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红豆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2015-00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 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刘连红女士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1,212,055,203.10元,营业利润30,848,389.63元,净利润 39,228,910.17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922,891.02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94,485,144.00元,减去已发放现金股 利16,811,989.20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979,173.95元。经 董事会研究,公司决定以2014年度末总股本560,399,6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28,019,98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 后年度分配。2014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其2014年度报酬的议案; 1、同意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同意支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审 计费用7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4万元。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发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其自行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关联董事刘连红、龚新度、戴敏君、王晓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秉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制定了公 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规划。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拟定公司本届独立董事每年津贴标准为4万元,其中按相关规定公司不支付 蒋衡杰先生的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的合理费用可以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港下支行 申请授信金额138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港下支行申请授信金 额235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港下支行申请授信金额2500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无锡港下支行申请授信金额30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支行申请授信金额5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申请授信 金额6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均由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与各银行具体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向各银行申请上述授 信额度项下借款的相关手续。 关联董事刘连红、龚新度、戴敏君、王晓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4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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