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特电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江特电机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江特电机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 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特电机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大华核字[2015]000731号《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江特电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特 电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江 特电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查阅江特电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1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江特电机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2、江特电机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江特电机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2 (以下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旭东孙小丽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3 附件: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年 7月 3日通过向 5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A股)股票 97,276,264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28元。截 止 2014年 7月 3日,江特电机募集资金 999,999,993.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5,847,276.26元,募集资金净额 974,152,717.66元。 截止 2014年 7月 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49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19,082,396.13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4,098,346.36元、本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244,984,049.7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元。截止 201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5,070,321.53元。 截止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62,907,998.81元,与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55,070,321.53元差异金额为 7,837,677.28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支付手续费 4,823.78元;(2)账户利息收入 1,896,108.40;(3)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5,946,078.76元;(4)少归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313.9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江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3年 12月 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 4 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根据本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508200829000102790)存入募集 资金 565,692,717.66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为 7281110182600175431)存入募集资金 100,000,000.00元。两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采选 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银锂)和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 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宜春银锂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69604010018010038707)存入募集资金 203,460,000.00元、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791905253110101)存入 募集资金 105,000,000.00元。两专户仅用于宜春银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 10万吨锂 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公司或宜春银锂一次或 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浙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 支出清单。公司授权浙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 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施单位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1508200829000102790 568,539,993.92 968,888.46活期 工商银行宜1508200814210002642 149,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本公司春东风支行 1508200814210001864 10,000,000.00 3个月定期 小计 568,539,993.92 159,968,888.46 中信银行南 7281110182600175431 100,000,000.00 855,494.43活期 5 实施单位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昌分行 7281110192600125362 50,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7281110192600125043 40,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小计 100,000,000.00 90,855,494.43 宜春银锂 交通银行宜 春分行 369604010018010038707 203,460,000.00 74,900.81活期 369604010608500000212 110,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369604010608510000818 15,000,000.00定期 小计 203,460,000.00 125,074,900.81 招商银行南 昌高新支行 791905253110101 105,000,000.00 8,715.11活期 79190525318000135 86,000,000.00 7天通知存款 79190525318000121 1,000,000.00 1天通知存款 小计 105,000,000.00 87,008,715.11 合计 976,999,993.92 462,907,998.81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847,276.26元。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415.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08.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08.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 (3) =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采选 120万吨锂瓷 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否 49,563.65 49,563.65 4,935.51 4,935.51 9.96 2015年 6月 - 不适 用 否 2、年处理 10万吨锂云 不适 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30,846.00 30,846.00 9,967.11 9,967.11 32.31 2015年 9月 -否 用 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 19,590.35 17,005.62 17,005.62 17,005.62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0,000.00 97,415.27 31,908.24 31,908.24 32.7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无 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无 6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 7月 16日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 74,098,346.36元,截至 2014年 7月 3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74,098,346.36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大华核字 [2014]第 004334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2014年 7月 16日、 2014年 7月 1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 74,098,346.36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1) 2014年 7月 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 2014年 8月 4日公司使用 1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 12月 2日, 公司已归还 15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账户。 ( 2) 2014年 12月 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 2014年 12月 26日公司使用 2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62,907,998.81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其中 1,907,998.8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 户内;剩余资金 461,000,000.00元以定期存单或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定期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 使用》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情形。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3月 8日 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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