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雪人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3月10日 12:35:19 中财网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5)00005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5)00005号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4年
9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
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14年9月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天衡专字(2015)00005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签字盖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 澳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晓红



2015年3月9日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现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止至2014年9月
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0元。截至2011年11月23日,共募集资金79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864,749.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135,25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
(2011)10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591902935110888

380,000,000.00

947,012.04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100009071

206,135,250.75

112,016,155.51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7345310182600024414

-

6,785.55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民生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1515014160000653

90,000,000.00

440,457.38

协议存款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民生银行福州营业部

1502014210007224

50,000,000.00

-

协议存款

合 计



726,135,250.75

113,410,410.48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23,585,050.74元,
已扣除手续费27,810.8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至截止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3,628.21万元。


(一)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及计划投资额

根据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其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截止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1

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注1]

38,000.00

38,000.00

2013年9月

已完成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2]

5,000.00

5,000.00

2013年10月

已完成



合计

43,000.00

43,000.00







注1、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制冰机项目”)于2013年3月投产。由于该项目原定设备已不能满足公司技术开发和产品
生产要求,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长期、持续、稳定的竞争能力,公司以功能性和适用性
更强、精度、效率和自动化水平更高的新选型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部分进口及国产设备。

2012年9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制冰机项目”设备选
型进行变更,同时对“制冰机项目”时间进度、资金使用等部分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
后,“制冰机项目”正式投产日期延至2013年9月。截至 2013年9月,“制冰机项目”已
完成项目投资,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尚未完成,该项目未验收。2014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制冰机项目”变更为“高效
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变更后的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10月投产。


注2、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13年3月投入运行。由
于该项目原定设备已不能满足公司技术研发的需求,2012年9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选型进行变更。同时对该项目
相关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该项目正式运行日期延至2013年10月。



截至2013年10月,“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投资,2014年4月该项目验收完
成,投入使用。


(二)超募资金使用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其使用超募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董事会决议日期/股东大会决
议日期

1

归还银行贷款

2,600.00

-

2011年12月20日

2

投资设立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
限公司

2,700.00

2012年6月

2012年4月18日

3

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建
设项目 [注1]

22,650.00

2014年6月

2012年6月13日

4

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注
2]

1,663.53

-

2013年5月20日

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3]

8,000.00

-

2013年11月19日

6

银行结构性存款 [注4]

10,000.00

-

2014年8月22日



注1、2012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同意公司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压缩机组产业园项
目”),该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该项目预计于2012
年10月开始建设,于2014年6月投产。但由于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征地拆迁的时间较长,
费用较高,审批手续较为复杂,公司未能在预计时间内完成土地审批手续,因此经2013年
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该项目实施时间延期。


注2、注3、注4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注2、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于2013年10月17日归还该笔款项;

注3、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4年8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


注4、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银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6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年8月29日,公
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以募集资金
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收益率3.8%/
年,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8日
该产品到期赎回。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内容

2014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同意,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
“制冰机项目”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合并为 “压缩机组产业园
项目”。同时,“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以
下简称“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万元人民币。“制
冰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000万元,加上“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
金22,650万元,“压缩机(组)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65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
总额的比例为83.52%。计划于2014年10月投产。2014年9月,该项目已投产。截止日,
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3,328.21万元。


(2)变更原因

(1)公司产业升级、持续发展的需要

压缩机技术是制冷领域及空调领域的核心技术,从世界制冷及空调领域的发展情况来
看,掌握压缩机技术也就是占据了制冷及空调领域的制高点,有助于公司实现技术升级。

同时这也是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鼓励节能环保、冷链物流行业发展等相关产业政
策的发展思路。


(2)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压缩机是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的核心部件。公司目前研制的压缩机,技术较为先
进,产品稳定性更强,更节能,用于公司现有制冰机系列产品中,能够进一步促使公司制
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产品性能的提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在国内外制冰机及制冰成套
系统市场中的行业地位。



(3)公司已具备进入压缩机领域的生产、技术和市场条件,急需形成生产规模

公司与瑞典SRM公司技术合作开发的适用于天然工质及各种环保制冷剂的新型螺杆制
冷压缩机组研发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出部分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并形成样机,产品性能
测试已完成,急需进行生产试制。2013年11月,公司购买了意大利莱富康压缩机技术等相
关资产,莱富康压缩机主要产品为半封闭式螺杆压缩机和活塞压缩机,产品型号丰富,是
世界知名的压缩机品牌,市场较为成熟,急需投入生产。


通过“制冰机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 压缩机(组)项目”,公司可以快速完成现代
化压缩机生产基地的建设,形成压缩机的规模生产能力,进而取得市场优势。


(4)压缩机与制冰设备在设计、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共性

压缩机产品是制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的上游产品,在生产组织上、工艺流程上与目前制
冰机及制冰成套系统产品的生产具有共性。同时,公司于2012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计
划的议案》,对“制冰机项目”的设备进行了更新调整。更新调整后采用的新型号设备为机械
装备制造的通用设备,其适用性较强,添加部分专用设备和工装模具后即可使用于压缩机生
产。


在人力、资金和场地等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公司只能优先选择更符合发行人和股东长远
利益的压缩机产品进行发展,其应用领域更为广泛,市场潜力更大,更有利于实现企业规模
化生产,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长乐工业用地紧张,整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及时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原计划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申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但由于
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土地征用、拆迁所需时间较长,审批手续较为复杂,一直未能获取该地
块的审批文件。同时,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地点福州长乐市,经济发达,工业用地紧张,因此
导致“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一直未能投产,进度严重滞后。本次变更后,“压缩机(组)
项目”可以利用公司现有里仁工业区厂区顺利实施。


(3)变更程序及相关披露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经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并经2014年3
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相关披露详见2014年2月15日、2014年3月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项目及计划投资额

单位:万元

序号

原项目

投资额

募集资金

计划投入额

变更后项目

投资额

募集资金

计划投入额

1

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38,000

38,000

高效节能制冷压缩
机(组)项目

67,500[注]

60,650

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
建设项目

55,000

22,650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

5,000

未变化

5,000

5,000

3

归还银行贷款

2,600

2,600

未变化

2,600

2,600

4

投资设立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

2,700

2,700

未变化

2,700

2,700



合计



70,950



77,800

70,950



注:“压缩机(组)项目”投资额67,5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60,650万元,公司
自有资金投入6,850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至截止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前期投入资金96,816,362.22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专字(2011)
511号《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


(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


2、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2014
年8月20日归还该笔款项。


3、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
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6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年8月29日,公司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以募集资金10,000
万元购买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收益率3.8%/年,产
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8月29日,产品到期日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8日该产品到期赎
回。


(七)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113,410,410.48元,其中已完工募
投项目应付未付尾款金额73,217,919.79元,利息净收入23,557,239.94元,剩余募集资金
16,635,250.75元,共计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5.6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40,692,279.6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利息净收入24,057,028.93元,剩余募集资金16,635,250.75元,共计占前次募
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6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归还银行贷款”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有承诺效益。



五、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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