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爱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爱普股份 ”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等文件规定 和精神,并结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 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 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发 行。本次发行在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回拨机制、询价及定价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 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 参 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 ( 2014 年修订)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 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 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 2014 年修 订) 。 3 、 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 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 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 不会跌破发行价。 4 、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对应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 购。单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笔,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 20.47 元 / 股,申购 数量需等于 “ 有效报价申购量 ” 。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 ( T - 1 日) 9:30 - 15:00 及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 9:30 - 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 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数量 并 进行申购确 认 。 网下申购简称为“ 爱 普股份 ”,申购代码为“ 603020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5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发行价格,即 20.47 元 / 股,进行申购。网上 申购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网上申购简称 为 “ 爱普申购 ”, 申 购代码为“ 732020 ”。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 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必 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 12,000 股。 重点提示 1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 5 ] 304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为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或 “主承销商”)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票简称为“ 爱普股 份 ”,股票代码为“ 603020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代码为 603020 ,网 上申购代码为 732020 。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2,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 的 7 0 .00 %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 2 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 0 .00 % 。 3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5 年 3 月 9 日 完成。本次发行价格 为人民 币 20.47 元 / 股。 在初步询价阶 段 确定为有效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 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 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 。未提交有效 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 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 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5 、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配售条 件的情况,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拒绝 向其配售。 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 / 账号等)以在 协会 报备信息为准,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6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资金划 出时间应早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 15:00 ,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 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 16:00 。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 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 公 告“三、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7 、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或 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视 其为违约,将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 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 协会 备案。 8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的《网 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 中的 “一、 (三)回拨机制”。 9 、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 1 0 、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 ( 1 )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 T - 2 日 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 2 )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 的,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 ( 3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 本次发行的 。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第一时间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再择机启动发行。 1 1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5 年 3 月 3 日 刊登在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 》 (以下简称“《 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 》”) 和《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爱普股份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 交所 指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主承销 商 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 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的 行为 有效报价 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 且报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最高报价部分剔除 的报价 T 日 / 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15年3月12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 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申 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 , 全 部 为新股 。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 2,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 的 70.00%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 2 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 (三)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刊登 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网上初始发行有效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 )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 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 10% 。 如果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周 一 )刊登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 时 ,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的, 则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 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日(周 二 ) 2015 年 3 月 3 日 刊登《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T - 6 日(周 三 ) 2015 年 3 月 4 日 12:00 前网下投资者 报送核查材料 电子版本 T - 5 日(周 四 ) 2015 年 3 月 5 日 12 : 00 网下投资者截止 备案(协会) T - 4 日(周 五 ) 2015 年 3 月 6 日 初步询价 (通过 申购平台 ) 刊登 《网上路演 公告 》 T - 3 日(周 一 ) 2015 年 3 月 9 日 初步询价 截止日 (通过 申购平台 ,截止时间为 15:00 ) 网上 路演 T - 2 日(周 二 ) 2015 年 3 月 10 日 确定发行价格 T - 1 日(周 三 ) 2015 年 3 月 1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9: 3 0 - 15:00 ) T 日(周 四 ) 2015 年 3 月 12 日 网下申购缴款 截止 日 ( 9:30 - 15:00 ) 网上 资金申购 日 ( 9:30 - 11:30 , 13:00 - 15:00 ) T + 1 日(周 五 ) 2015 年 3 月 13 日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配售 网上申购配号 T + 2 日(周 一 ) 2015 年 3 月 16 日 刊登《网下 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 + 3 日(周 二 ) 2015 年 3 月 17 日 刊登《网上 资金申购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多余款项退还 注: ( 1 ) T 日为发行 申购 日; ( 2 )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实施办法》( 2014 年 5 月 9 日发布)操作。如出现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 常进行初步询价或 网下申购,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 3 )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五)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2015 年 3 月 6 日 至 2015 年 3 月 9 日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通过上 交所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 51 家网下投资者的 77 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 间 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 次参与 初步 询价的 网 下投资者均为有效投资者 ,其中参与 初步询价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本 次参与 初步 询价的 网 下投资者 报价 均 为 20.47 元,初步询价申报数量总计为 168,630 .00 万股 , 整体申购倍数为 60 倍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 附表。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的情况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预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 价最高的部分,在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投资者中按照申购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 ; 如 果申购数量相同则按申购时间从后至前依次剔除 ;如果出现申购价格、申购数量、 申购时间都相同的情况, 主承销商将按照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排序 , 排序靠后 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报价将会被优先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所有网下 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 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协商 一致, 决定 将 申购 价格 20.47 元 / 股 且 申购 数量小于 2 , 800 万 股的 初步 询价申购 予以剔除,剔除报价部分数量为 17,430 .00 万 股,占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的 10. 34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单个配售 对象剔除不视为整个投资者剔除,不影响该投资者的其它配售对象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如下: 报价中位数(元)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投资者(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0.47 20.47 网下投资者(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0.47 20.47 公募基金(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0.47 20.47 公募基金(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20.47 20.47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47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 16.9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的总股数计算)。 2 、 22.6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的总股数计算)。 3 、 1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前的总股数计算)。 4 、 22.9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人所在 行业为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 C26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1.49 倍(截至 2015 年 3 月 9 日 )。 从细分行业看, 目前 A 股市场以香精香料业务作为主业的 上市 公司只有百润股 份 ,发行人与百润股份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 以 2013 年每股收益及 2015 年 3 月 9 日 ( T - 3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 3 月 9 日) 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百润股份 2013 年静态市盈率为 236.77 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15年3月9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 (含3月9日) 2013年每股 收益 (元/股) 2013年静态市 盈率(倍) 002568.SZ 百润股份 61.56 0.26 236.77 资料来源: iFinD 本次发行价格 20.47 元 / 股对应的 2013 年摊薄后扣非市盈率为 22.61 倍, 低于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低于可 比上市公司 2013 年静态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的确认 剔除申购总量中的报价最高部分之后,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 申 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 , 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 对象 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 10 家。 最终 协商确定申报 价格为 20.47 元 / 股(即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为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 发行的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为 39 家,对应的配售对象为 54 家,其对应的有效申购 量总计为 151,200.00 万股。 其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 (五)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 75,74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格 20.47 元 / 股和发行数量 4,000 万股计算的 预计 募集资金 总额 为 81,88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 用 6,140.00 万元 后, 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为 75,740.00 万元。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 下申购,并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 ( T - 1 日) 9:30 - 15:00 及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 9:30 - 15:00 。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 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 进行申购确认, 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 发行价格。 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 、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 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3 、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须与其申购款付款的 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4 、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数量必须等于其“ 有效报价 申购量”,网 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5 、网下投资者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告刊登后,主 承销商将继续对本次公告认 定的有效报价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如投资者拒绝配合主承销商的合规核查,或未 能按时提交核查文件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股票。 6 、网下投资者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 、申购款项的计算 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项 = 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 申购量。 2 、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见 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 款 (其中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 海分行、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收款行(十九)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银行托管的 QFII 机构 划付申购款项)。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 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 划款 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 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 603020 ”,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 例如,配售对 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 603020 ,证券账号 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 时向收款行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收款行(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001202929025788836 联系人 邵烨蔚、朱婕 联系电话 021 - 63231454/63211678 - 3003 收款行(二)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001550400050015290 联系人 白俊蔚、杨彦 联系电话 021 - 63878917/63874929 收款行(三)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3492300040006590 联系人 徐叶卉、周敏 联系电话 021 - 53961795/53961790 收款行(四)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0066726018170062141 联系人 郁慧琦、郑逸 联系电话 021 - 53856028/63111000 - 2362 收款行(五)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97020153700000021 联系人 任煜华、陈宇华 联系电话 021 - 68887231/13801900359 收款行(六)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216200100100239302 联系人 王凯、李晓亮 联系电话 021 - 62677777 - 218232/218231 收款行(七)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216089262310005 联系人 张敏、李蓓蓓 联系电话 021 - 58795555 - 1021/58791238 收款行(八) 开户行 上海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6007 - 03000674698 联系人 严乃嘉、黄峻 联系电话 021 - 68475904/68475935 收款行(九) 开户行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7311010187200000618 联系人 吴刚、盛婷婷 联系电话 021 - 58775982/58775983 收款行(十)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454659213718 联系人 张伟峰、陈晔 联系电话 021 - 64954876/64954350 收款行(十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6510188000141806 联系人 胡晓栋、范鸣杰 联系电话 021 - 23050379/23050378 收款行(十二)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201014040001108 联系人 吴轶群、陈秋燕 联系电话 021 - 61874042/61874043 收款行(十三) 开户行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4330200001843300000253 联系人 刘琦敏 联系电话 021 - 58407103 收款行(十四) 开户行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6504105940000039 联系人 孔祥琳 联系电话 021 - 63901938 收款行(十五) 开户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8012500002921 联系人 韩雪刚 联系电话 021 - 50979879 收款行(十六) 开户行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0130630500123400000730 联系人 王明东 联系电话 021 - 63361636 收款行(十七) 开户行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88313101012 联系人 刘芬 联系电话 021 - 38882383 收款行(十八) 开户行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00000501510280485 联系人 柏敏栋 联系电话 021 - 38516691 收款行(十九) 开户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732168288 联系人 王志 豪 联系电话 021 - 28966000 - 68360 注:其中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和收款行(十九)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 行托管的 QFII 机构划付申购款项。 3 、申购款项的缴款时间 申购款项划出时间应早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 15:00 ,到达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 16:00 。申购资金不 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4 、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 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本次 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 协会 备案。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5 年 3 月 3 日 刊登的《 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 》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并将在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 2 日)刊登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 披露最终配售情况。 (五)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 、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 《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 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 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 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2 、若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 金额,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通过结算平台向网下 投资者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 = 网下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 - 网下投资者获 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四、网上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申购时间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 9:30 至 11:30 , 下 午 13:00 至 15:00 )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0.47 元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三)申 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爱普申购 ”;申购代 码为“ 732020 ”。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 2 00 万 股。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将 1, 2 00 万股“ 爱普股份 ”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 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 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 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 申 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1,000 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 (最终网上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x100% 。 (六)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1 、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 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每一申购单位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 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 2 ,000 股。 2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 配售对象,无论 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 责任。 3 、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 2015 年 3 月 10 日 ( T - 2 日)账户注册 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 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 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 情况以 2015 年 3 月 10 日 ( T - 2 日)为准)。 (七)网上申购程序 1 、市值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 其 2015 年 年 3 月 10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 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5 年 3 月 10 日( T - 2 日)证券账 户中纳 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 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 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 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即 1 2 ,000 股。 2 、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 爱普股份 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5 年 3 月 12 日 ( T 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 足额的申购资金。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 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投资者交付 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 理委托手续。 ( 3 )投资者的申购 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 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5 年 3 月 13 日 ( 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5 年 3 月 13 日 ( 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申购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 (主承销 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相关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验资报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 购,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 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 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在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刊登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 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 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2015 年 3 月 17 日 ( T+3 日)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刊登的《 爱 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中公布中 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九)结算与登记 1 、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 冻结等事宜,遵从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2 、 2015 年 3 月 16 日 ( T+2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 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 点。 3 、 2015 年 3 月 17 日 ( T+3 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 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 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 定的资金交收账户。 4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咨询电话 本次发行的咨询 电话为: 021 - 22169100 、 22167057 、 22169496 、 22169132 七、发行人、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文斌 电话: 0 21 - 66523100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高平路 733 号 2 、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21 - 22169100 、 22167057 、 22169496 、 22169132 地址: 上海市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9 楼 发行人: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1 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序 号 交易员名称 配售对象 代码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富国基金 B882809323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20.47 100 高价剔除 2 富国基金 B882450792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0.47 100 高价剔除 3 华夏基金 D890758675 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47 100 高价剔除 4 余辉 A155059039 余辉 20.47 100 高价剔除 5 上投摩根基金 D890749147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47 200 高价剔除 6 长城基金 D890764317 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47 200 高价剔除 7 上海锦江国际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B880213136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20.47 240 高价剔除 8 富国基金 B88274036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富国201组合 20.47 300 高价剔除 9 廖锡豪 A414535786 廖锡豪 20.47 300 高价剔除 10 航天科工财务 B880988498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20.47 480 高价剔除 11 长城证券 D890828789 长城中新1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20.47 490 高价剔除 12 富国基金 B882449791 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 债富国组合 20.47 500 高价剔除 13 陈星桥 A195269496 陈星桥 20.47 800 高价剔除 14 富国基金 B88204370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20.47 1,000 高价剔除 15 富国基金 B881986279 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基 金富国组合 20.47 1,000 高价剔除 16 富国基金 D89078581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20.47 1,000 高价剔除 17 嘉实基金 B882496285 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 利负债 20.47 1,000 高价剔除 18 长盛基金 D890740444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20.47 1,000 高价剔除 19 长盛基金 D890792653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47 1,000 高价剔除 20 易方达基金 B888472807 易方达研究精选1号股票型 资产管理计划 20.47 1,200 高价剔除 21 中再资产 B881081833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0.47 1,500 高价剔除 22 国金证券 D899882772 国金创新对冲2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20.47 2,200 高价剔除 23 易方达基金 B88244981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理事会专户资产 20.47 2,620 高价剔除 24 上投摩根基金 D899900245 上投摩根安全战略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25 博时基金 B88181204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20.47 2,800 有效报价 26 南方基金 D890712132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27 富国基金 D899884813 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28 中国国际金融 B882455645 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 员福利负债中金公司组合 20.47 2,800 有效报价 29 国机财务 B880949216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0 华泰证券 D89005505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20.47 2,800 有效报价 序 号 交易员名称 配售对象 代码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31 融通基金 D890809808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2 国投瑞银基金 D890821232 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3 华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B882371922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保险产品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4 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D890817940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5 平安资产 B881024548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6 平安资产 B88272023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 品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7 平安资产 B881024475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8 平安资产 B881024514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 20.47 2,800 有效报价 39 平安资产 B881024506 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0 华泰资产 B88122792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 泰增利投资产品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1 中油财务 B880111596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账户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2 天津远策 B883003904 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3 天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B883178199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赢1号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4 上汽财务 B880888371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自营账户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5 海富通基金 D890809272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6 鹏华基金 D890818899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7 东方基金 D890786173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8 东方基金 D890810011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47 2,800 有效报价 49 阳光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B881793147 受托管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0.47 2,800 有效报价 50 中国人寿资产 B881023770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 20.47 2,800 有效报价 51 中国人寿资产 B88103367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险产品 20.47 2,800 有效报价 52 中国人寿资产 B88103774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传统普保产品 20.47 2,800 有效报价 53 中国人寿资产 B881023762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