500 万元。2011 年 2 月 15 日,公司已办妥了注册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5 月,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9,500 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41,700 万元,并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80,700 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115,550.6053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63.95%,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65,149.3947 万股,占 股份总数的 36.05%。 2014 年 1 月 28 日张长虹持有的 1,004,356,961.40 股、张婷持有的 104,568,547.20 股 及张志宏持有的 46,580,544.40 股,已全部解除限售。 2014 年 4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人民币 180,700,000.00 元转增资本,并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98,770.00 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 电话信息服务),互联网证券期货讯息类视听节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网络测试、网络运行维护,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 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创意服务、动漫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 媒体发布广告,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电视节 目制作、发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498 号浦东软件园 14 幢 22301-130 座, 总部办公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长虹。 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股东大会 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技 术 中 心 运 维 中 心 产 品 中 心 销 售 服 务 中 心 行 政 人 事 中 心 财 务 中 心 审 计 部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上海大智慧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大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天蓝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油宝宝(北京)化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博盈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财慧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阿斯达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阿斯达克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龙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龙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DZH Financial Research, Inc. DZH NEXTVIEW PTE LTD(新思维私人有限公司) Nextview Sdn Bhd(新思维(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Nextview (Thailand) Limited (新思维(泰国)有限公司) Nextview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思维国际有限公司) 奈思飞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Nextview (Vietnam) Ltd(新思维(越南)国际有限公司) Nextview Services (India) Pvt Ltd(新思维(印度)有限公司) Ayers Solutions Limited (艾雅斯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Solutions Lab Pte Ltd(解决方案实验室私人有限公司) Solutions Lab (Malaysia) Sdn Bhd(解决方案实验室(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 北京慧远保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大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狮王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 1) 金泰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 2) 湘财-华夏幸福-九通基业园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注 3)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八、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 注 1:如附注三所述,假定本次交易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公司以发行股份 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湘财证券 100%的股权,该次收购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湘财证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本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注 2:金泰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湘财证券全资子公司,视同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本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注 3:湘财-华夏幸福-九通基业园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系湘财证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总份额为 350,000,000.00 元,其中:优先级份额 315,000,000.00 元,次级份 额 35,000,000.00 元,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认购次级份额 35,000,000.00 元,湘财证券 作为该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负责计划的投资决策及日常管理,是该计划的主要 责任人,将其纳入湘财证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视同自设立起纳入本备考财务报表 的合并范围。 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方案介绍 本次交易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本公司拟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湖控股)、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山西 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等 16 家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其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3,085,351,922 股份(占总股 本 96.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财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汇信息)拟 以现金方式购买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 111,903,956 股股份(占总股本 3.5%)。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及通过财汇信息间接持有湘财证券 100%股权。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 发行方案介绍 本次交易本公司拟向新湖控股、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等 16 家公司发行股份 数为 1,355,838,677 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6.05 元/股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财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新湖控股购买其持有的湘财证券 111,903,956 股股份(占总股本 3.5%),按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需支付的现金 297,511,753.00 元。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95,412,844 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5.45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70,000 万元,配套资金拟用 于湘财证券增加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最终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以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为准。 (三) 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系 1995 年 10 月 23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 复(1995)372 号文批复,由湖南湘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11 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 于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1999 年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1999)113 号文核准,湘财证券注册资 本增至 100,200 万元人民币,并核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2002 年 4 月,根据中国证 监会机构字(2002)91 号文批复,注册资本由 100,200 万元增至 251,470.50 万元。2007 年 1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7 号文批复,湘财证券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1,466.14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2,936.64 万元。2007 年 4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机构字(2007)89 号文批复,湘财证券注册 资本由 292,936.64 万元增至 326,936.64 万元。2008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030 号文批准,湘财证券完成第五次增资扩股工作,注册资本增至 426,936.64 万元。2009 年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41 号文批准,湘财证券完成减 资工作,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99,725.5878 万元。 2012 年 9 月,经湘证监机构字(2012)59 号文批准,根据《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完成增资工作,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19,725.5878 万元,并取得变更后注册号为 43000000001197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013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拟以湘财证券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3,299,619,362.38 元 为 基 数 , 折 合 成 股 份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3,197,255,878 股(每股面值 1 元),资本公积 102,363,484.38 元,将公司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净资产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 出具了《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3〕2-10 号)。2013 年 9 月 27 日,新湖控股有限 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和信电力发 展有限公司、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钢研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大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农四 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投资(集团) 发展有限公司、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仁亨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大 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湖南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同意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基础,发起设立股份公司。2013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了《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形式的无异议 函》,对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无异议。本次整体变更验资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 2-16 号)。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9,725.5878 万 元,股份总数 3,197,255,878 股(每股面值 1 元)。股份公司设立后,各股东在股份 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 湘财证券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许可证书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在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 限内开展上述业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湘财证券经批准设立的分公司 4 家、证券营业部 53 家; 拥有员工 1,546 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 7 人。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 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三、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备考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假设与方法 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按照以下假设编制: 1、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一)所述的相关协议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核准)。 2、 假设本公司对湘财证券的企业合并的公司架构于 2013 年 1月 1 日已存在,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将湘财证券纳入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本公司按照此架构持续经 营。 3、 收购湘财证券股权而产生的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反映。 4、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 成后的股权架构,以本公司经审计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 经审计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编 制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被投资单位采 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等,本财务报表已按照本公司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对湘财证券的会计政策进行 了调整,主要会计估计结合各子公司实际情况,相近业务、资产所采用的会计 估计保持了一致,详见附注四、(二十七)、2。 5、 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一)所述的交易方 案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8,500,335,800.00 元,并据此增加本公司的股本和资本 公积。鉴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尚未实施,本备考报表为模 拟 2013 年 1 月 1 日前就已存在该股权架构,确定以 2013 年 1 月 1 日的湘财证 券账面净资产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2013 年 1 月 1 日备考合并报表之商 誉,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湘财证券经审计确认的 2014 年 9 月 30 日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湘财证 券账面净资产变化如下: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净利润 365,997,805.98 元及资本公积变动 275,908,087.27 元,冲减资本公积;下推可辨 认资产折旧摊销以及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为 61,623,480.68 元,确认为其他流动 资产。未取得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2,699,999,999.80 元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未实 际支付股权转让款现金人民币 297,511,753.00 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6、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最终经批准的 本次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价及其作价,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及 其计税基础,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上述假 设存在差异,则相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 时作出相应调整。另外考虑到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备 考财务报表未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和备考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 表。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详见本附注―二十三‖、―六、(三十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前述―三、备考财务报表 的编制基础‖部分所说明的编制基础和编制假设编制的,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 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及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 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四、(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 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实际采用合 并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的认定标准为: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 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降幅累计超 过 70%; 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公允价值持续低于其成本超过一年。;投 资成本的计算方法为:取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对价及相关税费;持续下跌期间 的确定依据为:自下跌幅度超过投资成本的 70%时计算。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因清算交收时间差形成的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 的可能性很小时,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保证金或押金、员工差旅暂支款、集团公司内 部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 不计提坏账 组合 3:押金、席位保证金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 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 的可能性很小时,按余额的 0.5%计提 组合 4:除单独测试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以及组合 1、 组合 2、组合 3 以外的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60 6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 1:因清算交收时间差形成的应收证 券交易清算款 组合 2:保证金或押金、员工差旅暂支款、 集团公司内部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 组合 3:押金、席位保证金业务形成的应 收款项 0.5 0.5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 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 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 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 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 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 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 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 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 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 注―四、(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四、(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 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 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 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 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六)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0-5 4.75-5 办公及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0-5 11.88-33.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 9.5-20 固定资产装修 年限平均法 5 0 2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 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 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七)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 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 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 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 的折旧额。 (十八)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按期初期末简单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 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九)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 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软件、商标及著作权 3 年-有限期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数据、监测系统及其他 3-8 年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土地使用权 45 年 2 个月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交易席位费 10 年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本公司拥有技术和知识产权资产,本公司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专有技术均会 使用并带给本公司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认定其使用寿命为不确定。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 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 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 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 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资产改良支出。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项 目 摊销年限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中较短者 户外广告牌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其他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二十二)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 确认金融信息等服务收入的条件和方法 (1)金融资讯及数据终端服务系统: 包括:金融资讯及数据 PC 终端服务系统、金融资讯及数据移动终端服务系统。 在提供金融资讯和数据服务前向客户收取全部款项,包括证券信息初始化费用 和后继维护运行费。公司收取的证券信息初始化费用,在客户获得授权(授权 方式为 PC 软件或 WEB 软件开通及相应服务开始提供)时确认收入,收取的 后继维护运行费,按照约定的比例,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2)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 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包括行情及资讯的传送、技术支持、客户支持等服务, 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3)港股服务系统: 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4)手续费收入: 提供相关信息以及代理买卖平台,在劳务已经提供,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结算, 在完成代理交易事项的时点确认收入。 (5)其他: 公司提供上述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包括广告、投资咨询、培训服务等,根据 合同内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软件开发,按照验收确认收入。 3、 确认手续费及佣金等收入的条件和方法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在代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收入。 证券承销业务收入,按承销方式分别确认收入:1)采用全额包销方式的,将 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格抵减承购价确认收入;2)采用余额包销、 代销方式的,代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 款时确认。证券保荐业务收入和财务顾问收入:于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 成时确认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在资产管理合同到期或者定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收 益或损失时,按合同规定收益分成方式和比例计算的应该享有的收益或承担的 损失,确认为受托投资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利息收入 在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收到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 约定的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价格与买入价格的差额确认当期 利息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利息,确认为当期 利息收入。 融出资金、融出证券按资金使用时间和约定的利率确认当期利息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反映公司从事除证券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收入,包括 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取得 的租金收入,该等收入于劳务已提供、资产已转让、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 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二十四)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 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 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 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 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五)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 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 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 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六) 租赁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 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 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 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 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 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二十七)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 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 了追溯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金额如下: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年初金额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历道证券博物馆 100.00 4,781,093.05 4,781,093.05 海南神龙氨基酸肥料股份有 限公司 18.31 3,750,000.00 3,750,000.00 3,750,000.00 北京福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0 8,488,457.74 8,488,457.74 4,325,000.00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91 76,000,000.00 76,000,000.00 5,000,000.00 合计 93,019,550.79 93,019,550.79 13,075,000.00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 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 任何影响。 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更改,并相应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涉及的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 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余额 其他综合收益 95,210,422.10 95,210,422.10 资本公积 10,171,252,594.25 -99,039,015.27 10,072,213,578.9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828,593.17 3,828,593.17 续上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 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 余额 其他综合收益 112,622,993.97 112,622,993.97 资本公积 9,898,720,920.02 -119,417,641.29 9,779,303,278.7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6,794,647.32 6,794,647.32 ③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 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 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 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2)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除上述(1)中的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其他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 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 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时点的确定原则:根据附注三、(三)、4 的 财务报表编制假设与方法,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 会计估计事项进行变更。 (2) 本期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 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 目名称 开始适用时点 2013 年度 影响金额 2014 年度 影响金额 湘财证券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计提的会 计估计 应收账款 2013 年 1 月 1 日 -567,859.36 -756,829.17 其他应收款 2013 年 1 月 1 日 360,202.45 348,317.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3 年 1 月 1 日 105,118.23 189,207.29 未分配利润 2013 年 1 月 1 日 102,538.68 219,304.04 资产减值损失 2013 年 1 月 1 日 207,656.91 200,854.42 所得税费用 2013 年 1 月 1 日 -105,118.23 -84,089.06 净利润 2013 年 1 月 1 日 102,538.68 116,765.36 湘财证券房屋及建 筑物折旧年限的会 计估计 固定资产 2013 年 1 月 1 日 -22,733,299.70 -42,866,579.24 投资性房地产 2013 年 1 月 1 日 -2,600,020.16 未分配利润 2013 年 1 月 1 日 -22,733,299.70 -22,733,299.70 管理费用 2013 年 1 月 1 日 -22,733,299.70 20,133,279.54 净利润 2013 年 1 月 1 日 -22,733,299.70 2,600,020.16 五、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6%、17%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1%、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5%、15% 利得税 香港子公司、新加坡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6.50%、17% 法人税 日本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35.64%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5% 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5% 北京慧远保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 上海龙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 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免税 杭州大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免税 (二) 税收优惠 1、 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4 日经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批准,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编号为:GF201431000031,有效期为三年。 (2) 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4 日经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批准,获得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431000155,有效期为三年。 (3) 北京慧远保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30 日经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获得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411000105,有效期为三年。 (4) 上海龙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1 日经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批准,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编号为:GR201331000133,有效期为三年。 2、 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关于公示 2014 年上海市第二批拟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本期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浦 税十八所备(2014)16 号),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2]27 号文)关于―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减免税‖ 的规定,自 2014 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 按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本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 4、 杭州大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 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文)关于―新 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减免税‖的规定,自 2014 年度起,第一年至第 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本 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 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1、类别明细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260,500.66 305,567.41 银行存款 8,848,623,806.50 5,689,020,169.04 其他货币资金 2,140,902.85 3,450,002.16 合 计 8,851,025,210.01 5,692,775,738.6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22,613,504.24 56,001,215.98 2、客户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客户存款 6,872,397,632.72 4,046,552,218.05 (二) 结算备付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客户普通备付金: 人民币 3,191,867,857.30 548,795,823.43 美元 4,138,000.08 6.119 25,320,422.49 1,227,304.36 6.0969 7,482,751.95 港币 18,328,919.14 0.7889 14,459,684.31 15,907,197.13 0.7862 12,506,238.38 小 计 3,231,647,964.10 568,784,813.76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客户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161,531,608.71 35,500,000.00 小 计 161,531,608.71 35,500,000.00 客户备付金合计 3,393,179,572.81 604,284,813.76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