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聚飞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5年03月13日 19:33:33 中财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聚飞光电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2】240号文核准,于2012年3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
2,04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150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3,68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7,466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36,251.2万元超募资金11,214.8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2
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亚会
验字[2012]007号《验资报告》。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资45,577.15万元,占募集资金
净额47,466万元的96.02%;其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34,362.35万元(含已发生
但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采购分期付款余额2,660.56万元);超募资金累计投入
11,214.80万元。


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发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背光LED器件扩产项目、照明LED器件扩产项目、LED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项目的预期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发募投项目结项。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1,888.8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为2,146.99万元,与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采购分期付款


余额2,660.56万元合计6,696.40 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行
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根据《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于 2012年4月16日
止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等四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
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66,963,958.27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杭州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4403092238100077225

2,225,867.44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10103

1,379,497.49

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0368028000766

44,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000021429201260028

1,358,593.34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000021414200007230

18,000,000.00

合 计



66,963,958.27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7,466.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171.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577.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背光LED器件扩产项目



21,527.55

21,527.55

9,424.28

20,229.65

93.97%

2014年9月30日

8,742.47





照明LED器件扩产项目



10,075.61

10,075.61

4,514.89

9,484.66

94.13%

2014年9月30日

1,126.60





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4,648.04

4,648.04

2,231.90

4,648.04

100.00%

2014年9月30日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251.20

36,251.20

16,171.07

34,362.35

-

-

9,869.07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9,214.80

9,214.80

-

9,214.80

100%

-

88.54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000.00

2,000.00

-

2,000.00

100%

-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214.80

11,214.80



11,214.80

-

-

88.54

-

-

合计

-

47,466.00

47,466.00

16,171.07

45,577.15

-

-

9,957.6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照明LED器件扩产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未完全达到项目计划目标,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扶持的刺激,在LED照明市场发展初期,
产业外的资本大量涌入,加之市场准入门槛不高,众多中小企业参与其中,造成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降价明显,行业整体毛利水
平持续下降,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虽然短期内LED照明行业盈利状况欠佳,但LED照明自身所具有的节能、环保、长寿命,决
定了LED照明市场前景广阔。基于LED技术不断进步与市场持续推广,LED应用范围越来越广,LED照明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市
场订单开始向大型照明企业集中,上游芯片厂家供货开始向中大型客户倾斜,经过近几年的市场激烈竞争,市场环境对不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企业越来越不利,已有大量实力弱小企业开始退出,市场出现整合趋势,具有技术与市场优势的企业将在此轮行业整
合中获益。公司看好LED照明的巨大发展前景,将LED照明业务提升到战略高度,立志成为LED照明封装领域的重要供应商。公
司在LED照明业务领域,将继续加大力度,重点做好技术、市场两方面工作,在技术上,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市场方面,培育和
储备一批大中型优质客户,为照明市场的大发展做好充分准备。预计随着市场竞争环境回归正常,行业优秀企业盈利状况将明显
改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为11,214.80万元。


2012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0日将上述超募资金2,000万元从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转入普通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2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聚飞光电拟使用超募资金 9,214.80万元,加上部分自筹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截止2013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9,214.80万元支付收购兄联实业股权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4,035.84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88.85万元、利息收入2,146.99万元)。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包括: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间,设备供应商不断
提升设备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使得公司单位产能所需设备投入成本明显下降,导致募投项目设备投资出现资金节余;3、公司在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建设进行严格管理,按照预算规划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
金,节约了项目整体投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1,888.8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为2,146.99万元,与已发
生但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采购分期付款余额2,660.56万元合计6,696.40 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他情况

不存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额募集资金净额11,214.80万元。


2012年8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
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3年2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
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聚飞光电拟使用超募资金 9,214.80万元,加上部分自筹资金,收购兄联实业发
展(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截止2013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
9,214.80万元支付收购兄联实业股权款。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4年度公司没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光LED器件扩产项目、照明LED器件扩产项目、
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项目的预期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
发募投项目结项,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四、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聚飞光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
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
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五、会计师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15)006号)。报
告认为:聚飞光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聚飞光电公司2014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聚飞光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4年
12月31日,聚飞光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聚
飞光电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陈伟刚、吴承达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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