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信隆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3月12日 18:34:1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 2015-00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
于2015年2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
14:00-15:30在公司301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
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另外,董事黄秀卿女士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廖蓓君
女士代表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大路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甘勇明先生代表
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魏天慧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选举魏天慧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由于公司原独立董事甘兆胜先生已于2014年9月15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且公司已于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魏天慧女士
为公司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决议选举魏天慧独立董事担任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2、审议《关于2015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本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合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远期结
售汇业务。并依《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落实实施。


《关于2015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将刊登于
公司指定的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与 《证券时报》。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6)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3月13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15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
议案

11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
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5,000万元)、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4,000
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3,000万元)、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3,78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2,000万元)等五家银


行申请合计人民币壹亿柒仟柒佰捌拾万元(¥17,780万元)有效期均为一年的循环融资
额度合同的续签继续提供融资额度100%的最高额公司连带保证,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
保证责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天津信隆资产负债率为73.9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上列各家银
行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书、相关合同及文件。


相关《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与 《证券时报》。




5、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4月3日14:30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8)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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