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港股份: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5年03月10日 17:02:07 中财网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承继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港股份”或“公司”)2010年度增发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港
股份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2010]121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
年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24,172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元,增发价格为25.69元/股,总计募集资金362,849,978.68 元,扣除发
行费用17,741,36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108,614.53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0年9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
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4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302,648,172.50元,2014年度使用21,540,602.20 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余额25,171,459.1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于2007年3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7月1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09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槐


荫支行(以下统称为“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济南市历城支行(以下统称为“工
商银行”)和齐鲁银行济南洪楼支行(以下统称“齐鲁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分别开设各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的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公司、东方证券和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管理三方监管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撤销原齐
鲁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建设银行历城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将原齐鲁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全部分别转入新开专户,并对原专户进行
销户,销户后结算的利息也将一并分别转入新开专户。根据上述决议,2012年12
月公司将个性化彩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转到中国建设银行历城支行(以下统称
为“建设银行”)。并于2013年1月与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撤销了原招商银行槐荫支行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在招商银行经十路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招商银行
槐荫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新专户用于存储智能卡制
造与个性化处理项目的募集资金。根据上述决议,2013年4月公司将智能卡制造
与个性化处理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转到招商银行经十路支行(以下统称为“招商
银行”),并于2013年4月与招商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4年末,各银行的具体账户情况如下:

(1)在招商银行开立智能卡制造与个性化处理项目的专用账户,账号:
531900094510111。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9,087,948.11元,其中
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是9,000,000.00元。


(2)在工商银行开立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专用账户,账号:
1602004519024641277。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9,352,637.65元,
其中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5,000,000.00元。


(3)在建设银行开立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的专用账户,账号:


37001616608050153797。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6,730,873.43元,
其中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是 5,000,000.00元。


以上合计25,171,459.19元(包含利息和手续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参见“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附表2)。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更好的把握市场机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0年9月15日,公司利用
12,744.71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0年9月29日,公司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12,744.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0年11月19日起到2011年5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5月18日归还募
集资金账户。


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
意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5
月19日起到2011年11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18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同意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
2011年11月19日起到2012年5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1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④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
准,同意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
年5月19日起到2012年11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1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批准,同意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
年11月19日起到2013年5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23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综合金融
服务外包项目的盈利能力,公司终止了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中的呼叫服务业
务,将原计划投资该项服务的募集资金451万元,用于扩大账单打印直邮产品的
产能。此次变更后,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仍为5,417万元,
但原计划用于呼叫服务与数据录入配套服务内容的451万元,将用于购置数码打
印机及附属设施,扩大账单打印直邮产品的产能,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
地点增加为济南、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西安、福州、呼和浩特8个城市。


经2015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为促进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综合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拟将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
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港数据”),项
目总投资5,417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94.03
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85%。实施主体变更后,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已
投入的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由东港股份按账面价值转让给上海东港数据,上海东
港数据独立运营综合金融外包项目,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计入上海东港数据
公司后,再由公司计入合并报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
变更。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5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将节余募集
资金2,517.1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
后的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东港股份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
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港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4年12
月31日,东港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港
股份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经2015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将节余募集
资金2,517.1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
后的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东港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工作结束。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510.8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54.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418.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1.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



15,796.00

15,796.00

802.85

15,284.05

97%

2013.12.31

724.11





2、智能卡制造和个性化处
理项目



13,272.00

13,272.00

892.45

12,540.79

94%

2013.12.31

506.10





3、综合金融服务外包业务
项目



5,417.00

5,417.00

458.76

4,594.03

85%

2013.12.31

1,160.4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485.00

34,485.00

2,154.06

32,418.87

94%



2,390.6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4,485.00

34,485.00

2,154.06

32,418.87





2,390.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由于彩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促进项目发展,公司加大了
产品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力度,致使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增加,盈利下降。公司将继
续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盈利能力,争取早日达到预期效益。

②智能卡制造和个性化处理项目:目前公司已开拓了多个银行和社会保障卡客户,但
由于公司中标的多为新发行的智能卡产品,产品准备和测试周期较长,致使项目进展
低于预期。随着国家芯片卡政策的逐步推行,该项目在未来几年内将会有较好发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为满足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将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
地点变更为济南、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西安、福州、呼和浩特8地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12,744.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
不超过6个月,从2010年11月19日起到2011年5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5月18日归还募集资金账
户。

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在归
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5月19日起到2011
年11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已于2011年11月18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11月19
日起到2012年5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1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④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同
意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年5月19日起
到2012年11月18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1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并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同意在归还前次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2年11月19日起到2013年5月18日止,
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1月
23日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投项目尚未结束,公司无节余募投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5,171,459.19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
目(不含呼叫服务)

综合金融服务外包
项目(含呼叫服务)

5,417.00

458.76

4,594.03

85%

2013/12/31

1,160.45





合计



5,417.00

458.76

4,594.03





1,160.4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中原有的呼叫服务业务盈利能力较低,在社会平均人工成本大
幅度增加后,该项产品的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继续提供该项服务将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盈利水平。同时近年来,公司的账单打印直邮业务发展较快,我公司作为一家专
业提供打印直邮服务的供应商,在账单打印业务方面具有较大优势。根据客户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账单打印的规模,计划在济南、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西安、福州、
呼和浩特设立8个账单打印服务站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终
止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中的呼叫服务业务,将原计划投资该项服务的募集资金451
万元,用于扩大账单打印直邮产品的产能。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旭巍



刘丽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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