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彩虹精化: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3月10日 18:35:33 中财网














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 证 报 告

瑞华 核 字[2015] 48070002号





目 录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告···········

3-14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瑞华 核 字[2015]48070002号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
虹精化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市彩虹精化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
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支 梓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国强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76,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26,292,774.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0,027,225.77元,并于2008年6月19日存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出具的深鹏所
验字[2008]97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50,027,225.7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9,306,675.59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本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

15,911,266.3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6,631,816.48




本年度募集资金期初余额为112,957,437.19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
出后产生净收入3,674,379.29 元,上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
金投资账户,流动资金账户转入500.00元,本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116,632,316.4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
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
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
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
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四个专项账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活期户

44201566400052510096

26,803,405.99

定期存款

4420156640004900904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

活期户

10853000000145767

30,112.83

定期存款

10853000000151179

36,709,047.0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活期户

7441810182600031491

1,707,350.61

定期存款

744181019260000483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活期户

44201503500052552393

51,382,400.00

合计





116,632,316.48




2008年7月16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天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原开设的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然支行及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取
消,分别转存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
行,并于2009年5月18日、2009年6月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原开设的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取消,转存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并
于2013年11月8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原存入的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的募集资金,转存入
“子公司—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且取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年4月10日、2014年3月2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议通过新增“孙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
年12月31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
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520.2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520.2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30.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520.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额

注○1

调整后募集
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项目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1、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
漆生产线项目



10,000.00

注④

-

-

1,764.08

不适用

已变更

-

不适用



2、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
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
品项目



5,116.81

注④

-

-

1,166.59

不适用

已变更

-

不适用



3、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
罐生产项目



7,495.91

注②

-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390.00

注③

-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5、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

注②③

-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6、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
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

注④

-

-

-

-

已变更

-

不适用



7、光伏发电项目





26,520.28

87,000.00

-

见下表

见下表

见下表

-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002.72

26,520.28

87,000.00

-

2,930.67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合计

-

25,002.72

26,520.28

87,000.00

-

2,930.67

——



-








7、光伏发电项目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募集
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项
目投资总
额 (1)

本年度投
入额

其中:募
集资金
投入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额
(2)

其中:募
集资金累
计投入额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工程进度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
药种植结合50MW光
伏发电项目



-

12,000.00

40,000.00

4,000.00

-

4,000.00

-

10.00

40.00

2015年6.月

注⑤



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
20MW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



-

5,460.28

16,800.00

-

-

-

-

-

-

2015年6.月

注⑥



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
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
地20MW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



-

4,530.00

15,100.00

3,700.00

-

3,700.00

-

24.50

78.00

2015年3月



安徽省白湖养殖有限
责任公司渔场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4,530.00

15,100.00

-

-

-

-

-

-

2015年6.月

注⑦



小计



-

26,520.28

87,000.00

7,700.00

-

7,700.00

-

——

——







注:

⑤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由于当地天气寒冷,较难进行机械开挖等土建工作,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
项目预计在2015年6月完工。


⑥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20MW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尚处于设备采购、工程设计、施工洽谈过程中,因设备采购价格尚未达成一致,
故导致项目建设延期,项目预计在2015年6月完工。


⑦安徽省白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经取得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项目实施前期
所需的基础性条件和前置法律文件已经基本具备,目前正在商讨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项目预计在2015年6月完工。





○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027,255.77元,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所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

12,065.65

10,000.00

2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
气雾用品项目

8,473.00

5,116.81

3

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

7,495.91

7,495.91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390.00

2,390.00

合计

30,424.56

25,002.72



②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10月16日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新建
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 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③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公司201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纳尔特节能
环保建材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至“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
目”。


④2014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1月24日公司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新建年产
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
目”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至“光伏发电项目”, 并拟以自有
资金置换原有项目已投入的2,930.6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变更总额占募集资金
净额的比例为100%,具体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光伏发电项目

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

40,000.00

12,000.00

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6,800.00

5,460.28

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5,100.00

4,530.00

安徽省白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5,100.00

4,530.00

合计

87,000.00

26,520.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1、“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由于惠州大亚湾政府部门对精细化工园区进行的重新规划调整,使得大亚湾相关部门完善交地条件的施工期延长,致使其向子公司惠州市彩虹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虹彩”)交地时间延迟,对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影响;另外,由于宏观经济
变化公司销售未达到预增目标,生产产量未大幅增长,出于谨慎扩张、控制成本的考虑,公司放慢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
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缓到2015年6月。2012年11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议案》。2013年8月13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最初投资“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
用品项目”时使用的募集资金于2013年10月1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公司所承接的房地产项目市场处于低迷状态,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所承揽的工程业务,由于开发商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缺少流动资金,
影响了工程进度,造成没有完成预定的目标。公司收购的纳尔特保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恢复和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并有效的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2012年11月12日,公司出售所持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尔特保温”)股权,其中最初投资“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时使用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

由于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导致气雾漆、气雾用品等传统应用行业需求下滑,公司进行大规模扩产建设的成本较高且风险较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不利于公司的经济收益,同时去年公司已对这一块产能进行了挖掘改造,改造后的产能可以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4、“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该项目主要是考虑该项目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可以替代石油副产品资源的特点,以及能够支持农民增收的特点,但目前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同时现有
的产能已满足目前的需求。为了使募集资金项目能够更快、更好地产生经济效益,结合公司整体产业的布局,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新建
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不再以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如上所述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1、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10月16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将“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故此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珠海虹彩”)所在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生产基地变更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
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12号。


2、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0年4月23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
体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全资子公司珠海
虹彩所在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生产基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惠州虹彩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2地块。


3、2010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
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1地块。


4、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将“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新建年产 60,000 吨低碳生物分解材
料与制品项目”的实施方为惠州虹彩,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1地块。


5、2014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的“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及“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
料与制品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分别为: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御道口牧场、广东省惠州市
大亚湾响水河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白湖社区和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兆河渔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10月16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 变
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实施方式由企业自建变更为收购股权。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公司201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变更至“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实施方式由收购股权变更为企业自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08年7月10日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资金3,456.7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项目用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经2008年7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上述自有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3年3月12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14
年3月7日将人民币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4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3月11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变更后项
目投资总
额(1)

本年度

投入额

其中:募
集资金投
入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额(2)

其中:募集
资金累计

投入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工程
进度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
项目

新建年产8,000万只
气雾罐生产项目

-

-

-

-

-

-

-

-

已变更



新建年产60,000吨低
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
品项目

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
项目

-

-

-

-

-

-

-

-

已变更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药
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
电项目

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
雾漆生产线项目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
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
保气雾用品项目



新建年产60,000吨低
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
品项目

12,000.00

40,000.00

4,000.00

-

4,000.00

-

10.00

40.00

2015年6




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
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

5,460.28

16,800.00

-

-

-

-

-

-

2015年6




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区
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
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

4,530.00

15,100.00

3,700.00

-

3,700.00

-

24.50

78.00

2015年3




安徽省白湖养殖有限责
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

4,530.00

15,100.00

-

-

-

-

-

-

2015年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一)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变更

1、变更原因:由于原“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的马口铁罐的市场、制造企业、产品价格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发
生了较大的变化,马口铁罐包装逐渐向铝质气雾剂罐转变、国内马口铁罐的产能已大于需求,产品价格接近产品成本,项
目的投资收益率极低,且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过大。投资该项目将无法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预期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大的
投资风险。


2、决策程序: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10月16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法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二)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变更原因:“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没有完成预定的目标,为了恢复和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并有效的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出售所持纳尔特保温股权。公司的营销网络建设是公司重点工作之一,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已以自有资
金逐步建设。而“新建年产 60,000 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可以替代石油副产品资源的特
点,以及能够支持农民增收的特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而赢得良好
的发展环境;该项目实施后,不仅有利于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步伐,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
的公众形象,而且为社会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加较多的财政收入做出新的贡献。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原“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和“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变更为实施“新建年产 60,000 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2、决策程序: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法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三)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新建年产
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1、变更原因:由于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导致气雾漆、气雾用品等传统应用行业需求下滑,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现有
的产能已满足目前市场需求。公司进行大规模扩产建设的成本较高且风险较大,为了使募集资金项目能够更快、更好地产
生经济效益,结合公司整体产业的布局,经公司谨慎研究,上述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以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以募集资
金投入。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为抓住当下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及市场调研,合理布局公司
在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业务格局,公司决定将上述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符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同时对公司重点发展光伏产业将起到积极作用,
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的布局和建设。新项目的建成并网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在光伏电站领
域以分布式电站与大型地面电站专业运营模式全方位快速、全面、有序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2、决策程序:2014年11月4日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14年11月24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相关变更信息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法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附表1、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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