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菲利华:201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5年03月16日 23:33:55 中财网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

2015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家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周生高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9
第八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6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8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注: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声明:______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宋常

独立董事

公务原因

王欣新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注:如果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重要提示中应增加以下陈述:××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或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负责人邓家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生高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涉及未来计划、预测等内容的免责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如果报告中涉及未来的计划、预测等方面的内容,重要提示中还应增加以下陈述: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
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
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目录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菲利华、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潜江菲利华



潜江菲利华石英玻璃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保荐人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菲利华

股票代码

300395

公司的中文名称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菲利华

公司的外文名称

HUBEI FEILIHUA QUARTZ GLASS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邓家贵

注册地址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34001

办公地址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34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feilihua.com

电子信箱

zqb@feilihua.com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中原

王震宇

联系地址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电话

0716-8304687

0716-8304687

传真

0716-8304640

0716-8304640

电子信箱

zqb@feilihua.com

zqb@feilihu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公司历史沿革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1999年01月22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10022102365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经营范围

2000年04月13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10022102365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注册资本

2001年12月10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10001110538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经营范围

2002年06月05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10001110538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经营范围

2003年11月19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10001110538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

2004年04月20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10001110538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注册资本

2006年04月07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10001110538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整体变更股份公司

2006年04月28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00001203166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经营范围

2008年01月04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0000000011565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经营范围

2008年07月21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0000000011565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经营范围、注册
资本

2010年12月31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0000000011565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变更注册资本

2011年04月29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0000000011565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11月03日

荆州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420000000011565

421001178966806

17896680-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年

2013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年

营业收入(元)

287,215,619.37

282,258,940.42

1.76%

284,881,526.59

营业成本(元)

140,656,512.40

140,432,102.54

0.16%

148,288,331.45

营业利润(元)

76,798,902.04

79,207,153.13

-3.04%

70,366,766.22

利润总额(元)

81,612,579.25

80,712,335.39

1.12%

72,319,15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元)

69,629,628.23

69,146,555.60

0.70%

61,971,76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65,538,002.60

65,172,595.51

0.56%

60,337,208.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35,518,607.79

60,551,790.91

-41.34%

78,972,481.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股)

0.5498

1.2511

-56.05%

1.63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275

1.4286

-7.08%

1.28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275

1.4286

-7.08%

1.28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5%

23.18%

-6.73%

25.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5.48%

21.85%

-6.37%

26.64%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64,600,000.00

48,400,000.00

33.47%

48,400,000.00

资产总额(元)

757,523,211.61

421,960,239.95

79.52%

406,587,110.23

负债总额(元)

108,641,912.55

101,149,100.02

7.41%

142,822,525.9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元)

648,881,299.06

320,811,139.93

102.26%

263,764,58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10.0446

6.6283

51.54%

5.4497

资产负债率

14.34%

23.79%

-9.45%

34.14%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金额

2013年金额

2012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712.86

-411,265.39

-650,303.87

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850,224.80

2,664,257.80

3,292,847.07

政府补助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3,164,276.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31,834.73

-747,810.15

-690,150.00

捐赠支出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722,051.58

695,498.87

317,837.91



合计

4,091,625.63

3,973,960.09

1,634,555.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市场需求下降、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用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航空航天领域及其他领域用石英纤维及
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若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上述领域的产业周期性波动,势必影响市场对公
司产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今后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1)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2)
本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未来如果石英玻璃材料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提高,或是下游行业利润率下降而加强其对石英玻璃材料
采购成本的控制,存在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本公司将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及工艺改进、强化成本管理、积极研发新产品等有效途径,
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保持公司良好的毛利率水平。


(三)信息披露豁免导致的不能充分理解和判断本公司业务情况的风险

本公司现有主要产品中,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用石英纤维及制品中部分产品因涉及国家秘密,本报告
对相关内容仅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披露,该等信息披露的豁免在未来信息披露中仍可能
持续存在,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充分理解和判断本公司该等业务的相关情况,形成因豁免信息披露而导致
的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2014年,公司秉承“专注、诚信、创新、进取”的企业理念,以“提升创新能力、提升装备水平、提升全员素质”三个提升
为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顺利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21.5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96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0.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概述如下:

1、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巩固和拓展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国际半导体市场向国内转移的情况,完善营销组织架构和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在国外重点半导体市
场派驻销售人员的同时,加强跟踪国内半导体材料目标客户,维护该领域老客户,开发高端优质客户,从而进一步扩大销售
份额,提高了市场占有率;针对光纤产品等成熟市场竞争渐趋激烈的状况,通过加大客户走访频次,加强技术合作交流、提
高产品与服务质量等营销措施,同时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集中资源开发更多有发展潜力和盈利能力的市场和客户,持续稳固
了公司的市场份额。


2、加强技术项目管理,加快技术进步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以“加强技术项目管理,实现重点项目突破”为公司技术进步工作的重点。组建了包含市场、技术、采购、
制造、财务、质量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产品研发与管理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提出产品战略愿景与进行产品规划管理。产
品研发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组成跨部门团队,通过对产品研发全过程进行管理,极大的增强了研发团队实力,在电子信息
产品用石英材料和制品生产工艺改进和产品研发上取得了阶段性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申报并被批准为湖北省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获得省经信委“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完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


3、持续强化内部管理 ,保障生产稳定运行。


2014年,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S现场管理等各项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保障了公司生
产经营的稳定运转。公司以打造“百年老店”为目标,以可持续发展为管理诉求,不断完善公司制度和内控体系建设。以经营
目标为核心,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促进了部门管理绩效的提升。通过加大财务、审计的监督力度,加强对生产经营、资金管
理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强了公司各部门的成本意识。导入精益管理,推动公司由传统管理向精益管理转变,公司
整体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4、人力资源建设和企业文化。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宽公司人才培养及引进方式,完善公司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加快人才梯队的形成和全员素质的提
升,建立了以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人才队伍建设平台,逐步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和人才内部
适度竞争的格局。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导产品有光通讯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半导体用石英材料及制品、航空航天及其他领域用石英纤维及制品、太
阳能用石英材料及制品。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721.5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95.67万元,增长 1.76%;其中:光通讯用石英玻璃材料及
制品实现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5.67%,半导体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实现收入同比上年度增长34.11%,航空航天及其它领域
用石英纤维及制品实现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9.84%。


2014年发生销售费用 529.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8.56万元,增长20.10%,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开拓半导体用石英
玻璃材料及制品市场,参加国内外光电材料展会增加人员差旅费和展品运费.

2014年发生管理费用 5,392.9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00.72万元,增长 10.24%,主要原因是:2014年9月10日,公司于
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导致董事会费、广告宣传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同比增加。


2014年发生财务费用-8.2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69.09万元,下降101.48%,主要原因是: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增加了利
息收入,同时公司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较上年度减少了利息支出。


2014年发生资产减值损失547.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5.85万元,增长3090.72%,主要原因是:太阳能光伏行业需求
疲软,太阳能领域用坩埚产品价格下降,公司增加对库存太阳能坩埚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2014年发生营业外收入640.9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0.85万元,增长20.93%,主要原因是:公司于深交所创业板挂牌
上市,政府兑现上市奖励所致。


2014年实现营业利润7,679.8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240.83万元,下降3.04%;利润总额8,161.2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90.02万元,增长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0.70%。


201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3,551.8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41.34%,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了对重要客户的信用政
策、增加职工薪酬以及应付票据保证金等所致。


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25,504.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44.42%,主要原因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
致。


2)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收入

项目

2014年

2013年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287,215,619.37

282,258,940.42

1.76%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76%,主要是公司积极开拓半导体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市场,使其销量增加所致。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成本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光通讯用石英玻璃

57,639,363.23

41.43%

60,601,320.54

43.19%

-1.77%




材料及制品

半导体用石英玻璃
材料及制品

57,332,294.74

41.20%

42,850,640.33

30.54%

10.66%

太阳能用石英玻璃
材料及制品

1,181,248.21

0.85%

2,540,482.59

1.81%

-0.96%

航空航天及其它领
域用石英纤维及制


22,992,016.46

16.52%

34,318,849.70

24.46%

-7.94%

合计

139,144,922.64

100.00%

140,311,293.16

100.00%





5)费用

单位:元



2014年

2013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5,290,663.42

4,405,068.06

20.10%

参加国内外光电材料展览

管理费用

53,929,329.06

48,922,091.55

10.24%

公司挂牌上市差旅及宣传费增加

财务费用

-82,900.04

5,608,027.86

-101.48%

募集资金存款增加了利息收入,同时
公司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所得税

11,982,951.02

11,565,779.79

3.61%

因为利润的增加而增加



6)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研发项目

进展情况

拟达到的目标

1

低羟基石英玻
璃材料研发

目前项目已完成工艺路线的设计及验证,待与专业设
备厂家洽谈中试设备的事宜。


低羟基石英玻璃材料生产工艺技术定型

2

连熔连拉技术
与装备定型

目前项目已完成装置和熔炉结构定型工作,正在进行
中试验证,待研发半导体用石英锭材料的成套装备与
技术。


完成熔炉结构的定型工作,稳定生产工艺技
术。


3

高均匀性合成
石英玻璃材料
研制

目前项目已完成工艺试验,产品小样达到设计指标,
正在完善设计方案及装置,为中试小批量生产做准备。


研制高效氢氧燃烧器、熔炉系统、精密供料装
置、成套生产技术



通过上述研发项目进行,将进一步缩小与国际领先企业的技术差距,开发高品质的石英玻璃材料,丰富本公司的产品
品种和系列,并进行产业升级及改善产品结构。同时满足我国高新技术领域对高端石英玻璃材料的需求,改变半导体用低羟
基石英玻璃、高均匀合成石英玻璃主要依赖进口的局面。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17,641,236.56

14,778,875.96

10,671,154.1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6.14%

5.24%

3.75%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6,174,334.12

1,173,091.4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35.00%

7.94%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8.87%

1.70%

0.00%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436,570.85

208,392,158.13

7.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917,963.06

147,840,367.22

2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5,518,607.79

60,551,790.91

-41.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

600,520.00

-97.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80,319.78

18,935,997.51

-4.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8,065,319.78

-18,335,477.51

-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7,915,400.00

33,000,000.00

893.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865,519.10

90,388,856.22

-19.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55,049,880.90

-57,388,856.22

544.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2,650,854.46

-16,151,312.00

1,788.1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41.34%,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了对重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增加
职工薪酬以及应付票据保证金等所致。


2、201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度下降97.50%,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到期固定资产减少。


3、201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度增加893.68%, 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4、201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544.42%,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借款
金额同比减少等所致。


5、2014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度增加1,788.10%,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募投资金,借款金额同比减少等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本年度净利润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了对重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减少借款而降低
利息支出、增加职工薪酬以及增加应付票据保证金等所致。


8)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25,154,154.3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3.57%



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45,317,061.4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53.74%



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客户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采购金额或比例与以前年度相比发
生较大变化的说明

北京雅博石光照明器
材有限公司

27,803,825.34

32.97%

半导体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销售
同比增加34.11%

合计

27,803,825.34

32.97%

--



9)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的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在本报告期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制定的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方针,贯彻落实各项经营目标,全部规划目标均在逐步实现中,且进展
顺利、快速、持续。


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计划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各项经营目标,年度经营计划进展顺利。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85,586,636.58

146,441,713.94

分产品

光通讯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

99,108,158.51

41,468,795.28

半导体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

82,863,885.87

25,531,591.13

太阳能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

3,058,284.00

1,877,035.79




航空航天及其它领域用石英纤维及制品

100,556,308.20

77,564,291.74

分地区

东北地区

8,299,696.37

3,656,103.71

华北地区

71,478,360.88

53,490,575.36

华东地区

85,440,404.49

36,742,208.90

华南地区

4,696,042.50

3,667,156.19

华中地区

26,088,635.83

16,062,802.57

西北地区

749,466.67

604,033.03

西南地区

4,007,020.99

1,875,639.86

出口

84,827,008.85

30,343,194.32

合计

285,586,636.58

146,441,713.94



2)占比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


285,586,636.58

139,144,922.64

51.28%

1.25%

-0.83%

1.02%

分产品

光通讯用石英玻
璃材料及制品

99,108,158.51

57,639,363.23

41.84%

-5.67%

-4.89%

-0.48%

半导体用石英玻
璃材料及制品

82,863,885.87

57,332,294.74

30.81%

34.11%

33.80%

0.16%

航空航天及其它
领域用石英纤维
及制品

100,556,308.20

22,992,016.46

77.14%

-9.84%

-33.00%

7.91%

分地区

华北地区

71,478,360.88

17,987,785.52

74.83%

-32.37%

-50.70%

9.36%

华东地区

85,440,404.49

48,698,195.59

43.00%

34.52%

28.20%

2.81%

出口

84,827,008.85

54,483,814.53

35.77%

7.05%

11.69%

-2.67%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3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年末

2013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


货币资金

374,173,058.99

49.39%

85,348,927.43

20.23%

29.16%

货币资金年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增加
338.40%,主要是收到募投资金所
致。


应收账款

72,254,153.08

9.54%

49,064,869.38

11.63%

-2.09%

应收账款年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增加
47.26%,主要是公司增加对重要客
户应收账款信用所致。


存货

44,460,775.16

5.87%

49,688,630.67

11.78%

-5.91%

存货年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减少
-10.52%,主要是电弧坩埚计提跌价
准备,原材料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

166,801,324.73

22.02%

171,316,736.39

40.60%

-18.58%

本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在建工程

5,215,576.95

0.69%

1,079,535.10

0.26%

0.43%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建设氢气管道
工程、潜江新厂区筹建工程等所致。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年

2013年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


短期借款

9,000,000.00

1.19%

33,000,000.00

7.82%

-6.63%

短期借款年末金额比年初金额减少
72.73%,主要是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983.0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34.16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4号文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14]32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09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07.58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26983.0146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53.9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334.1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电子信息产品用石
英玻璃材料及制品
生产建设项目



26,983.01

26,983.01

1,567.00

12,334.16

45.71%

2016年
06月3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983.01

26,983.01

1,567.00

12,334.16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6,983.01

26,983.01

1,567.00

12,334.16

--

--

0

0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适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16
日出具的 [2014] 京会兴专字第0101M0010号《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117539777.14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539777.14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15年2月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3)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6)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潜江
菲利


子公司

制造业

石英玻璃
及制品、
氧化铝制


5000000

15,684,491.98

10,049,686.14

31,783,633.14

2,691,502.45

2,013,978.59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潜江菲利华石英材料有限公司推进质量改善及扩大产能工作。进行生产自动化和工艺技术改进、在产品升
级等方面加大投入,为未来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该子公司扩大了新产品氧化铝块料及主导产品石英
锭的生产,使销售收入及利润同比均有所上升。因为其产品主要客户为母公司,所以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不造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本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1)战略定位

公司长期心无旁骛深耕于石英材料领域,以“为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防工业提供高性能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中
国石英的崛起”为企业使命,致力于践行并努力实现“做世界一流的高新材料供应商,打造百年菲利华品牌”的企业愿景。


2)发展目标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发展方向,本公司制定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1—2020年战略规划》,明确了“做
国际一流的高新材料制造商,打造百年菲利华品牌”的公司愿景,树立了“争取在.十三五.末期进入全球高纯石英玻璃材料制
造企业前五强”的战略发展目标。


2、实现上述规划和目标的举措

为实现本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计划通过实施不断创新的研发战略、持续开放的人才战略、进一步强化的外向型战略;
通过推进改善组织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推进以标准化作业为核心的全面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为公司战略
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培育战略支持型企业文化等具体措施,打造领先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


1)自主创新与科研开发计划

大力开展以研发为核心的自主创新活动,自主研发与联合开发相结合;制定科学的研发规划,根据石英行业的发展趋势,
确定技术发展战略重点;加大研发投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着力打造自主创新平台。


进一步完善石英材料熔制技术,为半导体市场供应高性价比的高纯石英玻璃材料;完善高纯度、大尺寸合成石英锭的生
产和加工技术,满足半导体和TFT-LCD用光掩膜基板的需求;实现高纯度、大规格、高均匀性合成石英材料规模生产,满
足光电子、高能激光、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用合成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的需求;研发超高温、低介电常数石英纤维技术,


满足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用石英纤维及制品的需求。


2)人力资源计划

本公司将积极拓宽公司人才培养及引进方式,完善公司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加快人才梯队的形成和全员素质的提升,使
公司人力资源成为组织发展和战略实现的最重要的保障资源和在行业内参与竞争的核心竞争力。


3)市场开拓计划

以通过东京电子材料认证为契机,公司将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继续通过国际性行业展会和技术交流,提升公司在国际市
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迅速开拓国际营销渠道,积极拓展新的海外市场,推动公司外向型发展,争取到“十三五”末期成为半
导体用石英玻璃材料及制品的主要制造商。


4)公司文化建设计划

将公司文化理念的贯彻执行制度化,实现公司制度与文化理念的契合;借助公司文化手册、网站、内部刊物等媒介以及各种
内部活动进行大力宣传,使全体员工理解和认同公司倡导的文化理念;不断重塑、创新、优化和发展公司文化,使公司文化
持续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
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
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
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
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
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本公司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对2013年1月1日/2012年度相关财务
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
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086,856.41

-15,324,081.27

递延收益

13,086,856.41

15,324,081.27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
薪酬(2014年修订)》

长期应付款

-201,235.90

-310,957.6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1,235.90

310,957.6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
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五、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有关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制订过程中应注意听取并充分考虑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公司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具体如下: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30日前,公司董事会将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开征询社会公众股东对本次方案的意见。公司证券事务相关
部门应就该事项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积极沟通,整理并记录社会公众股东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有权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征得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和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时需事先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公
众股东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多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一名董事向股东大会汇报制
订该方案时的论证过程和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证券事务相关部门整理的社会公众股东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具体约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方
式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每
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的20%。


2、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事项。该等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


对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方案中详细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公司在按照本条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派发股票股利。采用现金股票结合方案进行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应当在利
润分配方案中对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进行详细说明。


(三)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0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回报计划不得违反
以下原则: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本公司还制定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2-2016)》,对未来五年的股利分配作出
了进一步安排。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2.50

每10股转增数(股)

1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64,6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16,150,000.00

可分配利润(元)

249,363,091.33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同时,以截
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60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近3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201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方案: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
金红利2.5元(含税)。


201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方案:以截至2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总股本(4,8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分配现金红利2.5元(含税)。


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赠股本预案: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
金红利2.5元(含税)。同时,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60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2014年

16,150,000.00

69,629,628.23

23.19%

2013年

12,100,000.00

69,146,555.60

17.50%

2012年

12,100,000.00

61,971,763.96

19.53%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等制度,
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了上述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
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资料




2014年10月24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1、中银国际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张铖
2、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李跃
3、招商证券 王林、
韩创 4、招商基金
李辉、吴昊 5、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王俊爽 6、深圳
市金中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刘国平
7、信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余捷涛 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童立 9、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英明 10、个
人投资者 高文、张
怀杰

公司产品及经营状况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4、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
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履行
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邓家贵、
吴学民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持
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
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如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
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
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5、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1)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2)如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
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
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辞任
发行人董事而发生变化。7、(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
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
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
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
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

2014
年09
月10


按承
诺执


报告
期内
承诺
人遵
守了
所做
承诺




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
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
付现金分红。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
年内公司收盘价(除权除息后)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
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情
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应
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见招股说明书"稳定股价预案")。9、本人
于2014年5月22日出具承诺函: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
已经向蓝宝石项目累计投资3,555万元,其中投入5台长晶炉设备
的账面净值为2,254万元(账面原值2,806万元、计提折旧552万
元)。若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投产,发行人主要股东或
其指定的第三方将按不低于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的
价格收购上述5台长晶炉设备资产。"10、本人于2014年6月出具
承诺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潜江菲利华依据与中国石化江汉油田
分公司盐化工总厂于2010年9月5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租协议》,
承租盐化工总厂3,110.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用地(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潜国用(2000)字第0854号"、"潜国用(2003)
字第491号"),并在该租赁土地上自建了厂房及其他构筑物、附属
设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潜江菲利华已就其于该租赁土地范
围内自行建造的厂房合法取得以潜江菲利华为所有权人的房屋所
有权证。如潜江菲利华在租赁期内因上述厂房及其他构筑物、附属
设施被拆迁、毁损或者其他原因致使租赁合同终止、生产经营受到
影响或潜江菲利华受到处罚等导致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
担相关补偿、处罚款项和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潜江
菲利华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北京汇
宝金源
投资管
理中心

1、本企业在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
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
未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
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公司
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
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
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
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
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


2014
年09
月10


按承
诺执


报告
期内
承诺
人遵
守了
所做
承诺

鲁昌硕、
胡国华、
朱植斌、
孙文沁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
来持股意向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
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
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
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
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应付现金分红。3、本人于2014年5(未完)
各版头条