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普邦园林: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普邦VI-信纸.png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2年IPO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9号文核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368万股A股。公司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0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4368万股。截至 2012年3月9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0,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 行费用共计51,137,38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9,262,619.10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改名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1060013号”验资报告。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净额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 年 使 用 期末 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 超募资金使用 1,259,262,619.10 34,797,433.26 1,044,424,723.70 69,820,343.76 179,814,984.90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1,294,060,052.36元,全部为直接投 入募集项目(包括募集资金使用363,345,067.46元,超募资金使用930,714,984.9元);加上 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4,797,433.26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与募集资金 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2012年IPO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年3月26日)修正。《管理制 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根据该《管理制度》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山路支行(以 下简称“建设银行五山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 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五羊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执信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执信分行”)共开设银行专户五个,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 2012年3月2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分别与建设银行五山路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五羊支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3月23日,公司连同全资子公司广东普邦苗木种养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苗木”)、广发证券与光大银行执信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2014年12 月31日)结束。 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金额(元) 备 注 建设银行五山路支行 44001580509052501258 - 已销户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0308014170010112 - 已销户 光大银行执信分行 38670188000043237 - 已销户 招商银行五羊支行 020900188410906 - 已销户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394880100100293599 - 已销户 合 计 -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 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 的监督。 三、2012年IPO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129,406.00万元,按照实际投资项目列示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5,926.2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963.5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406.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设计分院项目 否 5,526.85 5,526.85 1,718.83 5,710.15 103.32% 2014年9月 新增收入 4,886.30 是 否 景观工程分公司项目 否 16,594.51 16,594.51 5,260.75 17,084.01 102.95% 2015年3月 新增收入 105,524.78 是 否 苗木基地项目 否 13,283.59 13,283.59 2.45 13,540.34 101.93% 2014年3月 新增收入 4,474.35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404.95 35,404.95 6,982.03 36,334.50 - - - 超募资金投向 购买设计运营中心 否 11,500.00 11,500.00 - 11,500.00 100% 2014年3月 -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 否 6,490.00 6,490.00 - 6,490.00 100% -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2,531.31 72,531.31 17,981.50 75,081.50 103.52% - -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90,521.31 90,521.31 17,981.50 93,071.50 - - - - 合 计 - 125,926.26 125,926.26 24,963.53 129,406.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情况详见第2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第3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设计分院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3.32%,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亦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2:景观工程分公司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2.95%,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亦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3:苗木基地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1.93%,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亦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超募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3.52%,主要原因是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亦投入项目所致。 2、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立管理总部及设计运营中心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0万元购买房产作为公司管理总部及设计运营中心。截止2014 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人民币11,500万元,已交楼装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 金人民币649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649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4)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27,1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超募集资金人民币27,1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超募集资金人民 币17,981.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超募资金总额90,521.31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2,550.19万元,已确 定使用用途的资金总额93,071.50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为0元。与超募资金的期末资 金余额一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中阳春地块的实施地点从“阳春 市八甲镇中田村”和“三甲镇大垌村”变更为“四会蒲洞村”和“江西省高安市建山镇”。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主要原因是原实施地点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变 更后,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各自 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为零,并 已办理了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 情形。 ——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57号文核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84.06万股A股。公司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3.01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8473万 股。截至2014年11月20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2,337,300.00元,扣除承销费 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45,066,088.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271,211.29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 字[2014]G14042280016号”验资报告。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净额 本年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期末余额 1,057,271,211.29 3,083,924.41 - 1,060,355,135.70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0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 入净额3,083,924.41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060,355,135.70元,与募集资金的期末资金 余额1,060,355,135.70元一致。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 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年3月 26日)修正。《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根据该《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五羊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丰乐路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丰乐 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山支行”)共开设银行专户四个,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4年11月2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分别与招商银行五羊支行、平安银行丰乐路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兴业银行东山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结 束。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 到切实履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759,865,135.70元,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之通知存款账户的余额为300,490,000.00元,合计 1,060,355,135.70元。 1、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五羊支行 020900188410937 440,955,101.90 活期 平安银行丰乐路支行 11014704425005 135,135,894.73 活期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692617504 150,286,614.39 活期 平安银行丰乐路支行 11014706058009 32,983,008.60 活期 兴业银行东山支行 391060100100133245 504,516.08 活期 合 计 759,865,135.70 2、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之通知存款账户的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备注 兴业银行东山支行 391060100200103873 300,490,000.00 通知存款 合 计 300,490,000.00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三、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0元,按照实际投资项目列示如下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5,727.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佛山狮山镇博爱调蓄湖 湖岸建设工程BT项目 否 43,938.92 43,938.92 - - - - 新增收入 37,440.00 否 否 区域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否 13,472.22 13,472.22 - - - - - - 否 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否 15,028.34 15,028.34 - - - - - - 否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否 3,288.40 3,288.40 - - - -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30,000.00 29,999.24 - - - - - - 否 合 计 105,727.88 105,727.12 - - - - - - - 注1:“佛山狮山镇博爱调蓄湖湖岸建设工程BT项目”2014年无投入金额,已有实现的效益,因项目实施时募集资金尚未到账,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注2:“区域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已于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投入12,355.55万元,但已在2015年1月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故在本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表中未显示该信息。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 情形。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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