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500ET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时间:2015年03月14日 22:01:53 中财网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201
5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
5

2

6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
12

12

21
日证监许可
[20
12
]
1727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2

6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跟踪中证
500
指数
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
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
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
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
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
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
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
不可抗力等等。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中证
500
指数”,因此,本基金的业
绩表现与中证
500
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
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
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
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
T+1
日交收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
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
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
需要使用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证
500
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
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
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
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
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5

2

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4

12

3
1

(
未经
审计
)
































目录
一、
绪言
................................
................................
................................
................................
...
5
二、
释义
................................
................................
................................
................................
...
6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10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5
六、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1
七、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
.............................
32
八、
基金份额的交易
................................
................................
................................
.............
33
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
.....
35
十、
基金的投资
................................
................................
................................
.....................
46
十一、
基金的业绩
................................
................................
................................
.................
56
十二、
基金的财产
................................
................................
................................
.................
57
十三、
基金资产估值
................................
................................
................................
.............
58
十四、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2
十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4
十六、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6
十七、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7
十八、
风险揭示
................................
................................
................................
.....................
72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75
二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77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7
二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112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13
二十四、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
114
二十五、
备查文

................................
................................
................................
..................
115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
管理人:指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
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
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6

9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4

ETF
联接基金:是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以
下简称目标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



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6
、基金销售网点: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27
、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8
、发售协调人: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协调本基金发售等工作的代理机构


29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
务的证券公司,
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30
、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


31
、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2
、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中定义的“指定交易”


33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4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35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6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7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8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1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42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
、上交所《业务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45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以申购赎回
清单规定的申购对价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
卖出基金份额以取得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48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9
、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0
、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1
、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
50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



52
、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3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或赎回
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4
、现金替代:指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5
、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
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6
、元:指人民币元


5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2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3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

32

33
层整层


成立时间:
1998

3

6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7
55

82763888


传真:(
07
55

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
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2000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
[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

2005
年,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201
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
1.5
亿元人民币。

2010
年,经证监许可
[2010]1073
号文核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0%
股权
转让
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
3
亿元人民币。


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
、厦门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15%
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
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
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

1994

8
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
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总
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姜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及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4

12
月加入华泰证券并一直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



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
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夏桂英女士,董事,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
26
年法律公司管理经济工作从业经历。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
学法律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
教师、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市光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投
资管理公司总法律顾问、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等职。

2004

10
月加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法律事务部部长、企业一部部长职务。现任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项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
,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
业。曾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并担任审计教研室副主任,其后在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任职,
2004
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历任公司投资
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企业一部部长,长期从事投融资、股权管理、股东事务等工作。

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长城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华润五丰肉类食
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深投华
控产业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

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庄园芳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负
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业
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
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

2012
年加
入南方基金,担任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姚景源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



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国内贸
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
长、安徽省阜
阳市政府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现任国
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经济
50
人论坛成员,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



李心丹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
部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历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
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创业投资
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省委决策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信证券等单
位的博士后指导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国家留学基金会评审专家、江苏省资本市
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



周锦涛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博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高级资深会员。曾任职香
港警务处
(
商业罪案调查科
)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退休前为该会的法规执行部总监。其后曾任该会法规执行部顾问及香港汇业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



郑建彪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
20
年以上证券从
业经历。毕业于财
政部科研所,曾任职于北京市财政局、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等机
构,先后担任干部、经理、副主任等工作。现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董事
合伙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蕊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工作于北京市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金杜(深圳)
律师事务所华南区管理合伙人,全联并购公会广东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
会副主任、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
团专家、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联盟副主席、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问;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舒本娥女士,监事,
15
年的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专业,
获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担任财务处处长工作。

1998

10
月加入华泰证
券,历任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泰瑞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姜丽花女士,监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



专业。曾在浙江兰溪马间专厂、浙江兰溪纺织机械厂、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深圳市建
设集团、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作,
2004
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历任
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预算部副部长,长期从事财务管理、投融资、股权管理、
股东事务等工作,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科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深福保(集团)
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苏荣坚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三明市财政局、财委,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经理,自营业务部
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红珍女士
,
监事,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
后参加人
民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进修
班。曾任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
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
1994
年进入兴业证券,先后担任计财部财务综合组负责人、直属营
业部财务部经理、财务会计部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经理、风险
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兴业证券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苏民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
华夏证
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市场服务
部总监、电子商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张德伦先生,职工监事,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华为技术有
限公司处长、汉唐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海王生物人力资源总监、华信惠悦咨询公司副总
经理、首席顾问,
2010

1
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林斯彬先生,职工监事,民商法专业硕士,先后担任金杜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部实习律
师、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资产保全部职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法务主管、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职员,
2008

12
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监察稽核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监助理,现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万善先生,
董事
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
简历同上。



俞文宏先生,副
总裁
,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
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
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3
年加入南方基金,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
总裁、党委委员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文祥先生,副
总裁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
农业银行
、南方证券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


2000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
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
避险增值基金
基金
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裁、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
中共党员,
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
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2
002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
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秦长奎先生,
副总裁
,中共党员,
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南京汽车制造厂经营计划处科员,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基金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
经理兼
债券部总经理。

2005
年加入南方基金,曾任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裁
、纪委委员。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中国
民主同盟
盟员,经济学硕士。

历任财政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师,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8
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
运作保障部总监、
公司监事、
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罗文杰

女,
美国南加州大学数学金融硕士、美国加州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具有中国
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美国
Open Link Financial
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从事量化分
析工作。

2008

9
月加入南方基金,任南方基金数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2013

4

至今,任南方
500
基金经理;
2013

4
月至今,任南方
500ETF
基金经理;
2
013

5
月至
今,任南方
300
基金经理;
2013

5
月至今,任南方开元沪深
300ETF
基金经理;
2013

5
月至今,任南方策略基金经理;
2014

10
月至今,任
500
医药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裁
杨小松先生,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产品开发部总监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李海鹏
先生,
总裁助理

权益
投资总监
史博
先生

交易管理部总监王
珂女士,
投资部总监陈键先生

专户投资管理部总监
蒋峰
先生

固定收益部总监韩亚庆先生。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
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
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
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
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
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
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
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
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
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
性风险
管理制度。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
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
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
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
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
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
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
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
:刘士余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

1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8121510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李芳菲


发展概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
立。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
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
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
.
伴你
成长
.
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
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中国农
业银行是中国第
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
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
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
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
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
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
2004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



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
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
程师、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
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4

6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共
213
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
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
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
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
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
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巴黎竞争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天治稳健双盈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蓝筹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丰利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
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LOF)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大
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邮中小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交银施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
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
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
7
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
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
5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
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
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双月
红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信用
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
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
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
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
盛航天海工装
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改革红利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积极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隆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
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
,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
账户资
料严格保管
,

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
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
,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
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
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
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
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联系电话:0591-38281963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
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
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6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
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1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
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
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
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1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
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
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
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
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
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1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17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
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
凯银座22层
法人代表:沈强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0571-87112507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48

1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
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
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1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
一街8号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
一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沈刚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公司网站:www.dgzq.com.cn

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
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
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
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
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徐锦福
联系电话:010-57398062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

2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
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
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24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
、二级市场交易代理
证券公司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
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
021
-
68419095


传真:
021
-
6887031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16

G.H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
(0755)82687860


传真:
(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经办会计师:薛竞、陈熹













六、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合同
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
2013

2

6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
始管理本基金。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七、 基金份额
折算与变更登记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上市前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本基金份额上市后,为了更好的跟踪标的
指数,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运作情况决定是否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并提前公告
,无需召开份
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
登记机构
申请办理,并由
登记机构
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
记。基金份额折算的比例和具体安排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
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
生变化。基金
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对基金份额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计算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
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加总得到折算后的基金总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比例和具体安排本(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