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圆股份: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
D:\扫描\2015-03-09\图像0005.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05.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06.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07.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08.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09.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10.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11.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12.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13.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14.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15.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16.JPG D:\扫描\2015-03-09\图像0017.JPG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4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系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 身系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轻工公司),吉林轻工公司系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吉改联批[1992]14号文、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批 [1992]42号文批准,在对原吉林省轻工业进出口公司进行整体改制的基础上,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7月15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242号和243号文批准,吉林轻工公司转 为社会募集公司,并于1993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88号文批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7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0,700万元。1993年12月15日吉林轻工公司股票 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吉轻工A”,代码000546。1994 年向全体股东分红送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2,840万元;1995年配股资金到位,注册资本变更为13,868 万元;1997年初转配股资金到位,注册资本变更为16,950万元。 由于吉林轻工公司1998-2000年连续三年亏损,每股净资产已为负值,2001年5月9日起,吉林 轻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暂停上市。2001年6月19日,吉林轻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宽限期申请,根 据深交所《关于给予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定》,吉林轻工公司被给予自2001年5 月9日起十二个月的宽限期。2002年5月8日吉林轻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2002年5 月15日吉林轻工公司收到深交所函,正式受理了吉林轻工公司恢复上市的申请。2002年8月8日起吉 林轻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批准恢复了上市交易,股票简称“ST吉轻工”,代码仍为000546。 2003年9月,原控股股东将持有吉林轻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湖南吉首大学控制的新时代教育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收购湖南吉首大学控制的新时 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手续,间接控制了吉林轻工公司;2005年10月17日吉林轻工公司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 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等议案,2005年10月19日经过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吉林轻工公司更名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控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以 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教育及相关产业等。随后股票简称也被批准变更为“ST吉光华”。因股 权分置改革已实施完毕,股票简称改为“GST吉光华”。2006年4月6日光华控股公司披露2005年度报 告,因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13.3.1条列示的对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故于2006年4月5日向深交所提交 了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光华控股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22日起撤销其他 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G光华”,代码仍为000546。从2006年10月8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光 华控股”,代码仍为000546。 2008年5月,光华控股公司控股股东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 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轻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光华控股公司 部分股份23,136,348股(占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53.64%,占光华控股公司 总股本的13.65%)以15,038.62万元转让给开元轻工;2008年6月16日,该项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开元轻工成为光华控股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变更为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集团”)。 2009年9月7日,开元轻工与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资产”)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光华控股公司股份23,136,348股转让给开元资产,2009年10月28日,该项 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完成后,开元 资产持有光华控股公司23,136,348股,占其总股本的13.65%,为其第一大股东,开元轻工不再持有 光华控股公司股份,光华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开元集团。广东南方国际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方控股”)通过控股的上海泰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泓”)持有开元资 产49%股权。 2010年7月12日,开元集团与南方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南方控股通过协议方式受让开 元集团持有开元资产9%股权,该股权转让后,南方控股取得光华控股公司第一大股东开元资产的控 股权。南方控股是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以下简称“南方传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光华控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开元集团变更为南方传媒集团。南方控股于2011年12月22日与深圳欧奇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开挂牌转让上海泰泓51%股权。 2012年7月2日,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与上海泰泓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金圆控股受让上海泰泓持有开元资产49%的股权,成为开元资产第一大股东。由于金圆控股由 赵璧生、赵辉父子二人共同控制,因此光华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赵璧生、赵辉父子。 2013年5月17日,金圆控股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受让开元集团持有开元资产42%股权及相关债 务,2013年5月30日,光华控股公司收到开元资产《确认函》,金圆控股已全额支付上述股权及相关债 权的转让款,并取得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关于开元资产42%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成交的确认函。光 华控股公司并于2013年5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光华控股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于2014年11月28日《关于核准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59号)核准,光华控股公司向金圆控股、康恩贝集团、邱 永平、方岳亮等10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428,933,014股(每股面值1元)购 买其合计持有的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公司)100%股权,互助金圆公司于2014 年12月1日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光华控股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8,933,014股于 2014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非公开发行后,光华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8,439,493.00元,总股本为598,439,4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A 股)452,201,36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46,238,131股。 根据2014年12月24日光华控股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光华控股公司 名称变更为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5年1月4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投资关系如下: 张力 赵辉 赵璧生 2.33% 90% 7.67% 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1% 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7% 41.05%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凭环保许可证生产,加工);建筑材料制 作及技术服务;投资房地产开发、建材(木材除外)、教育及相关产业;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物 业管理、房产租赁;公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000022926 法定代表人:赵辉 注册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727号中银大厦A座1701室 本财务报告已于2015年3月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 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2014年实施财政部当年度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具体规定,即本报告所载 2014年度之财务信息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所列各项 编制,并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可比资产负债表和可比利润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 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 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 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 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 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 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 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 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 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 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原持有的 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购买日所属当期损 益;原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 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 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 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 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 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期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 当期期初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 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 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 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 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 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 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 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 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 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折算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 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 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十)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 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 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与初始确 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 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 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 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 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 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 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 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 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 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表明该资产发生减值: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了严重财务 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 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 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 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 业不景气等;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 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50%;“非暂时 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达到或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 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 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 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且占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 5 1-2年 10 10 2-3年 30 30 3年以上 50 5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4.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 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公司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 产开发产品包括开发产品(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开发成本(尚未建成、以出售或出租为开发目 的的物业)、拟开发土地(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非开发产品包括库 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在产品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 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 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 部分,按单项、按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 是指单个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 用后的价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 减记的存货价值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7. 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存货的核算方法 (1)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 尚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开发成本核 算。开发用土地所发生的购买成本、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基础设施费等,在开发成本中单独核算,并 根据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情况计入相应的开发产品成本中。 (2)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1)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其成本由商品房承担,按收益比例分配计入商品房成本;公 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如滞后于商品房建设,在商品房完工时,对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进行预提。 2)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各配套设施项目独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所发生的成本。 (3)周转房的摊销方法:按房屋建筑物的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计算。 (4)维修基金本公司按商品房销售面积的一定标准向业主收取维修基金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核 算;按规定将收取的维修基金交付给土地与房屋管理部门时,减少代收的维修基金。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1.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 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 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 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 “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 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1)对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 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予以抵销。 (4)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 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 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 (5)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 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 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 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 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 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 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 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 摊销。 4.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 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 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 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 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 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40 3~5 2.38-19.40 机器设备 3-15 3~5 6.33-32.33 运输工具 4-10 5~10 9.00-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3-8 4、5、10 11.25-32.00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 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 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 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 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十六) 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 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七)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 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 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 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 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 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十八)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 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 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 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 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 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 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 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 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 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 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末都进行减值 测试。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 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 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再转回。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 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 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 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 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 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 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 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 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 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 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 整。 (二十一)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员工的离职后福利采取设定提存计划的形式。设定提存计划指由公司向单独主体缴存固 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 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二十二)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 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 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 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 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 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 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 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 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 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 金额。 (二十三)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 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如下: (1)房地产销售 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在同时满足开发 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没有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受托代建工程 在与委托方签订代建工程合同,代建工程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在同时满足代建工程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委托方, 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代建工程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 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3)水泥产品销售 在水泥产品发出,并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结果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 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四)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予以确认:(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能够 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既用于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用于人工费、购买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化支出的补 偿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 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若无法区分,则将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 当期损益。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 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 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 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 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 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 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 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 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六) 租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1.租赁的分类: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 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 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 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 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认定为经营租赁。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收取的租金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 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 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 期的融资收入。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 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二十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2014年实施财政部当年度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具体规定,并对2013年的比 较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收 益、其他非流动负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科目间的重分类调整,2013年年初运用新会计政 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累积影响数为0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的影响为0元。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十八) 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本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三、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 产生的增值额 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5% 土地增值税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 定的税率计征 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计缴。 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与转让的,预缴率 为2%;从事别墅、经营用房和其他用房开 发与转让的,预缴率为3% 房产税[注1]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或20%)后余值的1.2%计缴;从 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1%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注2]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注1]互助金圆公司及其子公司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公司)免征房产 税。 [注2]互助金圆公司及其子公司青海宏扬公司实际适用税率为15%;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实际 适用税率为25%。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 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互助金圆公司及青海宏扬 公司本期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56号)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的规定, 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湖水泥公司)、互助金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用旋窑法工艺 生产并且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32.5复合硅酸盐水泥、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销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房产税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03〕 35号),互助金圆公司及青海宏扬公司本期免征房产税。 四、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苏州太湖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华城 公司)、太仓中茵科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中茵公司)、青海湖水泥公司、互助金圆公司及 其子公司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圆公司)、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 金圆公司)、青海宏扬公司、青海金圆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工程公司)、金华金圆助磨 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助磨剂公司)、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杰环保建材公 司)、金华金圆水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技术服务公司)、金华敬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敬诚贸易公司),具体详见本附注六之说明。 五、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 企业合并中取 得的权益比例 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互助金圆公司 57.27% 同受金圆控股最终控制, 且该项控制非暂时 2014年11月30日 [注] (续上表) 被合并方名称 同一控制的 实际控制人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收入 合并当期期初至 合并日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合并 方的收入 比较期间被合 并方的净利润 互助金圆公司 金圆控股 129,021.64 26,789.96 154,021.97 21,074.95 [注]2014年1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59号)核准,本公司向金 圆控股、康恩贝集团、邱永平、方岳亮等10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 428,933,014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公 司)100%股权,其中金圆控股持有互助金圆公司57.27%股权。由于本公司和互助金圆公司同受金圆 控股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互助金圆公司已于2014 年12月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14年12月9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自2014年12月1日起已拥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14 年11月30日确定为合并日,本期,本公司将互助金圆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2.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 互助金圆公司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注] 245,661,521.00 [注]本次公司向金圆控股、康恩贝集团、邱永平、方岳亮等1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5.76元/股,根据上述发行股票价格及标的资产 的作价,本次公司向金圆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为245,661,521股,每股面值1元, 共计245,661,521.00元。 3.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项 目 互助金圆公司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货币资金 7,510.15 16,085.00 应收款项 42,130.84 9,409.46 存货 25,799.31 21,699.30 固定资产 270,410.01 229,797.20 无形资产 13,550.88 12,744.06 其他资产 41,763.70 69,906.07 减:借款 101,850.00 81,250.00 应付款项 122,382.71 124,979.25 应付职工薪酬 2,390.67 1,983.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23 69.98 其他负债 21,668.07 24,666.03 净资产 152,810.21 126,691.95 减:少数股东权益 4,824.88 4,816.28 取得的净资产 147,985.33 121,875.67 (二) 吸收合并 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子公司类型 业务性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