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海富股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时间:2015年03月14日 22:02:23 中财网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5年
5月
17日出具的证监基金字【2005】85号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5年
7月
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
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年
1月
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4年
12月
31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节绪言
...................................................2
第二节释义
...................................................3
第三节基金管理人
.............................................8
第四节基金托管人
............................................16
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17
第六节基金的募集
............................................37
第七节基金合同的生效
........................................41
第八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2
第九节基金的转换
............................................48
第十节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52
第十一节基金的投资
............................................53
第十二节基金的业绩
............................................62
第十三节基金的财产
............................................64
第十四节基金资产的估值
........................................65
第十五节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8
第十六节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70
第十七节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1
第十八节基金的信息披露
........................................72
第十九节风险揭示
..............................................75
第二十节基金合同的终止和清算
..................................77
第二十一节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9
第二十二节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0
第二十三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7
第二十四节其他披露事项........................................100
第二十五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101
第二十六节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3
第二十七节备查文件............................................103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 1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
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 2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或本基金:指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

招募说明书: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托管协议:
发售公告:
期更新;
指《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指《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
中国银监会:
《证券法》:
《合同法》:
《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销售办法》: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信息披露办法》: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自
2004年
7月
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实施细则》:
披露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
7月
27日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操作指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2005年
7月
27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
元:
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指人民币元;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
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
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注册登记人:
额持有人名册等;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
登记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对于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的基金交易
注册登记系统:
投资人:
业务申请(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
托管、分红方式设置等),其最终处理结果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指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人:
其他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机构投资人:
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人;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
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
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
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
存续期:
工作日:
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申购:
赎回:
巨额赎回: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
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
基金转换:
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
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份额
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转移到另一销售机构的的行为;
投资指令:
会员单位:
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场内:
场外:
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
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
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会员;
指基金管理人及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本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
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有关业务的会员单位;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
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
和场所;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
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
构和场所;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
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
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
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日期;
T+n日:指
T日后(不包括
T日)第
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
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
款以及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
数;
基金财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
联网站及其他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
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
停或停止交易等。



-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 3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年
4月
18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1.5亿元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法国巴黎投资管理
BE控股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文伟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铁道
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
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
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2月起代任公司总经理。


邵国有先生,董事,副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
校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宣传培训中心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
5月起转
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吉宇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副
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朗家园营业部总经理等职。

1997年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
4月至今任海通国际证券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陶乐斯(LigiaTorres)女士,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
位,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1996年加入法国巴黎
银行集团工作,2010年
3月至
2013年
6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
区首席执行官,2010年
10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年
7月至今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及新兴市场主管。


郑国汉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
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
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
校长。


巴约特(Marc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EFAMA(欧洲基金和资产管理协会)和
比利时基金公会名誉主席,INVESTPROTECT公司(布鲁塞尔)董事总经理、
Pionner投资公司(米兰,都柏林,卢森堡)独立副董事长、Fundconnect独立
董事长、Degroof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和法国巴黎银行
B Flexible
SICAV独立董事。


杨国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树浦煤气厂党委
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
委书记,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
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础前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财政厅中企
处副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科长,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魏海诺(BrunoWeil)先生,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
负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
洲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
巴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奚万荣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03年
4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稽核经理、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总经理助


-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理兼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俞涛先生,监事,博士,CFA。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
监。2012年
11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创新总监。


章明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加拿大
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公
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
Future Electronics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券业务
经理和副高级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年至今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阎小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助理经济师、
富通银行欧洲管理实习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市场部副经理、法国农业信贷银
行上海华东区首席代表、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6年
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
9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陶网雄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
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3年
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
4至
2006年
4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
人,2006年
4月起任财务总监。2013年
4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孟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沈阳远东证券总经理,闽发证券有限公
司上海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上海清算组负责人,民生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区
域销售总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监,2011年
7月加入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
10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戴德舜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2004年
3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
票分析师、组合经理、研究总监、股票绝对收益组合总监、投资总监。2014年
11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树方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1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
6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
11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丁俊先生,硕士。2002年
7月至
2006年
4月就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曾
任权益投资部研究主管,2006年
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海富通
精选混合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
8月至
2012年
1月任
海富通精选混合和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经理。2012年
1月至
2014年
3月
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4年
1月起任海富通精选混合和海富
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经理。2014年
3月起任投资副总监。2014年
4月起兼任海
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和海富通股票基金经理。


黄峰先生,硕士。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信用分析部分析师,深圳九
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部员工,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负
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11年
5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
12月起担任海富通股票、海富通中小盘股票、海富通内需热点股票和海富通领
先成长股票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分别为陈洪,任职时间为
2005年
7月至
2006年
9月;
郑拓,任职时间为
2005年
7月至
2007年
3月;蒋征,任职时间为
2007年
2月

2009年
1月。陈绍胜,任职时间为
2009年
1月至
2012年
2月。陈静先生,
任职时间为
2012年
2月至
2014年
4月。黄春雨先生,任职时间为
2014年
4月。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
会常设委员有:张文伟,董事长,同时代任总经理职务;戴德舜,副总经理;
邵佳民,总经理助理;丁俊,投资副总监;杜晓海,定量及风险管理总监,兼
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
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资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10)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
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交易活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资产,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超过该证券的10%;
(15)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
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
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1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
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
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
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
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
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
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
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
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
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
-1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
和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
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
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由管理层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制
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
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
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
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
绝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
度,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
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
行、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
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
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
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
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
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 4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1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
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
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307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
282只,QDII基金
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
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1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
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
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SAS70”、“AAF01/06”“ISAE3402”和
“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年,中国
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
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
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第 5节 相关服务机构

(1)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1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新招募说明书

  成立时间:2003年
4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康旭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2. 场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电话:010-66107900


-1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新招募说明书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2587945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http://www.cgbchina.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网址:www.spdb.com.cn
(1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联系人:李伟
网址:www.cebbank.com
(1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联系人:毛真海
网址:www.czbank.com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6528/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单元、
02A单元和04单元,29楼02单元,30楼01单元,32楼01单元和01B单元,
33楼01单元和03单元,34楼01单元及35楼
法定代表人:欧兆伦(AU
SIULUEN)
联系人:陈莹
电话:021-28966000
传真:021-28963332
客户服务热线: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
8301 880
公司网站:www.citibank.com.cn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2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潘锴
网址:www.nesc.cn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吴倩
网址:www.gtja.com
(2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sywg.com

(2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网址:www.newone.com.cn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2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www.xyzq.com.cn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95579
联系人:李良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客户服务电话:
95513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
41、42、43、44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2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dfzq.com.cn

(2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层到
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网址:www.guosen.com.cn

(2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
8
联系人:吴琼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3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杭大路
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服务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联系人:夏吉慧
网址:www.ctsec.com

(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天泰金融广场
A座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3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网址:www.txsec.com

(3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肖亦玲
网址:www.htsc.com.cn

(3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郭新双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3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95558
联系人:顾凌
网址:www.cs.ecitic.com

(3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021-61195566
-2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吕品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3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电话:0755-83199599
联系人:张婷
网址:www.csco.com.cn

(3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姚锋

网址:www.bigsun.com.cn

(4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联系人:牛孟宇
网址:www.ghzq.com.cn

(4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4001966188
联系人:张同亮
网址:www.cnht.com.cn

(4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2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联系人:冯爽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戴蕾
网址:www.scstock.com
(4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联系人:李蔡
网址:www.gyzq.com.cn

(4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联系人:罗芳
网址:www.tebon.com.cn

(4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网址:www.hysec.com
(4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孙豪志
网址:www.qlzq.com.cn

(4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http://www.fcsc.com
(4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胡莹
网址:www.xcsc.com
(5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楼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5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
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2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5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公司总机:010-65051166(北京);021-58796226(上海)
联系人:王少立
网址:www.cicc.com.cn
(5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A座
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网址:www.e5618.com
(5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网址:www.cnhbstock.com
(5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网址:www.cindasc.com
(5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3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cgws.com

(5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联系人:郭军瑞
网址:www.foundersc.com
(5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网址:www.gfhfzq.com.cn
(5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在前加拨区号0769)
联系人:梁建伟
网址:www.dgzq.com.cn
(6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联系人:王兆权
网址:www.ewww.com.cn
(6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3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6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联系人:陈翔
网址:www.962518.com
(6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
法定代表人:李红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联系人:谢立军
网址:www.daton.com.cn
(6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6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3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6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联系人:黄英
网址:www.dxzq.net
(68)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60
  传真:0731-84403330
联系人:郭磊
网址:www.cfzq.com

(6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层
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网址:www.mszq.com
(7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联系人:邓鹏怡
网址:www.hlzqgs.com
(7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8698
联系人:李欣
网址:www.ydsc.com.cn

(7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中心
29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

(7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86830
联系人:陈文彬
网址:www.rxzq.com.cn

(7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一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718880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75)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95584
联系人:周志茹
网址:www.hx168.com.cn


-3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7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7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网址:www.fund123.cn
(7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网址:www.ehowbuy.com
(7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8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3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徐诚
网址:
www.noah-fund.com

(8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潘世友
网址:
www.1234567.com.cn

(8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E座
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
licaike.hexun.com

(8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联系人:翟飞飞
网址:
www.myfund.com

(8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联系人:胡璇
网址:www.5ifund.com
(85)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王斐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1-6655
联系人:顾欣
网址:www.wy-fund.com


(8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操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室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站:https://t.jrj.com/
(8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
702
联系人:段京璐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的、经中国结算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成为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2)注册登记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3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电话:010-50938835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任瑞新


(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座
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联系人:靳庆军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第 6节 基金的募集

(1)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第
85号文核准募
集。


(2)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3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3)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4)募集方式: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和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
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公开发售本基金。

(5)募集期限:本基金自《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告之日起
开始发售。本基金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本基金的
实际募集期限为
2005年
6月
10日至
2005年
7月
22日。

(6)募集对象:本基金份额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人、
和机构投资人(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

(7)募集场所: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8)基金的最高募集规模: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9)基金的面值、计算公式及认购费
1.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1.2%,具体费率结构如下表。认购费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业务类型金额费率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200万≤M<500万
0.5% 
认购100万≤M<200万
0.8% 
50万≤M<100万
1.0% 
M<50万
1.2%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

投资人多次认购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根据单次认购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
适用的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2位;认购


-3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0)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自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个月,募集期自
2005年
6月
10日起至
2005年
7月
22日止。


  
2.在销售机构的认购程序
(1)存入足够资金
投资人向其在销售机构的存款(资金)帐户内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没有
资金帐户,应先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开户(T日)
个人投资人须持存款帐户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销售网点开立基金帐户。

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机构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存款帐户印鉴及印鉴
卡、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其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文件到销售网点开立基金帐户。


(3)认购(T日)
投资人在开户的同时可以填写认购申请表,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系统核
验投资人资金,若足额则受理申请,为投资人打印受理回执。


(4)查询(T+2日
9:30以后)
投资人可以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
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5)确认
基金募集期结束,若基金合同生效,投资人可到原认购网点柜台打印认购
确认单;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3.在直销机构的认购程序
(1)存入足够资金
投资人先将足够资金汇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指定的基金认
-4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购资金专户。


(2)开户(T日)
投资人须持有有效证件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填写《基金帐
户注册申请表》,申请开立基金帐户,然后申请开立基金交易帐户。基金交易
帐户和基金帐户的投资人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必须完全一致。


有效证件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等)
;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机构有效证件包括: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有效注
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预留印鉴、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
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投资人完成开立基金帐户后,如需开通电话、传真、网上交易等服务,则
须向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电话、
传真、网上交易等服务协议文本(查询服务不需要签约),所须提供资料同开
户手续。


运作员检查申请人提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和相关文件合
格后受理申请,出具受理回单,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同时将申请书第三联交投
资人留存,第二联和第一联交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留存。


(3)认购(T日)
投资人在开户的同时可以填写《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提供
银行转帐凭证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运作员核验其资金到帐后,受理申请,出
具受理回单,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同时将申请书第三联交投资人留存,第二联
和第一联交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留存。


如投资人已签署传真服务协议,也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投资人也可以预约认购,填写预约的认购截止日,采取先申请后到帐的方
式认购基金。只要资金在投资人预约的认购截止日之前到帐,认购即生效。


(4)查询(T+2日
9:30以后)
投资人可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柜台、客户服务中心或网上
交易系统查询认购申请在注册登记人的受理情况。



-4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5)确认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若基金合同生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中心在认购期结束后三十日内为投资人寄送对账单,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客户服务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认购确认
结果。



4.认购限制
(1)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一经受理的认购申请,
就不得撤销。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

5.超比例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募集期间内不设最高认购份额限制。


(11)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
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帐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


第 7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
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1、在募集期限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
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基金备案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募集失败

-4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1.募集期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
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

2.本基金合同不生效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
用,将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
日内返还基金认购人。

3.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不得请求报酬。

(三)本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7月29日生效。


第 8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2)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人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交易所交易日的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05年8月3日开始办理申购。

3.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05年9月12日开始办理赎回。

4.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
价格。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1.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注册登记系统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
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赎回份
额所适用的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场内申购、赎回需遵守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最迟须在新的原则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人须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投资人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提交赎
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对投资人在
T日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人

T+1日内为投资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日到销售网
点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赎回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款项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投资人交付款项后,申购申请即为有效,若申购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
退回投资人账户。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将于
T+7日内划往赎回人指定的银行账


-4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的
有关规定处理。


(5)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场外单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申购金额之上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场内单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元,最高金额为
99,999,900.00元,且场内单次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的整数倍。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场外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基金份额;场内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且不能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
份额余额不足
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销售机构处持有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
1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后导致其基金账户内在该销售机构处剩余的基金份额低

1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以上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
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三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

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申购费=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申购费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第
2位。场内申购份额以去尾方式

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单位返还
给投资人;场外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价格=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1-赎回费率)


-4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赎回份额×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赎回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2位,由此产生的

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计算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6)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扣除必要的
手续费后,赎回费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归入基金财产。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申购费率不超过

1.5%,赎回费率不超过0.50%。

3、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按单笔确定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如下:

业务类型金额(M)费率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200万≤M<500万
0.6% 
申购100万≤M<200万
1.0% 
50万≤M<100万
1.2% 
M<50万
1.5% 

4、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逐级递减。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期分档如下:

业务类型持有期费率 
小于
6个月
0.35%
赎回
6个月(含)以上,1年以下
0.18%
1年(含)以上,2年以下
0.09%
2年(含)以上
0%

5、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4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基金促销计划可以针对特定时间范围、特定地域范围、
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等的投资人或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率限额内自行决定调整申购或
赎回费率,并最迟于新费率开始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
告。


(7)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
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
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人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
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三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
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兑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4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当日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应做出延迟或取消赎回的明示,未予明示的,注册登记系统默认延迟赎回。

选择延迟赎回的,当日未办理部分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
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能赎回部分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方式,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4)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确认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二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体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情况;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