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九强生物: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03月12日 11:49:49 中财网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 证 报 告

瑞华核字[2015]48090005号





目 录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6

三、

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090005号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
生物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九强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九强生物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九强生物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15年3月11日









桑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怀颖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分别于2014年10月23日采用网下配
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2.30万股,于2014年10月23日采用
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8.70万股(回拨后),共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3,111万股,其中新股发行2,443万股,老股东转让发行668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837,6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080,0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
华验字【2014】480902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公司在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支出时,误从补充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北京怀柔支行)支出9,157,305.01元,公司已于2015
年3月4日将该等款项从公司农行北京怀柔支行一般账户(账号:11150101040016952)转
回农行北京怀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2014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9,000.00元;


(3)2014年,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设计费等共计
1,901,8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1,812,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89,800.00
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该等款项尚未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公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01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06,305.01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
资金余额为290,773,694.99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5,089.04元,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银行手续费支出517.50元,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90,948,266.5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及保荐机构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21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2014年11月2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怀柔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分别在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招商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农业银行北京怀柔支行、兴业
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692382243、110907074810703、
11151501040002424、32119010010019395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692382243

125,002,675.61

招商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

110907074810703

93,678,424.78

农行北京怀柔支行

11151501040002424

50,859,896.17

兴业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321190100100193957

21,407,269.97

合计



290,948,266.5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公司在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支出时,误从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北京怀柔支行)支出9,157,305.01元,公司已于2015年3
月4日将该等款项从公司农行北京怀柔支行一般账户(账号:11150101040016952)转回农
行北京怀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设
计费等共计1,901,8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1,812,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支付89,8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该等款项尚未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并对已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逐笔核实,
加强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
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008.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5.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5.08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 否 2,140.00 2,140.00 - - -2016/4/30 - -- 否
2、新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 否 12,488.00 12,488.00 118.35 118.350.95%2016/10/30 - -- 否
3、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 否 9,380.00 9,380.00 86.73 86.730.92%2016/10/30 - -- 否
4、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 -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008.00 30,008.00 205.08 205.080.68%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合计 30,008.00 30,008.00 205.08 205.080.6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4年,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设计费等共计1,901,8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
1,812,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89,8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该等款项尚未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公司在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等日常生产经营支出时,误从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北京
怀柔支行)支出9,157,305.01元,公司已于2015年3月4日将该等款项从公司农行北京怀柔支行一般账户(账号:
11150101040016952)转回农行北京怀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合理规划、妥善安排其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或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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